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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平凡的世界(三)-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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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灼热。

不到一个小时,飞机就在省城西郊的机场降落了。

她用手指悄悄抹去眼角的两颗泪珠,提起皮革包走下舷梯。六月灿烂的太阳美好地照耀
着外面的世界。候机楼前面巨大的花坛里,五彩缤纷的鲜花如锦似绣。远处都市无尽的建筑
群矗立在绿色的树海之中。

田晓霞突然看见,在停机坪出口处的铁栏杆后面,她的同事高朗正在人群中向她招手。
他显然是专门来接她的。她心头即刻涌上一股说不清的滋味。

高朗是和她一起进省报的。他是西北大学中文系的毕业生。由于去年进省报的大学生就
他们两个,而且又同时分在了城市工作组,彼此很快就熟悉了。报社向来是个论资排辈的单
位,他们作为“孙子辈”,不免和“老子辈”、“爷爷辈”们有些撞磕,因此两个同辈人的
关系也自然变得亲密起来,高朗知识面宽阔,人也不错,他们很能谈在一块。只是不久前,
晓霞敏感地意识到,这家伙对她有点过份的殷勤,似乎要表达什么“意思”了。她向来不是
那种狭隘姑娘,不愿因此就伤害一个好人。现在也还没必要告诉他自己有了男朋友。如果他
真的要说出什么“求爱”之类的话,那时她才可以直截了当告诉她和少平的关系。

顺便说说,高朗的父亲是这个省会城市的副市长;他爷爷就是中央那位大名鼎鼎的高
老。高步杰老汉现在是中纪委常委。这样说来,高朗实际上也是原西人,和晓霞是同乡。不
过,他在北京爷爷膝下长大,上大学时才考到这个城市。但他从来没有回过原西县,故乡观
念十分淡薄。他可以说是一个“完整”的北京人。

晓霞现在已经和高朗握过了手。他们相跟着出了候机室,来到外面的广场上。

高朗是带着市政府的小车来接她的。他看来情绪很高涨,似乎专意为接她而打扮了一
下,皮凉鞋闪闪发光;笔挺的西裤,雪白的短袖衫,脖项里打一条深红色领带。晓霞看他这
一身装束忍不住想笑——他几乎象国际旅行社的导游或高级宾馆的侍应生了!

小车飞快地驶出机场内那条足有五华里长的林荫大道,然后加入到大街上洪流一般的汽
车和行人之中。

车速慢下来了,透过车窗,都市五光十色的景象在缓缓流动。两边商店的大玻璃橱窗
中,假时装模特儿带着永远不变的微笑,在机械地作三百六十度的旋转。大街上行走的人们
都已经换上了夏装;浓密的中国槐下,姑娘们五彩斑斓的花裙子飘飘曳曳,象孔雀尾巴一般
耀眼夺目。四面八方传来录音机播放的刺耳的流行歌和电子音乐。

“我算得很准,知道你今天回来,而且是坐飞机回来!”高朗仰靠在后车座舒适的椅背
上,用略带北京土味的普通话说。“谢谢……最近有什么重要新闻?我可是几天没看报
了!”她岔开了话题。

“国内新闻嘛,总就是那些工农业简报!最重要的新闻是,六月十四号世界杯足球赛开
幕式上,比利时队以一比零战胜了上届冠军阿根廷队。唉,阿根廷算上倒霉透顶了!就在输
球的同一天,他们驻马尔维纳斯群岛的军事长官梅嫩德斯将军打起白旗,向英国军队投降
了!”

“是吗?还有什么重要新闻?”

“另外嘛……红色高棉又在磅湛省打死了十几个越军。”他们都笑了。

汽车驶过繁华的解放大道,在鼓楼旁他们熟悉的“黑天鹅”酒店前停下来,高朗已经在
这里请她吃过两次饭——他看来今天又要在这里款待她了。说实话,她现在可没什么兴致在
这里吞咽这顿山珍海味。

但她不好拒绝热忱的高朗。她隐隐地感到,她是否应该和他进行一次不很愉快的谈话
了?当然不是今天!

她尽量不使高朗看出她的为难,便和他一块走进了酒店二楼的雅座。

又是红地毯。杯盏里是红葡萄酒,盘子里是红鲤鱼,高朗的脸泛出兴奋的红光,柜台上
播放轻音乐的收录机闪着红色的讯号……

可是,她眼前却又流动起排山倒海般的黑色。她的心又回到了远方幽黑的井下,黑色。
是的,黑色。黑色之中,他和他的同伴们黑脸上淌着黑汗,正把那黑色的煤攉到黑色的溜子
上……

但她现在已经优雅地坐在了这里,品尝着佳肴美味……生活!生活!你的滋味可不都是
香甜的,有时会让人感到那么辛辣和苦涩!

