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瑟繁华琉璃错-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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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秦老师的作品,他是上个月新来实习的代课老师,年纪轻轻又一表人才,对着人总是文质彬彬的,却没想过画出的是这样惊心动魄的作品——”邱珍看到繁锦瞬也不瞬地瞪着那幅画,便开始自顾自地介绍起来。“对了,秦老师给我的感觉很像苏同学,你们笑起来有点像。”
繁锦回过神,只是道。
“这幅画……很特别。”
就这样繁锦在课休的时间,做起了美术社的模特,淡然的性子使得她很快适应了作画时朝自己射来的各种眼神。
她并不排斥像这样穿着旗袍或洋装坐在人群中间,默默地出神。
大约一个星期后,她在做模特时发现一种特别的视线,仔细不着痕迹地寻去,却发现门口站着一个从未见过的陌生面孔。
那是个穿着深灰色中山装的男子,二十六七,平分头,金边眼镜下一双黑瞳似曾相似。
她是在看到他笑的那一瞬明白他是谁。
秦默喻,画出那副画的男人。
她等了许久。
那男人的外表儒雅,眼神却全不是一回事。
繁锦不知为何为着这视线开始坐立不安,好不容易捱到结束,匆匆换了校服打算离开时,却被一道陌生声音叫住。
她回头,果然是秦默喻。
她很礼貌地打招呼。
“你便是新进的苏同学吧,最近关于你的传闻可真是甚嚣尘上,简直成了美术社的‘电影明星’。”
她对他的健谈很意外,因为他给她的第一个感觉只有阴冷。暗想必然又是一个深藏不漏的人,便不动声色地笑着。
两人又应酬几句,繁锦便要离开,走到展示台时,秦默喻问道:“这幅画,苏同学觉得画的是什么?”
她知道他指得是哪一幅,连头也不抬地回答。
“仇恨。”
秦默喻怔了一瞬,哈哈大笑。
“不是孤独、绝望之类的么?”一般人都是这样回答他的。
“那绝不是——因为仇恨,是刻在骨子里的,不是么?”她回头淡淡一笑,惊艳绝伦。
秦默喻的眼镜后闪过一丝异样的光彩,对着她的背影微微笑道。
“……已经刻在骨子里了么?”
走出校门时,程达正驾车等候。
“你似乎很开心。”程达是这样总结她的心情的。
“你怎么知道我开心?”她做出很懊恼的样子。“这里很单调,而且枯燥,你不知道做出一副好学生的样子多辛苦——再说,学校没有你。”
程达似乎习惯了她时而的调情,将车开到无人的地方后狠狠吻住她,当他的手开始解她的衣扣,却被一把按住。
“不行,今晚我要和他出去吃饭。”
“你已经算是个称职的情妇了。”程达狠狠咬牙,“早晚我会得到你!”
她满不在乎,“比起情妇,我比较喜欢情人这个词。”
程达不屑冷哼,她撒娇地摇头。
“要知道现在可是民国,新时代就要有新潮流,知道最近流行用法语说的‘我爱你’如何讲么?‘Jet‘aime’意思是我的爱,那些洋毛子管这叫做浪漫……”
“这些留在床上时对他说吧。”
繁锦哈哈大笑。“你始终是个无趣的男人。”
回到衡山公寓后,繁锦换了一身红色简约主义晚礼服,仔细梳妆后,挑了一条粉红色金刚碎钻项链,最后戴上半袖手套等着车来接她。
开车的是一个中年男子,看起来颇为干练,后来才知道他是戚爷的左右手,叫“孙天雷”,由于脾气火爆,道上的人都称之为“惊天雷”。
当孙天雷低头给自己开车门,喊着比他小近二十岁的女孩为“小姐”时,繁锦觉得颇为滑稽。
时下上海流行的摩登“小姐”叫法有很多种解释,其中一种是高级交际花,一种是暗妓。她想,她算不算是两种都有呢?
那么孙天雷岂不是成了恩客?
她将这件事告诉戚爷,哪知他只是刮了下她小巧的鼻头,宠溺道:“这话可不能让老雷知道,你不知道他的枪法和他的脾气是一样火爆的,等哪天我带你出去秋猎,让你开开眼。”
于是在戚爷的授意下,他改口叫她“嫂子”。
繁锦只是道。“我干嘛要对他的枪法开眼?我只对你比较有兴趣。”
他笑不可支,狠狠地亲了口她的侧颊。
“今天你干嘛安排在外面吃饭?你不是一向最讨厌应酬?”繁锦仔细看了看整个西餐馆子,发现除了他们两人外,根本没有其他的客人。“你还包了场子?”
