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民文化与中国社会-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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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取的精神削弱了,仿佛成为被阉割的中性生物。
在严酷的皇权专制的统治之下,为了生存与安全,臣民大多奉行一种明哲保身之道。现实生活之中充满了危险与杀机,动则得咎。老子形象地说: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
《道德经》
老百姓在“圣人”(君王)眼中只是祭祀之后用完便弃置不用的草狗一样,无足轻重,可以随便践踏。统治者用极残酷的手段对付民众,一人有罪,全家、全族乃至邻里都会受到株连。“夷三族”、“夷九族”乃至“夷十族”,是对于反抗者的严厉惩罚,这在世界其他地方是很少见的。古代的种种肉刑的“科学”与残酷,也是其他民族很难想象得到的。皇权专制统治阶级还通过种种制度(如户籍制度、里甲连坐制度等)强化对老百姓的人身控制。士农工商有家有业,长期处于这种统治下,除了退守自保,别无选择。老百姓没有任何有组织的力量可以与国家权力相对抗,更没有任何力量可以制衡国家的权力,没有其他任何一种与此不同的生活方式可以作为参照(少数民族那种上下较为平等的部落生活,又被视为野蛮),更没有一种新的社会制度可供选择。统治阶级的思想家还在制造“君臣之义无可逃于天地之间”的舆论,使老百姓不敢产生一丝一毫的非分之想。老百姓除了采取最极端的办法揭竿造反外,没有其他争取权利的方式,只有“忍耐”。皇权专制统治者对于平民百姓的身体与精神的双重威胁和摧残,使得老百姓凡事不敢为天下先。他们不仅缺乏实现自我价值的勇气(大多数人甚至连想都没有想过这个问题),而且,丧失了生活的主动性,一切听从命运的安排。这样,中国的“顺民文化”也许在世界上是独领风骚的。两千年来,在“顺民文化”熏陶下的臣民使统治者感到安全与保险,也使他们理直气壮地以全民的代表者自居,把那些无视他们设置与安排的游民视为“莠民”,看成化外之民,必须时时刻刻加以提防。
◎游民的群体性格与人格追求(4)
游民无家无业,一无所有,处于社会的最底层,他们确实是被抛在统治者精心编织的网络之外。统治者的严密与残酷的控制手段往往对他们无可奈何。游民要生存,就要有意无意地破坏现有的社会秩序,甚至是触犯王法(触犯法网后,无非再亡命江湖,他们本来也就在江湖之上)。当“四民”中的某个人沦为游民以后,他的生活第一课就是敢于冒风险,敢于无所不为,就像要想上梁山就要先有个投名状(也就是要敢杀人)一样,没有这个胆量就生存不下去,就会饿死,就会被淘汰。久而久之,冒险精神就成为他们性格特征的一部分。在反社会的行动中,在与皇权专制统治者的对抗中,他们显得特别具有主动精神和进攻性,是现实生活造就了他们的群体性格。
《三国志平话》中的刘备、关羽、张飞三个人物形象,不仅与历史真实相差甚远,就是与经过文人加工的《三国志演义》也是大有区别的。因为“平话”是江湖艺人的作品,他们是把刘、关、张三人,当作游民领袖来理解的。因此,不仅张飞鲁莽,富于进攻精神,刘备、关羽也大体相同。如“怒鞭督邮”是关张二人开的头,刘备也没有反对,最后还把督邮斩为六段,三人上山落草去了。而《三国志演义》就不是这样处理的,关羽与此事无关,刘备摆出儒者风范加以制止。这是三国故事文人化的结果,因为作者要把刘备塑造成忠厚长者的形象,关羽塑造成义薄云天的义士的形象,所以必然要改变对刘、关的写法。《水浒传》中典型的游民李逵、鲁智深、武松、石秀等,都是进击精神最强的人,特别是在关键时刻他们决不犹豫,往往是采取“先下手为强”的做法。