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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4章

资治通鉴-第3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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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闰月,癸巳,立皇子子贞为邵陵王,皇孙昭文为临汝公。
  氐王杨后起卒。丁未,诏以白水太守杨集始为北秦州刺史、武都王。集始,文弘之子也。后起弟后明为白水太守。魏亦以集始为武都王。集始入朝于魏,魏以为南秦州刺史。
  辛亥,上耕籍田。
  二月,己未,立皇弟钅求为晋熙王,铉为河东王。
  魏无乡党之法,唯立宗主督护;民多隐冒,三五十家始为一户。内秘书令李冲上言:“宜准古法:五家立邻长,五邻立里长,五里立党长,取乡人强谨者为之。邻长复一夫,里长二夫,党长三夫;三载无过,则升一等。其民调,一夫一妇,帛一匹,粟二石。大率十匹为公调,二匹为调外费,三匹为百官俸。此外复有杂调。民年八十已上,听一子不从役。孤独、癃老、笃疾、贫穷不能自存者,三长内迭养食之。”书奏,诏百官通议。中书令郑羲等皆以为不可。太尉丕曰:“臣谓此法若行,于公私有益。但方有事之月,校比户口,民必劳怨。请过今秋,至冬乃遣使者,于事为宜。”冲曰:“‘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若不因调时,民徒知立长校户之勤,未见均徭省赋之益,心必生怨。宜及课调之月,令知赋税之均,既识其事,又得其利,行之差易。”群臣多言:“九品差调,为日已久,一旦改法,恐成扰乱。”文明太后曰:“立三长则课调有常准,苞廕之户可出,侥幸之人可止,何为不可!”甲戌,初立党、里、邻三长,定民户籍。民始皆愁苦,豪强者尤不愿。既而课调省费十余倍,上下安之。三月,丙申,柔然遣使者牟提如魏。时敕勒叛柔然,柔然伏名敦可汗自将讨之,追奔至西漠。魏左仆射穆亮等请乘虚击之,中书监高闾曰:“秦、汉之世,海内一统,故可远征匈奴。今南有吴寇,何可舍之深入虏庭!”魏主曰:“‘兵者凶器,圣人不得已而用之。’先帝屡出征伐者,以有未宾之虏故也。今朕承太平之业,奈何无故动兵革乎!”厚礼其使者而归之。
  夏,四月,辛酉朔,魏始制五等公服;甲子,初以法服、御辇祀西郊。
  癸酉,魏主如灵泉池。戊寅,还宫。
  湘州蛮反,刺史吕安国有疾不能讨;丁亥,以尚书左仆射柳世隆为湘州刺史,讨平之。
  六月,辛酉,魏主如方山。
  己卯,魏文明太后赐皇子恂名,大赦。
  秋,七月,戊戌,魏主如方山。
  八月,乙亥,魏给尚书五等爵已上硃衣、玉佩、大小组绶。
  九月,辛卯,魏作明堂、辟雍。
  冬,十一月,魏议定民官依户给俸。
  十二月,柔然寇魏边。
  是岁,魏改中书学曰国子学。分置州郡,凡三十八州,二十五在河南,十三在河北。
  世祖武皇帝上之下永明五年(丁卯,公元四八七年)
  春,正月,丁亥朔,魏主诏定乐章,非雅者除之。
  戊子,以豫章王嶷为大司马,章陵王子良为司徒,临川王映、卫将军王俭、中军将军王敬则并加开府仪同三司。子良启记室范云为郡,上曰:“闻其常相卖弄,朕不复穷法,当宥之以远。”子良曰:“不然。云动相规诲,谏书具存。”遂取以奏,凡百余纸,辞皆切直。上叹息,谓子良曰:“不谓云能尔;方使弼汝,何宜出守!”文惠太子尝出东田观获,顾谓众宾曰:“刈此亦殊可观。”众皆唯唯,云独曰:“三时之务,实为长勤。伏愿殿下知稼穑之艰难,无徇一朝之宴逸。”
