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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一往而盛-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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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吧。她胡思乱想着,盛仕推开玻璃门从浴室出来,看见她坐在床上,已经是秋天了,身上穿着薄薄的毛衣,看起来乖乖的暖暖的。盛仕庆幸自己及时遇见她,及时回来了,没有再错过她。只裹着浴巾,把她抱在怀里,用温暖的身体暖着她。
  林桑配合的搂着他的腰。身体却没有丝毫反应。窗外不时有汽车疾驰而过的声音,盛仕毫无睡意,抱着她,一直在讲话,他说很想她,他说对不起,这些年都是他的错,两个人才会错过这么久,说到最后,提起程嘉渊,他说不在意,他说没什么,他说可以接受,只要她愿意,他们可以再也不见这个人,他带她离开,他们去美国,或者新加坡,都可以,只要她愿意,什么都可以。
  大约五分钟以后,林桑做了有生以来最疯狂的事情。和盛仕抱到了一起。一开始的紧张与不适,随着衣料的减少渐渐消退。最顶峰来临的时候,他在耳边沙哑的叫着她的名字,一声一声都撞进她的心窝。她仿佛看见程嘉渊含情脉脉的眼眸,就是这样的眼睛,有些忧伤,有些难过,有些不舍,有些无奈,更多的是宠溺,让她身陷其中,难以自拔,无法被救赎。林桑陷在这样感情的深渊,无法自拔,不可救赎。
  盛仕拥着林桑,一直睡到中午。婚宴晚上开始,她不想错过,下午一点,就已经穿戴整齐。特意喷了淡淡的香水,是茉莉花的味道。盛仕看起来精神很好,他的眼睛一直没有离开过她,紧紧的盯着她。
  林桑忍受不了这样含情脉脉的眼神,凶巴巴的说,“看什么看,再看就收费。”
  盛仕穿着黑色的礼服,外面已经落满了夕阳的光辉,温度柔和。一路畅行无阻。到了酒店,林桑拿着邀请函的手,却开始紧张起来,她的手心渗出汗珠,脸色苍白。盛仕搂着她的肩膀,两个人一起下了车,看到他们的婚纱照,她几乎忘了行走的能力,像是行尸走肉一般,任由盛仕牵引着穿过重重灯光。大脑一片空白,等待心里的疼痛将她唤醒。终于到了大厅,一眼就见到了程嘉渊,以及站在他身边美丽可爱的麦宇。两个人站在一起,真是郎才女貌呀,不对,男人的样貌似乎更诱人。穿着黑色西装的程嘉渊,身上有着万丈光芒,他的瞳仁依旧那样美丽,就像深不见底的苦海,头发修剪的格外有型,一根一根在闪着光泽,身材依旧挺拔,看来生活只是亏待了自己呀,程嘉渊是被厚爱的那一方。麦宇,化了盛妆的麦宇,无比娇艳动人,微笑起来的样子真美,果然那,女人结婚的时候最美丽。
  盛仕是林桑的女伴,但她和在场的很多人熟悉,不停地打着招呼,林桑只能装出笑脸,一边点头一边微笑。走到程嘉渊面前,麦宇明显有些惊愕,她没想到,林桑真的会来,她以为那样骄傲的林桑不会来,没想到,还是来了,短短几个月,瘦了不少,站在她身边的应该是男朋友吧,居然又找了一个男人。不过这男人跟程嘉渊真是不相上下。
  看来以前的事,已经放下了吧。不然怎么会笑的这样温柔体贴。
  

☆、热闹婚礼

  程嘉渊努力装出一副笑脸,他挂着牵强的笑容,嘴里讲出这些天最真心的一句话,他问林桑,还好吗?林桑点头,她身体不知疲倦,心却挂了千斤担心与惶恐,眼睛出卖了她,程嘉渊看穿她的眼神。装作无动于衷,如果是十天前,看见这样的眼神,他一定还会动容,一定还是想要拼一次。
  但是现在不一样,他已经没有回头的路,他应该对麦宇负责。
  林桑打起精神,笑容有了平时的生机,伸出手,对麦宇说:“恭喜,如愿以偿。”麦宇听到这样的话,心虚的讪笑了一下,她终究还是太年轻,做不到彻底的心安理得。终究还是对林桑有所亏欠。她象征性的伸出手,握了一下林桑的手掌,惊讶的发觉,她的手掌温度高的吓人,身边的盛仕笑的开朗自然,看着麦宇礼貌的恭维,“你很漂亮,程嘉渊很有福气。”
