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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网游之众生-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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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两只麋鹿领主已经脱离了闪电范围,向我们冲了过来。
  形势危机,我非常清楚,现在最宝贵的就是时间,给仙林放魔法的时间,只要在放一个,胜利就属于我们了。
  当机立断,叫重剑先用十字斩攻击,打完就退,我抗住它们,再由重剑来反击,我补血,如此反复,我是不能够用重击了,虽说此时用绝对可以秒杀一头,爽是爽但太耗血了,而且如果被另一只撞到还可能被击退,失去防守优势,还不如仗着血多,让它们打好了,我防守,重剑攻击,尽量拖延时间。
  在麋鹿王赶来之前,重剑终于成功的斩杀了一头麋鹿领主。
  “重剑,可以退了”话音刚落,我又被撞飞了,不过这次还好,剩下了600多血。仙女就在我身后了,不停的给我补着血,重剑也来到了我身边,后头理所当然的给我带了个尾巴――愤怒的麋鹿王。
  没等接近我们,等着它的就铺天盖地的闪电,仙林真是放了个及时‘雨’啊!
  仙林放完就后不停的用掌心雷牵扯着麋鹿王,闪电过后就剩下麋鹿王和一只领主了,看着仙林的动作,那还不心领神会,我的重击毫不犹豫的劈向了麋鹿王,重剑也舞着他的双手大剑去蹂躏那已经重伤的麋鹿领主。
  麋鹿王被电的焦头烂额,又吃我一击,被打退了好几步,血红的鹿眼狠狠的盯着我,停止了前进,一动不动,突然它全身金光大作。此时我正要上去痛打落水狗,只听仙林大叫:“深度,用盾!格档!吃红!”
  我下意识照着做了,一道金光从鹿身射出,形似一双鹿角,快如流星,没等我反应过来,就结结实实打在了我的盾上……
  我也不知道今天是第几次倒飞了,只知道我狂减了1000多的血,只知道全身痛的不行,象散了架似的。
  不过,我还活着,因为我耳边清楚的传来重剑的欢呼声……
  “哇哈哈,我终于杀了麋鹿王啦!终于杀了麋鹿王啦!”在重剑使出惊天动地、天下无双、人见人怕、鬼见发愁的终极绝招――‘战士普通小砍’后,终于把昏迷在草地上的麋鹿王给‘秒’了!
  不过这次没有传来系统公告,让以为能凭此泡妹妹的重剑帅哥很是郁闷了几天。
  “哇,黄金装备啊,居然掉了件黄金装备!!!”重剑兴奋的大叫道。
  我们都围了上去,不错,是件黄金装备,头盔系,形状象个鹿角,在重剑手中闪着淡淡的金光。
  “变态,赶快鉴定下,看看是什么好东西,谁能用?”重剑急切的说道。
  我接过来就用了神察术,一次两次三次……
  “鉴定不出来!我的技能等级不够。”无数次后我不得不放弃的说。
  “不急了,先打扫战场,刚刚那几个麋鹿领主好象也掉了装备,都没来的急捡。”仙林发话了。
  武器就掉了把法师用的巨鹿权杖,可惜是白装备。
  装备掉了件鹿皮战衣,属性装备,避闪率+10%,战士近战的好装备,归重剑了,正好他用,防比他那件白的皮甲高出了不少。还掉了双鹿靴,这次仙林穿上了。
  “变态,你看看,鹿皮战衣哦,带属性的!你再看看,这款式这料子,一瞅就知道是名牌,不好意思,没你的份咯!可能今天你老被撞到地上,沾土沾多了,太晦气了,赶紧回家洗白白,再出来见人!”重剑炫耀带打趣的说道。
  “我啊,送你四个字,小人得志,有本事咱俩pk”我反击道。
  “仙林,我们该回去了吧,我们家旺财和小强还没喂呢,肯定饿坏了,走吧走吧……”重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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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希望大家多提宝贵意见,不管是已经写好的部分,还是今后情节的发展,都可以提。有好的我就采用到正文里面。例如让主角学什么招,女主角的名字,什么好的桥段等等。
  可以发到书评当中,我会给加精的,众生在这里先谢谢大家了!
