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之林哥哥来自外星-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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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红楼之林哥哥来自外星
作者:捕快A
当外星高级物种忽然降临红楼的世界,
一切将会怎样?。
关键词:有外星异能有光脑,金手指大开,虐渣为主不虐主角,主攻文,1VS1,HE。
内容标签: 四大名著 宫廷侯爵
搜索关键字:主角:林煜 ┃ 配角: ┃ 其它:
编辑评价:
当外星高级物种忽然降临红楼的世界,附身为林家嫡长子林煜,红楼的故事将会如何发展?且看有异能,有光脑,有当官的爹,有名门的娘亲的林哥哥如何在红楼梦中风风火火,大展拳脚……
作者立意新颖,文笔娴熟,在红楼文中加入时下火热流行的外星人元素,在他的参与下,贾府诸人的命运还会如同原著里那样,原应叹息吗?
☆、第 1 章 殒命
在扬州这一座人杰地灵的古城,流传着这样两句话:
十里扬州百样景,最是风华在林府。
若是外省有游客来扬州游玩,问及此话的来由,扬州当地的老居民都会七嘴八舌地介绍:
“这林府,你道是哪一个林府?原是我们扬州盐课林如海林老爷家!”
“说起林老爷,那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想当年林老爷金銮殿上蟾宫折桂之时,尚且不足十六岁,面对先帝爷垂聆却是一丝慌乱不见,说起经义文章和经国纬世的道理来却是头头是道,字字珠玑,后来呀,贡生们答卷的时候忽然刮风,吹得火烛摇摇欲熄,先帝爷惜才,竟然走下御座,亲自为当时的林老爷掌灯,一时传为佳话。有人说,林老爷本有状元之才,实在是先帝爷看着他年幼,怕过誉易折,才择了他做探花,也有勉励之意。后来,林老爷果然是步步高升,一路做到了御史台大夫。再后来呢,则是因为林老太爷和林老夫人接连仙去,林老爷不得不回乡丁忧,这人走茶凉,又恰逢先帝爷崩,林老爷最终也没回京城,就在咱们这扬州待下了,一待就是十年。”
“林老爷是一绝,林夫人也是闺阁秀英,正堪相配呀。你道林夫人是谁,就是京城里大名鼎鼎的荣国公之后贾代善贾公爷的唯一嫡出之女。宁荣二位国公爷当年追随□□皇帝东征西战,出生入死,挣下赫赫功名,还封妻荫子,这林夫人就是贾府的太夫人史老太君的独生女儿,是真正的千金小姐。当年若不是看着林老爷少年有为,也不会赶着将女儿嫁与了。”
“嘿,你说这话不对,林夫人是荣国公之后,身份矜贵,可是,林老爷也是祖上袭了四代列侯的名门,就是从林老爷这一代才从科举入仕,妙就妙在林老爷祖上书香门第、簪缨氏族的名头可不是浪得虚名,林老爷十六岁就高中探花,纵观宁荣两府全府的子弟,那是拍着马追也追不上的,要我说啊,还是贾府高攀了林家呢!”
“你们又扯远了,林府还有的两绝怎么都没提到呢?”
“对对对,林老爷还有一儿一女,都是人中龙凤啊,儿子今年该有七八岁了吧,据说聪慧异常,诗书文章,过目能诵,女儿仅得三岁,听闻他府中的仆人都传闻三岁看老,现在就能看得出将来必是闭月羞花之貌。”
“哎,你们说,怎么好的都跑他们府里去了?”