  荒人桓天生自称桓玄宗族,与雍、司二州蛮相扇动,据南阳故城,请兵于魏,将入寇。丁酉,诏假丹阳尹萧景先节,总帅步骑,直指义阳,司州诸军皆受节度;又假护军将军陈显达节,帅征虏将军戴僧静等水军向宛、叶,雍、司众军皆受显达节度,以讨之。魏光禄大夫咸阳文公高允,历事五帝,出入三省,五十余年,未尝有谴;冯太后及魏主甚重之,常命中黄门苏兴寿扶侍。允仁恕简静,虽处贵重,情同寒素;执书吟览,昼夜不去手,诲人以善,恂恂不倦;笃亲念故,无所遗弃。显祖平青、徐,悉徙其望族于代,其人多允之婚媾,流离饥寒;允倾家赈施,咸得其所,又随其才行,荐之于朝。议者多以初附间之,允曰:“任贤使能,何有新旧!必若有用,岂可以此抑之!”允体素无疾,至是微有不适,犹起居如常,数日而卒,年九十八。赠侍中、司空,赙摇鹾瘢晃撼跻岳矗嫱雒申悖阅耙病
  桓天生引魏兵万余人至沘阳,陈显达遣戴僧静等与战于深桥,大破之,杀获万计。天生退保沘阳,僧静围之,不克而还。荒人胡丘生起兵悬瓠以应齐,魏人击破之,丘生来奔。天生又引魏兵寇舞阴,舞阴戍主殷公愍拒击破之,杀其副张麒麟,天生被创退走。三月,丁未,以陈显达为雍州刺史。显达进据舞阳城。
  夏,五月,壬辰,魏主如灵泉池。
  癸巳,魏南平王浑卒。
  甲午,魏主还平城。诏复七庙子孙及外戚缌麻服已上,赋役无所与。
  魏南部尚书公孙邃、上谷公张儵帅众与桓天生复寇舞阴,殷公愍击破之;天生还窜荒中。邃,表之孙也。
  魏春夏大旱,代地尤甚;加以牛疫,民馁死者多。六月,癸未,诏内外之臣极言无隐。齐州刺史韩麒麟上表曰:“古先哲王,储积九稔;逮于中代,亦崇斯业,入粟者与斩敌同爵,力田者与孝悌均赏。今京师民庶,不田者多,游食之口,叁分居二。自承平日久,丰穰积年,竞相矜夸,遂成侈俗。贵富之家,童妾袨服,工商之族,仆隶玉食,而农夫阙糟糠,蚕妇乏短褐。故耕者日少,田有荒芜;谷帛罄于府库,宝货盈于市里;衣食匮于室,丽服溢于路。饥寒之本,实在于斯。愚谓凡珍异之物,皆宜禁断,吉凶之礼,备为格式;劝课农桑,严加赏罚。数年之中,必有盈赡。往年校比户贯,租赋轻少。臣所统齐州,租粟才可给俸,略无入仓,虽于民为利,而不可长久。脱有戎役,或遭天灾,恐供给之方,无所取济。可减绢布,增益谷租;年丰多积,岁俭出赈。所谓私民之谷,寄积于官,官有宿积,则民无荒年矣。”秋,七月,己丑,诏有司开仓赈贷,听民出关就食。遣使者造籍,分遣去留,所过给粮廪,所至三长赡养之。
  柔然伏名敦可汗残暴,其臣侯医垔石洛候数谏止之,且劝其与魏和亲。伏名敦怒,族诛之,由是部众离心。八月,柔然寇魏边,魏以尚书陆睿为都督,击柔然,大破之。睿,丽之子也。初,高车阿伏至罗有部落十余万,役属柔然。伏名敦之侵魏也,阿伏至罗谏,不听。阿伏至罗怒,与从弟穷奇帅部落西走,至前部西北,自立为王。国人号曰“候娄匐勒”,夏言天子也;号穷奇曰“候倍”,夏言太子也。二人甚亲睦,分部而立,阿伏至罗居北,穷奇居南。伏名敦追击之,屡为阿伏至罗所败,乃引众东徙。
  九月,辛未,魏诏罢起部无益之作,出宫人不执机杼者。冬,十月,丁未,又诏罢尚方锦绣、绫罗之工;四民欲造,任之无禁。是时,魏久无事,府藏盈积。诏尽出御府衣服珍宝、太官杂器、太仆乘具、内库弓矢刀钤十分之八,外府衣物、缯布、丝纩非供国用者,以其太半班赉百司,下至工、商、皁隶,逮于六镇边戍,畿内鳏、寡、孤、独、贫、癃,皆有差。
  魏秘书令高祐、丞李彪奏请改《国书》编年为纪、传、表、志,魏主从之。祐,允之从祖弟也。十二月,诏彪与著作朗崔光改修《国书》。光,道固之从孙也。
  魏主问高祐曰:“何以止盗?”对曰:“昔宋均立德,猛虎渡河;卓茂行化,蝗不入境。况盗贼,人也,苟守宰得人,治化有方,止之易矣。”祐又上疏言:“今之选举,不采识治之优劣,专简年劳之多少,斯非尽才之谓。宜停此薄艺,弃彼朽劳,唯才是举,则官方斯穆。又勋旧之臣,虽年勤可录而才非抚民者,可加之以爵赏,不宜委之以方任,所谓王者可私人以财,不私人以官者也。”帝善之。
  祐出为西兗州刺史,镇滑台。以郡国虽有学,县、党亦宜有之,乃命县立讲学,党立小学。
  世祖武皇帝上之下永明六年(戊辰,公元四八八年)
  春,正月,乙未,魏诏:“犯死刑者,父母、祖父母年老,更无成人子孙,旁无期亲者,具状以闻。”
