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史(二十四史)-第3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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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义县。初置显州,渤海民自来助役,世宗嘉悯,因籍其人户置县,隶长宁宫。
嘉州,嘉平军,下,刺史。隶显州。
辽西州,阜成军,中,刺史。本汉辽西郡地,世宗置州,隶长宁宫,属显州。统县一:
长庆县。统和八年,以诸宫提辖司人户置。
康州,下,刺史。世宗迁渤海率宾府人户置,属显州。初隶长宁宫,後属积庆宫。统县一:
率宾县。本渤海率宾府地。
宗州,下,刺史。在辽东石熊山,耶律隆运以所俘汉民置。圣宗立为州,隶文忠王府。王薨,属提辖司。统县一:
熊山县。本渤海县地。
乾州,广德军,上,节度。本汉无虑县地。圣宗统和三年置,以奉景宗乾陵。有凝神殿。隶崇德宫,兵事属东京都部署司。统州一、县四:
奉陵县。本汉无虑县地。括诸落帐户,助营山陵。
延昌县。析延昌宫户置。
灵山县。本渤海灵峰县地。
司农县。本渤海麓郡县,并麓波、云川二县入焉。
海北州,广化军,中,刺史。世宗以所俘汉户置。地在闾山之西,南海之北。初隶宣州,後属乾州。统县一:
开义县。
贵德州,宁远军,下,节度。本汉襄平县地,汉公孙度所据。太宗时察割以所俘汉民置。後以弑逆诛,没入焉。圣宗建贵德军,後更名。有陀河、大宝山。隶崇德宫,兵事属东京都部署司。统县二:
贵德县。本汉襄平县,渤海为崇山县。
奉德县。本渤海缘城县地,尝置奉德州。
渖州,昭德军,中,节度。本挹娄国地。渤海建渖州,故县九,皆废。太宗置兴辽军,後更名。初隶永兴宫,後属敦睦宫,兵事隶东京都部署司。统州一、县二:
乐郊县。太祖俘蓟州三河民,建三河县,後更名。
灵源县。太祖俘蓟州吏民,建渔阳县,後更名。
岩州,白岩军,下,刺史。本渤海白岩城,太宗拨属渖州。初隶长宁宫,後属敦睦宫。统县一:
白岩县。渤海置。
集州,怀众军,下,刺史。古陴离郡地,汉属险渎县,高丽为霜岩县,渤海置州。统县一:
奉集县。渤海置。
广州,防御,汉属襄平县,高丽为当山县,渤海为铁利郡。太祖迁渤海人居之,建铁利州。统和八年省。开泰七年以汉户置。统县一:
昌义县。
辽州,始平军,下,节度。本拂涅国城,渤海为东平府。唐太宗亲征高丽,李世拨辽城;高宗诏程振、苏定方讨高丽,至新城,大破之;皆此地也。太祖伐渤海,先破东平府,迁民实之。故东平府都督伊、蒙、陀、黑、北五州,共领县十八,皆废。太祖改为州,军曰东平,太宗更为始平军。有辽河、羊肠河、锥子河、蛇山、狼山、黑山、巾子山。隶长宁宫,兵事属北女直兵马司。统州一、县二:
辽滨县。
安定县。
祺州,圣军,下,刺史。本渤海蒙州地。太祖以檀州俘於此建檀州,後更名。隶弘义宫,兵事属北女直兵马司。统县一:
庆云县。太祖俘密云民,於此建密云县,後更名。
遂州,刺史。本渤海美州地,采访使耶律颇德以部下汉民置。穆宗时,颇德嗣绝,没入焉。隶延昌宫。统县一:
山河县。本渤海县,并黑川、麓川二县置。
通州,安远军,节度。本扶馀国王城,渤海号扶馀城。太祖改龙州,圣宗更今名。保宁七年,以黄龙府叛人燕颇馀党千馀户置,升节度。统县四:
通远县。本渤海扶馀县,并布多县置。
安远县。本渤海显义县,并鹊川县置。
归仁县,本渤海强帅县,并新安县置。
渔谷县。本渤海县。
韩州,东平军,下,刺史。本稿离国旧治柳河县。高丽置颉府,都督、颉二州。渤海因之。今废。太宗置三河、榆河二州。圣宗并二州置。隶延昌宫,兵事属北女直兵马司。统县一:
柳河县。本渤海粤喜县地,并万安县置。
双州,保安军,下,节度。本挹娄故地。渤海置安定郡,久废。沤里僧王从太宗南征,以俘镇、定二州之民建城置州。察割弑逆诛,没入焉。故隶延昌宫,後属崇德宫,兵事隶北女直兵马司。统县一:
双城县。本渤海安夷县地。
银州,富国军,下,刺史。本渤海富州,太祖以银冶更名。隶弘义宫,兵事属北女直兵马司。统县三:
延津县。本渤海富寿县,境有延津故城,更名。
新兴县。本故越喜国地,渤海置银冶,尝置银州。
永平县。本渤海优富县地,太祖以俘户置。旧有永平寨。
同州,镇安军,下,节度。本汉襄平县地,渤海为东平寨。太祖置州,军曰镇东,後更名。隶彰愍宫,兵事属北女直兵马司。统州一,未详;县二:
东平县。本汉襄平县地。产铁,拨户三百采炼,随征赋输。
永昌县。本高丽永宁县地。
咸州,安东军,下,节度。本高丽铜山县地,渤海置铜山郡。地在汉候城县北,渤海龙泉府南。地多山险,寇盗以为渊薮,乃招平、营等州客户数百,建城居之。初号郝里太保城,开泰八年置州。兵事属北女直兵马司。统县一:
咸平县。唐安东都护,天宝中治营、平二州间,即此。太祖灭渤海,复置安东军。开泰中置县。
信州,彰圣军,下,节度。本越喜故城。渤海置怀远府,今废。圣宗以地邻高丽,开泰初置州,以所俘汉民实之。兵事属黄龙府都部署司。统州三,未详;县二:
武昌县。本渤海怀福县地,析平州提辖司及豹山县一千户隶之。
定武县。本渤海豹山县地,析平州提辖司并乳水县人户置。初名定功县。
宾州,怀化军,节度。本渤海城。统和十七年,迁兀惹户,置刺史于鸭子、混同二水之间,後升。兵事隶黄龙府都部署司。
龙州,黄龙府。本渤海扶馀府。太祖平渤海还,至此崩,有黄龙见,更名。保宁七年,军将燕颇叛,府废。开泰九年,迁城于东北,以宗州、檀州汉户一千复置。统州五、县三:
黄龙县。本渤海长平县,并富利、佐慕、肃慎置。
迁民县。本渤海永宁县,并丰水、扶罗置。
永平县。渤海置。
益州,观察。属黄龙府。统县一:
静远县。
安远州,怀义军,刺史。属黄龙府。
威州,武宁军,刺史。属黄龙府。
清州,建宁军,刺史。属黄龙府。
雍州,刺史。属黄龙府。
湖州,兴利军,刺史。渤海置。兵事隶东京统军司。统县一:
长庆县。
渤州,清化军,刺史。渤海置。兵事隶东京统军司。统县一:
贡珍县。渤海置。
郢州,彰圣军,刺史。渤海置。兵事隶北女直兵马司。统县一:
延庆县。
铜州,广利军,刺史。渤海置。兵事隶北兵马司。统县一:
析木县。本汉望平县地,渤海为花山县。初隶东京,後来属。
屽州,刺史。渤海置。兵事隶南兵马司。
率宾府,刺史。故率宾国地。
定理府,刺史。故挹娄国地。
铁利府,刺史。故铁利国地。
安定府。
长岭府。
镇海府,防御。兵事隶南女直汤河司。统县一:
平南县。
冀州,防御。圣宗建,升永安军。
东州。以渤海户置。
尚州。以渤海户置。
吉州,福昌军,刺史。
麓州,下,刺史。渤海置。
荆州,刺史。
懿州,宁昌军,节度。太平三年越国公主以媵臣户置。初曰庆懿军,更曰广顺军,隶上京。清宁七年宣懿皇后进入,改今名。统县二:
宁昌县。本平阳县。
顺安县。
媵州,昌永军,刺史。
顺化城,向义军,下,刺史。开泰三年以汉户置。兵事隶东京统军司。
宁州,观察。统和二十九年伐高丽,以渤海降户置。兵事隶东京统军司。统县一:
新安县。
衍州,安广军,防御。以汉户置。初刺史,後升军。兵事属东京统军司。统县一:
宜丰县。
连州,德昌军,刺史。以汉户置。兵事属东京统军司。统县一:
安民县。
归州,观察。太祖平渤海,以降户置,後废。统和二十九年伐高丽,以所俘渤海户复置。兵事属南女直汤河司。统县一:
归胜县。
苏州,安复军,节度。本高丽南苏,兴宗置州。兵事属南女直汤河司。统县二:
来苏县。
怀化县。
