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钗布裙-第4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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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又为什么生气呢?”谢小横又问。
裳儿察觉了他话音中的重点,想了想:“我对师父太动心了。”
当你开始毫无必要的欺负一个人,当你认为他生着闷气比插你一刀伤你更深,你是太过动心了。
“这对你入宫不利。”谢小横踱到她对面的蒲团,盘膝坐下。
“是的……”裳儿困惑的调整了一下姿势,仍然是跪着的,但腰肢软下来,像一只盘踞的猫,“爷爷你不觉得你很矛盾吗?”
“嗯?”
“你要一个人入宫,足以魅惑圣眷,你又要这个人没有心,不会为其他美男动容。更重要的是,你把师父放到我身边,让他教我这一切!你不觉得你在自掘坟墓?”
谢小横静静道:“你告诉我,我自掘了坟墓吗?”
裳儿又调整了一下姿势,把脚尖跷起来,像一只挑衅的猫:“我问过师父类似的问题,他教给我白骨观、脓血观、枯骨观。”
“想必对你没什么用。”谢小横道。
“是。”裳儿遗憾的承认,“我若爱他,他皮囊下是一泡脓血我也爱他。他明天就化为一堆枯骨,我今天也还是爱他。”
“那么——”
“可我爱他,他也不会有反应的。我就算是火,他已经是一捧灰了。”裳儿的声音里难得带上了哽咽,“如果是冰捂热了,它还能化成水。已经是一捧灰的心,再怎么捂它,最多是捂的时候暖一点点,手一放,又凉了。爱这种人,是在他身边掏心掏肺的照顾他、还是在遥远的地方默不作声思念他,又有什么区别呢?”
谢小横缓缓道:“我看你已经有决定了。”
“嗯!”裳儿眼睛里泪光盈盈,“我会进宫,然后一直思念他。当然我肯定把这份思念藏得很好,爷爷你知道我骗起人来有多厉害!再以后——估计我可能又会爱上什么其他人吧?对他这点无谓的可笑感情,就可以丢掉了。”
谢小横却摇头道:“不。”
裳儿投给他吃惊的目光。
“有的时候呢,年青人看到春天第一朵花,以为是最美的了,殊不知走着走着,前面还有大好春光,姹紫嫣红,完全没必要为那朵小花驻足。”谢小横慢条斯理道,“有的时候呢,那么巧,你最初看中的那朵花,真的就是最美的,再经历多少日夜、走过多少地方,怕也很难有跟它能匹敌的了。是的,裳儿,我必须告诉你,我活了这么久,说起平生所见尤物,蝶笑花首屈一指,难得他美得有灵魂,那灵魂却只是在不知什么时候活过一下子,给我们看时已经死了,只留下活过的痕迹,这使得他再也无法被征服。裳儿,你的聪明,在女子里是很难得的了,以后你慢慢的就会发现,遇见那么多人,恐怕很难有谁能代替蝶笑花的位置。你最开始爱过的这个,确实是最好的。”
裳儿眼里的泪光已经消失,投给谢小横一记火辣辣的目光。
“对,我故意让你从开头就接触最好的,以后再遇到什么歪瓜裂枣、等而下之的的东西,就不会动心了。”谢小横道。
像一场大病。这样青春、美丽、又敏锐灵动的女孩子,遇见蝶笑花,想不生病都不可能。这一场病,若能不死,送进宫里,大约就能免疫了。
“你这样聪明,有一天一定能想过来的,”谢小横继续道,“我不希望到那天,你认为我骗了你,转而恨我,所以要和你坦白,我确实是故意把蝶笑花放到你的身边。”
“那如果我……”裳儿紧盯着谢小横,“苦恋师父,不能自拔,爷爷你又将如何?”