“你……心事重重?”高朗举起手中的酒杯伸到她面前,一双聪慧的眼睛热辣辣地盯着
她。

她莞尔一笑,拿起酒杯和他碰了碰。

“阿根廷失败了……说说,你的心情怎样?”高朗问她。似乎这件事和他们有什么重大
关联。其实,这只是新闻记者的职业习性。

“我的心情很复杂。”她不经意地说。“你知道,我喜欢伟大的撒切尔夫人。我佩服她
为英国绅士们的脸面,有魄力派出了那支远征舰队,耗费巨额英镑去万里之外保卫一个荒
岛。当然,在感情上我为不幸的阿根廷哭泣。它那可怜的篱笆竟然连自家门口的一块菜地都
圈不回来……”

“糟糕的是,他们的足球都踢输了!比利时几个后卫象膏药一样贴着马拉多纳,他被踢
倒好几次,躺在草坪上爬不起来。”

“倒下的不是马拉多纳,是阿根廷。这几天,那个国家整个地倒在地上痉挛着!”

“能想出来!紧接着,便会是议会的混乱,政治家和将军们唾沫星子乱溅互相指责……
不,咱们为巴西干杯吧!祝他们夺得本届世界杯赛的冠军!”

田晓霞和她的同行说了许多闲话,好久才吃完了这顿饭。她立刻抢着用自己的钱结了
帐。

高朗对她的执拗很了解,只能无可奈何地使自己反主为客。

“今晚有一场音乐会,是罗马尼亚国家交响乐团的演出,我已经从市政府搞到了两张
票。”他用多情男子那种温柔的话调邀请她。

“我今晚怕去不成了。”她对他抱歉地笑了笑。“我要到北方工大去看一下我的妹
妹。”

“你在工大还有个妹妹?这你可从没说起过!”高朗在惊讶中掺杂着极其失望的情绪。

晓霞说的是兰香。在离开大牙湾的时候,她就想到要去看一下少平的妹妹——是的,这
也是她的妹妹。


孙兰香在北方工业大学已经快上完了一个学年。

我们记得,当兰香第一次出现在我们面前的时候,她还是一个脸蛋上吊着泪珠的农村小
女孩。我们也不会忘记,她提着那个小筐筐,怎样用小手给家里捡拾烧饭的柴禾;在石圪节
上初中时,她又是怎样忧心如焚地与父亲和大哥商量自己是否应该继续念书。同样,我们也
不会忘记,上高中时,为了给自己买件短袖衫,她曾怎样瞒着家人和同学,在夜幕遮掩下到
医院打短工的情景……现在,我们可爱的兰香已经是令人羡慕的北工大的大学生了。

如今,当她再一次站在我们面前的时候,简直使我们难以联想起她就是以前的那个兰
香。

她已经成长为青年,从外表看,已不再存留任何一点农村姑娘的痕迹。一身朴素大方的
夏装勾勒出修长健美的身材。发端稍稍烫过,潇洒地从鬓角拢过;耳后的三角区和优美的脖
项象用雪白的大理石雕出似的,每当她挎着那个洗得发白的黄书包出现在公共场所,男生中
即便是纯粹的书呆子,也不得不抬起头望她几眼。她成了大家公认的“校花”,外系有人传
播她是“杭州人”,父母亲都是上海芭蕾舞团的演员。甚至有人说她就是电影演员孙道临的
女儿……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兰香就完全适应了大城市的生活。这是一件很自然的事。实际
上,她的天资早已引导她进入一个更为广大深远的世界——宇宙。

她的专业就是研究宇宙。脑子里活动的概念超出了地球的范围——什么物质与时空,三
维宇宙,四维宇宙,白矮星,黑洞……

不过,现在他们上的还是基础课——要在三年级开始才进入专业课程的学习。当然,一
些基础课轻松的人,早已在图书馆借阅许多艰深的理论专著了。

大学生活是极有规律的。这种规律生活也适应她——她整天钻研的就是“规律”。

早晨六点半,校园里响起广播声后,同宿舍上下架子床八个女生就都纷纷起来。大家也
不洗脸,穿着运动衣裤到外面跑一圈。约摸六点五十分返回来,打仗一般冲进洗漱间刷牙洗
脸——一层楼只有两个水房,人很拥挤。洗漱完毕,换上衣服,就到了七点,他们挎上书包
下楼,在食堂买一个烧饼或馒头,一边啃着,一边横穿过校园内的中央大道,进入西面有门
卫的教学区。

