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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3章

七煞新娘-第8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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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不是表现的有点太过优秀了?

幸好,那个天真的胖子最终还是没有把我带走。

因为我的天赋就是,珍惜眼前人,但更爱下一个——目标——金扎吉。

金扎吉,又是一个从奴隶爬到将军的成功典范,一个年纪轻轻的老牌金国武将,一个双手同样沾满了宋人鲜血的魔头和刽子手。

但是,这并不妨碍我热烈而又邪恶的走向他,并展现我最灿烂的微笑。

从金扎吉到任的第一天,我就按部就班的重复着自己屡试不爽的伎俩。

想方设法接近统帅的亲兵骨干,进而一步步取得信任,再建立深厚的友谊……直到混到能和金军的最高统帅称兄道弟,把酒言欢。

即使不能一起把酒言欢,能够在丫身边斟酒切肉听喝马屁,也等于成功了一半。

很久以来,据我观察,来平西大营的前几任失意的统帅们,只是把这里当做了一个歇脚打盹的地方。

终日醉生梦死,不亦乐乎。

他们的放纵,仿佛在约定俗成的配合着对面宋营的举动。

你不玩命,我不较真;天天演戏,点到为止。

我以为这个金扎吉和过去的那些主帅,并没有多大的区别;可是,这一次,我的判断好像出现了一些误差。

我能从金扎吉冷漠而凌烈的眼神中,捕捉到他对汉人的那种敌意,那是一种近乎于偏执的血统与种族歧视。

这歧视狂热的种植在他的头脑中,根深蒂固,仿佛已滋生千年。

一个金扎吉的铁杆亲兵,在我的热情招呼下,才来两天就和我打的火热,正是他告诉我,他们的大将军只要几天不打仗,就会浑身难受。

果然,他前脚刚踏进军营,没待几天,连床铺还没捂热,就准备风风火火的给宋营下战书了。

昏昏欲睡的平西战场,终于被金扎吉的两把绝世弯刀和一双大号马靴,踏破了往日的宁静与美梦。

我算看出来了,丫就是一个地地道道的战争狂。

即便是被皇帝老子雪藏,人家也要真刀真枪的玩命。

我焦急而麻利的发消息给大熊:熊,金营战书,不日即到。

我以为我的及时消息能够引起宋营的足够重视,可是上级大熊回信:兔,顺其自然,保护好自己,还有更重要的事情等着我们去做。

收到这个回复,我忽然开始担心起来,宋营的那些兄弟姐妹们,还有我的上级大熊和头儿俩人的安危。

大战前夜,我心事重重,水米未尽,晚上居然失眠了……

老天总是爱和人开玩笑,从无顾忌。

大战的结果无疑出乎了所有人的预料。

我从来没见过金扎吉的脸色那么难看过,莫名其妙的飞锅将军仿佛从天而降,以两口小黑锅彻底粉碎了丫的轻狂和傲慢。

说实话,那天在战场上,我在密密麻麻的弓箭手后面,真的替那个骑着毛驴的黑衣人捏了一把冷汗。

要说,我们这些做特务的,都是在见不着光的地方,大胆妄为。

这哥们,居然在光天化日,朗朗乾坤下,毫不留情,不知死活的骑着毛驴袭击金扎吉。就算是去送死,也不能那么去送呀。

我以为以金扎吉残暴凶残的个性,他一定会下令让乱前齐飞,把那个黑衣人射成一只巨大的刺猬。

谁知道,这个满脸络腮胡子的草原大汉,居然,宽容而又大度的放过了那个人。

那个黑衣人,似乎太有狗屎运了。

我不得其解,却又心有所动,后来终于琢磨出来了,那是一种常人很难理解的情怀。

勇气

崇拜。

征服。

很明显,黑衣人舍身忘死的大胆举动,至少在那一瞬间,征服了金扎吉自以为彪悍的强大心灵。

其实,他又何止征服了金扎吉。

就连一向理智的我,脑海里都不由得幻想着:骑着小毛驴,飞锅定乾坤,哼唱着神曲,踏歌而去。

那是多么欢乐的一幕。

不远处宋营的人们振臂高呼时,

那毛驴的身影匆忙远去,

但是有一种叫做信仰与希望的力量,

已无声无息的蔓延在我们的心里。

我仿佛看到了灰暗的大地,

寂寥萧索的五里坡,

甚至是那些盘旋的乌鸦们,

都不再彷徨和孤寂。

我多希望这是一场永远都不要醒来的美梦。

远离冰冷的现实,最好长睡不要醒。

直到当夜,金扎吉突然毫无征兆的集结了三千王牌精锐部队,准备夜袭宋营,报仇雪恨。

那时我才意识到,事情并没有就此完结。

现实是冰冷而残酷的,我应该感谢他吗,把我又拉回到现实中来。我在第一时间就将这条残酷的消息发了出去。

即使我明明知道,金扎吉汗血宝马的速度,要比我信息到达宋营的速度快上许多。

但是,更让我始料未及的是,金扎吉回来的速度,比我想象的快了许多。

夜袭的部队整齐划一,夜袭的人马没有伤亡。

难道他兴师动众,只是为了搞一次突如其来的军事演习?