  第二十一章 “曾经排名第九”
  回到了轩辕城,我们几个直接奔向了鉴定商店,巨额的鉴定费没让我们失望,黄金装备啊!要是要少了我们还不乐意呢,这笔钱当然是仙林这个大款付了。
  一道五彩光芒从鉴定师的手中泛出,鹿角的样子若隐若现,感觉外形正在变化,只见其两角变小回收,逐渐盘在了同样在变化的头盔上,感觉慢慢变得更像是古时冲锋陷阵的战盔样式。
  光芒终于消去,真的露出了一顶古朴的战盔,呈古铜色,偶尔表面还会有一道荧光闪过,头盔前面浮出一幅鹿头的图案,两眼有神,不怒而威,两侧各盘一鹿角,呈冲锋之态……
  仙林接过了头盔,查看了头盔的属性,我和重剑更是急不可待的问道:“这应该是战士的装备吧,什么属性?”
  仙林向着重剑笑道:“当然是战士的装备,极品属性,你看看,这款式这料子,一瞅就知道是名牌,不好意思,没你的份咯!这归深度了!”
  重剑看着仙林先笑着跟他说,已经激动的做好伸手去接的准备了,没想到听到最后,越来越不对劲,看着仙林把头盔交易给我,当场愣在那儿了。
  “战神之鹿角,战士黄金系装备,力量要求30,体力要求20,防+35,属性:生命+10%,反射伤害10%,抗火+20%,可升级。”
  当我把属性好不容易念完时,重剑已经口吐白沫,直接昏倒在地。
  “天啊!……呕……”重剑醒来,刚喊了声天,一口气没回的过来,再次继续昏迷。
  不用理这活宝了,我转头向仙林说道:“这装备价值太高了,这是我们共同打的,我不能独吞,我先戴着,等打完建帮令牌,我再拿出来,这是大家的共同财产,以后怎么分配由大家说了算。”
  “物尽其用,还有谁能更好的发挥这件装备的特性?你看看装备要求,体力20!我想除了你谁还会有这么变态的体力?这是上天为你量身定做的,用不着推辞了,呵呵。”仙林笑道。
  “不行,这还是太贵重了,那也应该估个价,我到时把钱分给你们……”
  “别说了,经过这几天的组队,我和仙女都把你当朋友了,一个可以信赖的朋友,不用推辞了,我们都不是在乎的人,你就收下吧。你越强,不是对我的帮助越大吗!”仙林把我的话打断。
  “是啊,深度兄弟,你就戴自己的头盔,让重剑羡慕去吧!”难得仙女今天也打趣道。
  话音刚落,才爬起的重剑再度昏迷……
  “谢……谢……”我有点哽咽,我知道仙女的打趣也是为了消除我的顾虑。
  “不多说了,走,我们到酒楼庆祝下”仙林说道。
  ……
  我们一行来到酒楼,刚坐下,还没点菜,就听内堂传出了打斗声。原来是单挑的,在城里恶意pk的惩罚是很严重的,现在冲动的,有点实力想pk的都到pk之城发泄或淘金去了。所以在城里面,要想解决问题或彼此切磋,一般都*单挑。
  “哈哈,跟我单挑,还差点,也不想想我恒王剑士是什么人,怎么说曾经也是高手榜排第九的人物,哈哈,还有没有人了,我都接着。”随着这嚣张的声音响起,打斗声却渐渐平息。
  我们好奇的也进到了内堂,喝,里面还不少人,中间一皮甲战士手握铁剑,正以挑衅的眼光环顾着四周。
  “恒王剑士”,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他曾经在‘众生’一开始的时候等级榜上排过第9名,不过那时大家等级也普遍不高,还没有超过10级的。
  重剑郁闷了半天了,可逮到机会了,大喝一声跳到中间,“来来,我俩比划比划。”重剑隐藏了姓名提出了单挑。
  恒王剑士一看重剑的装备和双手大剑,知道来了劲敌了。不敢怠慢,手握铁剑,一个起手势,嘴里说道:“好汉贵姓?报个名,咱剑下不死无名之辈。”
  “打赢我就知道了,费话少说,接招吧!”重剑起手就是一个十字斩,周围一片惊呼,都为十字斩华丽的效果所震惊。
  “二连斩”对面的恒王剑士也大喝一声使出绝招。目的都一样,他们都想*自己的绝招搞定对方。
  “叮”,“砰”,“哎哟”,两剑相交而过分别击中了对方。明显恒王剑士吃亏了,胸口被划出了两个大大的十字,铁剑倒插地面,另一手扶胸喘着粗气。
