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痞子爱上痞子-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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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严重怀疑,即便是男伤员开口要女人都没问题。我更严重怀疑,这些婶婶级的人物们都是学过心理学的,三言两语就能让人紧张的心宁静下来。据说,山庄里还有妙手回春的男女神医数枚,平日大多在民间行走行医,有事的时候即刻就能召回。而山庄在任何时候,始终都保持男女两枚医生驻守。因此我们一到山庄,立刻便有女医逐一察看了各名女眷的身体状况,开了许多药方,治病的治病,调理的调理。才两日功夫,众人的精神便恢复了,诗涵的气色也好了许多。
逃亡的人,总是害怕寂寞的。除了睡觉,我和林姨几个便时刻聚在一起。尘香和君醉似乎很忙,常常不见人影,但只要回山庄,一准赶过来看望我们,也带来些外边的消息,无非是三少一切安好,过几日便能与我们汇合,侍月她们也逃到了乡下,暂时避避风头等等这些安慰话。
我心里清楚,表面上的平静只是假象。偌大个将军府,一百多号人,赶在下诏之前便逃得无影无踪,朝野焉能不惊?沐雨轩的人不尽说,只不过不想让我们担心而已。这几日观察下来,沐雨轩似乎除了助我们逃亡,还有许多更重要、更机密的事在进行着。我不愿添乱,将很多疑惑都积在心底,只是不免担心张毅的安危,毕竟他是那个告密之人。更担心三少,管家王旬回来了,他却不见人影,每每问君醉和尘香,两人都是避而不答。而这两日来,王旬和萧无尘好似失踪了一般,我再找不到旁人可打探三少的消息。
正在胡思乱想,那些陪伴我们的丫环婆子们忽然都停止了说笑,毕恭毕敬地站立到两旁。两日不见的萧无尘走了进来,身后跟着万年不变的二人组合…君醉和尘香。
两人脸上都面有喜色,尘香红着脸,神情兴奋:“皇上果然守信,竟让张毅做副将,还让公主跟着!李仲泉空有追兵两百,却被耍得走叉了道,这回可是离我们越来越远了。”
君醉也笑起来:“公子,可是要启程了?”
我心里松了一松,既然张毅做了追兵的副将,可见性命无忧。只是“皇上果然守信”这话什么意思?是了,先前萧无尘说“有秘任在身”,想必三少之前说沐雨轩和朝廷有秘密交易的传闻是真的。
一提到“李仲泉”的名字,诗涵脸上的血色刷的退了下去,别过头,指尖有些颤抖。几天来沉默不语的昭雪突然沉声道:“这负心人,如此待大姐,我倒想去会会他,看看他的心是什么做的。”
尘香忙上前来:“今后会有机会的。”众人也跟着劝解。
萧无尘忽道:“去会会他也好。”声音淡淡,不似在开玩笑。
众人都愣住,不知他是何意。他又转头对君醉道:“去安排一下,看上去要象是不期而遇。”
君醉正要领命而去,我却忍不住了,一把拉住他,对萧无尘道:“萧大侠什么意思?让我们去会会朝廷的追兵?您轻功卓越,若有什么差池拔腿便跑就是。我和奶娘天生溅命也不值得您费心。林姨怎么办?诗涵呢?她走路都有问题。”
大厅中鸦雀无声。丫环婆子们想必没有见过萧无尘被人冲撞,吓得跪作一排,不敢作声。君醉悄悄扯开我的手,躲到尘香背后。
林姨轻咳了一声,打破了尴尬的寂静:“小宝,萧大侠会有分寸的,让萧大侠安排吧。我们没事。”轻轻捅了捅身边的诗涵和昭雪,两人忙点头称是。
我心中更气,跺了跺脚道:“好!好!要死死在一起就是了!”夺门而去。
庄园建在山间一汪碧潭旁,我此刻就坐在潭边,希望这如明镜一般的潭水能抚平我心中的焦躁。其实我也不知道自己怎会一下子发那么大的火,也许是因为连日来太过劳累,也许是因为见不到三少而忧心。
一坐,便坐到明月初上,山间起了雾气,积在碧潭之上,白茫茫的一层。我搓了搓手臂,略有些凉意。
“波斯的葡萄酒,要不要尝尝?”萧无尘无声无息地出现在身旁,白袍一尘不染,手中一盏鲜翠欲滴的翡翠杯,杯中一抹深红。
正文 卖糕的!遇到追兵了
我想了想,伸手接过酒杯浅酌了一口:“要有冰块更好。”
他双眸闪烁,自嘲地笑了笑:“沐雨轩的探子从未出过错,只是在宝小姐身上却完全错了。”
我一时没听明白:“什么?”
