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艳记-第245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李芦也不隐瞒,直言道:“王浩是一名炼丹师,我们女儿能拜他为师,那是女儿的福缘,别人求都求不到。这一次你能平安回来,也多亏了他出手相助。为了救你,他不惜和四大世家动手,我都不知道该如何报答他?你不知道,你不在的日子里,我万念俱灰,后来迷上了炼丹术,不为别的,那是我知道的,真正能医死人,肉白骨的法门,我要救回你呀,可是”
妻子忘情的说道:“别说了,我知道。我知道你吃了很多苦,我知道你被女儿误解,我知道,别说了,何必再让自己痛苦?王浩的恩情我们不能忘,要不是他,我们一家哪有重逢的机会?我们应当报答他,可是他是炼丹师,能缺什么?不如就成全女儿和他,你说怎么样?
李芦在悲切中突然笑了。“你想什么呢?你要把女儿塞给人家,人家还不一定肯要呢。王浩这样的人物还发愁找不到伴侣吗?他和拓跋小姐才是一对,而且他们早就相识了,再说女儿又是他的徒弟,这成何体统?就算我们肯,王浩也万万不肯同意。”
妻子不满的说道:“你呀,即不傻,也不笨,就是拉不下脸面,我们女儿比拓跋小姐差吗?这种事又不是排队买票,还分先来后到的?那王浩我也见过,是个洒脱的汉子,凡事率性而为,才不像你这般迂腐。”
要说星语的性格多半是遗传自她的母亲,自信,敢爱敢恨,爱上一个男人就无所顾忌。李芦当初就是对她的这份炽热着迷,做为父亲,他也希望女儿能得到幸福,到目前为止,他还想不出比王浩刚出色的男人,能配得上他的女儿。王浩在玄门中并非最强的,却是最对他胃口的,而且又是女人的心上人,挑女婿当然是首选,听到妻子的话不禁有些动心,试探着询问道:“人家能看上咱们女儿吗?”
妻子不禁气馁。“别小看我们的女儿了,咱们的女儿要是选婿,求亲的人能踩烂门槛,不过她一定对那些男人不屑一顾,她会选择真正喜欢的男人,我敢说,只要是她喜欢的男人,就一定能得到手,完全不要我们帮助,不过作为她的父母,我们该帮上她一把,至少帮王浩打消顾虑,你说呢?”
“什么上手不上手的?干吗说的那么难听,要是女儿能跟了王浩,我也就放心了。”经过这次劫难,李芦开始考虑身后的事,女儿是他唯一的牵挂。
妻子满不在乎的说道:“本来就是这么回事,这件事你不用管了,一切由我来做主。对了,你这么喜欢这小册子,为什么不试着完成它,说不定王浩也希望你这么做?”
李芦再次苦笑,他连翻阅的时候都格外小心,生怕搞脏了,别说往上面添加新内容。
“谈何容易,这三年来我徘徊于洪荒沼泽,遍寻天下异草,每次当我以为有收获的时候,只要翻开这本书,就能发现里面早就有记载,而且从外形到功能,甚至是烹饪方法都有详尽的描述,到如今,我连半点内容都加不进去,人的生命何其短暂?我又有多少时间可以续写这本书?等我快死的时候,我要把它还给王浩,我不能让这样的著作给我陪葬,你明白吗?”