“今天有个重要的人要介绍给你。”戚爷说完,侍应生便恭敬拉开了门,只见一个西装笔挺的男人走了进来,金边眼镜下一双黑眸正意味深长地笑着。
锦瑟繁华琉璃错 正文 第七章
章节字数:2476 更新时间:090723 22:29
“这是我的弟弟,默喻。”戚爷扶着繁锦柔软的腰肢,一路带着她走近似笑非笑的秦默喻。
“我该叫你老师呢,还是——”
“默喻就可以了。”秦默喻极绅士地拉起她的手,用西式礼仪在红色手套上轻轻一吻。
“看来你们已经认识了。”戚爷很满意地点头。
“难怪你肯答应不让我念女校,原来你留着眼线。”她趁着入座就餐的时机,故意在他耳边暧昧低语,又惹来戚爷哈哈一笑。
秦默喻看着戚爷,又似乎很吃惊地看了眼繁锦。
“这一次,是真的么?”
戚爷不说话,也看不出表情,只默默瞅了眼弟弟。
繁锦转过头,也看着秦默喻。
秦默喻很快笑出来,“苏小姐是个很特别的人。”
戚爷抽着烟,不置可否。
繁锦实在听不出所以然,便随口说了几个笑话,也没有化解尴尬,只得各自低头吃饭。
戚爷抽完第三根烟,便借口离开。
繁锦一口一口吃着香草冰淇淋,一团团的乳白色雪糕被盛放在平底高脚玻璃杯里,相触的玻璃杯细细地覆了一层冰水。慢慢结成珠,在餐厅细弱的烛光下闪烁着五光的晶莹,她只觉得这晶莹太过迷离,一如秦默喻眼镜下的那双黑眸。
她头也不抬,似乎吃的很安逸。
秦默喻看着她吃,仿佛是件很惬意的事情。
就这样,彼此谁也没有说话,繁锦没有抬头,但在他的视线下,她只觉得压抑。
过了大约一刻钟,戚爷才回到席位。
侍应生端出一碗长寿面,浓郁的鸡汤,细长的面丝,上面盖了一个荷包蛋,简单却美味。
繁锦这才侧眼瞅了秦默喻,看到他并不意外的表情,才恍然今天是他的生日。
“谢谢大哥。”
戚爷没有回应,但是眼中已经全是温柔。
秦默喻一口口吃光了长寿面,便不再说话。只坐了一会便起身离席。
戚爷看到繁锦嘴角的餐屑,难得温柔地为她拭去,她接触他的指时,蓦地发现有股子淡淡的葱花味传来,而戚爷是从来不吃葱花的,这样的西洋餐馆,还有面前的长寿面,她很快的明白,这面是如何而来。
原来,外表冷酷的戚默然,竟是个疼爱弟弟的好哥哥么?
繁锦慢慢勾起一抹意味深长的笑。
饭用的很慢,加之西餐原本就极耗时,三人吃了沉闷的一顿,戚爷送了弟弟一辆崭新的雪佛莱,却被婉言相拒。
繁锦看得出戚爷很懊恼,便也讨了台车打圆场。
吃过饭,三人走出餐厅,倒是孙天雷恭敬拉开车门,低低唤了声“二爷。”最终送了秦默喻回去。而戚爷带着繁锦坐上另一辆车,亲自开车回衡山公寓。
一路上夜风寂寂,难得不下雨,却是个阴郁的热夏。
戚爷开着车,突然开口道。
“我以为你会问我关于默喻的事情。”
她只瞥了一眼,笑道。“没有什么比与母亲同姓更复杂的事情了。”
戚爷沉默,似乎在思考什么。
“默喻是我唯一的弟弟,同父异母。她母亲是我父亲的续弦,在默喻八岁的时候却被我父亲扫地出门——之后生活潦倒,她跟着母亲吃了很多苦……”他不再说下去,她已经明白三分,却不知说些什么。
“你的‘重生’如何了。”他不知何时转移话题,她立刻配合。
“非常好,我加入了美术社,现在做模特。”
他听后很僵硬。“我可不喜欢别的男人随便看我的女人。”
她发现自己不反感他的措辞,微笑道。“我明白了。”想想又道。“原来不送我去女校,你还是后悔的。”
他知道她是玩笑话,却笑不起来。这样的夜太过深沉,好似巨大的漩涡,仿佛可以卷起所有人的往事。
他心中有个秘密,很晦暗,却压抑的不得不说,对着她,他发现自己第一次有了倾吐的欲望。
“我很疼爱默喻,他是我唯一的弟弟。”仿佛要证明什么般,他一字一句道。
繁锦淡笑不语,聪明的女人总是知道何时保持沉默。
“所以,我绝不会任有叵测心机的人随意利用他。送他去学校教书,衣食无忧的过一辈子最好。”
因为这一句,他的心思第一次在她面前如此毫不掩饰。