他在我身旁大石上坐下,雾气逐渐将他包围,月光下有些亦真亦幻的感觉:“宝小姐骄横跋扈,自私愚蠢,不学无术……”
我正要发作,他忽然轻笑了一声:“你却不似……简直完全不同。”又望住我手中酒杯道,“宝小姐从不饮酒,你却深谙酒道。”
什么深谙酒道啊,只不过红酒在现代很普遍罢了,在古代却是稀物。
他的眼中又出现了那种似乎能看透一切的利芒。我暗自心惊,问道:“你怀疑我的身份?”
他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怀疑过,但查不出任何蛛丝马迹。”
“就不许我象三少那样,以前的事都是装出来的?”我嗤了一声。提到三少,心情又开始烦躁起来。
他垂下头,低低地笑着:“谁知道……也许天意如此。如今,我已不在意这些。”
他果然决定放下仇恨,但我却想不出来是什么让他有了这么大的转变。
“追兵的事……”
我打断了他的话:“我明白,如果李仲泉连我们的味儿都闻不着,一定会有所怀疑,张毅的处境就不那么好了。那些大臣们能同意张毅做副将,也许根本就在试他。”
看到他震惊的模样,我知道自己至少猜对了一半。
“那你为何……?”
“其实我也不知道自己怎会突然发作,也许……也许是因为担心三少吧。”我叹了口气。对三少的感情,从未向任何人透露过,不知为何,竟在他面前说了出来。
“你……担心他?”他的声音有些古怪。
我低头看着杯中快要见底的红酒,苦笑了一声:“怎么说我都是他名义上的未婚妻不是?如果他有事,只怕林姨……”突然有些心酸,仰头干了杯中酒,故作轻松道:“何况我还欠他二十两银子呢。”
“如果你担心,我可以用替身。”萧无尘的声音,竟似雾中的月光一般,柔和了许多。
我摇了摇头:“李仲泉认得王家的人,不能全用替身。最好是分开几组走,让我和昭雪一组,林姨和诗涵先走,或者她俩用替身也行,总之只让我和昭雪去和李仲泉碰面,你的人当着李仲泉的面缠住张毅,这样张毅也能脱了干系。”
雾气更大了,包裹了他全身,这下我连他的眼神都看不清了。
“我和你们一组。”他突然说。
我原本只想给萧无尘提个建议,没想到真的会被他采纳。虽说他还要作其他更多更具体的安排,我的虚荣心仍然小小的满足了一把。
次日,我充分体会到了沐雨轩雷厉风行的作派。一大早天蒙蒙亮,我便被婶婶唤醒易容。探子们早已连夜打探清楚追兵的路线。沿途的一间小客栈被买了下来,上自掌柜下至跑堂全部换成了沐雨轩的人。公主和张毅自然已得了信,我们提早出发,就是为了先一步到达客栈,等着公主把追兵带到这儿,然后演一场戏给李仲泉看。
一行人分成了两组。我、昭雪、君醉和萧无尘是一组,扮成一家人。考虑到诗涵的安全,其余的人仍照原计划,避开追兵,在实现约好的地点等着跟我们汇合。
在客栈刚坐下不久,喝了一碗热粥,咬了几口烧饼,就听到公主大呼小叫的声音自外边传来。
“李仲泉!你想饿死本宫么?在宫中的时候,本宫一天吃个七八顿也是常事!你区区一个五品的兵部武选清吏司,为了这么点小事竟敢给本宫脸色看!当真岂有此理!”
客栈内的气氛似乎有些紧张起来。我赶紧埋头喝粥。
公主气鼓鼓地跨入门来,连赶上来搀扶的丫鬟也被她一把推开。身后跟着一名年轻男子,素黑色便服,脸色阴沉,想必就是李仲泉。相貌倒也英俊,只是一双有些愠怒的冰冷鹰眼,让人不寒而栗。
“李兄,您瞧,您这是何必,哎。”张毅自后面赶了上来,“咱们出门在外,尽力办好皇上交待的事,那是不用说的,可还得照顾好长公主的安全不是?这要是气出病来,你我回去都不好交待哪。”
李仲泉闻言一愣,叹了口气,摇了摇头,神色间很是无奈。
说实话,就事论事,我还是蛮同情他的。带着二百来号官兵,跟着这么一位刁蛮公主跑来荒郊野外喝茶,正事一件没干,训斥倒接了一箩筐,这种感觉真他娘的不是太好。
长公主一进得客栈便站住,张毅忙上前搬开临近一张桌子旁的凳子,还用袖子擦了擦,点头哈腰地请公主入座。
掌柜的诚惶诚恐,一路小跑过来行了大礼。我们几个也装成是惊慌失措地样子,纷纷扑倒跪拜。
张毅把眼一瞪:“这儿被官府占用,闲杂人等一律回避!”
