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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史上第一混搭-第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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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恍然道:“所以小倩就是纯阴之身?”

小倩脸一红道:“你说这个干什么?”

我说:“我今天见到王庆了。”

小倩脸色一变道:“他说什么了?”

我讷讷道:“反正没好话呗。”

刘老六听完我的介绍说:“照你说王庆能在白天显形,应该也修成了肉身,那就是所谓的阳阴之身……”

我忙问:“阳阴之身又有什么说法?”

刘老六又从他的包里掏出那本破破烂烂的书边翻边道:“我看看。”敢情他都是现翻,刘老六翻了一会指着书上某行字道,“有了——阳阴之身指男子过世后魂魄不散修成肉身,因为阴阳相抵,所以其法力低微,若想再有进展,需与纯阴之身的女子交合,然……”

“然什么?”

“你等等,这一行字糊了——然阳阴之身与纯阴之身可须臾依附于修为不及其者或凡人体内,吸取少量法力阳寿传于第三者,此为邪法,上古时期多有邪士饲养此类衰鬼为祸人间,其法比于渔者饲之鸬鹚'。。',有亏天德,我茅山派弟子不可习也。”

老吴翻译道:“意思是说阳阴体和纯阴体的人可以附身在修为不如他们的人身上,把这些人的法力偷走送给另外的人,这就好比渔夫养着鸬鹚给自己抓鱼一样,在道德上是卑劣的,茅山派的人不许学这种邪法。”

我一拍大腿:“我有点明白李坏是怎么偷走我的力量的了——他叫王庆附在别人身上,然后通过他把力量转换到他自己体内,王庆就像是偷汽油用的那根管子,只是个导体。”

苏竞道:“身上有你三成剑气的人,论修为比李坏也只高不低,怎么会连王庆都不如?”

我说:“你别忘了,那些剑气只是潜伏在他们身体里,可他们并不会用,说白了他们还是跟普通人一样,下午咱们找的那个人说有天晚上睡觉发寒,肯定就是被王庆附体了。”

苏竞若有所思道:“大略如此。”

我重重在小倩肩膀上一拍,贼忒兮兮道:“小倩啊,看来哥拿回东西的事情还得着落在你身上!”

小倩纳闷道:“我?”

我说:“他王庆怎么拿,你也怎么拿,别忘了你是纯阴之体,不比他差。”

小倩道:“可是我不会附人体吸阳寿这些歪门邪道啊。”

我转向刘老六道:“你那书上后面是怎么说的?”

刘老六把那本破书冲我展开道:“方法还真有,但是缺了半篇,我爹说他从我爷爷手里继承下来的时候就这样,大概是哪位老祖宗故意撕掉的。”

我一把抢过递给小倩:“你看得懂吗?”

小倩接过来看了几眼道:“前头不难,说的都是如何灵魂出窍的内容,可是后面缺了的我就不知道该怎么做了。”

黑山老妖道:“这个我倒是能勉强教教你,那些年我全靠吃人活命,有时候碰到法力低微的人也顺便吸吸他的修为。”

老吴叹气道:“你们这是逼着小倩走邪道啊。”

不等我说话,小倩决绝道:“为了小龙哥,我就走一回邪道!”

我感动道:“好妹妹,那就全靠你了。”

小倩勉强一笑道:“其实也是为了我自己,与其落到坏道人他们手里,我宁愿魂飞魄散。”

苏竞拽了我一把道:“你也别真的全靠小倩,她帮你找回技巧那些东西不难,剑气方面还得靠你自己,就说王金生吧,我发现他身上有部分剑气已经跟他融合,万一小倩一个不小心搞砸了,小丫头就真的魂飞魄散了。”

我苦着脸道:“还得我亲自学?”

苏竞拿出一个丝绸织的小册子来递给我道:“这上面是我根据自己的心得写的修炼笔记,记述了如何能从一个普通人快速到达剑师的诀窍。”

我一把拿过来胡乱翻着道:“有这种好东西你怎么不早拿出来?”

苏竞道:“大陆和你们这边字体不通,另外有些地方也得我亲自讲解你才会明白,你先带在身边吧。”

我一看上面的字,有很大一部分像是繁体字,另有一些就完全不认识了,不过大概齐也就是些“丹田”“经脉”之类的词汇,隐隐约约能看懂个两三成。

我随手往屁兜里一揣,拍拍手大声道:“好,下面大家就各行其事,咱们厉兵秣马跟李坏那个老杂毛拼了!”

苏竞从后面拍拍我:“那你呢?”