我带着疑问隐在角落里冷静的观察着:金扎吉的身边多了一个少女。

没错,就是那个仙子一般美丽的少女,那个头儿准备大力培养的我未来的同行。

她竟然再次出现在了我的视线里。

只是这回,她不是自己跑来的,明明是被抓来的,却没有五花大绑;和她一同出现的还有一个晕倒的女人和一个小不点婴儿。

一时间,我有些懵了,夜袭宋营怎么转眼间变成了劫持妇女?

我本想追加一条消息给大熊报告此事,但是令人疑惑的是,我放出的信鸽,竟然不见返回的踪迹。

那一晚,我努力的思考着这些事情。

直到金扎吉深夜突然派人把我从床上叫起来,那一刻我有些紧张,难道他……发现了我平时的一些蛛丝马迹,想要连夜提审我?

又或者是那个姑娘……暴露了我的存在,所以我们俩注定要一起完蛋?

我面无表情的移动着脚步,但脑子在飞快的转动着,如何应付这个难缠的金扎吉……

谁知,这个自命不凡又苛刻严格的金扎吉,居然放下架子,热情而关切的询问我:关于汉地男女成亲的事宜。

当他厚着脸皮让我为他刮胡子的时候,我算彻底明白了。

大半夜把我叫起来,实际上和我无关。

这个性情狂暴的金扎吉,不知怎地迷上了那个仙子一样的姑娘。

英雄难过美人关。

我早该想到。

除此无他。

我一边认真而仔细的给金扎吉剃着胡子,一边不着痕迹的不断向他重复与强调:大宋的女子是如何如何重视贞洁这个问题。千万不能没入洞房就……否则那个女人就只能,被一次性使用了。

说这些话的时候,我似乎没有经过大脑的思考。

他猛地抬起头,我的刀片瞬时在他脸上留下了一个浅浅的血口,但是他却不以为然,好奇的问我,“什么叫一次性使用。”

我叹了口气,告诉他,“如果一个大宋女子没有成亲就**,她多半会自尽,就是抹脖子,跳河,上吊,喝毒药。懂吧。”

一个金人,一个宋人。

一个将军,一个士兵。

静悄悄的寒夜里,温暖的帐篷内,两个男人热火朝天的讨论着如何剃胡子,那是一个多么荒诞而离奇的场景。

刚刚的三言两语,看似随意和无意。

却是出于同样的关心,因为同一个少女。

金扎吉沉默片刻,点了点头,他那冷酷的双眸里居然闪现出了一丝,怜爱的温柔。

我真恨我自己,为什么那么机警而敏感。

我讨厌那眼神,更确切的说是憎恨。

我知道一个男人流露出那种眼神,意味着什么。

我怎么会生出憎恨?

奇怪的是,那种憎恨似乎完全脱离了什么他**的民族荣辱,什么保护妇女权益,什么堂而皇之的正义……

虽然我一直觉得那个姑娘真是个二傻子外加二愣子;但同时我也不得不承认,她身上具备着一种非凡的勇气和一种特殊的,令人倾倒的魅力。

好吧,我承认,这其实是一次无意识中的有意识。

因为我想要保护我要保护的那个人……

金扎吉一边抚摸着自己刚刚被剃干净的左脸,一边满意的对我下达着命令。

“既然你是汉人,明天一大早,你去伺候她吧。然后给我准备大婚的酒席,你以后就列入我的亲兵,专门伺候……嗯,大将军夫人。”

我继续冷静的给金扎吉剃着他茂密而茁壮的胡子,但是我唯一的念头就是:我要救她出去,无论,付出什么代价。

没有人知道,那一晚,我默默在她的帐篷外隐藏着,守护着。

外面无人把守,只在门口挂着金扎吉的一把将军佩刀。

她居然一整夜都没有出逃;相反,那一晚她睡的似乎格外的香甜。

我甚至能强烈的感觉到,以她的一点点小女人的小聪明,想要逃出金营并不是件难事。

我稍加思索后肯定,她是为了那个被抓的妇女和孩子,才不肯一个人逃跑的。

所以,我更不能离开她的附近了。

没有人给我下达任何的命令,但是我居然极不理智的这么做了。

一种责任感 ,或者说,不知道是一种什么感,让我情愿挨冻受凉,默默保护她的平安。

说的好听点,那是准备接应;说的再那个点,这是准备英雄救美。

审死官探着紫壳大脑袋面带微笑,“喂,小子,我已经够宽待你的了,想了半天,你决定好了吗?救她是什么动机?”