  他面对着程嘉渊麦宇没有丝毫的不适,转过身来看着程嘉渊:“以前的程就是先生英俊潇洒,风流倜傥,今天一看,比当年更甚几筹,越发光彩照人,新娘子也是这样明艳美丽,两人的结合简直就像是童话故事。”麦宇的笑容有些无所适从,又有些志得意满,她得到了程嘉渊,却失去了最真心的朋友,也树立了一个棘手的敌人。
  林桑牵着盛仕坐下来,一坐下盛仕就不满:“这个位置真不好,一眼就可以看见新郎新娘。”她只是笑笑,无话可说。婚礼进行曲响起来的时候,她真正体会到什么是五雷轰顶,什么是魂不附体,她呆若木鸡的坐在位置上,手脚仿佛僵住了,动弹不了,借着余光,她看到所有的灯光和目光都聚集在他们身上,麦宇巧笑倩兮,又害羞又甜蜜。他们的父母坐在一起,宽容的笑着,看着他们,林桑想:世间事,最讽刺的莫过于因为过去,就全盘否定。不管真爱也好,假意也好,平凡的灰姑娘尚有被接纳的可能,但是她却难以被容纳。自己如今,就是这天下间最大的讽刺,终于决定开始的新人生,被以前的一封请柬全盘打乱,这个请柬否定了他的所有努力,所有为了以后平静生活的努力都在收到大红请柬的一瞬间灰飞烟灭,这个请柬嚣张的,告诉她:永远不可能抛开曾经的感情,她只能被困在这段感情里,被束缚的头破血流。
  她曾经犯错,因为盛仕的离开,她开始不断的一夜情。知道遇见程嘉渊,她那样喜欢他,决定收回心,安心的爱一个人,可是他的家庭。
  去他家之前,只是隐约察觉,或许他会是富家子弟,进门才发现,竟是这么富有,这样庞大的势利,几个小时就查出她所有的过去,从出生到现在,就这样被打印出来,曝光在光天化日之下。
  她欲哭无泪,不停地追问自己为什么,当初为什么要那么做,为什么要犯下这些错。他的妈妈,一脸和善的宽慰着,“林小姐,你的这些过去不会让任何人知道的,毕竟你跟嘉渊也是好朋友,我们会为你保密的。这也是最基本的。”
  她就这样被否定,再也无法踏入他的家门。
  盛仕轻轻地在身边鼓掌,所有人都在用热烈的掌声欢迎他们,五十米的红毯,似乎被拉长至5000米,环顾四周,所有人都在幸福的笑着,微光下,所有人都这样发自内心的笑着,他忽然想起,某一个冬天,有一个男孩牵着自己的手,不顾天寒地冻,他牵着自己,毫无顾忌的跑着,零下的温度,却像是在春暖花开的温暖天堂。
  灯光再次亮起来的时候,林桑竭力克制住自己的情绪,走到洗手间,对着镜子审视着自己。究竟是怎么了,当初是自己先说的分开,程嘉渊没有选择的余地,现在反倒像是自己被抛弃。不应该是这样,事情不应该是这样,没有人会同情,没有人会在意,那现在的难过与心痛也只是热烈感情的后遗症。既然是后遗症,就会有痊愈的那一天,如今什么都不用多想,也不要头痛,只要等着时光的良药慢慢让伤口愈合,慢慢将后遗症抹平。对,就是这样,这就是如今的生活,这就是最好的选择了。洗了把脸,林桑决定,和盛仕好好在一起,好好对待他,让他满足,让他开心。刚走出洗手间,林桑就看见程嘉渊朝着这个方向过来,身边跟着一个男人,看样子像是他的朋友。她有些慌乱,前进不得,只能退回洗手间。程嘉渊陪着朋友走进来,那人一直在笑着,不住的调侃他:“嘉渊,你居然这么快就结婚了,真是没想到,不过呢,要是我能遇见像嫂子这样的女人,也会心甘情愿呆在她身边,你还真是有福气哟。”听到这些,程嘉渊心里一紧,他有些沙哑的声音在空旷的空间里响起:“你还是出去陪陪女孩们吧,如果有喜欢的,认真点。”男子显然不想出去陪女孩,他喋喋不休的说着,程嘉渊一边冲着手,一边听他讲话,男子突然提起:“嘉渊,听说你以前和一个叫林桑的走的很近,今天怎么没看见她?不会是没过来吧。”程嘉渊明显僵住了,他轻轻地甩甩手,抽出面纸细细的擦着手掌,“来了。”男子显然好奇心很重,又接着问:“在哪里?怎么不介绍认识一下,要知道,我们可是从初中起就是铁哥们,你的朋友就是我的朋友,介绍一下嘛。”“只是一般的朋友,没什么特别的,快出去吧。”“听沈风至说…”“好了,出去吧。”程嘉渊转身向外走,男子跟着走了出去。整个空间只剩下林桑一个人,他躲在隔间里,早已经泪如雨下。
