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上海男人!-第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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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争。一个模棱两可的手势,一句分辨不清的耳语,一个暗地里的小动作,
在岛上都有膨胀发热的重要性。人们笼罩在政治的大网下,热切、激动。
我站在街头,看见木棉花从树梢落下,“噗”一声打在柏油路面。这是
汽车横冲直撞的大马路,热腾腾喷着油味的引擎轰轰响着,我竟然听见了木
棉花掉落在地上的声音。或许我以为我听见了?穿过马路,走向大安公园。
一个游行的队伍正横过马路,摇旗呐喊着;旗子被几辆庞大的公车遮住,看
不清上头的字。大安公园的人行道上种着一种矮矮的灌木,显然是接木的品
种,同一株灌木上竟然开着蓝花与白花,看起来异样地美丽,却也透着一种
令人不安的矛盾。我蹲下来,细细地看着那纤巧的花瓣。游行队伍走到哪里
去了?竟然没注意。
走在蓝白小花相间的人行道上。一个人走着,没碰见熟人,也没被碰
见。鞋跟在红砖路上清脆地敲着。走着走着,怎么一种孤单的、边缘的感觉,
那么熟悉地,从心底浮了上来,跟着我一直走到路的尽头。
难道说,放逐久了,即使原本也只能是一个隐晦的译本?干杯吧,托
玛斯·曼!
1996 放逐与自我放逐——何怀硕龙应台女士《干杯吧,托马斯·曼!》
一文用到“放逐”两字,大有分教。
“发配沧州”、“流放西伯利亚”或“贬谪潮州”等不同情况的“放逐”,
都有某些共同本质。放逐是掌权者对仇人、异己或“犯法”者所施的惩罚之
一种,由不得被惩罚者选择,此其一;放逐的所在地不是落后边鄙,便是蛮
荒鸟不生蛋之地,此其二。在专制或暴政之下,被放逐者多为才人志士,受
人崇敬。历史上更不知多少千古流芳的思想家、文学家、艺术家、科学家遭
受放逐的命运。
在“放逐”与“自我放逐”之间,还有一种半被迫、半自决的情形,
或者就叫“流亡”,那是在暴政威压之下,非走不可。提供庇护的流亡之地
或可由自己选择。纳粹时期与早期苏俄许多思想家、艺术文学家与科学家,
多以美、法等富强发达国度为依栖。只要现实环境许可,他们念念不忘希望
回到母亲的国土,托马斯·曼是一例。索尔仁尼琴不情愿地在美国自由享受
了比他的同胞好上百倍的流亡岁月,但在苏联解体不久,他便回去拥抱他苦
难的人民。
被“放逐”者受世人的同情与崇敬,而“自我放逐”者更可赞美歌颂。
真正的“自我放逐”大概只有三种:一种是个人追求某种崇高的志业不见容
于本国社会,无可奈何逃离故土,远走异乡,继续奋斗。另一种是有感于人
类社会的不公与残缺,对苦难者抱持非常的同情心,在使命感与牺牲奉献的
热忱驱使下,抛弃原有的优裕,到最痛苦无助的地方去默默从事拯救灵魂、
济助肉体的工作。此两种“自我放逐”出于自愿奉献,当然更值得钦敬。
此外,如果一个有成就、有贡献的人,因为后来对他所归属的现实社
会非常失望,但其志趣与所能不在改造社会的工作上,于是飘然远引,另觅
桃源,不再过问世事,离群索居,以求自我完善。这大概可算是“自我放逐”
的第三种。即是在前面两种坚苦卓绝之外,超逸自适的一派。因其人之杰出,
志行之高洁,与世无名利之争,也令人钦佩。
若非上述种种,老实说根本不能以“放逐”或“自我放逐”来鱼目混
珠。
半世纪以来,吾族中人为了避祸、生存、安宁、发展、深造、事业、
致富等等不同动机,通过种种不同途径,出奔或移居外国者,人数为历史上
所空前。人往“佳”处走,无可非议。尤其在此地球村的当代,异国通婚,
移民易籍,非常平常。良禽择木而栖,何况聪明透顶的人类。弃贫陋而慕富
美,厌落后而趋先进,舍忧患而求安乐,也是人性之常。不过,我们许多成
为外国人的“中国人”(其实只能说是“华裔”)有些不寻常。比如说有所谓
