慈继阁小说网 > 文学电子书 > 舍我其谁:胡适 >

第18章

舍我其谁:胡适-第18章

小说: 舍我其谁:胡适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心思也没有一定,都是跟好学好,跟坏学坏的。所以小的时候,一定要受过顶好的教育,方才可以做一个完完全全的人……俗语说得好:“三岁定八十。”……在家都要受他们父母的教训,这就叫做“家庭教育”。但是做父亲的,总不时时在家,所以这事便是做娘的责任了……所以女子一定要读书才能够懂得些正大道理,晓得些普通学问。道理和学问都懂得了,自然能够教出好儿女来。人家都想有好儿女,却不晓得教女子读书,好像农夫不去种田,倒想去收好谷,哪能够想得到手呢?第二,大凡天下女子的心思比男子更细密,又没有那些应酬的劳苦,倘使他们肯用心去求学问,所成就的学问,一定比男子高些。有可以求学问的资格,却自己糟蹋了,就使我们中国人愚到这般地步,岂不可惜吗?第三,以上所说,多是读书的大用处,如今且说那些小事。就如乡村人家,买两担柴,记几笔账,看几封信,若是男人不在家,妇人不读书,那就不得不去求别人了,岂不是不便吗?这些小事也不会做,那还可以算得一个有用的人吗?真个是我所说的“废物”罢了。'2'
胡适在这篇文章里所提出来的论点,从“玩物”、“废物”、“保种”、“母教”,都是梁启超在《变法通议》说过的论点。胡适所谓的“中国虽有了四万万人,内中那没用的女人倒居了二万万,那些男人赚来的钱,把去养这些女人”,不外乎是梁启超在《新民说:论生利分利》里的说法:中国四万万人口,“妇女约二万万,分利者约十之六七”。'3'所谓“母亲的乳水”、“家庭教育”也者,不外乎是梁启超在《倡设女学堂启》里“上可相夫,下可教子;近可宜家,远可保种;妇道既昌,千室良善,岂不然哉!”的白话版。'4'胡适受到梁启超的影响,应该是毋庸置疑的。即使胡适没有直接读到梁启超的文章,这个说法仍然可以成立。这是因为女学的应兴与必兴,在中国从1900年八国联军的重创苏醒过来以后,已经成为朝野的共识。胡适的《敬告中国的女子》,必须从这个角度观之。
如果女学是必兴的,这个女学的内容应该如何呢?对年轻的胡适来说,这毕竟是太大的一个题目,同时也不是他会有时间与兴趣认真思考的。重要的是,就像同时代一些先进的男女人士一样,胡适也对妇德从事了现代的新诠释。他在《敬告中国的女子》的文后,附录了东汉蔡邕的《女训篇》。这种做法,当然是相当传统的。这也就是举古圣先贤的话,来证明自己的论点。他在正文里,把《女训篇》的论旨翻成简易的白话文,说:“人的心思,和人的面孔一样,面孔不修饰,就龌龊了;心思不修饰,也就变坏了。人家女子都晓得把面孔装饰得好看,却不晓得修饰她的心思。”最后,他用责备兼鼓励的话语来劝勉中国的女性:“今日我们中国的女子,为什么情愿费了许多工夫,丢了最要紧的学问不去做,却要去做这些梳头、缠足、穿耳、搽粉的事呢?可不是那《女训》上说的愚人么?可不是我从前所说的废物么?所以我说中国的女子,若不情愿做废物,第一样便不要缠脚,第二样便要读书。若能照这两件事行去,我做报的人,便拍手大叫着:‘中国女界万岁!中国万岁!中国未来的国民万岁!’”'5'胡适对女性只知外表的修饰,而不知内在涵养的批判,是有其社会的代表性的。随着西化的加速以及女子教育的勃兴,这种批判会越演越烈,卒使“女学生”、“新女性”成为奢华、堕落、寡廉鲜耻的代称。这是当时东亚传统社会在受到西方文化冲击之下,一个相当普遍的,把“女性”化约成衡量社会道德的度量仪的做法。'6'