我嘿嘿一笑:“我嘛……今天很累了,你放心,哥明天一定发愤图强,再说——”我把金缕玉衣放在桌上道,“我得先把这个麻烦处理掉,这玩意在咱们手里多一天就跟定时炸弹似的。”

苏竞叹了口气道:“我只是希望你明白:李坏并不是我们的最终目标,但他确实是个问题,他有王庆,我担心他先于我们找到另外那四成剑气,真要是那样的话,那就谁也制不了他了!”

我不耐烦挥手道:“放心吧,错不了。”

苏竞有些发呆地看着桌上的碎手镯,出神道:“以后的路任重道远,我最担心的其实不是李坏,而是我最终能不能回去,陆人甲身为一代宗师又受国所托,就算我能捉住他,他也未必肯妥协。”

我见她触物伤情,随即把那些碎手镯都摆在一起,从抽屉里拿出一小罐502来说:“你也别难过了,我给你粘起来,起码还能留个念想。”我把手镯拼出个大概齐的样子,然后抹上胶,一块一块地对着粘起来,没用十分钟就勉强弄在一起了,可是原本晶莹玉润的一个玉镯子给我粘得千沟万壑暗纹丛生,苏竞一看更伤心了……

我一手把玩着手镯,一手拿着电话,看着面前的金缕玉衣发呆,我得好好想想该怎么跟铁继理说,现在东西是找回来了,可地鼠依然在逃,作为警察他肯定得对我刨根问底,我得把话编圆了。

老吴见别人都聚在一起忙活,就他和金诚武闲坐着,呵呵一笑道:“后生可畏,倒是把咱们两个老家伙落下了。”

金诚武看看眉头紧皱的苏竞道:“那倒未必,其实再添几个帮手咱们还是可以帮得上大忙的——就算不用手镯和陆人甲,把小苏竞送回去也并非什么难事。”

“啊?”我和苏竞一起惊讶地叫出了声,注意力全都转移了过去。

老吴听金诚武说到这,神色郑重道:“你是说动用五形大阵?”

金诚武点点头……

我不禁伸长了脖子道:“那是什么东西?”说话间,我拿着玉镯子的手无意识地往下一耷拉,手镯和桌子上的金缕玉衣碰触到了一起,我猛然觉得眼前一片恍惚,那裂纹横生的手镯像有吸引力似的从金缕玉衣中带出一片晶莹的绿色,瞬间光华大作!

苏竞本来专注在老吴和金诚武身上,忽觉我这边不对劲,随意地回眸一望,顿时大惊失色,高声叫道:“小龙小心!”

然而一切都已经晚了,我只觉眼前万物倏忽而逝,苏竞、老吴、金诚武、小倩……都化作一片模糊影子消失,紧接着我脑子生出一阵强烈的晕眩,就此人事不知。

当我再睁开眼的时候,已经来到一个完全陌生的世界……

第二卷 女儿国

第一章 单刀直入

其实我最讨厌“我睁开眼睛的时候来到了一个完全陌生的世界”之类的小说了,什么屁话嘛,一点也不符合自然规律,还缺乏诚意,合着就你急着穿越,连个好点的借口都懒得想,你看我,第二卷才穿……

可是,我真的来到了一个完全陌生的世界……

这个陌生意味着不是被人打了闷棍丢到墙角醒来那种陌生,虽然我确实是在一个墙角醒来的。

这是一个阳光明媚的中午,我正躺在繁华的闹市区,最先映入眼帘的是那整齐迤逦的建筑,街上的人个个风神饱满,两边做买的做卖的吆喝声此起彼伏,这是一个毫无新意的开局——穿越无非两大流派,一种是在床上醒来,一种是在街上,我属于后者,街上的人也毫不稀奇地穿着古代的衣服,对襟袄、长袍衫,简约与繁复齐飞,布衣和绸缎共一色,不过不论什么衣着,他们都穿得整洁而合体,从精神状态看,这应该是一个太平盛世。

我一轱辘爬起来,先紧张地检视了一下自身,我还是我,穿着刚刚还在龙门客栈穿的衣服,我心里又有了点儿底——本人穿!因为穿越从形式上分还有本人穿和魂穿,本人穿是软硬件一块过来,魂穿就一套系统,我倒是更乐意本人穿,魂穿容易穿到豪门不假,可多半是没名没分的庶出,更惨的是穿到老爷和丫头的儿子身上——那下面50章内容先得让哥哥们欺负个半死然后才能扮猪吃虎什么的呢。