我点了点头,微微一笑,“我是因为……

邓老头,陈玉莲,朱十一,苏六儿和啰嗦,齐齐胜利逃出了火光冲天的金营。

一路狂奔之后,邓军医和六儿找了个隐蔽的地方,把啰嗦放下马来。

“喂,啰嗦大哥,你醒醒,醒醒。”六儿含着眼泪,蹲在一旁。

“六儿,别叫了,他已经没救了……”邓老头的大手搭在啰唆的脉上,垂下了眼皮。

“不会的,他怎么会死,胖姐不也后心中箭了吗,她怎么就活下来了。”六儿撅着小嘴,疑惑的看着邓老头。

“玉皇大帝,阎王老爷,求求你们,救救啰嗦大哥,他是个好人,还救过我的命,不然,我把阳寿分他一年……”

第二卷 第四十二章 温柔※美丽(一)

第四十二章 温柔※美丽(一)

面前这个叫做端木凌云的青年,吱吱呜呜的不敢正视我的双眼,回答我的问题难道就这么费劲吗?

**,这年头,干什么都不容易,我作为一个纵横地狱多年的首席审死官,在第一时间就判断出来,这个青年绝对以及肯定会说谎。

傻小子,我怎么会傻到只听你的一面之词,让我进入你记忆和灵魂的深处吧,没有人可以欺骗我。没有人。

温府前院,厢房暖阁内,香烟缭绕,富丽堂皇。

端木花将娘子紧紧的搂在了怀中,“娘子,为夫真想搂着你,就这样天长地久成埃尘,岁岁年年不分离。只是今日染坊还有要事,为夫得走了。”

女人的眼眸中闪过了一丝失望,“相公,我苦苦等了你整整二十八天,日日盼望,你能在家中陪伴我一天……”

“凌云,凌云小少爷,您这是干嘛去呀?这么大早又出去疯跑。又不去找先生念书去了。”窦婆子挥着鸡毛掸子屁颠颠的追着小少爷端木凌云,在院子里满处乱跑。

端木凌云东躲西藏,不时的回头做着鬼脸,“追,追什么追,你追的上我吗?哼。”

端木花听着院子里的喊声,无奈的摇了摇头,“娘子,凌云这孩子,真是顽劣。要不是穿着身公子的绫罗衣……”

话音未落,一只芊芊玉手缓缓的停在了端木花的唇边,“相公,云儿有一天会有出息的,我相信他一定能去做惊天动地的大事。”

端木花一把抓住了娘子的玉手,轻轻的吻着,他的眼角眉梢满是怜爱,“娘子,当初为儿取名,叫凌云,不就是希望吾儿壮志凌云吗,那为父的,怎么能不顾大事,痴缠于夫妻男女之情。”

见女人依依难舍,端木花养的白嫩的大手,点指着女人的眉心,“娘子,为夫也是操劳几桩生意,为的是岳父大人的千秋基业。好了,莫要延搁。我走了。”

端木花披上了锦绣富贵敞,急匆匆的别了娘子,带着老管家和两个家丁就奔了前院门。

老管家刘谦默默不语的跟着端木花,端木花刚走了没几步,忽然停住了脚步,“刘谦,你先去钱庄和染坊照看照看,我回去一趟,忘了点东西。”

老管家刘谦堆着满脸的皱纹,陪着笑容,“老爷,不然小的回去给您取吧。”

端木花的眼睛一眯缝,不耐烦道,“刘谦,让你去你就去,哪那么多废话呀。”

老管家刘谦点了点头,咳嗽了几声,独自离去了。

这个管家是温府的老人了,也是端木花的眼中钉和肉中刺。

端木花见他走远了,撇嘴啐了口,“个老不死的东西,成天防贼似的防着我,我早晚让你们全都改姓端木。”

两个家丁在后面跟着,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忍不住悄悄笑了出来。

老爷端木花嚷嚷这句话,已经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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