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爱不歇-第12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又说了一遍。
母亲抬起头来,对我温婉的笑道,“也好,嗯。”
如果我知道下楼就碰见高以翔,我打死也不会下楼的,因为我总感觉高以翔就是衰星一枚,遇见他准没好事儿。
“有事儿吗?”看到他,我的心情竟变得十分微妙,有那么点小期许和小开心,但是表面上还装出一幅“怎么又是你,又让我碰见你了,怎么甩都甩不开,烦死了都”的样子来。
“等人。”高以翔穿了件白色棉布衬衫,做工精良,走线阵脚细密,特别是扣子每一粒都是截然不同的形状,有如琥珀玉的,有如水晶蓝的,还有珊瑚紫的……看似杂乱的缝制,其实色泽搭配刚刚好,工整中彰显了一丝调皮,这不正是青春的模样吗?没有刻意的装作深沉,介于成熟和非成熟之间,像是半熟又生的果子,却品尝出一种独特的味道。
“等人?等谁?”我左右前后都看了看,用手指向他,“逗我玩呢,你等人,这里有你要等的人吗?”
他指了指我,眼中精光闪烁,修长的身子落下的影子刚好印到我的胸前,刊下一片阴凉,“对,我等你,我等你好久了,终于把你给等到了。”
“等我?”我有点惊讶,“等我做什么?”
作者有话要说:
☆、道破春心事儿
他向我迈了一步,我觉得有点不怀好意,因为我总是猜不到他下一秒要干什么,在我眼里,他就是个危险人物,所以我很自然地后迈一步,学会与他保持距离是我的必修课,“你要说什么,快点说,我还忙着哪。”语气里尽是不耐烦。
“我是想问你,王羽萝怎么和梁家珏认识的?”他说的时候,语气平缓,呼吸淡淡,眸光却像是淬了一层冰,散发着逼人的寒意,而墨黑色的瞳仁却又是笼上了雪,变得灿亮,有期待,有渴盼。
他越是这样的不动声色,越是这样的无所谓的样子,我越是觉得内心浮生出一种怯意。
原来,原来他是要问我这些啊,我还以为……“|我不知道,他们的事情我怎么会知道,我又不八婆,更不是包打听,如果你想知道,你可以去问当事人啊,问我干什么?”越说越激动,我的呼吸和全身的血液都在迅速的加快流动,语气的讥诮和尖锐,像是一阵阵的风,更是肆虐,几乎咆哮,“你也不看看你,王羽萝不会看上你的,别枉费精力了。你真的让我很无语,脑袋削尖了,怎么智商也都跟着下降了。”
高以翔木木的看着我,然后慢慢的蹲下身,没有回应,皱着的额头和敛在一起的眉毛,依然也阻挡不了他扭曲的面部,狰狞之时所稍带出来的挫败和失望。是的,他真的是个失败者,自己喜欢的女孩下一秒竟贴身到了自己的铁哥们身上,而自己还被蒙在了鼓里,如果不是那晚的KTV的聚会,秘密或许还是秘密。也许不是,因为秘密一旦发生,就注定会有导火索会把它给炸飞,告诉每一个人该知道他的人。
“对不起。”他难受的低着头,长长的睫毛落了下来,我看不到他眼中的表情,不过,有一行接着一行的泪水滑了出来,挂在他英俊的脸上。
第一次我看到一个男孩流泪,而且是一个还如此帅气的男人,他的眼泪让我心生怜悯。想起那晚他英勇救我的样子,我内心悄悄滋生出一种叫做惭愧和内疚的东西,“其实,我也是真的不知道,当王羽萝告诉我的时候,他们已经爱的如火如荼了。”
我拍了拍他的肩膀,像是安慰一个丢失了玩具的孩子,“你真的不适合王羽萝的。”这句话说出口,像是洒了一把盐巴,觉得欠妥,但是一想到真话就是不中听,立刻就觉得自己很英明,又补充了句,像是又给一个濒死的人补了一刀,“她不值得你这样为他付出的。你们真的不合适。”
他沉默了一会儿,抬起头,“谢谢你,我知道了。”
我突觉得如释重负,“好了,我刚才态度有点激动,你也是知道的,我向来不喜欢关注别人的事情。”
他冲我笑,很无邪的样子,带着一丝童真和玩味,骤然,牵起我的手,被他抓在手心,粗糙的质感像是一层羊皮手套,干燥的清凉又有一丝丝的暖暖。“走,我带你去一个地方。”
