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你决定不爱我-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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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轻和的语气让她渐渐安心,米苒紧紧搂着他,说:“我们公开关系好不好?”
他没有立刻回答,任由她抱了会儿,四周很安静,呼吸声清晰可见,杜恒的那些话在耳边响起,他是认真思考了的,所以思量须臾后问她:“这样做你会开心?”
“对。”
“好,那就依你。”
她终于大笑,神采飞扬,一双眼睛亮晶晶的,踮着脚在他颊边亲了一口,“我就知道阿翊哥对我最好了!”
一个礼拜后,各大办刊争相报道当红花旦米苒与永鑫集团接班人苏哲翊好事将近的消息。
微博热度持续上升。
孟毓关掉新闻界面,把手机扔到床角,抱着被子埋着脑袋睡觉,不知是不是盯着手机屏幕时间太久,这会儿连眼睛都开始发涩。
一场恋情原来可以如此轰动,可幸福都是别人的,她不过是个旁观者,远远地看着别人幸福,连羡慕都觉得奢侈。
回程时的那几条短消息是她与苏哲翊最后的联系。躺了一会儿,她突然坐起来,将手机捡回来,翻开收信箱,把那几条消息一一删去,适才缓了口气。
她在家不过几日的时间,已经被邱静娴搞得精神焦躁,若是一件几千块钱的大衣能堵得住邱静娴的嘴,孟毓绝对会去烧香拜佛还愿。然而,邱静娴胃口大得很,第二天就拉着她去相亲,还是那位中年丧妻一子一女的有钱男人,孟毓自是不肯点头,被邱静娴拧着耳朵骂了许久。
“不要仗着自己年轻漂亮,就耗时间!现在不赶紧嫁人,等过两年黄花菜都凉了,搞不好我收不到聘礼反倒还要陪送不少嫁妆!”
很显然,邱静娴对女婿的要求只有一个……钱。
孟毓自以为牙尖嘴利,然而在邱静娴面前,她那点功力简直是不堪一击。
在争吵中,度过了十月,十月底是母女俩战争最白热化的阶段,因为孟毓不肯去见那男人,邱静娴竟然把人请到家里来。
从外归来的孟毓看见沙发上的陌生男人,还以为是孟国凡的哪位朋友,十分礼貌的叫了声:“叔叔好。”
男人露出尴尬的神色。
邱静娴恨铁不成钢的戳孟毓的脑门:“什么叔叔,叫汪哥!”
作者有话要说: part 12 红包已送 共18个O(∩_∩)O
乃们多多撒花,俺这两天就会灰常努力滴码字!!然后周五更个超级大肥章,肥到那种程度……我觉得乃们会被吓到,哈哈哈……撒花花,快,哈哈哈~~~~(≧▽≦)/~
ps:我前面说过的,邱妈妈非常滴奇葩……
然后吧,看来苏二少人气不高啊,要不然我把易序的弟弟拉过来溜溜,肿么样?哇咔咔~~
☆、Part 15
Part 15
【我的心上人是一个盖世英雄,我知道,有一天他会披着金甲圣衣,脚踏七彩祥云,在一个万众瞩目的场合来娶我。】
邱静娴嫁女心切,恨不得孟毓立刻卷起铺盖卷嫁到汪海洋家里去。
作为当事人的孟毓表现得极为冷淡而敷衍,倘若汪海洋是她的工作客户,叫他一声汪哥那是工作需要,无可厚非。而汪海洋如今是被邱静娴当作“女婿”的人选,孟毓无法想象——跟大自己二十几岁的男人如何共同生活。
邱静娴骂她:“你都多大年纪了,还讲些情情爱爱的?爱情能给你什么?能让你吃饱饭?还是能让你青春不老?”
孟国凡是出了名的妻管严,惧内,自始至终都恍若置身事外,闷不吭声,只祈祷战火不要绵延到自己身上才好。孟毓深知邱静娴不达目的不罢休的个性,邱静娴的数落听得她头脑发懵。“爱情不能的确让我青春不老,但是妈,你也不能让我嫁给一个过两年逛街都得拄拐的老男人吧?”
邱静娴只恨孟毓不开窍,恨不得一巴掌拍醒她:“年龄大点怎么了?这种男人才足够成熟、稳重、才会宠你疼你!再说了,等过个几年人要是没了,那家产不都是你的?”
越说越离谱了,孟毓耐着性子听到这里,也终是没办法忍耐,于是说:“人家有儿子有女儿,凭什么把家产留给我呀?更何况,我有手有脚,养活的起自己!”
孟毓起身往卧室里去,一把将门阖上,隔着一扇木门,邱静娴的高嗓门依旧劳作着:“孟毓,你给我长点心,我看得出来,汪海洋很喜欢你!这到嘴的肥鸭子你要是给我整飞了,你看我怎么收拾你!”
