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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山口百惠自传-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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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记得什么时候听比我资格老的一位演员讲过这样一回事。有一次他和朋友去喝酒,喝了不少以后兴致勃勃地走出来,正要走下台阶时,身后传来这样的声音。
  “对不起,请签名……”
  “真烦人!我除了工作时间外是不签名的嘛!”
  “不,不是那么回事,我是想请您在发票上签名……”
  说什么补救一下好呢?他和身边的朋友一时都感到非常尴尬。
  现在,在这种情况下,我要是突然说出“很抱歉,除了工作时间以外的签名……”之类的话,在场的人会作何表情呢?
  我边想着这些,边用平时不怎么常写的楷书给他们签了自己的姓名。
  又看了一次表。
  时间依旧在流逝着。房间里的人们在说着话,那单调的声音不断重复地包围着我。
  之后,又是一阵长久的沉默。
  “差不多该去了吧。”
  不知谁说了一句,打破了静谧。
  响起了“嘎喀嘎咯”的声音,人们从椅子上站了起来。我在门口等待着传唤人。
  有几个人走在前面,鸦雀无声。我明显地觉出全身皮肤的感觉,似乎都能感觉出它薄了,只有体内是热的。稍稍有些冷。是感冒了……哪能呢。雨……大概要下呀。静静的。啊!
  “百惠,站起来呀。”
  突然听见有人叫我。对了,我现在也许是在梦中。是个不祥之梦。我得醒过来。前面的人站住了,做了个“请这边”的动作,向我示意一座门。这是普普通通、没有任何出奇之处的门。外地的市民会馆里后台的门,学生时代教员室的门,这个法庭的门,这些门有什么不同呢?我没有丝毫的犹豫,推开了那扇门。
  “另一个世界”,这句话的确挺恰当。旁听席上那些呆滞的目光区分不出是期待、是好奇、还是同情。我穿过这些视线,坐在中间的征人席上,右手拿着白色的手帕,背挺得直直的,以表示出对那种无形压力的一点点抵抗。
  穿着发黑的素淡颜色西服的男人们,和深驼色的墙壁,组成一个深暗色调的世界,只有我的粉红色的连衣裙显得分外鲜艳。
  “请证人举行宣誓。”
  我读了在休息室看过的宣誓书。在结尾的地方我一笔一画写下的拘谨的签名得到了承认。
  ——越发象母亲的字体了。
  和这个场面毫不沾边的念头又掠过脑海。
  对证人提问开始了。五人辩护团中最左边的一个稍胖的男人首先发问。他低沉而响亮的声音和我回答问题的声音运响在盒子一般的法庭中。我捕捉他的声音时,耳底微微感到疼痛。那余音缠绕在脑子里,耳病变成了头痛。提问从读到那篇报道是在何时、何地这样最基本的问题开始。我回答完一个问题后,深深喘了口气,又转入下一个问题。那个男人象一句一个停顿似的清清楚楚地反复提问,我也意识到得让大家听得清清楚楚选词择句地回答,我觉得两个人的问答就象电影中的一个镜头似的。并且,我同时也从那个男人的眼睛里感到他把我看作对手,扮演某个角色时的愉悦。
  坐在座位已经过了多久呢?说是三十分钟或两个小时,我觉得都未尝不可。
  表……没有。
  时而听到旁听席上传过来的咳嗽声。这声音很耳熟。即使如此,在这个“盒子”中,我却连时间也不能知道。要想知道时间,就非得问别人吗?五位辩护人接连发问,每次回答我都是冷静的。事态仿佛随着我的步调发展着。
  “你懂得‘起诉’这个词的意思,是什么时候呢?”
  “因为以前,母亲对某杂志社采用过‘起诉’的形式,所以那时……”
  “是哪位起诉的呢?”
  “母亲。”
  “你母亲起诉,你怎么就懂得了‘起诉’的意思呢?”