我虽然穿着古怪举止荒诞,但街上并没有多少人在意我,盛世就是这样,老百姓们也见多识广见怪不怪,毕竟我跟他们一样也是黄皮肤黑眼睛,一套奇装异服还不至于引起惨无人道的围观。不过是有几个路人朝我抛个白眼什么的,他们大概也只当我是喝多了。

我利用这个暂时安定的空当好好整理了一下思路:刚才我还在龙门客栈里待着听老吴和金诚武说话,之所以忽然被甩到这来,是因为苏竞那只手镯,当时它和那件金缕玉衣发生了接触,然后手镯大亮,我就来了这里,那么导致我这次穿越的两大元凶就是手镯和金缕玉衣,我听苏竞说,当那只手镯恢复成色以后就能把人带回去,而给它提供能量的是她们大陆上一种很稀少的魔法石,接下来的逻辑就简单了:源自于汉朝那件金缕玉衣上的玉,和这种魔法石属性大概相同,两者碰撞,于是它给了手镯充盈的能量,当时正拿着它的我就被带到了这里——我只是没想到拿502粘起来的手镯居然还能用!

这些前因后果没什么复杂的,这里最大的可能就是苏竞所说的联邦大陆,与其说这是一次穿越倒不如说是一次意外,和所有别的穿越者不同,我没有心潮澎湃也没有如丧考妣,因为我明白一个铁定的事实:我必须得回去,在这里我什么也做不了,更没打算做什么。

在进行下一步行动前,我还是先清点了一下物品:苏竞的手镯还在我手上,但它变得再次暗淡无光且布满裂纹,这个东西暂时没用了,但是以后回去说不定还得靠它;裤兜里的东西有钱包,这玩意基本上现在就能扔了——当然,我说说而已。除了钱包,兜里还有一串钥匙和手机外带一个打火机,上衣口袋里有盒烟,我拿出手机看了看,屏幕上的信号格已经干巴成一根儿,毫不意外地告诉我“仅限紧急呼叫”,我也没有太失望,这地方要能打电话那才是真正见鬼了。我收好随身东西,试探性地走到大街中央,这样一来关注我的人果然多了起来,他们看着我,远远地避开,和我并肩而过的也不住回头。

利用很短的时间,我整理出一个思路:不管这是联邦大陆的什么地方,我得先找到他们的头头或者负责人,跟他说明情况然后让他再把我送回去,可是具体该怎么做,我还是有点莫衷一是,联邦大陆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封建制度的城邦联盟,类似于古希腊,在这里最能说得上话的人无疑应该是某国的皇帝或者首脑,可是我怎么才能见这些人呢?

我忽然灵机一动,想起我的身份来了,我跟这片大陆,说没关系也没关系,可是真要追究下去渊源还不浅呢——我前世可是他们这里无人不晓的剑神!至于这一点似乎不难证明,记得苏竞第一次见我的时候,虽然我没有半分剑气可她还是把我当成了剑神,因为纵然我没有半点武功,剑神的阶位还在!有了这一点保证我心里就有底了,从他们对剑神的狂热崇拜来看,整个大陆都是好武的,这就好办了,如此痴迷武术的人们能看不出我是谁吗——玉米能不认识李宇春吗?钢丝能不认识郭德纲吗?狼友能不认识苍井空吗?

想到这我有点恍然,难怪这些人看我的眼神里充满敬畏,保不齐有人已经知道我是谁了!

我不自觉地微微腆起肚腩,昂首阔步地沐浴在一片景仰的目光中,人们见我这样愈发躲得欢了……

可是光是受万民景仰也不行啊,我正事还没办呢,念及于此,我随机拦住一个正要从我身边路过的大婶,尽量平易近人和颜悦色地跟她说:“你知道我是谁吧,请问怎么才能见到你们的皇帝?”

大婶对我怒目而视:“你疯了吧?”

我大受打击,但转念一想也就释然:看她样子大概还不知道我是谁,这也就难怪了,看来得找一个练武的人问才行。

这时我正好看见一个彪形大汉,立刻一把拉住他道:“带我去见你们的皇帝。”

哪知那大汉竟然惊叫一声,挣脱我的手逃命似价的跑了。

“不用怕成这样吧?”我喃喃道。又问了几个人,他们不是急忙躲开就是白眼相加,想不到联邦的人口口声声想剑神盼剑神,却全都是些叶公好龙之辈。一条马路快给我走遍了也没人搭理我。

就在这时,我忽然感觉后面有人拍我,回头一看,见是一个身穿紫色长袍的年轻美妇,鹅蛋脸,身材丰满,一双桃花眼正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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