李芦的悟性原本不差,可惜性格太过敦厚,对前人过度的迷信,寻致他很难超越,成为一代宗师,或许他从来没有想过要超越,或许他认为超越是对前人不敬。
没有人比他的妻子更了解他,他的妻子洞悉一切却不愿改变他,正如李芦说的,人的生命何其短暂,终其一生又能成就什么伟业,更何况改变一个人并不简单,尤其是李芦这种木纳忠厚的人,那真是比牛还倔。
正文 第317章 信仰
云南,一座默默无闻的古镇,小酒馆里。
‘啊嚏!‘酒醉的胖子突然打了个惊天动地的喷嚏,仿佛使尽了浑身的力气。不过,他很快又靠在椅子上,手里摇晃着雪亮的酒壶,一副悠然自得的神情,口中骂骂咧咧道:‘妈的,谁又在念叨我?‘自从招惹上四大世家,他已经无法准确的判断敌人是谁?想要他命的人实在太多了。
对面,澜姐正用暧昧的眼神看着他,似笑非笑,两人一路游玩来到这里,越是相处,她就越发现胖子的可爱,胖子不如小野的帅气,但是气质半点都不差,尤其是那份悠然世外的淡然,即使是普通的修真者和他相比,那也是判若云泥。
不知情的食客都用奇怪的目光偷瞧两人,尽管从姿色上,澜姐足够配得上胖子,不过可是任谁都看的出他们的年龄存在差距,老少恋总是让人想入非非,尤其是在这么个守旧的古镇里。
‘干杯!‘澜姐再次拿起酒杯,对那些诧异的目光无动于衷。
‘干杯!‘王浩拿起酒壶和她轻轻一碰,发出清脆的声音。
‘今后有什么打算?‘澜姐轻柔的问道。
王浩笑了笑,要做的事非常多,但是每件都不是非办不可,事实上,他从来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
也许是在适当的时候宣布解除和星语的师徒关系吧?事情总该有个了断,尽管小妮子经常气的他吐血,不过却是全心全意爱他的,他不能辜负这份情意。
看了看对面地澜姐。王浩嘴皮动了动,硬是将冲到口边的话吞了回去。
澜姐似乎看出他的心思,解释道:‘我说的不是感情问题,男子汉生于世间。总该做一番轰轰烈烈地大事,才算不枉此生,古人说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要是你没有本事也就罢了,可是你偏偏有这个能力,难道就甘于平凡?‘
王浩摇了摇头,如果他愿意的话,刚出山的那一天,他就能兼济天下了。可是陈玄告诉他要掩饰身份,并非出于私心,而是要他在低处看清楚这个世界。看清楚玄门。
澜姐笑问道:‘你有没有考虑过石雀,混到现今的地步,可说是达到了巅峰,为什么他还要做这么多事?,
王浩不知道,要说为了名利。那也说不过去,石雀的名字在玄门足够响亮了,无需再锦上添花。为利。老家伙不看重这些。
‘玄门是个脏地方,刚出道的弟子属于弱者,在弱肉强食的世界里,唯有使尽卑劣的手段才能生存。这个原则没有人会提出异议,可是弱者会渐渐的成长起来,假如成为高手以后,还是阴险龌龊,那就成了小人,为人所不齿了。当石雀不再有压力。不再为生存发愁的时候,他就想为玄门做些事情,让玄门发生一些转变,有利地转变。因此,石雀虽然频频插手别派的事,却并不惹人反感。实际上不管玄门还是俗世都是一样,人在贫穷的时候自顾不暇,一朝衣食无忧就会想到回馈社会,为苦难地人做些事情。‘澜姐很快给出了答案。
王浩能理解她的意思,笑问道:‘你的意思是,我也该为玄门做点事情?‘
‘假如你有这个能力,不妨尝试啊。‘澜姐浅笑。
‘说的不无道理,做点事没有问题,但是原则不能丢,没好处的事坚决不干。‘王浩在心里暗暗嘀咕。
外面传来一阵嘈杂地声音,打破了原有的宁静,估计是几个酒疯子,王浩厌恶的皱起眉头,喝酒是件美事,酗酒闹事未免煞风景了。
原本以为外面地人闹闹也就过去了,谁知道居然越吵越凶,王浩不由留心了一番,原来是几个流氓,说的话不堪入耳,好像是在调戏一个女孩。
目光偷偷瞟向外面,一张熟悉的俏脸跃入眼帘。
那是个绝美的少女,虽然还稚嫩了些,已经能看出倾国倾城的味道,原本是如同精灵,充满灵气的脸上,偏偏生了双呆滞的眼睛,俨然就是痴女和萝莉的混合体,不知不觉就能勾起男人们邪恶的欲望,难怪引来一干流氓滋事。
闹事地是十来个年轻人,原本是出来喝酒的,几杯下肚后精虫上脑,换在平时找个合适的地方就解决了,偏偏让他们遇到一个娇滴滴的,一脸痴相的小萝莉,当场就把持不住了。
而那个被欺负的女孩,楚楚可怜的躲在墙角,即没有反抗,也没有求饶,从她的眼睛里什么也看不出。
尽管王浩不喜欢这个女孩,却不能任由她被人欺负,愤然站了起来,摇摇晃晃的走到几个鸟人面前,简单直接的吐出一个字,滚!
俗话说酒壮三分胆,他们仗着人多势众,哪将胖子放在眼里?