  “因为是亲属,当然懂得。”
  多么无聊的提问呀!碰上这些不合情理的问题可真叫人作难。提问的内容,其实都是无关紧要的。即便提出的问题逻辑不通,他们也会以可怕的速度和激烈的口吻去抓别人小辫子。这种时候,处在证人这一特殊地位上,越是拼命想使自己的回答合乎逻辑,也就越容易说“那个、大概”呀、“如果的话”一类暧昧的活。这正是他们所希望的。我怎么会愚蠢得上这种圈套呢?我确实感到斗争中自己的坚强。我连一次也没有看辩护人的脸。他们提问时,我也不对着提问人回答,而是正视着庭长回答。辩护人对我这个态度显然感到焦躁,这从他们的声音和语调上,都可以清楚地感觉到。他们算什么正直的人——现在,这些人的内心深处在想什么呢?我有一个思想开小差的坏毛病,和什么人谈话时,无论他是否认真,我就想:“这个人的本意是什么……”,“也许他心里想的全然不同”等等。
  在这一刹那间,这个怪癖还要露头。尽管如此,我把刚才的提问冷静分析一下,倒觉得似乎我成了被告、我受到指责似的。在我之前站在这里的三个伙伴大概也类似这种状况吧。决不能输掉!在这里败下阵来一生就会被屈辱感所折磨。这不仅是艺人对宣传机构的斗争,也是与自己本身的斗争。也许战胜自己才是最需要惊人的勇气的。
  “谢谢,对证人提问完了。”
  庭长响亮的声音在迥荡。旁听席上的人们象是放心了似的松了一口气,浓重的沉默变成了嘈杂。我走出“盒子”。从走廊的窗户射进来的光线比刚才亮些了。在刺眼的白光下,我赶紧眯起眼睛。一次斗争结束了,不,说告一段落也许更恰当。
  审判——我以为那才是个不同的世界。大千世界中,人很少处在法庭这个小小的空间如此异常的状态吧!我从未想到持续的紧张感是这般痛苦。
  没有什么能够依靠,往往连自己都无法相信。说因为是个女人,或者说只有二十岁,是过不了这一关的。实际经受一下以后,我觉得与其说这是人与体制的斗争,还不如说是与时间的斗争更合适。在这里,我就是哭也好叫也好,时间的流逝还是一成不变,残忍但准确地一秒一秒地走下去。
  为了追上时间的流逝,必须度过各种各样时间所涉及的事件。而且为了以好的结果度过去,必须努力再努力。
  一个女人,为什么一定要有这种体验呢?对于远非事实荒唐无稽地编造出来的谎话,为什么还必须辩解呢?
  我与报道中传闻的人物连话都不大说。除了认为他是同行中的前辈以外,再没有别的任何关系。恐怕感性的趋向也不相同,就是在日常生活方面,也不会有共同的语言。有趣的是,有关我恋爱的流言蜚语,大都是跟他有关的。进人演艺界后最早的闲话便是这个。在周刊杂志的一角,有两三行写着我同这个人之间关系奇怪的那个时候,我才十四岁,一点儿也没在意。但是,那个人却常常在公开场合说起我的名字。在歌曲节目的录音室里,别人问他“最喜欢的女演员是谁呀”,他说出我的名字,就是在录音室里如此大肆张扬,我也可以无动于衷地站在那里。十五岁生日时。不晓得他从哪里怎么直到的,寄到我家来一个女用手提包。我和事务所的人商量是收下好还是不收好。他们说不必为此大惊小怪,收下也就是了,我听从这个意见收了下来,母亲给他妹妹买了礼物作为答谢,了结了这桩事。这样,作为个人接触至此告终。两人之间发生的能成为“事件”的事件仅此而已。此后,即使是同行,连象样的话都没有交谈过。
  的确,从一般社会来看,演艺界里有很多难以理解的部分。甚至有只能在演艺界才可通用的用语。不论早晨或夜半,在工作地点最初的问候是“早晨好”,告别问候是“辛苦了”。我想这些都是众所周知的。只要是充满诚意,我个人也并不认为这些话特别讨厌。再者,一发生了什么事件,肯定会被大事报道,这也是演艺界的一大特征。我十三岁准备跳进这个世界的时候,对这些东西也有过恐惧,怕“万—……”如何如何,其实周围大人们提心吊胆的样子才非同小可。通过宣传机构传进耳朵里的演艺界的污秽,简直怵目惊心。有人让演员初登银幕,从而骗她一大笔钱,或者是设法让她出名而要求她献出身体……这类传闻四处蔓延。刺激性的传闻才称叫传闻,使人们感到整个演艺界都是这样。