“那我也只好让你去。”谢小横回答,“我还有很多棋子,而你只有一段人生。”
裳儿瞪了谢小横一会儿,笑了,笑得比从前还甜:“遇到这样天下难求的男人,我仍然决定,爱他不值得。这之中,完全没有爷爷插手的原因。我就是这样冷静绝情的人,果然合该进宫去。”
谢小横颔首:“你是聪明人,我知道你不会叫我们失望。”
“快过年了,我们也要准备走了呢!”裳儿抬起目光,遥望远方,目光里竟有一丝嗜血的兴奋,“爷爷,你说‘那个人’,现在会不会已经到了锦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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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章:柴扉墨重
“朱门风流谢大,柴扉墨重澹台”
第一卷 锦衣昼行 第五十七章 朱门谢大
谢六小姐没怎么见过男人,明珠见过。
从前在穷巷子里,男女之防就是个屁!黄泥墙、茅草席的一坨又一坨破屋子,挑水的阿公在窗下抠脚、担粪的大哥在对过晒裤衩,小姑娘跟小男孩一样,破衣烂裳,衣不蔽体,在发育得胸脯能顶起衣裳之前,最好赶紧的卖出去当妾当丫头,否则留下来容易被人强奸……不过话又说回来了,这穷巷子里还真没发生多多少强奸案,某些人有这个贼心也没这个贼胆,生怕办完事后只听一声唿哨立马被苦主七大姑八大舅左亲朋右邻舍围而堵之、聚而诈之,叫其拿出遮羞费来。照惯例,所有参与围堵的,都可以从这笔费用中分红,所以你可以理解,这个价码往往是会被抬得非常之高的,扒皮刮油、敲骨吸髓,尚不足以形容之。没几个人付得起,只好绕着走。
再后来,云华脱离穷巷,飞上枝头作凤凰——家的丫头,来来往往也得应付不少大爷小哥大倌小厮们。她自认,到个什么酸会上见几位书生,应该还是应付得过来的。
可惜的是她刚落座,还没抬起眼睛看看与会的都是何方高人,有两个人来了。
当先一个人进来,是蝶笑花,容颜滟滟,自不必说,所有人见了他,顿时呼吸一窒,气为之塞、神为之夺!
后面一个人进来,却没有被前一个人夺了颜色。他倒也没多醒目,只似清浅的、柔和的月色,那样绵绵的铺展陈开去。灯光再艳,如何能遮掩月华?静静的、澄明浩远,仿佛应许了地久天长、地久天长。若说蝶笑花如酒,后面进来的一人,却如茶。酒能乱性。茶可养神。为蝶笑花艳色慑得闭过气去的诸位,见到后一个人,那口气才能慢慢吐出来。云华倒相反,见到蝶笑花,因心另有所属,犹能保持灵台清明,目光一落到第二人身上,却几乎失口发出惊呼,呼吸也简直随之停止了!
这一个人,相貌酷似她早夭的小哥哥。整个身材气度,都根本是云华梦中见过的那少年仙子!云华忍不住要掐一下自己的手背,看是不是在梦境里。
(说不定连黄表纸压上脸颊。都不过是一场梦而已,否则何以有这么多颠倒啼笑、难以解说?)
众人这时都缓过气来,纷纷上前向二人打招呼,口中露出“刘大夫”三字,云华才醒悟。后头的人,原来不是鬼、也不是仙,在锦城自有身份,是替她冶过病、而她从未谋面的新大夫,刘晨寂。
明雪初见刘晨寂,岂不也倒吸一口冷气。急急给云华来报信说:“姐姐姐姐,那大夫,像我们的小哥哥!”其实小哥哥死的时候。明雪才桌子高,但明雪对小哥哥的记忆,就是鲜明得像刻在脑袋里,从未淡去,这也是很奇怪的事。
那边。蝶笑花回答了众人的寒喧,谦卑有礼、却也不失名伶矜持的告诉他们。他也在附近游玩,听闻诸位相公在此,特来拜见。刘大夫?呵,刘大夫是替他诊疾的,所以凑巧一道来了。什么疾?无非一些缠绵的小病……冒昧前来,不知诸位相公欢不欢迎?
那还有不欢迎的!天降肥肉……呃不,贵客,到狼窝……呃,嗯咳咳,总之请上座请上座。
云华被挤到一边,倒不引人注意了。
可是,是云华多心吗?刘晨寂一进门,就看了她一眼,像是认出了她似的。没有可能罢!病人与大夫,隔着帘帷,从未相见啊!还有蝶笑花,从人群之间,璀丽眼波一闪、一闪,时不时就闪在云华身上,根本没有来由吧?偏生刘晨寂看了那眼之后,就垂下眉目去,再不露神色,叫人无从确认。而蝶笑花,台上练就的功夫,满场飞媚眼,迷得所有人都七晕八素,云华觉得他漏给自己的眼神特别,其他人也认为蝶老板最看重自己呢!孰是孰非,根本无从佐证。
倒是一个小童生,嘴上还没毛、喉头也没结,还没到“慕少艾”的年纪,最烦恼的是跟成年文友们没啥共同语言、还老被瞧不起,憋闷久了,瞅见云华是同龄人,忙忙过来拉了云华手道:“兄台高姓大名?”
云华赶紧的瞄向云柯。云柯笑嘻嘻、嘻嘻笑,专心瞻仰二位来宾美色,叫云华自生自灭。
云华只好自己回答道:“鄙姓池,名影。”
来之前,云华问云柯:“我到了那里,总不能叫本名本姓罢?人家问起,我怎么说?”
