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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认识一天就结婚-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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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是当然,也不看是谁,还没有谁说我煮的东西不好吃呢!”

    金水晶又洗了一些小青菜,切了一些肉丝,拿出面条煮了一大碗。柳振风在一旁看着,心里一直琢磨,这胖丫头从哪儿学来的,弄东西这么有模有样,自己也不知道哪天吃到过这么香的东西了,一直以来不是在公司吃快餐,就是在外面吃,安妮也不会做饭,两个人从来没在一起煮过一顿饭。是不是以后就让这丫头在家煮饭,顶多自己支付必要的费用就是了。

    “丫头,你以后帮我做晚饭怎么样?我支付你酬劳。”

    “不希罕,我可不是你的佣人。”

    “商量一下嘛,反正你在家也没事,我天天在外面吃,给别人看到了会有话说的。虽然我们是协议关系,可是也说好了在人前要维持形象的,如果我长期一个人在外面吃,难免会给别人留下口舌。”在谈判问题上,柳振风一直坚信自己还是有一定能力和策略的。

    “嗯——,好吧,但是我不会要你付酬劳的,否则我真的成佣人了,只要你把买菜钱给我就行了。”

    又吃了一碗丰盛的面条,柳振风觉得心情好极了。今天是星期天,不用去公司办公,该干些什么呢?对了,要把书房腾出来,电脑和书橱都要搬到客厅去,还有半年时间呢,就算是邻居也得相互照应的,更何况早上吃了人家的面条呢!

    “丫头,来帮忙挪一下电脑吧。”

 第十六章

    高展华进门时,正看见柳振风和金水晶在费力搬书橱。  “柳总,我来吧。”

    “不用,不用。”虽然是这样说,但有人帮把力总是好的,并且三个人抬毕竟比两个人要省力很多。

    “柳总,床和衣橱马上就到,金小姐还有什么需要吗?”

    “没有了,有床就很好了,沙发很难睡。”经过昨天一夜,金水晶感慨颇深。

    腾空了书房,三人坐下来休息,金水晶进厨房冲了三杯咖啡出来。高展华对柳振风使了个眼色,还不错呢,至少有了生活的气息,过去每次到柳振风这里连杯热水都没的喝。

    床和衣橱来了,三人又忙了一阵,高助理的考虑还是很周详的,不但配齐了枕头和被子,连换洗的被套也备了两套。

    “阿华,一起去吃午饭吧。”眼看着到了中午,柳振风积极的提议。

    “好啊。”高展华积极的响应,反正自己单身汉一个,也没处着落,既然有人提议,为什么不响应呢!

    ※※※※※※※※※※※※※)

    “高助理,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呢。以后,你也别叫我金小姐,我也不喊你高助理,行吗?”金水晶一边用力的朝嘴里塞进一块牛排,一边鼓鼓囊囊的说。

    “我叫高展华,拓展的展,中华的华。”

    高展华?这个名字怎么这么熟悉?“你老家哪里?”

    “南京。”

    呀,怪不得了,难怪自己一直觉得这个高助理很熟。隔壁的小三不是就叫高展华嘛!“你爸爸是叫高枫吗?”

    “是呀。你怎么知道?”

    “你妈妈叫陈秀芬吧!”

    “是啊!”

    “三哥!我是金晶!你不认识我啦!”金水晶叫起来。

    “金晶?哎呀,你跟小时候完全不一样了,那时候你多瘦小呀!还有,你怎么把名字都改了?难怪我一直觉得你眼熟呢!”高展华也一反平日的冷静,几乎要从座位上站起来。

    “我嫌金晶太俗,也不好听,就改了。”

    “是吗?你爸妈还好吧,我都很久没见到他们了。”

    “蛮好的,对了,你怎么在上海?我还以为你一直在南京呢!”

    “我来上海好几年了,高中毕业后,我没考上大学,就来上海闯一闯。”

    “噢,是吗!”两人越谈越热烈,完全置柳振风于不顾。

    “等等,等等。原来你们是熟人呀。”柳振风忍不住了,虽然自己一向不喜欢多话,但是也更不喜欢完全被冷落在一边的感觉。

    “是的,柳总。我们从小就是邻居,很多年的交情,也有好几年不见了,想不到能在上海碰面。”高展华有些激动,六年了,他在上海都没遇到过一个熟人。

    “看来今天得好好庆祝一下,为青梅竹马的相逢。服务生,给我开一瓶香槟。”虽然阿华与水晶重逢的热烈多少有些令孤单的柳振风感触,但还是由衷的为阿华高兴。六年了,自己没有见过他这么高兴,以致于喜形于色。