如鲁智深拳打镇关西,武松血溅鸳鸯楼、滥杀无辜,李逵劫法场,石秀跳楼劫法场等,都是先声夺人,使对方没有准备,难以反抗。即使统治者的迫害并未直接降临在他们头上,为了生存和发展,他们也往往主动向统治者发动进攻,所以游民问题是皇权专制统治者最感困扰和头疼的。《水浒传》的最末一回还写到宋徽宗梦见李逵找他报仇,抡起双斧,径向他砍来,吓得他出了一身冷汗。这个情节是具有象征意义的,游民是最令统治者感到不安全的。一些本来不是游民的人,当他们堕入游民的境遇时,其性格、心态都会发生变化。林冲的性格从委曲求全发展到勇于复仇,坚决主张进击;从火烧草料场,火并王伦,到反对招安,可以看出他主动进击精神的形成过程,这是与他的社会地位的变化分不开的。
这种主动进击的精神,在一些游民身上发展成为“谁强谁有理”的“强盗逻辑”,在李逵这个人物形象上,表现得十分明显。《水浒传》第七十四回“李逵寿张乔坐衙”,写李逵在寿张县代替知县坐堂,表演了一出审案喜剧。他审理打架斗殴案,不问是非曲直,只是赞美会打人的:“这个打了人的是好汉,先放了他去。这个不长进的,怎地吃人打了,与我枷号在衙门前示众。”这种态度实际上是表现了游民对于力量的崇拜,对于人间应有的秩序的蔑视。游民们一无所有,只有两膀子力气和一身好武艺,他们就是靠这些在江湖上得以生存和发展。《水浒传》中的人物往往还从自己的认知出发,以为自己凭着暴力解决世间的人事纠纷,正是为人间主持正义。武松醉打蒋门神,为施恩夺回了快活林酒店后,在宴会上对诸邻居说,自己并非是施恩的属下,来为他出气,而是抱打不平,“我从来只要打天下这等不明道德的人。我若路见不平,真乃拔刀相助,我便死也不怕”。实际上,施恩与蒋门神相去无几,他也是当地一霸,是当地黑恶势力的的头头,不过武松与施恩关系好而已。夺回快活林这件事却正反映了游民敢于主动进攻、先发制人的精神,打了蒋门神个措手不及,灰头土脸。电视剧《水浒传》主题歌“该出手时就出手”一句,极为准确地表达出游民的心态,这正是游民在利益的争夺中比较容易取得成功的原因之一。
◎游民的群体性格与人格追求(5)
“霸”本来是“伯”的借字,有首领之意,春秋时称诸侯之长为“霸”,本无贬义。由于传统上对“出头椽子”的畏惧和厌恶,它逐渐变成了带有贬义的一个词汇,含有“恶势”、“强横”、“只讲力,不讲理”、“谁强谁有理”等义。对于“称霸”,人们是采取否定态度的,因为只凭力量不凭理,那还不成了强盗世界?而《水浒传》中对于许多“称霸者”是肯定的,因为在作者心目中,敢“称霸”是具有主动进击精神的表现。上面说的施恩便是快活林的一霸,后被蒋门神抢去,武松又为他夺回,故有第二十九回“施恩重‘霸’孟州道”,对施恩“称霸”于孟州是肯定的,回目的文字里也透露出洋洋得意。又如浔阳江一带有“三霸”,他们干的都是伤天害理的勾当,“三霸”中的李俊,同样也洋洋得意地对宋江说:
我这里有三霸,哥哥不知,一发说与哥哥知道。揭阳岭上岭下,便是小弟和李立一霸。揭阳镇上,是他弟兄两个(指穆弘、穆春)一霸。浔阳边做私商的,却是张横、张顺两个一霸,以此谓之三霸。
《水浒传》第三十七回
“三霸”中的六个人都是书中的正面人物,最后也都上了梁山。“霸”,这种令人听而生畏的字眼,在李俊口中成了骄傲的本钱。因为他们把“称霸”视为敢于向社会秩序主动进攻的表现,循规蹈矩的人们谁敢“称霸”呢?因此,“称霸”的人们认为自己也是叛逆者,只是没有树起造反的大旗罢了,他们最后上梁山也是顺理成章的。