整个世界都喧闹不堪,孟毓把自己裹在被子里,双手堵住耳朵。不知为何,脑海里又浮现苏哲翊和米苒即将订婚的消息。别人那是有情人终成眷属、郎才女貌天作之合,而她呢,她的爱情注定是一场悲剧,她的婚姻即将成为一场闹剧。
很久以前看大话西游,紫霞仙子满怀期待的幻想:我的心上人是一个盖世英雄,我知道,有一天他会披着金甲圣衣,脚踏七彩祥云,在一个万众瞩目的场合来娶我。
那样美的一句话,那样美的场景,然而,她终究没有等到她的盖世英雄,没等到她的至尊宝。
正如今天的孟毓,她失去了卲荀,失去了唯一幸福的可能。
接下来的几日,邱静娴的狂热程度实在是让孟毓瞠目结舌,孟毓原本就没打算在家待多久,如今经由邱静娴这么一闹腾,她索性就某天半夜收拾了行李,连夜逃了出去。
目的地,西班牙,巴塞罗那。
长时间的飞行让孟毓头昏脑涨,下了飞机有人接她去旅馆,她一进房间倒头大睡,一直到翌日清晨才醒来。窗帘未拉上,巴塞罗那干燥的天气里,阳光格外的明媚,透过玻璃窗子照进来,空气里四处跳动的尘埃都清晰可见。孟毓呼吸着久违的空气,那种暖暖的感觉又回来了,每一缕阳光都仿佛带着卲荀的味道。
她所住的旅社比较偏僻,环境也一般,但胜在干净整洁,更重要的是——免费,因为是她当初在西班牙读书时的舍友Fiona所开,Fiona是西班牙华侨,虽然在西班牙居住多年,但汉语竟然说得比西班牙语还流利。
午餐是在著名的步行街LaRambla一家特色餐馆吃的,Fiona男友亦在场,Fiona热情又火辣,读书时代素有舞会皇后之称,男友可以以卡车装量,让孟毓惊讶的是,Fiona竟然没有秀恩爱。Fiona笑说:“你还是孤家寡人一个,我怎么好亲亲喔喔的刺激你呢?”
孟毓无奈,摊手笑了笑:“若不是我当机立断逃出来,怕是没几日你看到我的结婚照,才会真的笑死!”
Fiona十分好奇,孟毓简单的把邱静娴逼她相亲的事说了一通,Fiona气愤的差点拍桌子,“你妈妈是疯了么?”
孟毓点头,“疯了很多年了。”
Fiona揽着孟毓的肩头,郑重其事的安抚她,说:“要不然你就待在西班牙?我养你嘛!”
孟毓笑,“那我这趟西班牙之旅岂不是太划算了?”
两个人漫天漫地的聊了会儿,而后,沉默须臾,Fiona拿手肘戳了戳孟毓,小心翼翼的问她:“小鱼,都快六年了,真的打算一个人继续下去呢?”
侍者端来玛卡龙,圆形小巧的甜点,夹层的水果酱甜的发腻,孟毓吃了两块,甜丝丝的味道在口腔里蔓延,一时间竟然冲散了心底的苦楚,她又捡了一块,捻在指间,恍惚的笑笑,说:“我也不是刻意不去忘了他,可是他占据了我记忆里所有美好的地方,如果忘了他,我过往的生活就会变成一片空白,那么——又有什么东西证明我曾经活过呢?”对卲荀的爱,是她曾真真切切的爱过、活过的最好证明。
Fiona轻轻叹了口气,涂满红色丹蔻的手指取了块儿玛卡龙喂进口中,嚼了,立刻蹙起眉头,“太甜了,真不明白,你怎么都吃不腻呢?”
孟毓笑起来眉眼温柔,因为生活中的凄苦需要甜蜜来填补,所以她钟爱甜食。而Fiona太幸福,幸福多到刻意肆意挥霍。
“那么,你这次回来是作何打算?”
“11月16号,是卲荀的生日。”孟毓双手交握抵着下颚,目光闪烁,“我想陪他过生日。”
*
11月16日,晴,微风,阳光美好。
孟毓独自出门,行至加泰罗尼亚广场时,正赶上广场上年轻的男男女女跳着踢踏舞,许多路人加进去,所以脚步凌乱,踢踢踏踏的响着,只觉得热闹非凡,每个人脸上都饱含笑意,甚至比着阳光更暖。
孟毓不自觉的勾起唇角,她走近了,全神贯注的观看,忽然有人伸展长臂一把拉住她,她被拖到踢踏舞队伍中,蓝眼睛白皮肤的外国帅哥用流利的英语邀请她加入,孟毓无奈的耸了耸肩,已身在队伍之中,她还能有别的选择么?