复州,怀德军,节度。兴宗置。兵事属南女直汤河司。统县二:
永宁县。
德胜县。
肃州,信陵军,刺史。重熙十年州民亡入女直,取之复置。兵事隶北女直兵马司。统县一:
清安县。
安州,刺史。兵事隶北女直兵马司。
荣州。
率州。
荷州。
源州。
渤海州。
宁江州,混同军,观察。清宁中置。初防御,後升。兵事属东北统军司。统县一:
混同县。
河州,德化军。置军器坊。
祥州,瑞圣军,节度。兴宗以铁骊户置。兵事隶黄龙府都部署司。统县一:
怀德县。
※校勘记
一:东京辽阳府至号中京显德府「本朝鲜之地」,据史记一一五朝鲜传、汉书二八下地理志,应作「本燕国地」。本节误以辽阳为平壤。又据新唐书二一九渤海传,忽汗州为上京龙泉府,非平壤城,亦非辽阳。
二:太祖建国攻渤海拨忽汗城至神册四年葺辽阳故城建东平郡为防御州按葺辽阳故城、建东平郡在前,攻渤海、拨忽汗城在後,叙次倒舛。疑神册四年之前脱「先是」二字。
三:城名天福按纪天显元年二月,改忽汗城为天福。非升东平为南京时以东平为天福。
四:辖州府军城八十七按「八十七」与下文所列州、府、军、城之数不合。
五:本汉镂芳县地镂芳,汉书地理志、後汉书郡国志均作镂方,属乐浪郡。
六:圣宗伐高丽还高丽原误「新罗」,据纪统和三年七月、十年正月改。
七:统和末高丽降「统和末,高丽降」六字,原误在「开泰三年,取其保、定二州」之下,时间倒舛,今改。
八:河端道光殿本考证引永乐大典作河瑞。
九:渤海置州「渤海置州」四字原脱,道光殿本据通考增。今从之。
一○:淇水按赵万里辑元一统志(以下称辑本元一统志)卷二有水。「淇」字误。
一一:本汉东耐县地道光殿本考证谓,汉无东耐县,或是後汉书郡国志东、不而之脱误。索隐疑是唐羁縻代那州。
一二:率宾县本渤海率宾府地索隐:「既云迁率宾府人户置,则非故地。」
一三:乾州圣宗统和三年置按纪乾亨四年十一月置乾州。
一四:宣州「宣」,应作宜。此即中京道宜州。属县开义,金史地理志同,本书中京道宜州条下作闻义。
一五:汉公孙度所据依上下文例,汉下脱「末」字。
一六:本渤海缘城县地缘城,上文崇州条作绿城。
一七:渤海建渖州故县九皆废道光殿本考证:「按元一统志,渤海建定理府,都督渖、定二州,领定理、平邱、岩城、慕美、安夷、渖水、安定、保山、能利九县,并废。」
一八:初隶永兴宫宫字原脱,据营卫志上补。
一九:伊蒙陀黑北五州北,新唐书二一九渤海传作比。
二○:祺州祺,原误「棋」,据营卫志上及金史地理志改。
二一:圣宗更今名至升节度按圣宗在景宗保宁之後。景宗保宁七年已增置户口,升节度,圣宗时,始更名通州。
二二:强帅县金史地理志作强师县。
二三:颉府都督颉二州按新唐书二一九渤海传,颉府领、高二州。
二四:郝里太保城郝,纪开泰八年十月作耗。
二五:信州彰圣军下节度按百官志四作信州彰圣军节度,同。卷九一耶律仆里笃传,太平中累迁彰圣军节度使,纪大安八年有彰圣军节度使耶律涅里。下文郢州,军号与信州同,但为刺史州,非节镇。百官志四刺史州内有郢州。又皇子表及卷八二萧阳阿传有彰信军节度,金史地理志作信州彰信军。
二六:置刺史于鸭子混同二水之间按纪太平四年二月,「诏改鸭子河曰混同江」,但此後仍沿用鸭子河名称,卷九八耶律俨传:「父仲禧┅┅清宁四年城鸭子、混同二水间。」
二七:黄龙府都部署司司,原误「事」。据上下文及兵卫志中、营卫志下、百官志二改。
二八:安定府按纪天显元年三月作安边府。
二九:复州怀德军节度按金史地理志:「复州,下,刺史,辽怀远军节度。」
三○:安州刺史按纪统和二十八年十一月,马保佑曾为安州团练使,卷九四耶律何鲁扫古传,清宁初加安州团练使,百官志四亦作团练。惟国志二二刺史州内有安州。或初是刺史,後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