    “干杯!”三人的酒杯碰在一起。

    ※※※※※※※※※※※※※)

    金水晶一觉睡醒,还是觉得头有些晕,自己从来没沾过酒精,但中午实在太高兴了,香槟又挺好喝,就多喝了点,看来自己还是不适合喝酒,今后一定要注意。

    “唉,下次可要注意,幸亏是在阿华面前,否则丢丑就丢大了。”金水晶拍拍自己的脸,努力使自己清醒一些。

    走出房间,忽然看见柳振风正端着一杯水在客厅里对着窗外发呆。“可怜的人,一定是在想他的新娘了。”金水晶忽然觉得其实他也没那么可恶,至少在这件事上,肯定也是受了很大的伤害。

    “你晚上想吃什么?”

    “啊?噢,随便吧。”柳振风回过神来,但情绪还是很低落。

    “唔——,你要不要和我一起去超市?我看你家里完全是空的。”

    “啊?我从来没去过超市。”

    天哪,是外星人吗?居然从来没去过超市!金水晶觉得自己又要晕了。

    “柳总,您好!这位是……”刚要走出公寓,保安热情地打招呼。

    “噢,这是我太太。”柳振风说的有些不自然。

    “柳太太,您好!我是这幢大楼的保安,我姓吴,以后有什么需要,可以找我。”

    “哦,好的,谢谢你。”金水晶也极不自然的朝吴保安点了点头,真是不习惯这样的称呼呀。

    ※※※※※※※※※※※※※)

    “你喜欢吃肉,还是素菜?”金水晶一边推着小车,一边问。

    “啊?什么?哦,随便。”柳振风正在东张西望,原来超市有这么大,而且人头攒动,看来生意很好做。自己也应该考虑一下了,作为零售业起家的丰华,今后是不是也涉足卖场业呢!

    “随便是很难把握的!”金水晶有些不高兴,什么都随便,叫自己怎么做。“既然我要给你做饭,总要告诉我你的口味吧,偏甜还是偏咸,偏酸还是偏辣,否则叫我怎么做?”

    “真的随便,我对吃没什么要求。”柳振风努力地回想自己的饮食,真的没什么映像呢。这几年吃公司的快餐吃惯了,也不知道喜欢什么,和安妮在一起也是什么都吃,这家餐厅吃到那家餐厅,没有固定的口味。

    “你跟谁学的做饭?”柳振风有些好奇。

    “天生的!”金水晶很骄傲。也许因为父亲是厨师吧,自己好像没有向任何人学过,天生就遗传了做菜的基因,做什么象什么,口味还拿捏的恰到好处。“我爸爸是厨师,我妈妈也开过几年小吃店。”想起妈妈开小吃店的时候,自己偶尔也会帮忙弄几个菜,并且客人都赞不绝口,金水晶就得意得有些飘飘然。

    难怪了,柳振风心想,真是龙生龙,凤生凤,自己的父母都不善厨艺,过去都是奶奶照应全家的饮食,难怪自己对吃完全没有任何研究。想来安妮也是这样吧,她的父母全是教师,肯定也不会忙饭吧。

    柳振风摇了摇头,怎么自己总是想到安妮,从今天起,就要逐步忘记她,重新开始生活了。

    推了满满一车东西,金水晶和柳振风来到收银台前。“给钱呀!发什么呆?”金水晶简直要晕了,真是外星人,连买东西要给钱都不知道吗?

    “啊?噢。”柳振风从口袋里掏出皮夹。“呀,我没带钱!刷卡行不行?”

    “可以的,先生。”收银小姐看着柳振风笨拙的样子,有些好笑。

 第十七章

    “可以开饭啦!”看着桌上的三菜一汤,金水晶颇为满意,才一个小时而已就能弄出这样像模像样的东西,就是她的厨师老爸恐怕也没这么快吧。 一盘鱼香肉丝,一碗双色豆腐,一碟清炒生菜,还有一盅菌菇汤,中午吃的牛排挺腻的,又喝了不少酒,晚上吃的清爽些,胃里一定会舒服很多。

    “丫头,你是变戏法的吧,刚才我没看见你买这些东西呀,还是从楼下饭店定的?”