  只是一般的朋友,原来并没有什么特别,果然那,不愧是程嘉渊,如今已经这样绝情,只有自己还活在回忆里吧,世界已经翻天覆地,自己还是守在曾经的世界面前,回不去,出不来。以前的世界终究是再也回不去了。
  

☆、变故

  盛仕见林桑久久不回来,怕她有什么意外情况,刚准备起身,就看见了她,顿时眉开眼笑。恰好麦宇挽着程嘉渊过来敬酒,转了一圈,最后才轮到他和林桑。盛仕站起来,比麦宇高挑不少,四个人面对着,盛仕先开口:“祝二位永远幸福快乐。”麦宇笑的虚假:“谢谢,也祝福你们。”程嘉渊不说话,林桑也没有。麦宇举起酒杯,打算一饮而尽,刚碰到唇边,程嘉渊抬手按住酒杯,“我替你喝。”说罢举起酒杯,透过红色的液体看了一眼林桑,随后一饮而尽。林桑也端起酒杯,等待液体流进脾胃的时间里,只有几秒钟,林桑却觉得格外漫长。程嘉渊很少饮酒,这次却一直在喝,他似乎努力把自己灌醉,放下酒杯,他睁着朦胧的双眼,已经微醺。林桑也放下酒杯,顺便接过盛仕的,他不敢看他,神色明显在闪躲。大厅里人声喧哗,人来人往,程嘉渊突然搂过林桑,死死抱住他。麦宇一只手里还端着酒杯,无助的伸着被程嘉渊甩开的手,盛仕也惊呆了,只能看向麦宇,眼神惊讶。大部分人注意到了这边,目光充满猜测,慧芳正在谈笑风生,突然发生这样的情况,吴锦寒一脸疑惑的看着慧芳,麦宇的爸妈也一脸疑惑的看向程嘉渊与他怀中的男人。立刻有反应过来的朋友上来替他们解围,他们围在程嘉渊身边笑着,“嘉禾这是喝多了吧?太开心了今天,”“怎么着也得和我们挨个抱一下吧,这都开了头了。”沈风至也过来凑热闹“是啊,我得先和嘉禾抱一下,沾沾喜气。”婚礼恢复常态,一行人围着麦宇和程嘉渊索要拥抱,一片喜气洋洋的景象。盛仕挽着林桑的手,两人坐下来,他心里涌起妒意,一半征求一半命令:“我们走吧,不想呆这里了,好不好。”林桑抬头,发现有人在偷偷打量他们,点点头。
  不知不觉已经过了两小时,婚礼还在继续,程家宾客众多,他们溜出去也不会有人发现。今天这栋大楼都被包场用来办婚宴,这样的场面,应该是所有人都会满意吧。盛仕提议坐公车回去,林桑没有异议。等了五分钟,还是没有顺路的公车,盛仕嚷着想吃火锅,已经是深秋了,林桑看她鼻头红红的,温柔的搂着她去找火锅店。一路上她都在叽叽喳喳讲个不停,心情逐渐开朗的林桑,如果没有波澜,就这样快乐的走下去,生活就会让悲伤地人们重拾希望。终于找到一家火锅店,盛仕点了一大摊蔬菜。她说要把绿色吃进肚子里。林桑开始犯困,趴在桌子上装出熟睡的样子,点完餐后,盛仕坐在身边捉弄她,把她的头发在脑后扎出了一个小辫子,林桑再也忍不下去,抬起头摸着辫子装作恼怒的样子,“我也要把你的头发扎出无数个辫子!”盛仕配合的伸过头“我想要满头的,就像非洲辫。”林桑对其无话可说,正好菜上了,林桑拿起筷子,递给盛仕。看见食物,盛仕立刻恢复吃货本色,开始努力涮火锅。
  一桌子的菜,盛仕不停地帮她挑菜,林桑拿着筷子的手却开始迟疑,面对着温暖的汤锅,却感到悲伤,程嘉渊,这个名字突兀的冒出来,说好了,要忘记的呢,说好了,重新开始的呢。林桑无奈的承认,不管世界如何变幻,她对这个人的感情,从来没有变过,从来没有不喜欢。这个事实才最让她难过。
  手机响起铃声,盛仕迅速掏出自己的,一看是黑屏,再拿出林桑的,显示一串陌生号码来电。把手机举到林桑的眼前,那串熟悉的号码刺痛她的眼睛。林桑接过手机,猜想或许是麦宇打过来的。刚接通,已经听到程嘉渊低沉的声音,喝了酒的他,声音格外性感诱人。“在哪里,怎么没见到你。”林桑不知道如何回答,整理一下头绪,讲出与问题无关的话“你打给我干什么”程嘉渊发出醉后性感的笑声,他反问“那你干嘛又要接呢?”林桑哑然,对面的盛仕探究的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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