一个眉清目秀,还算英俊的家伙,大概是他们的头目,卷着有些僵硬的舌头破口大骂:‘没你的事,识相的给老子滚远点,要不然就别怪老子不客气,居然敢让我们滚,知道老子的二叔是谁吗?‘
王浩啼笑皆非,突然掐住他的脖子,将他从地上提起来。‘老子才懒得管你二叔是谁?快滚!‘
这种小地方的混混,仗着家里有几分势力,嚣张跋扈到了极点,胖子没指望他能乖乖听话,一抬手直接将他扔了出去;那个混混倒真是滚出去的。
这帮家伙原本就不是厉害角色,见到这种场面,当场吓出了一身冷汗,酒也醒了,不用招呼就跑了个干干净净。
‘这么点胆子也敢出来混,丢人现眼。‘王浩原本以为有一
一场混战。
澜姐咯咯直乐。‘好威风呀,你以为谁都能单手把人拎起来?连世界举重冠军也做不到。那群家伙没吓出尿来就不错了。,
王浩一脸认真的说道:‘本领不行没关系?今后还可以再练,没胆子可就惨了,注定是废人一个,我也遇到过别人使横。没像他们这么窝囊,谁也没规定遇到强者就要夹起尾巴做人。‘
澜姐拿他取笑道:‘所以天底下只有一个王浩啊,他们不过是些地痞流氓,你指望他们有什么勇气?死胖子,你又是英雄救美,又是大义凛然,该不是自卖自夸,要在美人面前表现?‘
王浩哑然失笑。‘对付几个下三滥也叫卖弄,没叫你笑话就属万幸了,再说她是个傻子。和她卖弄有什么作用?至于英雄救美嘛,我不是第一次救她,帮人帮到底吧。‘澜姐若有所思。问道:‘你们以前认识?‘
‘应该算是认识吧,那时候她在昏迷,不记得我。对了,这个女孩叫做媚儿,来头可不小。说起来。我欠她父亲一个人情,这次救下她当是偿还了,奇怪。为什么她在这里出现呢?‘王浩自言自语,向女孩勾了勾手指,示意让她来自己身边。
媚儿的身份着实令人费解,按理说,她的母亲是妖,和万妖王媾和以后,生下来地不该是人,可是据说她出生时就是人形,只是体内的经脉乱七八糟。那么她到底是妖还是人呢?还有她体内神奇的力量,到底来自何处,莫非是来自母亲那里?
想着想着,胖子一个头两个大,索性不想了。
女孩似乎看不出王浩的手势,眼神中仍旧是一副痴相,既看不出警惕地神色,也没有要亲近的意思。
‘你准备如何安置她?‘澜姐道出了胖子最头痛的事。
这不是她该来的地方,要是让她出了事,那麻烦可就大了,以万妖王对女儿的疼爱,非率领妖族杀入人界不可,说不得又是一场浩劫。王浩郁闷道:‘还能怎么办?我先带上她,等办完李芦的事,就送她回父亲那里。,
酒馆外面已经染上一片金灿灿的晨光,王浩叫来老板买单,随即带上他们上路。
打听李芦的所在不难,名医嘛,随便找人问问就能知道。李芦医术精湛,加上宅心仁厚,曾经帮助过不少的人,在镇上的声誉极高,少数民族民风淳朴,不怕官员,不怕警察,却把治病救人地医生捧成了菩萨。要是放在以前,他们说不定给李芦修座祠堂,将他的像供奉起来,当然,那要等李芦挂掉以后。
‘你们是来求医的吗?李神医很久不给人治病了。‘一个老得看不出年纪地老头如是说,他的目光里充满了同情,那份同情是属于媚儿的,不用医生也能看得出来,媚儿是个神志不清的女孩。
‘哦,你不是说李神医是救苦救难的活菩萨吗?难道连菩萨也有见死不救地时候?‘王浩开了个不大不小的玩笑,谁知道却引起了老头的不悦,起初地和蔼顷刻间荡然无存,当场教训起来。
可怜的胖子,居然愚蠢到取笑别人的信仰,面对老头的教训,只能硬着头皮听着,不过从老者的教训中,倒是听出李芦的为人,在他的妻子过世以前,他是个好大夫。纵然背负神医的荣耀,却没有半点的架子,不像有地医生,成了专家以后就高高在上,小病不屑去看,大病又没本事看。
那个时候,小镇居民有个感冒发烧,被毒蛇咬伤的小毛病,都是找他,甚至连接生这种事,他也愿意前去帮忙,不过只是偶尔客串,更为重要的是,他从来就不收诊金,这对贫困的居民来说,可是天大的恩德了。
王浩却对此嗤之以鼻,不收诊金,无非是挥霍祖宗的财产,前人栽树,后人乘凉。真要是穷到吃不起饭的时候,胖子不信他还能装清高。
年纪不饶人啊!骂的时间久了,老头有些气喘,胖子才有机会解释:‘我们不是来求医的,我们是李芦的朋友,找他有事,能麻烦您带个路吗?‘
老头将信将疑,想了想说道:‘你们骗了我也没用,就算你找到李神医,他不出手,你们还是白费心思。‘数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