“侨选立委”。既为外国人,却仍可当本国民意代表,参与国政决策。每逢
选举,海外华裔外国人争相表态支持或反对某党某人,这不啻外国人干政。
这些华裔外国人回国,或称“侨领”,或为“旅美、旅欧学人”。他们自己与
本国人都忘了他们“外国客人”的身分,而且好像是更“高档”的“中国人”。
他们回来指指点点,声音都特别响亮。平心而论,在外国深造学有所成而归
化外籍的这些“前同胞”,其智能平均而言,确比国内芸芸众生优秀;他们
对本土某些贡献不应忽视而应感谢;他们对本国社会、文化的批评也常令人
折服。不过,有一个问题他们不大肯面对。那就是:本民族最优秀的人都厌
弃落后与忧患,这个民族,这个国家,怎能先进安乐得起来?他们既不肯在
本国土地上与本国人民一起努力,既做了外国人,除了像文化交流中外国专
家嘉惠落后国家那样的往来之外,其他的“利益”又岂能伸手攫取而毫无自
疚?但是我们多的是这种占两种便宜的“高级华人”。
既选择各方面最好的国家去认同,又不肯与世无争,常常回来做高档
的“中国人”,名利双收,来往尽是本国的名流显要,到处有掌声相随,就
因为许多羡慕的眼神争睹先进文化的中文“译本”。但是,中国人的苦难不
是“译本”所能解除。而当本土灾难的时候,“译本”又将还原为先进国的
“文本”。放逐者的行列里从来没有这样的精明与“高档”。自称“放逐”,
那是笑话。
“我托马斯·曼人在哪儿,德国就在哪儿。”我们不禁要想:中国人的灵
魂都在外国先进文化的“译本”那儿吗?这些“译本”代表着中国人的良心
忍受着“放逐”的煎熬吗?我要学龙应台的名作标题(她有《中国人,你为
什么不生气?》一文)对所有的中国人说:“中国人,你为什么不争气!兄
弟之间还要制造民族的苦难?”但愿所有认同中国文化,愿为创造明日有希
望的中国文化,愿意在中国的土地上(包括两岸)奋斗的同胞,携手共同革
除中国文化社会新旧的积弊,追求全民族的进步与光荣,捐弃成见,以兄弟
相待。我们如果挑起战争,中华民族将又成新世纪世界主流文化的边缘,我
们又要损失多少精英去做西方文化的“译本”,而使多少中国人永远自感低
人一档。
(原载1996 年台北《中国时报》)
第17 节 中国人,你为什么自卑?
怀硕老友:读你批评我的文章,有时光错乱之感,好像回到写《野火
集》被攻讦的时代,那已是十年前了。怀硕,你没长进。
先谈你对我人身攻击的部分,所谓“外国人干政”云云。你应该知道
我只有一本护照,没有任何其他国籍。当我给李登辉先生写公开信的时候,
我是以一个百分之百的台湾公民的身分出发的,没有什么“外国人”或“华
裔”的问题。但这并不代表我有特别的爱国情结;未入美国或德国籍,只是
因为我懒得去填表盖章排队。如此而已。
被迫这样的披露自己,使我觉得尴尬而愚蠢。你知道这是什么时代了
吗,怀硕?你谈的还是“拥抱苦难的人民”、“使命感与牺牲奉献”、“改造社
会”。。这完全是中国知识精英的语言,从古时的士大夫到五四运动到80
年代中期的台湾。这种语言所反映的是知识精英高高在上的特殊自觉与身
分:人民是苦难而无能的,而掌有知识权力的精英必须去“拥抱”、“牺牲奉
献”、“改造”人民。但是90 年代的台湾社会已经发展出前所未有的富裕和
知识权力的普遍享有;人民不再苦难无能,知识精英也不再高高在上。究竟
谁需要谁的“拥抱”?恐怕是那不甘寂寞的精英自己渴求人民的拥抱吧!
一个民主宽裕的社会不需要它的知识精英去扮演英雄救国救民。知识
精英和社会阶层各行各业一样,踏实地做好自己的专业,就是奉献,自然的
正常的奉献,不是热血奔腾、歇斯底里的牺牲。台湾的发展已经超越了那个
等待英雄拯救与拥抱的阶段。
你还认为,“在本国土地上与本国人民一起努力”,才是唯一正当的报
国方式。对不起,怀硕,一个民主宽裕的社会应该无所不容;即使是一个对
报国毫无兴趣的人也有他立足之地,而有心报国的人更有无限的可能。托玛
斯·曼对德语文化的付出超过千百个他的同侪;但是托玛斯·曼入了美国籍,
他正是你所指责的“外国人”!