蔡邕的《女训篇》毕竟是男性写的。很自然地,胡适必须在中国历史上找到女德的女性发言人。就像当时有同样想法的男女作者一样,胡适找到的这个发言人就是班昭。在《敬告中国的女子》这篇文章里,胡适为了打破“女子无才便是德”这个传统观念,就在历史上找那些有才又有德的女性作反证,其中,有班昭,也有著有《女孝经》的郑氏。他说:“就如汉朝有一位班昭,是最有名的才女。他的哥哥班固,做了一部《汉书》,没有做好就死了,后来班昭竟接续下去做成了这书,又做了一部《女诫》;又有一个女子,叫做缇萦,他的父亲犯了罪,亏得缇萦上了一本奏章救了他;唐朝陈邈的妻子郑氏,著一部《女孝经》;晋朝有一个谢道韫,会做诗赋又会辩驳。这都是有才的女子,难道她们有才便无德么?”'7'
有趣的是,胡适对班昭的看法,不久就产生了根本的改变。胡适这篇《敬告中国的女子》是1906年的作品。两年以后,胡适在1908年11月的《爱国》篇里,写中国历史上伟大人物的时候,女界里,就只剩下了秦
良玉与花木兰。'8'一个月以后,胡适开始在《竞业旬报》里,以连载的方式,发表社论,展开他对班昭的总批判,《曹大家〈女诫〉驳议》:“我们中国女界中,有一个大罪人,就是那曹大家'音:姑'。这位曹大家,姓班名昭,她做了一部《女诫》,说了许多卑鄙下流的话。”年轻的胡适,已经知道以今非古,如果处理不得当,会犯有历史谬误的弊病。同时,他也知道《女诫》在历史上的读者泰半是男性。所以,他非常言之成理地解释他写这个批判的用意:
列位要晓得,她这部《女诫》,虽然我们的姐姐妹妹们,大半没有读过,然而几千年来,那许多男子,都用这《女诫》的说话,把来教育我们的姐姐妹妹,把来压制我们的姐姐妹妹,所以她那区区一部《女诫》,便把我们中国的女界生生地送到那极黑暗的世界去了,你想我怎好不来辩驳一番呢!有的人说:“铁儿先生,你何苦把几千年后的新思想,去责备那几千年前的古人呢!”我说:“是的,我并不敢责备古人,不过我要把这些道理辩白一番,好教那些顽固的人,不致借这《女诫》来做护身符,这便是我的区区微意了。'9'
胡适对《女诫》的批判,是逐句式的,也就是说,是逐句地批判。《女诫》共七篇:《卑弱》、《夫妇》、《敬慎》、《妇行》、《专心》、《曲从》、《叔妹》。胡适批判《女诫》的社论,在连载到第三篇,也就是在《竞业旬报》的第39期,批判《女诫》的第五篇,也就是《专心》篇以后,由于他接着就辞去了《竞业旬报》的编辑工作,而告终止。近代中国知识分子对《女诫》的批判,在戊戌前后,是选择性的阐扬与批注。换句话说,是藉由表扬班昭的才,来选择性地诠释她所阐扬的女德,而让《女诫》在女学堂的课程里占有一席之地。二十世纪初年以后,由于“女权”概念的勃兴,与《女诫》所阐扬的“男尊女卑”的概念,两相扞格,《女诫》于是变成了负面的教材。夏晓虹说,在
当时对《女诫》持论最严厉的是女性。'10'从这个角度来看,胡适是一个相当特殊的例子。无政府主义、激进的何震直呼班昭为“班贼”,胡适则称班昭为“罪人”。在批判所采取的高姿态上来说,可谓旗鼓相当。何震称班昭为“班贼”的文章,是1907年7月在日本发行的《天义报》上发表的。胡适对《女诫》的批判,最早发表于1908年12月,晚了一年半。我们不知道胡适是否看过何震的文章。以胡适当时读《新民丛报》的习惯来说,他如果读了《天义报》,而读过何震的文章,并不是不可能的事。然而,即使胡适读过何震的文章,我们只能说何震给了他灵感,英雄、英雌还是可以所见略同。更何况胡适所作的,是全面的批判。
我们没有必要在这里一一地复述胡适对《女诫》逐句的批判,这毕竟是一个十七岁青少年轻狂却又未免幼稚的尝试。就举两个年少轻狂、自以为真理自明的例子。在评《卑弱第一》“常若畏惧”这句话的时候,胡适说:
这话更不通了,畏惧谁呢!天下的人,只有一个理字,是应该畏惧的。只须我自己行止动作,上不愧天,下不愧人,自己对得住自己就是了。何必怕人呢?所以孔夫子说:“君子坦荡荡。”坦荡荡就是无所畏惧的意思。大凡君子人,行事只求合理,自然坦荡荡的,无所畏惧,其实又何必畏惧呢?'11'
又,《敬慎第三》篇:“然则修身莫若敬,避强莫若顺。”胡适批注说:
上句“修身莫若敬”倒也罢了,下一句“避强莫若顺”,你想这不是卑鄙下贱吗?俗语道得好:“兵来将挡,水来土掩”,这是一定的道理。那些男子如果用强权来压制女子,就该正正当当和他抵抗,有何不可?何必避呢?如果女子不去和他抵抗,那么他们自然要得尺进尺、得寸进寸了。古人说:“以顺为正者,妾妇之道也。”可见古人是狠瞧不起这个“顺”字的,我从前说过的,天下只有一个“理”,是应该畏惧的,我
们只要依着理行去,还怕什么呢?又何必躲避呢?'12'
我们不必在这里一一复述胡适逐句批判的另一个原因,是因为他批判的基调,还是《女诫》里“男尊女卑”的概念。这与当时先进的智识阶级的批判没有什么不同。比较有意义的,是一方面勾勒出胡适与众不同之处,同时,在另一方面指出胡适仍然是深深地浸淫于传统之中的事实。胡适与众不同的批判有二。第一,他开宗明义,批判《女诫》的第一篇《卑弱第一》,说“怪不得几千年来,总没有女权的希望”。然而,胡适的重点不在“女权”,而是班昭所犯的历史谬误。他说这是误把当时的民间歌谣,当成不可变异的哲理的谬误。因此,班昭所谓古人生女弄瓦也者,完全是食古不化,或者说读死书的结果。他解释说:
这一段文章,是曹大家引用《诗经》上说的话儿,那《诗经》上说:“乃生女子,载寝之地,载衣之裼,载弄之瓦。”看官要晓得,那《诗经》一部书,乃是古时圣贤采访四方的风俗歌谣,因而辑成一部大书,即如这一篇诗所说的话,在做书的人本意,不过是教人晓得某地有这么一种重男轻女的风俗,他的本意,只有望人改良的意思,并不教人依着他行。譬如那《诗经》上说的:“期我乎桑中,要我乎上宫,送我乎淇之上!”难道他真个要人做这些淫奔的事吗?又如“子不我思,岂无他人!”“子不我思,岂无他士!”这二句诗,淫极了,难道他真个教人做这种“□□□□”,□□□吗?可见《诗经》上说的,不过说某处有某样的风俗罢了,不料这位曹大家,不懂诗人的命意,便以为古人都是卑视女子的了,可不是大错了吗?至于“斋告先君,明当主祭祀也”这句话,更容易明白了。你想古人最重祭祀,断不会使那卑弱下人的人去主祭祀,可见古人并不卑视女子,不过曹大家不懂得罢了。'13'
胡适在《先秦名学史》里,说《诗经》是经由孔子审订、保留下来的古代中国“社会、思想生活的见证”。'14'他在《中国古代哲学史》(上卷)说:“从前第八世纪到前第七世纪,这两百年的思潮,除了一部《诗经》,别无可考。我们可叫它做诗人时代。”'15'显然,胡适对《诗经》作为古代中国政治、社会、思想的纪录的看法,在1908年就已经形成了。
胡适的第二个与众不同的批判,是从男女平等的概念,一面批判使用“男尊女卑”的语言,颇类似于今天的政治正确(politically correct)的要求;一面又进一步演绎到夫妻有平等诉求离婚的权利。《女诫》《夫妇第二》有段话说:“夫不贤则无以御妇,妇不贤则无以事夫。”胡适说:
哈哈!曹大家也讲起平等来了。你想这两句话,不是狠平等吗?不是狠有点抵抗性质的吗?桀纣无道,汤武便去征伐他,为什么呢?因为“君不贤则无以临民”,所以便要讨他的罪,如今曹大家是承认“丈夫可以御妇的”了。看官要记得,那个“御”字,有驾御的意思,管理的意思,便和皇帝治民的治字差不多了。皇帝不贤尚且可杀可去,丈夫不贤,便失了丈夫的资格,做妻子的,可以抵抗他,所以这“夫不贤则无以御妇”八个大字,正是泰西各国离婚律法的一大原理。不料曹大家这么一个卑鄙的人,也会有这种理想,这就狠难得了。但是上面用一个“御”字,就和马夫赶马,车夫推车一般,下面用一个“事”字,是服侍的意思,就和下官服侍上司,奴才伏侍主人一般,两两比较起来,还是大不平等,可见曹大家一定是一个没见识没魄力的女子了。'16'
同样地,《女诫》《专心第五》“《礼》,夫有再娶之义,妇无二适之文”这段话,又让胡适重申男女在离婚上的对等权:
看官须要认明这个“礼”字。这个《礼》是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