  初,皇子右卫将军子响出继豫章王嶷;嶷后有子,表留为世子。子响每入朝,以车服异于诸王,每拳击车壁。上闻之,诏车服与皇子同。于是有司奏子响宜还本。三月,己亥,立子响为巴东王。
  角城戍将张蒲,因大雾乘船入清中采樵,潜纳魏兵。戍主皇甫仲贤觉之,帅众拒战于门中,仅能却之。魏步骑三千余人已至堑外,淮阴军主王僧庆等引兵救之,魏人乃退。
  夏,四月,桓天生复引魏兵出据隔城,诏游击将军下邳曹虎督诸军讨之。辅国将军硃公恩将兵蹹伏,遇天生游军,与战,破之,遂进围隔城。天生引魏兵步骑万余人来战,虎奋击,大破之,俘斩二千余人。明日,攻拔隔城,斩其襄城太守帛乌祝,复俘斩二千余人。天生弃平氏城走。陈显达侵魏;甲寅,魏遣豫州刺史拓跋斤将兵拒之。
  甲子,魏大赦。
  乙丑,魏主如灵泉池;丁卯,如方山;己巳,还宫。
  魏筑城于醴阳,陈显达攻拔之,进攻沘阳。城中将士皆欲出战,镇将韦珍曰:“彼初至气锐,未可与争,且共坚守,待其力攻疲弊,然后击之。”乃凭城拒战,旬有二日,珍夜开门掩击,显达还。
  五月,甲午,以宕昌王梁弥承为河、凉二州刺史。
  秋,七月,己丑,魏主如灵泉池,遂如方山;己亥,还宫。
  九月,壬寅,上如琅邪城讲武。
  癸卯,魏淮南靖王佗卒。魏主方享宗庙,始荐,闻之,为废祭,临视哀恸。
  冬,十月,庚申,立冬,初临太极殿读时令。
  闰月,辛酉,以尚书仆射王奂为领军将军。
  辛未,魏主如灵泉池;癸酉,还宫。
  十二月,柔然伊吾戍主高羔子帅众三千以城附魏。
  上以中外谷帛至贱,用尚书右丞江夏李珪之议,出上库钱五千万及出诸州钱,皆令籴买。
  西陵戍主杜元懿建言:“吴兴无秋,会稽丰登,商旅往来,倍多常岁。西陵牛埭税,官格日三千五百;如臣所见,日可增倍。并浦阳南北津、柳浦四埭,乞为官领摄一年,格外可长四百许万。西陵戍前检税,无妨戍事;余三埭自举腹心。”上以其事下会稽,会稽行事吴郡顾宪之议以为:“始立牛埭之意,非苟逼蹴以取税也,乃以风涛迅险,济急利物耳。后之监领者不达其本,各务己功,或禁遏佗道,或空税江行,案吴兴频岁失稔,今兹尤甚,去之从丰,良田饥棘。埭司责税,依格弗降,旧格新减,尚未议登,格外加倍,将以何术!皇慈恤隐,振廪蠲调;而元懿幸灾榷利,重增困瘼,人而不仁,古今共疾!若事不副言,惧贻谴诘,必百方侵苦,为公贾怨。元懿禀性苛刻,已彰往效;任以物土,譬以狼将羊,其所欲举腹心,亦当虎而冠耳。书云:”与其有聚敛之臣,宁有盗臣。‘此言盗公为损盖微,敛民所害乃大也。愚又以便宜者,盖谓便于公,宜于民也。窃见顷之言便宜者,非能于民力之外,用天分地;率皆即日不宜于民,方来不便于公。名与实反,有乖政体。凡如此等,诚宜深察。“上纳之而止。
  魏主访群臣以安民之术。秘书丞李彪上封事,以为:“豪贵之家,奢僭过度,第宅车服,宜为之等制。”又,国之兴亡,在冢嗣之善恶;冢嗣之善恶,在教谕之得失。高宗文成皇帝尝谓群臣曰:“朕始学之日,年尚幼冲,情未能专;既临万机,不遑温习。今日思之。岂唯予咎,抑亦师傅之不勤。‘尚书李讠斤免冠谢。此近事之可鉴者也。臣谓宜准古立师傅之官,以训导太子。
  “又,汉置常平仓以救匮乏。去岁京师不稔,移民就丰,既废营生,困而后达,又于国体,实有虚损。曷若豫储仓粟,安而给之,岂不愈于驱督老弱餬口千里之外哉!宜析州郡常调九分之二,京师度支岁用之余,各立官司,年丰籴粟积之于仓,俭则加私之二粜之于人。如此,民必力田以取官绢,积财以取官粟。年登则常积,岁凶则直给。数年之中,谷积而人足,虽灾不为害矣。
  “又,宜于河表七州人中,擢其门才,引令赴阙,依中州官比,随能序之。一可以广圣朝均新旧之义,一可以怀江、汉归有道之情。
  “又,父子兄弟,异体同气;罪不相及,乃君上之厚恩。至于忧惧相连,固自然之恒理也。无情之人,父兄系狱,子弟无惨惕之容;子弟逃刑,父兄无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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