正要起身离去,李仲泉的鹰眼在昭雪身上扫了扫,眉毛一扬,说了声“站住”,盯着昭雪缓缓走了过来。我搀扶着昭雪,她的手已在袖筒中紧握成拳。我不禁暗暗捏了把汗,外面驻扎着官兵两百,若她在此时发作起来,不知萧无尘如何让我们脱身。
“李仲泉!你这是什么意思!连话都懒得回么!”公主很适时机地怒喝了一声。
张毅一步跨过来,扯住了李仲泉的手臂,连拉带拽地将他拖回桌边道:“李大人,我说李大人,您还愣着干什么,还不赶紧给公主陪个不是。”转头瞪了我们一眼,喝道:“山野草民,听不懂话么,还不赶紧滚出去,头上长了几个脑袋!”
众人唯唯诺诺,跌跌撞撞地退了出去。临出门时,君醉故意一个趔趄,将一样物件掉在了角落。我瞥了一眼,那东西正是诗涵常带的荷包。
我们这次做的是平板骡车,速度很是缓慢。穿过两百官兵的时候,我和昭雪互相紧握的手中都沁湿了汗。
公主和张毅果然不负众望,我们的车行出去很远,客栈那边都没什么动静,直到那些官兵的身影渐渐消失在视线里,我和昭雪才松了口气。
“呱~~~~!”
天边传来一声极难听的乌鸦叫。昭雪抬头望了望头顶,低骂了一句什么,便“呸呸”地朝地上吐了几口口水。我苦笑,古人就是迷信,不过这个时候听到乌鸦叫,的确让人有些头皮发麻。
“黑毛儿!来!”
萧无尘轻啸了一声,将赶车的鞭子交给君醉,伸出手臂迎向空中。那乌鸦又“呱”的一声,一个俯冲直奔我们而来。
昭雪吓得一声尖叫,身子往后一倒差点没摔下去:“萧无尘你疯了么!快把这东西赶走!”
我赶忙拉住昭雪,眼睛却紧紧盯着萧无尘臂上那只叫“黑毛儿”的乌鸦。那是只很丑陋的乌鸦,身上的羽毛参差不起,一只脚是跛的,头上是秃的,一块不规则的灰褐色疤痕罩在头顶,很是扎眼。
我这才留意到,黑毛儿嘴里还叼着根细竹管。它低头张嘴,将那支竹管放到萧无尘手心,收了翅膀歪了头,竟也在看我,那对棕色的小眼睛,在明黄色的眼眶里骨碌碌直转。
竹管里是一小卷纸,萧无尘只看了一眼,便对君醉笑道:“蟑螂准备好了。”
我的下巴差点掉到地上,鼎鼎大名的BI沐雨轩,传递消息的工具竟然是乌鸦……我很是无语地看了看昭雪,她也是一副石化的表情,呆呆地瞪着黑毛儿。
萧无尘轻笑了一声:“别看它丑,它只怕是这世上最聪明的鸟儿。”
我回过神来,点了点头道:“我倒是看书上说过,乌鸦在鸟类当中,其实是最聪明的一种。”
昭雪忽问:“它的脚和头上的疤是怎么回事?”
“被烧的。”君醉插嘴道,“黑毛儿是信使组中最聪明的一只,也是最调皮的一只。一次执行任务的时候,途中看到一户人家着火,便扑了进去。幸亏它命大,被小红看到,我们及时赶过去救起了它,那户人家也因此幸免遇难。”
我嗤了一声道:“乌鸦本就喜欢明亮闪烁的东西,才不是因为它聪明或是调皮,只不过是抵挡不住火光的诱惑而已。”
萧无尘和君醉听了我这句话,都投来惊讶赞许的目光。
“小红是谁?”昭雪问道。
“是一只秃鹫,侦查组的,它那秃头比别的兄弟姐妹红些,所以叫小红。”
我真服了沐雨轩。别人用飞鸽传书,他家用乌鸦;别人用千里鹰眼,他家用秃鹫;别人骑马,他家会不会骑鸵鸟?……忍不住和昭雪噗哧一笑,气氛登时轻松了许多。
萧无尘忽然沉声道:“来了!”
我心里一紧,忙伸长了脖子向后张望。不过多时,便隐隐看到远处有些尘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