他用力踩下油门,汽车已经不知何时驶到郊区,不时闪过的路灯已经后退的远了,四周寂寂的只有汽车引擎的响动以及他的喘息声,繁锦静静地依在窗子上,长长的睫毛掩住眼中的一切哀愁,她莫由来的沉默,令他不禁侧目。
他转过头,便看见她安静的仿佛一只垂死的天鹅,优雅而华丽,寂寞是无边无际的冷洲,他怎样也无法靠近。
“我明白——”
她突然的开口,他看到她嘴唇的嗡动,好似无声电影片子里的慢镜头,低调的黑白。
“我明白你想要告诉我什么。”
两人都无言地回到公寓,繁锦趁着戚爷洗澡的功夫独个儿爬上床,昏昏沉沉地睡去。
梦里睡得不安稳,窗外呼啸了一夜的西风,半夜醒来时,发现正被戚爷搂在怀中,他的胸是伟岸的,抬起头便可见胡渣青孜的下巴,连带线条也是粗旷的。而记忆中那个人总是年少温婉的模样,即使是日子再艰苦,也是挺着胸膛默默将她护在身后。
他和他一样喜欢茉莉香片,习惯隔着袅袅升腾的茶香中,迷离地眯细眼望着她,然后对她说,她是那样美,美得他再看不进任何女人,哪怕她是这世上他唯一不能爱的一个。
他喜欢温存地时候在她耳畔软声细语,好似棉花糖般的情语搔着她的耳朵,痒得发颤——颤至灵魂。
而他最喜欢说的一句是:锦儿,你是我的茉莉花。
这些想来便肉麻的情语,却在此时此刻自记忆中如此张扬而出,硬生生将她逼得毫无躲藏余地。
她全身一个冷颤,一直冷到了骨子里。
眼前唯一的温暖,竟然只是这个男人的胸膛,这世上再残酷的命运不过如此,她的爱和恨,同样都是因为这个男人。
如果可以,她会拿起一把匕首狠狠刺进他的胸膛——
可是,她偏偏不能这样简单原谅他。
因为,她要他尝到她曾经的所有爱与痛,然后才会在这沉沦在地狱的圆舞曲中松开他旋转的手!
锦瑟繁华琉璃错 正文 第八章
章节字数:3403 更新时间:090723 22:30
第二日一早醒来,繁锦便嚷着不肯去学校,戚爷无奈只好吩咐程达致电学校请假。
待到佣人端来中式早餐,她却突然撒娇想吃“威廉姆斯”的自助早餐和乳酪蛋糕。
于是戚爷亲自开车,两人去了“威廉姆斯”。坐到了上午十一点才走,离开的时候又打包了一份蛋糕和咖啡。
繁锦又吵着要看电影,戚爷也点头答应,一概不谈生意等等。
结果回到衡山已经是下午两点的事情,这是戚爷一贯午睡时间,谁也不能打扰,繁锦却仍然不肯罢休,直到他勉强答应醒来教她开车才罢休。
繁锦便坐在客厅,慢慢吃掉了大半个蛋糕,最后等的心烦气躁,便把指甲油反复地涂抹,程达已经知道她心情不好时的这个坏习惯,便早早闪到一边。
她光着脚徘徊在大厅的软地毯上,数座落地窗明亮如镜,浅蓝色窗帘半掩而落,她慢慢走过去依偎而立,从她的角度可以看到一楼的外花园,只觉花丛锦簇美不胜收,她轻轻眨起长睫,左侧墨绿色绒布简单搭盖了半人大小的镜子,里面的她一身石青底小蜡梅花摹本缎包肩小袖长旗袍,银蓝灰包边艳红掐牙,小圆涡形扣,遥遥盼去,却是张不笑的脸,应着日光如潋,肤色古瓷般的苍白。
镜中的自己仿佛无法掩饰的憔悴,她心惊之下忙不迭走开,慢慢攀上二楼,推开衣帽间,寻常人家珍之藏之的珠宝翡翠,在这里却连数十克拉的钻石项链,也只不过随随便便撂在那里。印证着主人丰裕的财富。她活了十九年,过过苦日子也做过有钱人,只是像这样神仙洞府般的宅院,她总是难以适应。
不知觉走到了书房,随意抽了本书,是本诗经,中间夹了张红笺小字,工整的楷书,写的是《桃夭》: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
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桃之夭夭,有蕡其实。
之子于归,宜其家室。
桃之夭夭,其叶蓁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