“嗐,有句话说得好,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你就看人家林老爷林夫人的气派人品,当然儿女也不能是俗品。只是,这天底下到底没有事事遂心的,老天爷也还算是公平的,林家的人个个都是神仙人品,却没有神仙的身子骨,林老爷都还好些,那林夫人一年里面有半年是病着的,林小公子极少出门,为啥呀,就是身子骨弱,风吹吹就要倒的体格儿,至于那林女公子,就更别说了,据说是出生的时候就随了胎里带来的弱症,打小就要喝药,人参、肉桂、燕窝那样名贵的药材,都是当饭一样吃的,现在长到三岁,只怕花下去的银子钱可以照着人样子打出一个银人儿来。这都不算什么,反正林老爷当了这么些年巡盐御史,家底儿厚实,短不了银子,花得起。还有有一项可叹之事,这林女公子啊,因为打小病弱,被抱着去庙里求医问道的时候,被一个据说铁口直断的和尚批了字,说是这一辈子要么做老姑娘一辈子不出门不见外人,要么就遁入空门,方可免了一生的恶厄,否则啊……”
这边林府里,林夫人贾敏正如外面的人们述说的那样在为儿女们孱弱的身子骨而操心劳碌着。
贾敏这里才指挥着下仆们熬好了女儿的药,亲自过去看着女儿黛玉将药服下,那头奶嬷嬷又急急来报,说是小大爷林煜不知何故又呕吐了起来,就怕痰迷了,请太太快些打发人去请好的大夫来。
贾敏一听慌了神,见女儿这会儿睡了,便叮嘱着丫鬟嬷嬷们留神看着,又心急火燎地赶往儿子住的院子。
林煜那边也不知道怎么了,吐得胆汁儿都要出来了似地,脸色苍白得吓人。大夫来了诊了脉息,只说是也许什么东西混着吃岔了,搁别人身上没事,可是林煜身子弱,他吃不消啊,叫今后的饮食千万留心,每样东西都浅尝辄止的好,宁可多餐少吃之类的云云。
贾敏最后熬得没法,索性将儿女都移到自己的院子里,一并照看,几日通宵达旦,这才渐渐地好将起来。
贾敏心中着实忧虑,生怕这千辛万苦得来的一双子女不知何时会早夭,想着就心疼落泪。又听得人说,城北有一所寺庙来了游方的高僧,擅给人化劫祈福,贾敏就急忙定下来次日一早带着儿女们一起去寻那庙子和高僧,无论如何苦求都要请他化解这一双儿女的劫难,宁可自己以身相替,减些寿命都是心甘情愿。
次日一早,贾敏便安排了管家护院小厮等人护送着自己、儿女、奶娘、丫鬟、婆子等人坐着四五辆大车往那城北郊区的庙子而去。
林府的车马路过某一处冷僻街道时,无人注意到街角有一个癞头和尚和一个鹑衣道士正倚墙而望。
和尚冷笑着说:“老衲早就警告过林府的人,他家的女小公子见不得外人,他家夫人还就是不信。看吧,还带着到处去!”
道士颔首捻须道:“今日天象异常,林府家眷这一趟出行,只怕有血光之灾。”
和尚虚眯着眼也看了看天色,说:“不过,我算着林府这一回没准有奇缘异事,或许就将林府这衰微的运格扭转了过来也未可知。”
道士连忙阻止道:“天机不可泄露,咱们还是喝酒,喝酒为妙。”说着,递过去一个青色的酒葫芦,拔开酒塞子,甘香清冽,扑鼻而来。
和尚大笑着接过酒壶,说:“道长说得有理!他人兴与衰,生与死,却与我二人何干?有那闲工夫为他们发愁的,不如都付与这瓶中物,一醉方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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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遥远的星空深处,围绕着炙恒星做着星体运动的威尔星上,高级智慧生物——纳加人的生存环境面临着越来越严峻的考验。
随着炙恒星不断地分裂,释放出来的热能几乎炙烤掉了威尔星的表面大气层,纳加人不得不带着防护面具生活,可是,即便是住在散热性极好的房子里,人们依然能敏感地察觉到越来越近的死亡威胁。
难道说这一颗已经创造出一万年智慧生物文明的星球就要在炙恒星不可逆转的自然变化下彻底被摧毁吗?
为了保存纳加人这一高级物种不至于就此湮灭,纳加联邦政府精选出三名各方面素质一流的战士,利用凝聚纳加人最高智慧结晶的独立飞行舱将其送离威尔星,送往茫茫的宇宙。
麦迪就是其中的一名光荣而幸运的战士。
在独立飞行舱飞离威尔星的那一瞬,麦迪透过飞行舱的防雾防弹玻璃清晰地看到无数的巨大火花在半空中交汇,绽开,拖出长长的光带,壮丽而璀璨。
炙恒星又在分裂了,围绕炙恒星而存活的威尔星即将毁灭。
麦迪贪恋着看着这一旷世难见的景象,心里默念:我将要飘去茫茫宇宙的哪里?不论是哪里,我,麦迪,肩负着纳加人的希望,都应该在那未知的地方传递纳加人的光荣与梦想。
长时间的宇宙飞行叫身体素质一流的麦迪也疲乏不已,终于闭上了眼睛,陷入沉沉的睡眠,流往不知预知的时空。
拥有一万年文明的纳加人麦迪所不知道的是,他将跨越不可计数的光年,掉入奇异的时空隧道,进入古老的华夏民族。
此时,林家家眷正在管家护卫乃至小厮下仆等人的护卫下往郊外的金风寺而去,途中将经过一道幽深的峡谷。
骑马走在最前面的林府大管家周海无意中抬眼一看,发现昏沉沉的天际似乎有云层翻滚,隐约可见一点灰黑色的影子越来越近。
周海嘟哝着说:“那是什么?难道是一只老鹰?怪骇人的,这么大一只,把太阳光都要遮没了。”
其他人正要答话,忽然听到隐雷阵阵,忙抬头一看,众人顿时觉得脑门芯处的七窍像是走了六窍,吓得魂不附体。
刚才还显得很遥远的灰黑色影子居然已经到了头顶上了!