至于微小的我,在这篇文章刊出时,正在飞往台湾的半路上,我不屑
于告诉你这是什么“共赴国难”;我不是个爱国红卫兵。我为私人的理由去
国,也为私人的理由归国。我的归国,如果仅仅只是为了想念黑巷里的茉莉
花香和清晨街头的油条烧饼,也不见得比什么“拥抱苦难的人民”来得不崇
高。任何崇高的、慷慨激昂的理想,在我的理解,最后都无非要为卑微而平
凡的个人服务。
谁说回馈社会只有一个模式?一个健康而自信的社会应该可以告诉它
的人民:“海阔天空,发展去吧!”回馈来得自然,无需强求。只有极度贫乏
而自卑的社会才会在自己周围建起围墙,划清我族异类,以为只有这样才能
保住自己的利益。
在我看来,中国人只要争气就可以,不必非得守在那假想的围墙内。
已经开阔了胸襟的台湾人,更没有自卑的理由。
你说呢,好朋友?应台(1996 年)龙应台,干吗生气?——何怀硕十
年前,龙应台《野火集》特大畅销。因为里面选了我一篇小文,自感与有荣
焉。后来又承邀写了一篇表达肯定的文章收入她的《野火集外集》中。为她
喝彩,手拍痛了。
十年后,我对她《谈放逐中的写作》有点议论批评,龙应台立刻闻过
则怒说:你没长进。我有点错愕。如果要“有长进”,大概只有鼓掌不断。
不过,一直拍已痛了的手掌,又怎能算“长进”呢?什么叫“人身攻击”?
龙应台当然不会不懂。自己犯了人身攻击却反指别人如此,这算什么?拙文
谈“侨选立委”及华裔外国人介入台湾选举或不当的政治表态,说那“不啻
外国人干政”,不对吗?其人既不与本土人民共祸福,又不纳税,凭什么伸
手涉足?凭什么支持这,反对那?至于并无政治野心、纯粹做文化与社会批
评者,只要有根据,说得中肯,即使是当年批评有人情味而没公德心的那位
真正的外国人我们还不是赞赏感激?《野火集》不是大为畅销吗?有谁说过
“外国人”就不准批评?何况龙应台到现在仍是中国人。
“拥抱苦难的人民”,如索尔仁尼琴;“使命感与牺牲奉献”,如史怀哲;
“改造社会”,如胡适、梁漱溟等等。也许他们都自以为是,但我们没有责
难人人非如此不可。我说过,人若厌倦现实,而志不在改造社会,自觅桃源,
只为自我完善,也有可敬吗?龙应台怎么把“改造社会”说成“改造人民”
呢?假如要好好回应龙应台《中国人,你为什么自卑?》一文,恐怕要写好
几千字。该文太情绪了,而且扭曲拙文,我实在没耐心逐句来反驳。我想龙
应台以及有心的读者,若肯比对从《干杯吧,托马斯·曼!》到《自卑》三
篇文字,当会晓得,龙应台的态度实在不大公道。
事实上,拙文重点在真“放逐”与不算“放逐”两者的分辨。龙应台
不满拙文所言,为什么不告诉我们那些不曾受迫害,完全是个人意愿与选择
而居外国的人也可称“放逐”?《自卑》一文避开我所讨论的“放逐”与“非
放逐”,岂非另一个不公道?媒体英雄以其本事名利双收,并无不对不妥。
回到掌声所在地来做点公关,也无可非议。但若说这只为台北的烧饼油条而
回来那样单纯痴情,便太矫情。至于说自己若想入美国或德国籍,是易如反
掌;之所以未入,“只是因为我懒得去填表盖章排队。如此而已。”这样的大
话,实在更不应该说。
龙应台得天独厚,聪明慧敏。她过去十年的写作,不论社会批评或文
化批评,其感性之笔,时有振聋发聩之功,非常可佩。她对台湾的关心与爱
心,绝不是只为“卑微的个人服务”;“使命感”、“奉献”。。不正是你使我
们拍痛了手的原因吗?你说呢,龙应台?
第18 节 诗人刚走,马上回来
我生活在一个传统无所不在的国家。在这里,两百年前的人栩栩如生,
好像只是出门到巷口买个报纸,马上回来;他桌上的茶还热着呢。
1997 莱》诗被舒柏特谱成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