可是既来之,则安之,这是孟毓一贯的行为准则。她幼时学过几年舞蹈,虽比不上专业舞蹈演员,但一点皮毛用来唬人尚可。
她跟随着节奏,随意的跳着,只觉得心情都跟着飞快的舞步好了起来。
所有人的围成一个圈,一边跳着,圆圈滚动,恍惚间,孟毓竟然在对面的人群中搜索到卲荀的身影,她呆住,惊愕,停下来,被快速移动的人群给撞到,两只手掌按在地面,竟被人无意中踩到,男士皮鞋重重的踩下去,她只觉得疼,五指连心,指尖的疼痛叫她差点掉下眼泪。
有人将她扶起来,用英语询问她,“小姐,你没事吧?”
孟毓摇了摇头,“I'm OK。”简单的道谢后,拨开涌动的人群跑出去。广场上人头攒动,熙熙攘攘,她四处寻找,却根本不见卲荀的踪影,停下来,在石凳上坐下,心跳慢慢地稳下来,才觉得自己是疯了,对,她一定是太想念卲荀了,他明明已经不在了,又怎么可能大白天的出现在广场上呢?
金色的阳光铺洒下来,发心被烘烤的暖暖的,孟毓垂着头,坐在石凳上,心却凉成一片。她眼前被阳光照亮的地面,渐渐地被阴影笼罩着,她有些诧异,抬起头来,呆呆的念了句,“卲荀……”
不对,他不是卲荀,他是苏哲翊。
苏哲翊带着大大的黑色墨镜,颀长的身形立在她眼前,遮去了大片的阳光。她犹处在震惊之中,“你怎么会来巴塞罗那?”
“怎么?这里是你家开的?你来得,我就来不得?”他又是那副惯有的强调。
“我不是这意思,只是觉得惊讶。”
孟毓站在起来,她只有一六五,又穿一双帆布鞋,站在一八五的苏哲翊身边,身形差距着实太大。墨镜遮去他半张脸,看不到他眼底的情绪,孟毓只能从他的声音分析他心情似乎很是一般。
“孟毓,你还能做什么呢?除了让自己受伤,你还能做什么?”他声音里透着不耐。
孟毓不知道自己又哪里招惹他了?明明她已经走得远远地了,他叫她走,她便乖乖离开,不再打扰,他还有什么不满意的?“苏哲翊,你很奇怪,这里不是B城,不是你的地盘。”
他轻笑,却仿佛有一分咬牙启齿,“不管在哪儿,不管我想说什么,要做什么,孟毓你只能照做,没有半点反抗的机会!你认命吧!”
简直是……不可理喻。
即便是他有一张跟卲荀一模一样的脸,但他这样的语气,孟毓无法接受。他突然拉起她的手腕,孟毓挣扎,却抵不过他的力气,只能跟着他的脚步跌跌撞撞走着,“苏哲翊,你做什么?你放开我!”
“你的手指还想不想要了?”苏哲翊凶狠的嚷她。
孟毓怔了一怔,一会儿工夫已经被苏哲翊塞到车上去。坐在后座,孟毓才发现驾驶座上的男人竟是杜恒。苏哲翊没好气的说:“开车!”杜恒问:“去哪儿?”“医院。”
杜恒略显疑惑,孟毓抿了抿唇,将手指头扬起来,杜恒看到,眼皮跳了跳,立刻踩油门。
孟毓也惊叹于自己方才的感官迟钝,大约是沉浸在对卲荀的思念中,所以手指疼痛都忽略了。那一脚踩得实在是不轻,右手尤其严重,食指和中指肿起来,指尖的血液凝固成骇人的紫色。
到医院也不过是简单的包扎,几根指头被裹上厚厚的纱布,孟毓只觉得滑稽,忍不住扑哧一乐,同样身在急诊室的苏哲翊瞥了她一眼,“你疯了是不是?”
这人,就不能好好说话?怎么随时随地都好像要发火似的?孟毓扭头看他,他仍然没有摘掉墨镜,孟毓就更乐了,笑着反击:“你才疯了,屋子里还戴墨镜!又不是在演007。”
墨镜后的苏哲翊立刻皱起眉头,孟毓一反常态的继续抨击他,“你知不知道自己皱眉时真的很丑,像个小老头一样!又不是生活凄苦,何必每天都苦大仇深?”
隔着墨镜去看她,她眼角眉梢都是笑意,印象里,她的确是十分爱笑,只除了提及卲荀时流露出淡淡的忧伤,大多时候都唇角挂笑,她笑起来应该是好看的,温暖的如同冬日里难得的阳光。
然而,那又如何?
她的笑容再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