通常大家先跑到教室用自己的书包占好座位,然后才到外面的广场上朗读外语。教室是
阶梯式课堂,坐在后边听不清老师讲课,因此同学们都想在前面抢先占个有利位置。

教室外面的广场其实是个小花园。周围有喷泉、假山和廊亭;花朵艳艳,绿树婆娑。

八点钟开始上完两节课后,要换一次教室,于是又有一场争夺座位的紧张战斗。

午饭时,兰香通常在就近的学生食堂买一两个馒头和一份简单的菜,一边看书一边吃。
他们学校的食堂是高教部表扬过的,主副食花样翻新,什么高级菜都有。但所有价钱高的
菜,兰香都不敢问津。二哥每月给她寄三十块钱,加上十一块助学金,勉强可以维持一种简
单的学生生活。当然,吃饭的时候,已经不象中学时那样,男女分成两大阵营;同班同学大
都是男女混杂一起,有说有笑一块吃。也不同中学时那样,不会因为菜好菜坏就让人感到高
贵或低贱。甚至谁买了一份好菜,大家抢着就瓜分了。大学,这是人生的一个分水岭。当你
一踏进它的大门,便会豁然明白,你已经从孩子变成了大人。青春岁月开始了。这是你的黄
金年华,连空气都象美酒一般醇香醉人。

下午一般没有课。兰香和大部分同学一样,有时上图书馆,阅览室,或到电化教学楼去
看电视教学片。

一到星期六下午,本市的学生都回家去了。星期天,在校的学生首先洗一周积下的脏衣
服;这一天,所有学生宿舍的窗口都挂满了晾晒的衣服,象五颜六色的万国旗一样迎风飘
扬。有些星期日,兰香也和同宿舍的女生一块相跟着去市中心,买点女孩子的日常用品。星
期天也是恋人们的黄道吉日,成对成双的男女纷纷走出校园,到野外或公园里去度过一个甜
蜜的日子。恋爱现象常常在第一学期就开始,以后当然会如火如荼地展开。学校既不提倡,
也不干涉。这是明智的,要让这个年龄的男女“安份守己”,那简直是徒劳的。

那么,我们的兰香是否也有了这方面的“情况”?

说实话,象她这样漂亮出众的姑娘,不知使多少男生神魂颠倒。尤其是一些高年级学
生,甚至在电影院里厚着脸皮寻着和她说三道四。她已经接到过好几封外系男生的求爱信,
都红着脸悄悄在厕所时烧了。

至于班上,给她献殷勤的男生好多,但一般说来,还都比较含蓄。兰香也不在意这些。
她整天沉缅于功课和书中,对这种事都视而不见。可她担任班上的学习委员,因此也避免不
了和一些同学打交道。这也有好处,使她在其间变得大方多了。

在所有班上的男生中间,有一个人她倒不十分反感——尽管这个人也明显地表露出对她
抱有特别的好意。

这个男生叫吴仲平。虽然听说他是干部子弟,但人很质朴,常一身随随便便的衣服。他
长得黝黑而挺拔,爱好体育,是校足球队的前锋。听说吴仲平高考分数很高,原先辅导员让
他当班长,但他硬是不当;最后没办法,只勉强同意当班上的文体委员。平时这人不多说
话,但考试常和她不相上下,也是班上的学习尖子。

她和吴仲平最初的接触是在阶梯教室的一次课前。那天上高等数学。她在打铃前进了教
室,但显然已经来迟了,前面的座位都被人占据。她正准备到教室后边找个座位,走道旁边
一位男生把他身边空座位上的书包拿开,并看了她一眼。通常,同学们都互相帮着用书包占
座位,兰香原估计这个放书包的座位肯定有了主人。

她当时一怔。她不由用眼睛询问这个叫吴仲平的男生:这个座位是否没人?

他迅速无声地点点头。她便在他旁边坐下来了。事后,兰香才发现,放在空椅上的那个
书包不是别人的,而是吴仲平本人的。

那么,为什么要多占一个位子呢?给谁占那个位子?别人?她最后一个进教室的,在此
之前,所有的人都有了座位。

她的脸不由红了。她用数学般严密的逻辑推导出,那个座位实际上吴仲平就是为她而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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