  重剑要好多了,毕竟战士的二连击属于初级技能,威力还不是很大,只被打掉了不到一半的血。
  重剑的十字斩再度出击,周围的人已经开始为恒王剑士的下场“默哀”了,实力摆在哪,已经很明显了。
  就在剑芒逼近的同时,恒王剑士两眼突然泛起红光,也不避让,口中一声大喝:“同归于尽吧,嗜!血!斩!”铁剑蒙着层血光,呼啸的斩向重剑。
  真是峰回路转,跌宕起伏啊,没想到那个恒王剑士还保留了一招必杀技,看来两人都真的是凶多吉少了。
  双手大剑没有意外的带走了恒王剑士的生命,却也同时带走了恒王剑士那不可思议和不甘的眼神……
  重剑居然没死,也没重伤,甚至连根毛都没掉!因为恒王的最后一招根本就没打到重剑,不是速度不够,也不是招数威力不大,而是重剑刚穿上的鹿皮战衣说巧不巧的发挥了那10%的躲闪几率……
  场中的重剑,也是大呼侥幸,暗暗抹了把汗。
  一段小插曲,没有影响我们的好心情,反而更添了一份谈资。重新落座,刚准备谈起刚刚的比武,就只见恒王剑士满头大汗、气喘吁吁的跑来。
  “朋友,刚刚怎么回事,我最后的绝招怎么会落空了呢?还有请教朋友尊姓大名?”
  “不敢当,朋友,我叫重剑,刚刚得罪了,其实是我捡了个便宜,*身上的装备幸运的躲闪开了。呵呵”
  “哇,你就是重剑啊,输的不冤,输的不冤啊,现在等级榜上就3个战士了,我一直关注着,而且你最近排名更是突飞猛进!有没有秘诀,介绍介绍,我啊,曾经也排过第九,当年也是叱刹……”
  许久……
  “嗯,这几位是你的朋友吗?重剑,你们好,我叫恒王剑士,曾经排名第九,想当年……”
  良久……
  “哇,你们就是‘众生双仙’仙林仙女啊,幸会幸会,特别是仙林兄,你一直是我仰慕的对象,想当年你排第一,我排第九……”
  很久……
  “不会吧,这位兄台就是杀死狂狼王的深度!真是闻名不如见面,见面不如闻名,噢,噢,不好意思,说错了,我语文从来没及格过不太会形容,见谅,见谅。你还没有上过等级榜吧,我跟你说,我曾经可是排名第九的哦,能登上等级榜的那种感觉,你是不知道,来,来,让我跟你好好说说……”
  ……
  第二十二章 实力大增
  “恒王剑士”等级20,战士,力量25,敏捷5,智力3,体力15,幸运5,血500
  我现在的等级 21、力量 35、敏捷 3、智力0、体力36、幸运5,血2487
  ……
  恒王剑士凭着三寸不烂之舌和令人昏昏欲睡的“忆当年”的狂轰烂炸,终于成功打入了我军内部。
  仙林同意了他的加入,这其实也是我们深层次的一个考虑。从被困狂狼谷开始,到打麋鹿王的险象还生,都不难看出当我们遇到真正厉害点的boss时,还是有差距的,两次的胜利虽说战术安排合理,但不可否认不错的运气也是我们能够侥幸成功的主要因素。
  以后打其它的boss,再到打建帮令牌不可能每次都*运气吧,所以根据我们的组队特点,仙林早有再找一个战士的打算,不知道什么原因,他一直也没有提由他找个战士,我原以为他的手下肯定多,从他的志向和那份怪物资料就可以看出,仙林在众生拥有着非凡的实力,找几个自己人帮忙还不是轻而易举的事。
  不过我想那么多也没有,别人这么做必然有他的道理,小人物有小人物的间单,操心的事少,做好自己分内的事就行了。
  不过恒王剑士也确实是个有特点的战士,毕竟按他的口气,再怎么曾经也是排过第九的人物……说笑了,其实据恒王自己所说,由于他“幸运”地打到了一本战士技能书――‘嗜血斩’,其使用要求极为变态,即要求人物损血三分之二以上才可使用,并且每次使用耗血150,攻击力为耗血量的2倍,无视对方防御,有点象我的重击,可效果就差多了,呵呵。
  恒王本身就是个喜欢pk的家伙,看到这个技能,可谓见猎心喜,开始疯狂的加体力,加了整整5级,以保证‘嗜血斩’使用的高效性,不过这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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