我想抽开手,但是他抓的太紧了,我想到刚才自己如此的蛮横的样子,有愧于他,于是也放弃挣扎,就这样被他抓住。他牵着我,开始跑,风吹过,他短短的头发被吹开,吹乱了发型,胡乱的像是恣意而生的青草,自然地东倒西歪着,而我也是短发,倒是白衬衫的领口被吹开,吹动了我的心跳,在风声中变大,我能清晰的听到,咚咚咚……激越而澎湃。
终于到了,跑的我嗓子干哑,几乎开口说话,都疼,“来这里干什么?”原来,我们到了距离我家小区外不远处的一片荒地上,毗邻的则是一条干涸的小溪,因为今年夏天很少下雨,所以,河床尽显,我们两个人站在上面。
脚下是黄色的泥土和各种光秃秃的石头,缝隙间还长出一些莫名的杂草野花,我知道的就是一种叫做狗尾巴草的,直直漫过我的膝盖,随风摇曳,和我的肌肤产生轻微的摩擦,竟痒痒的,簌簌软软的;眼前则是一片翁翁笼笼的谷子地,长势喜人,一排排一列列,像是绿色的骑兵;视野所及之处,遍地都是浮空轻掠而过的新鲜空气和一些不知名的鸟叫虫鸣,而高以翔很显然经常来这里,倒显得轻车熟路,而是我,显得有些紧张。
我从来不知道,原来隐藏在水泥高楼的后面竟然还有这样的一片世外桃源,当然更令我称奇的是,这里的天更蓝,这里的云朵更皎洁白净,就如我阳台上以前种的那些花,花开在云朵上,云儿似乎更美了。
“你知道吗?我一个人时候,常来这里。”高以翔放开我的手,找了一块大石头,垫了一张报纸,坐了上面,招呼我,“来吧,还站着傻楞啊。”
我被眼前的景色惊呆了,听到他喊话,以及不大正经的口吻,带着一种坏坏的笑意,于是白了他一眼,也坐了上去,“说吧,带我来这里干什么?”
“难道你不觉得眼前很美吗?可以修养身心,安静的想一些事情。”他文艺起来的样子,倒是和梁家珏有几分神似,都像个诗人。
“想王羽萝吧?”我调侃道,也难怪,在这里想一个人,也是极为美好的,在最美的风光里想念心中最美的那一个人,谁能否认这不是没事儿一桩哪。
“也算是吧。”他对我的奚落保持了沉默,并且选择了默认,只是他看我的样子变了样儿,眼中有我琢磨不透,猜不准的一种小阴谋,半晌,他问,“你是不是喜欢梁家珏?”
作者有话要说:
☆、惊讶了他的时光
我是喜欢梁家珏,可是高以翔是怎么知道的,这种被人戳穿心事儿滋味真不好受,不过我依然嘴硬,不肯承认,于是故作认真的看他的表情,又是一脸的高深,和莫测。
“谁说的,我才不喜欢他哪……”说完,又自言自语加了句,类似于画蛇添足,有点此地无银三百两的味道,“我谁都不会喜欢,长这么大,我还从来不知道喜欢一个人到底是一种怎样的感觉。”
“其实,像梁家珏那么优秀,被喜欢也很正常。书上说,每一个女孩都会喜欢一个白衣飘飘的少年和一个玩世不恭抽烟的坏小子,很显然梁家珏就是前者”他低下头,微眯着眼,不说话,神态安详,让我想起了老态龙钟的老者。到底是怎样的过往修炼,能让他具有超出同龄人的稳定和淡然。过了很长、很长一段时间,他缓缓的说,“我不是本地人,是这个城市迁居者。”
我静静的听着,不知道他要表达什么,时光很凉,也很美,很甜,也很暖。
而他压低嗓子的声音,让我很诧异的联想到了莎士比亚的第十四行诗里的第十八首诗,能不能允许我将你比作夏天,你却比夏天更迷人,更可爱。
一时有些着迷,有些男生运动的时候,是迷人,而有些,安安静静时却有一种撼动心魄的力量。
而青春期的女生超级容易把一些自己不反感的男生,和小说中的男主联系到一起,其实都是想象的惹的祸。
“我5岁那年,跟着爸爸妈妈来到这个城市,爸爸是个建筑工人,在一次事故中被砸折了脊椎,丧失了劳动能力,后来,在一个夜里,喝百草枯死了,记得当时我才5岁吧。是母亲把我一个人抚养长大的……”他眼睛失神的望着远方,还有星点的泪花闪现,不过即闪即殁,再度倒流回到了眼眶里。
我的同情摹地心泛滥了,而且成灾。
原以为这样凄凉的故事,只会发生在电视新闻节目里,现在看来,那都是冰山一角,其实更惨的,被悲烈的就在你身边。
“从那个时候,我就连续三个月没有开口说一句话,学校里的都以为我有病,大家对我趋之若离,没有人和我坐同桌,在最后一排靠着笤帚、撮箕的地方,就是我的书桌,对了,老师也不提问我,每次从前排转到后面,路过我跟前时,总会十分悲天闵坏的看我一眼……”他看着我笑,拍拍听得出神的我,“想什么呢,你?”