游民中的许多造反者打出“替天行道”的旗帜,以证明自己行为的合法性。它最早出现在元代“水浒”题材的杂剧中。《李逵负荆》中有“杏黄旗上七个字,替天行道救生民”,《还牢末》有“俺梁山聚集豪英,要替天行道公平”。在这个口号下,游民反抗者可以积极向皇权专制统治者进攻,可以向社会讨还公道,可以为了自己小团体的私利予取予夺,也可以蔑视和破坏人间社会的一切成文与不成文的规范或法律。总之,它是极具弹性的一个口号,极易成为干一切于己有利事情的借口。这个口号被《水浒传》的作者所接受,影响后世近千年。从内容上来说没有什么新奇之处,不是什么特别“革命”的口号。按照“天”的代言者——九天玄女——的权威解释就是:全忠仗义为臣,辅国安民,去邪归正(见《水浒传》第四十二回)。梁山好汉浪子燕青,在李师师家对宋徽宗说:“宋江这伙,旗上大书‘替天行道’,堂设‘忠义’为名,不敢侵占州府,不肯扰害良民,单杀赃官污吏、谗佞之人,只是早望招安,愿与国家出力。”应该说,这些符合皇权专制统治阶级的长远利益,与皇权专制社会的长治久安并没有根本的矛盾。这个口号溢出皇权专制统治者允许的规范之外的,是游民在政治斗争和社会斗争中的主动精神。游民提出和利用这个口号,表明他们敢于依靠自己的力量改变自己的境遇,使自己能有较好的出路与前途,不必靠谁赐与。也就是说,他们力图使用不合法的(实质上也没有合法的)、暴力的手段,去实现在皇权专制统治者看来也是合理合法的目的。“全忠仗义,辅国安民,去邪归正”,清除“赃官污吏”、“谗佞之人”,“为国出力”,谁也不能说是错,但是放手让老百姓自己去干,统治者总是不放心的,甚至认为这是一种僭妄行为。皇权专制统治者认为自己的统治权是得之于天的,“行道”是自己的职责,更是自己的权力。这个权力是不能随便假手于大臣亲信的,如果那样,便是“太阿倒持”。对于统治阶级内部尚且如此,何况是处于最底层的游民?在皇权专制统治者看来,“道”宁肯不“行”,也不能允许处于被统治地位的人们去“替”他“行道”,也就是说“庖人虽不治庖,尸祝不越樽俎而代之”。在统治者有力量的时候,他们决不会允许人民自己去取他们答应赐予人民的东西的,认为这样做就是“犯上作乱”。可是当他们自感力量不足,或者稍有理性的时候,便会较多地考虑一下这个口号的目的,给它一定的存在空间。因此,“替天行道”的口号带有临界性,有时统治者把它看成反抗的旗帜,有时也可以容忍。它能把广大的具有反抗精神的群众(在皇权专制时代主要是游民)集合到这面旗帜下与政府对抗,也能带领具有一定规模的反政府力量向朝廷投降,接受招安。后世的绿林豪强、游民暴动、农民起义,都爱打出“替天行道”这面旗帜来,就是考虑到它是进可以攻,退可以守的,并且能为当时的大多数人所接受。然而,我们应该指出,“替天行道”的口号所体现的主动进击精神并没有超越皇权专制主义的思想体系,从本质上说,它是可以作为和缓社会危机的一种手段,因此,可以这样理解:替天行道的口号是对皇权专制社会的长治久安起协调作用的。
◎游民的群体性格与人格追求(6)
④拉帮结派与强烈的帮派意识
上面提到,在长时间的皇权专制共同体的保护与控制下,古代中国各个阶层的人们都存在着人格萎缩的现象,生存竞争能力相对较差,于是,人们就特别重视团体的力量。士农工商都以血缘、地缘、业缘等关系构成集团,以增加与他人竞争的能力。宗法制度、家族制度也就是靠血缘联系成为网络的集团。这是尽人皆知的事实。可是,文人士大夫总要讳言这一点,因为有孔老夫子的“君子群而不党”的教导在那里摆着。“结党”就意味着“营私”。北宋的文学家欧阳修在《朋党论》中说,“君子与君子以同道为朋”,又指出“小人无朋,君子有朋”,这种声音虽然不能说是千古绝响,但它也绝不会占到主流地位(清代的雍正为了实施极端专制还对此大加驳斥)。中国的传统道德就是这样,不管内心是怎样想的,但是口头上还是要遵循社会主流舆论。而脱离了社会网络控制的游民则不同,他们摆脱了宗族的控制,同时也失去了宗族的保护;他们没有了家族的负担,同时也就失去了家族的依靠。他们成了一个孤伶伶的个体,来到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又没有稳定的谋生手段,任何一点微小的力量都可能把他们摧垮。这时唯一能够增强他们生存信心与力量的,就是与相同命运的人们联合起来,拉帮结伙,互相提携,求得生存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