而且,那根本不是什么老鹰,而是大家从来没有看见过的庞然大物,说是个圆形吧也不太像,倒是有些像秋收的时候庄户人爱戴着的遮阳帽,就那么直直地挂在头顶上,把大半的天空都遮挡住了。
众人吓得惊叫起来:“不得了,有怪物!”纷纷想要逃离。
慌乱之中,马匹长嘶,乱成一片。
贾敏是抱着女儿黛玉坐一匹马车的,儿子林煜则单独一人另坐一匹马车。此时,林煜所坐的马车的马被惊吓得厉害,竟然扬蹄疾奔起来,途中碰撞到贾敏所坐的马车时,几乎将贾敏的马车斜斜地撞往一旁的峡谷,幸亏管家周海及时叫住了几个有力的奴仆拉住了马车,才不至于落入悬崖。
好险啊!
周管家只顾得救助夫人,却管不得林家小大爷林煜所乘坐的马车倏忽之间不见了踪迹。
☆、第 2 章 宿主
麦迪紧闭的眼睛上方睫毛在激烈地颤动,好似扑闪蹁跹的蝴蝶,又过了一会儿,终于缓缓地睁开了。
麦迪坐起身来,环视周围的环境,乘坐的飞行舱因为长时间的飞行损耗加之进入此星球时与大气的磨损之类的原因,现在几乎等于报废,降落时磨擦出来的一大片火花燎得四周的草木一片黑乎乎。
麦迪四处探勘了一番,自言自语道:“飞行器报废了,看来我是再也回不去了。”
身为战士的麦迪本能地开始警戒四周环境,他惊奇地发现不远处也有一个类似于交通工具的东西坠毁了,地面上一大摊鲜红的血迹漫流,便小心翼翼地靠近察看。
那似乎是一辆车,不过是靠着简单的无智慧生物拖曳之力才能移动的原生态车。
地上的一大摊血迹就是拖曳此车的无智慧简单生物的血,散发出浓浓的血腥味。
麦迪再仰头看看头顶的峭壁,心想,这辆车做了如此长距离的重力向下位移运动,如果车内有智慧生物存在,估计也应该丧生了。
“啊……”忽然有微弱的声音传来,似乎饱含痛苦。
麦迪略略震惊了一下,车内的智慧生物竟然还没有完全丧失生命!
麦迪立刻进入狭窄的车内空间,看到一个小小的身体匍匐在车内。将其翻转过来一看,应该是这个星球的智慧生物——人类。他的面部、鼻子和口角等处都有大量的鲜血涌出,看起来境况堪忧。
麦迪心里微微一沉,这个生物体不会是因为自己乘坐飞行器遽然降临这个星球才遭遇丧生之祸的吧,那可真是自己的无心过错了!
麦迪急忙探出触角触碰这身体,想要探知他是否还有存活的可能。
很遗憾,这个尚且处于幼年期的生物体已经是身体骨骼寸断,内脏破裂,几乎没有修复的可能了。
果然,没一会儿,生物体的生命体征渐渐此沉寂了下去,应该是生命终结了。麦迪为此而默哀,心情懊恼。
恰在此时,麦迪大脑中的芯片自动启动,内中的光脑开始与麦迪交流。
“麦迪,你目前的外形特点会被当地土著居民当作怪物焚烧而死的。与其与当地居民对抗,不如就将面前这个人类的身体暂时作为宿主吧。”
麦迪本性纯良,虽然觉得很对不起身体的原宿主,但是,既然已经死了,便是无可挽回、无可奈何的事了。换个思维方式来思考,麦迪寄居到原宿主的身体上,算不算让他的生命得到另一种方式的延续?
再者,麦迪是一名战士,在战场上保存自身,避开没必要的攻击是本能的选择,所以,在初临此星球,完全搞不清楚状况的情形下,寄居到某个生物体体内,避免和原住民的冲突,也算是趋利避祸的一种明智选择吧?
于是,麦迪从善如流地采纳了光脑的建议。
下一刻,一道白光一闪,麦迪消失了,而原本蜷缩在地上的少年的僵直的身体却有了复苏的现象。
少年的脑部奇异地散发出强光,一寸寸的光线环绕着他,像是一个巨大的光球将他包裹在里面。
原来,这是麦迪脑内的光脑正在发挥作用,帮助麦迪修复这一副破败的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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