“没想什么啊,你接着说。”这种事情,如果发生在我身上,估计我早就一头撞南墙上了,这是真的。算命的说我,性格孤煞,容易走极端,12岁之前,为各种小事,割腕不下百次,但是每一次都逢凶化吉。长大后,才知道自己割的不是主要血管,要不,早就和人世说再见了。
“我一点都不在乎这些的,最让我难过是母亲。母亲自从父亲走了后,当卖了老家所有值钱的东西,开始学着在城里摆点小摊,学做生意,卖袜子、内裤啥的,后来卖凉皮、米线之类的,母亲忙于赚钱,根本就没有时间去管我,在他眼里,我就是个累赘,因为她每一次喊我干活的时候,眼中是十分嫌弃的,而且因为芝麻点小事儿就打我。”高以翔码起袖子,给我看胳膊肘处的烫疤,沉默了一小会儿,对着我,“你说,我是不是真的有病?”
“啊……没,你没病,真的。”我说的是真的,如果是一般的孩子,早就学坏了,但他没有,而且越变越优秀。
“那你说是你病了,对吧?”他开玩笑。
“对,是我病了……”我承认我有病,一个人很难承认自己有病,这需要很大的勇气的。
作者有话要说:
☆、裸背回眸
“我常一个人在临近天黑的时候在这里玩,当时,河里还有水,也就是那个时候,我遇见了比我大一岁的王羽萝。”说到这里,他顿了顿,似乎在等我的反应,可是我一点动静也没,只是安安静静的听着。“她和一个女人,提着香皂、毛巾之类的,那个应该是她的母亲,她们就在小河里洗澡。”他的脸红了,似乎当年偷看女人洗澡的画面再度映现到脑海中了吧,同时指了指脚下,“如果没有记错的话,应该就是在这个地方。”
“我发誓,我真不是故意偷看的,完全是无心而为之。”他举起右手,急于解释,赤白了脸,说话都变得结巴,“那时,她也不过才十三四岁,但身材极美,我躲在厚厚的一米来高的草丛里,看的不大胆,偷窥的感觉真的很不美妙,心剧烈的跳动,如战鼓擂一般,用草做掩护,每一次草随风摇曳时,都会后背发凉,盗出一层层汗来……她们在水中嬉闹,撩拨,水花四溅,顺着小溪的下流,她一遍遍的游来游回,像只快乐的小鸭子。
每一次当水击入口中,她抿嘴而悦的样子,都会让人禁不住浮想联翩,特别当她在水中裸背回眸的那一刻,猛然转身湿漉漉的长发一起飞扬,而飞起的水珠却远远的落到安静的水面上,吹开层层的涟漪。我立刻俯卧在地,像个战士一样,匍匐着,做掩盖,但是心却犹如长了眼,那边的风景如此的清晰,如此的名目……我便记住了她,然后,疯了一样的回了家。”
“所以,你为了遇到王羽萝,拼命的学习,也考到了市一中,对不对?”我说,其实我是猜的,但事实亦如我想的那样。
王羽萝的美,从小就是这样,我看过他以前的照片,真的是十分惊艳,而对于一个情窦初开的少年而言,她就是最完美的教材。而她知不知道,曾经年少时,一个男孩在斜阳归山,万兽归穴,群鸦归巢时,绿草茵茵,芳草萋萋中,就与之诞生了这样一种奇妙的缘分,他记下了她,她惊讶了他的时光,从此时光也会开出一种花来,所到之处,都是芬芳,都是清香。
高以翔点了点头,“但是我们有缘无分。”
听了这么多,我突然明白,高以翔喜欢王羽萝未必是真的喜欢,而是为了圆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