  我们在刚刚选择了歌手这个职业时,社会上就用这种偏见对待我们。这种偏见,导致了这样的结果,对今天成为问题的报道,人们不是用“难道会这样?……这种事情是不可能的”态度处理消息,而是用“说不定……恐怕也可能”的方式来对待。歌手之间在工作场所相遇时也时常海阔天空地谈论。实际上,这个成问题的报道出来后,很快就和报道中涉及的人们见面。但是,没有一个人在谈话中提过要起诉。不仅如此,对与那报道有关的一切事情碰都不想碰一下。事情的真伪,当事的人们是最清楚的,因此满可以和平常一样,但大家还是过分介意。如果出于同行人的关照采取措施,也不是办不到的,结果是离事情的核心越远,就越容易成为招致误解的原因。这样一来也就没有一个可以依靠的人,可以信赖的人了。一切都要自己下决心,除此别无他法。倘若谁只问上一句:“哎,看了那个报道啦?”我一定会当即回答一句:“嗯,真糟糕。”心情不象答一句话那么轻松,但必须要突出来就是一种痛苦了。那个时期谁也没有触及那事,对我来说也许还是幸运的。
  一个歌手,从各个角度里沐浴着五颜六色的光,这些光映出来的影子的颜色又是各式各样的。但是,这些影子的总根还是那个人。很多人以为它是华丽的,憧憬它,认为它是光,说不定仅仅是这影子的一部分而已。就算是这样吧,然而影子也会笑,也会哭,也会憎恨人,最后也会发疯的。我希望不要忘记从实体扩散而生的影子也是有意志的。
  和宣传机构发生纠纷时,毫无例外,一定要为艺人的私生活问题而争论。我认为,本来就不应当过问私生活问题的有无。它的存在是理所当然的。所谓私生活,是人们以自己的意志划出的一个范围之内的东西。因此,这些事对有些人尽管可以过问,但同样的事情对某些人就不允许过问。
  ——我强压着无处排遣的愤怒,在通向休息室的走廊里走着。感到些放心的同时,一种难言的空虚勒住了我的喉咙。
  一瞬间,走廊弄湿了。
  泪水。现在,决不愿意在这种地方哭。我幸亏抑制住想放声大哭的冲动。
  后来,我借用日本电视台的会议室举行了记者招待会。离开了地方法院的我已经恢复了平素的沉着。
  “怎么样呀?”
  “哎,想不到你讲起来挺沉着。”
  “想说的全都说了吗?”
  “我觉得今天的证词全是明白无误的。至于我自己的心情,在此以前接到调查报告书时都已经讲清楚了。”
  在这些人面前,我不能吐露真言。要是痛快地说一句“紧张坏了”,心情该多舒坦呀。但是,现在在我面前的人是宣传机构阵营的,是所谓近于交战的敌方。在这个场合也不能输掉。
  我在对某个问题的答话中曾说过这么一句:“要是真实的话就没办法了,可是……”有人抓住了这个话柄,又用激烈的口气问我:“是不是说真实的话,写了也无妨呢?”对这穷追不舍的盘问,我略显畏缩,但立刻口答:“对。”表面上不露声色,然而对这句话却掂量出了非常重大的责任。正确地说,不是写了也无妨,而是写了也无奈。在这些人当中有谁写报道的时候,每次都来问过我“这是真实的吗”?预告说“我要写这个”,这样的记者我一个也没有拜见过。假定写成后发表了的东西是事实,就是“无奈”也想得通,但是如果根本不是事实,谁向我承担那报道失实的责任呢?这不是只凭道歉书就可以了结的问题。这些人考虑问题也未免过于简单了。手里有一支笔就能杀人,他们本应当更加慎重地使用这种使人生畏的报刊文字。
  暴风雨似的一天过后想想,觉得似乎是实在没意思透了。不会马上判决,一年还是半年结案,我一无所知。如果让我再上法庭,应当斗争的时候一定斗争到底。但坦率地说,我可不想再去一次。
  ——那天夜里,阴沉沉的天空下起了雨。我觉得静静的夜雨离我很近。我独自一人呆在房间里,没有兴致听音乐,茫然无绪地坐着。今天一天,我扮演了大多数人对我原有的心目中的形象。我想那大概是近于完美的。但是,因此而产生的也许可以称之为自我嫌弃和疲劳感的悲哀,几近把我摧毁。
  “没关系,我很沉着呀!”
  我一边笑着一边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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