    “我金水晶什么人?!这点小意思还要到饭店里去定?你就吃吧。”金水晶顺手把台面和菜池擦了一遍,才满意地摘下围裙,她最讨厌厨房脏兮兮的了,幸好柳振风家的厨房因为从来没有发挥过任何作用,所以油污是完全不存在的,少许有点水渍一擦就擦掉了。

    “对了,你等一下再吃吧。”金水晶忽然想起什么,飞快的奔向客厅。

    “干什么?”柳振风刚夹起一筷子肉丝,正准备往嘴里送。

    “我叫高展华一起来吃,省得他一个人在外面瞎对付。”

    “喂,三哥,你过来吃饭吧,我做了晚饭,一起来吃吧。”还没等柳振风提出反对意见,金水晶的电话都打完了,他只好悻悻地把一大口肉丝塞进嘴里,先吃上一口再说。

    十分钟不到,高展华就气喘吁吁的站在门口了。

    “有吃的你就跑得这么快!平时叫你办事也没见你速度有这么快过。”一想到那么好吃的东西要分给眼前这个可恶的家伙,柳振风就一肚子不高兴。

    也不知道是没听见还是故意装听不见,高展华连正眼都没瞧他一眼,直拎着袋子,讪笑着朝金水晶而去。“金晶,我刚才在楼下超市买了你最喜欢吃的牛肉干。”

    “三哥!不要叫我金晶,难听死了,我最讨厌别人叫我金晶了!”

    “金晶不好听吗?我觉得蛮好听的呀,我还觉得金水晶不好听呢。”高展华的声音越说越小,他知道水晶的脾气,惹毛她会有大麻烦的。

    “你说什么?声音大点,我没听清。”

    “没有,没有,我说还是水晶好听一点。”

    “这还差不多,要不然,不给你饭吃。”

    这边两个人热热闹闹地走进厨房,盛饭的盛饭,搬椅子的搬椅子,剩了柳振风一个人完全没人理睬,真是要火死了,然而鼻子里尽是喷喷的饭菜香,腿不争气的并且是忙不迭的迈进了厨房。

    ※※※※※※※※※※※※※)

    “三哥,不如你以后下了班都到这儿来吃饭吧。反正我要做晚饭,多做一份也没关系。”

    “好啊!”“不好!”高展华和柳振风的声音同时响起,柳振风狠狠地瞪了高展华一眼,筷子还不忘飞快地夹起最后一根生菜,这个臭小子,吃得这么快,连夹带抢的,好吃的被他抢了一大半,刚才连最后一根肉丝都没放过,要是他天天来吃饭,自己的份儿不知道要缩水多少呢!

    “为什么?!”金水晶和高展华的声音又同时响起。

    这个混蛋,故意的是不是,柳振风又咬牙切齿地瞪了高展华一眼,给了非常明确的信号,并确认他接收了信号才收回目光。“噢,不为什么。阿华的工作很忙,下班没有固定时间,经常又要应酬客人,你等不到他来吃饭的。阿华,是吧?”柳振风故意在是吧上加重了语气。

    高展华心里一百个不乐意,可是没办法,职员怎么能跟老总斗呢,除非不想混了。“是啊!水晶,我一般没准点,天天来吃饭恐怕不行,还是算了吧。”

    “那,你以后下班早就到这里来吃饭好了,我随时弄也来得及的。”

    “好啊!”高展华赶紧答应,还是水晶好,到底是二十几年青梅竹马的交情,她要不说这句话,自己以后怎么有理由来蹭饭呢。这个小丫头,真看不出来,厨艺这么好,真是有其父必有其女。

    “水晶,你做饭是跟你爸爸学的吧。怎么这么好吃!”高展华心满意足的喝完最后一口汤,假装看不见旁边柳振风要杀人的眼神。这可是他费了很大劲才从柳振风手里抢来的。一想到自己吃完这顿还不知道哪天才有机会再吃,而柳振风从此以后天天都可以享受这样的人生,就不知道从哪里来的勇气,也不管他是不是老总了,硬生生地把汤碗从柳振风的手里抢了过来。

    “天赋,你不懂吗?这门手艺是学就能学得成的吗?”一提到厨艺,金水晶就无比得意和自豪。“对了,大叔,麻烦你把碗洗了。”

    “啊,什么?叫我洗碗?”柳振风还在盯着汤碗看呢,这个混蛋,喝得一滴都不剩,刚才自己怎么就没留神他会敢来抢呢。这丫头也真是的,怎么不多做点,也不知道在里面放了什么,自己什么餐厅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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