“你只说是外地来游玩的童生罢了!”云柯道,“姓——池,名影罢。”
云华只当世上实有池影这么个人,云柯才叫她顶人家的身份,便没多问。那小童生听了她报的名姓,却极口赞道:“前人有诗曰,年光开柳色,池影泛云华。兄台名姓,是从此诗来么?”
云华这才晓得,云柯连给她取个假名,都暗含杀机,怕她私自出门的罪名还不够大,假名里藏进她的真名,故意递把柄给外人,搞臭她的声名,才叫她进不得宫去呢!
云华哂然在肚里谢过云柯:“多劳费心”,口里含糊的应付了童生,那边众人见礼毕,安了座,便由令主宣讲此社第一道题目:“乃是要以诗钟,分咏尺子、眼睛。” 又点了上社交了下卷的两人作巡案。一个便去燃香、磨墨,一个边来排纸笔。
所谓诗钟,原来是要以限定时间内作出平仄严格合律的对联来,所谓分咏,就是上句咏一物、下句咏一物,合来还要颇具意趣。令主亮题后,巡案于铜盘中点线香,香尾拴一枚铜钱,香燃尽,钱“叮”一声落盘,就是钟响,非交卷不可了,时间紧迫,众人无不锁紧眉头,细细想来。那排纸笔的巡案,排到一个短小精瘦、胡子尖尖、脑袋也尖尖的二十余岁汉子,却空过了,看了一眼云柯,笑向这汉子道:“谢大公子没来,澹台相公担待则个。”
原来此人别看其貌不扬,文名可很大呢!名为澹台以,锦城里文章首屈一指,唯有云剑能与之驰竞。锦城有个顺口溜儿夸说本城两大才子,所谓“朱门风流谢大,柴扉墨重澹台”。高门朱户,风流倾世,指谢云剑,谢大公子;另一位贫门出身、惊才绝艳,便是澹台以了。有一社的诗钟,说好分咏“竹、塔”,他吟成一联:“疏枝亦可临江钓,高处唯能对佛言。”传颂一时,写字卖联的光靠写他的这一联,就赚了不少,连许多深闺淑女的房里,都要挂这两行字。他若出手,除开云剑,旁人没得好比,恐怕只有直落下风的份。这会儿云剑没来,故巡案不给他排下纸笔,是给他人机会的意思,澹台以也笑道:“无妨,你们先做,我若技痒,再行处置。”巡案又往下排,连云华面前也排了一份,问道:“这位小相公尊姓是——”
“姓池,”云华忙道,“名影,安城人氏。”急急的瞄云柯,只怕巡案再往下细问,不知云柯帮忙遮掩不?巡案却只是笑笑:“池小相公请安笔。”又往下去了。云柯身边,三教九流原多,外地宾朋也多,时不时带来一位,多或盘恒数月、少则只有三五天,又自去了,旁人看观,也不再细问。这一次,也有些人多看云华几眼,暗赞她小小年纪,生得这样清秀妩媚,等大了必定一表人材,然一则是蝶笑花刘晨寂珠玉在前,云华毕竟童稚未开,远比不得那两位光彩;二是诗钟题目已然发下,个个都想争头、人人都怕落尾,一门心思都想题目去了,便顾不得云华。
巡案的排遍纸笔,最后珍而重之到了蝶笑花跟前,蝶笑花摆手:“奴原不会这个,硬要塞笔墨来,却是取嘲蝶笑花了。”
有个轻狂书生,忙来救美道:“蝶老板不用写,只为我等唱一个,便是席上增辉了。”
蝶笑花似笑非笑睨他一眼。
城中第一位的名伶,每次都得有头有脸的人物、奉上重金、至少给他提前十天准备的时候,他才肯唱,这位公子难道不知道么?一圈人等都抛来鄙夷的眼神,那公子自悔失言,面红耳赤,恨不能把舌头吞回去。
蝶笑花眼波却缱绻的柔和了:“戏目未经温习,不敢献丑,小曲却还使得。公子若有兴,不知能否为奴家持奏?”
这公子三生有幸!可是……可是他不会乐器,最多最多能把琴弦拨响,像弹棉花似的拨响,只怕没弹几下就被人照着窗外丢出去了……
云柯抚掌笑道:“难得蝶老板赏面!小可倒是会几手管弦,只可惜比不上常给老板司鼓操弦的师傅,只怕不入老板的眼。”
蝶笑花正容敛袂:“谢五公子说哪里话来!五公子乐器造诣,笑花望尘莫及,怎敢有半分挑剔的心。”
这倒不全是吹捧。云柯圣贤学问虽不怎么样,斗虫走马也屡屡失手,但要论起吹拉弹唱——这么说吧,谢家要是忽然败了,他投身市井,就靠吹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