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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尤利西斯-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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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们传说着这么个故事,”他说,“一个大雾弥漫的傍晚,一对醉鬼到这儿来寻找一个朋友的坟墓。他们打听库姆街的马尔卡希,人家便告诉他们那人埋在哪儿。他们在雾里摸索了好一阵子,果真找到了坟墓。一个醉鬼拼出了死者的姓名:特伦斯·马尔卡希。另一个醉鬼却朝死者遗孀托人竖起的那座救世主雕像直眨巴眼儿。”
  管理员翻起眼睛,冲着他们正走边的一座坟墓瞅了一眼。接着说:
  “他睁大了眼朝那座圣像望了好半晌之后说:‘一点儿也不像那个人。’又说:‘不管是谁雕的,反正这不是马尔卡希。’”
  大家听了,报以微笑。接着他就迟到后面,去和科尼·凯莱赫攀谈,收下对方递过来的票据,边走边翻看看。
  “全都是故意讲的,”马丁·坎宁翰向海因斯解释说。
  “我晓得,”海因斯说,“我也注意到了。”
  “为的是让大鼓起劲儿来,”马丁·坎宁翰说,“纯粹是出于好心,决没有旁的用意。”
  布卢姆先生欣赏管理员那肥硕、魁梧的身躯。人人都乐意和他往来。约翰·奥康内尔为人正派,是个道地的好人。他身上挂的那两把钥匙就像是凯斯商店的广告似的。不必担心有人会溜出去。不需要通行证。得到人身保护。葬礼结束后,我得办理一下那份广告。那天我写信给玛莎的时候,她闯了进来。我用一个信封遮住了,上面写没写鲍尔斯桥呢?但愿没有被丢进死信保管处。最好刮刮脸。长出灰胡子茬儿了,那是头发变灰的兆头。脾气也变坏了。灰发中央着银丝。想想看,给这样的人做老婆!我纳闷他当年是怎么壮起胆子去向人家姑娘求婚的。来吧,跟我在坟场里过日子。用这来诱惑她。起初她也许还会很兴奋呢。向死神求爱。这里,夜幕笼罩下,四处躺着死尸。当坟地张大了口的时候,鬼魂从坟墓里出来。我想,丹尼尔·奥康内尔准是其后裔。是谁来看,常说丹尼尔是个奇怪的、生殖力旺盛的人,同时仍不失为一位伟大的天主教徒,像个顶天立地的巨人矗立在黑暗中。鬼火。坟墓里的疠气。必须把她的心思从这档子事排遣开才行。不然的话,休想让她受孕。妇女尤其敏感得厉害。在床上给她讲个鬼故事,哄她入睡。你见过鬼吗?喏,我见过。那是个漆黑的夜晚。时钟正敲着十二点。然而只消把情绪适当地调动起来,她们就准会来接吻的。在土耳其,坟墓里照样有窑姐儿。只要年轻的时候就着手,凡事都能学到家。在这儿你兴许还能够勾搭上一位小寡妇呢。男人就好这个。在墓碑从中谈情说爱。罗密欧。给快乐平添情趣。在死亡中,我们与生存为伍。两头都衔接上了。那些可怜的死者眼睁睁望着,只好干着急呗。那就好比让饥肠辘辘者闻烤牛排的香味,馋得他们心焦火燎。欲望煎熬着人。摩莉很想在窗畔搞来着。反正管理员已有了八个孩子。
  他此生已见过不少人入土,躺到周围一片片的茔地底下。神圣的茔地。倘若竖着埋,就必然可以省出些地方。坐着或跪着的姿势可就省不了。站着埋吗?要是有朝一日大地往下陷,他的脑袋兴许会钻出地面,手还指着什么地方。地面底下一准统统成了蜂窝状,由一个个长方形的蜂房所构成。而且他把公墓收拾得非常整洁:又推草坪,又修剪边沿。甘布尔少校管这座杰罗姆山叫作他自已的花园。可不是嘛。应该栽上睡眠花。马期天斯基曾告诉我说,中国茔地上种着巨大的罂粟,能够采到优等鸦片。植物园就在前边。正是侵入到土壤里的血液给予了新生命。据说犹太人就是本着这个想法来杀害基督教徒的男孩儿的。人们的价码各不相同。保养得好好的、肥肥胖胖的尸体,上流人士,美食家,对果园来说是无价之宝。今有新近逝世的威廉·威尔金森(审计员兼会计师)的尸体一具,廉价处理,三镑十三先令六便士。谨此致谢。
  我敢说,有了这些尸肥,骨头、肉、指甲,这片土壤一定会肥沃极了。一座座存尸所。令人毛骨悚然。都腐烂了,变成绿色和粉红色。在湿土里,也腐烂得快。瘦削的老人不那么容易烂。然后变成像是牛脂一般的、干酪状的东西。接着就开始发黑,渗出糖浆似的黑液。最后干瘪了。骷髅蛾。当然,细胞也罢,旁的什么也罢,还会继续活下去。不断地变换着。实际上是物质不灭。没有养分的话,就从自己身上吸吮养分。
  但是准会繁殖出大量的蛆。土壤里确实有成群的蛆蠕动着。简直让你“云”头转向。海滨那些漂亮的小姑娘。他心满意足地望着这一切。想到其他所有的人都比他先入土,给予他一种威力感。不晓得他是怎样看待人生的。嘴里还一个接一个地嘣出笑话,暖一暖心坎上的褶子。有这么个关于一张死亡公报的笑话:“斯珀吉昂今晨四时向天堂出发。现已届晚间十一时(关门时间),尚未抵达。彼得。”至于死者本人,男的横竖爱听个妙趣横生的笑话,女的想知道什么最时新。来个多汁的梨,或是女士们的潘趣酒,又热和又浓烈又甜。可以搪潮气。你有时候也得笑笑,所以不如这么做。《哈姆莱特》中的掘基人。显示出对人类心灵的深邃理解。关于死者,起码两年之内不敢拿他们开玩笑。关于死者,除了过去,什么也别说。等出了丧期再说。难以想象他本人的葬礼将是怎样的。像是开个玩笑似的。他们说,要是念念自己的讣告,就能延年益寿。使你返老还童,又多活上一辈子。
  “明天你有几档子?”管理员问。
  “两档子,”科尼·凯莱赫说,“十点半和十一点。”
  管理员将票据放进自己的兜里。手推车停了下来。送葬者分散开来,小心翼翼地绕过茔丛,踱到墓穴的两侧。掘墓人把棺材抬过来,棺材前端紧贴着墓穴边沿撂下,并且在棺材的周围拢上绳子。
  要埋葬他了。我们是来埋葬愷撒的。他的三月中或六月中。他不晓得都有谁在场,而且也不在乎。
  咦,那边那个身穿胶布雨衣、瘦瘦高高的蠢货是谁呀?我倒想知道一下。要是有人告诉我,我情愿送点薄礼。总会有个你再也想不到的人露面。一个人能够孤零零地度过一生。是呀,他能够。尽管他可以为自己挖好墓穴,但他死后还是得靠什么人为他盖土。我们都是这样。只有人类死后才要埋葬。不,蚂蚁也埋葬。任何人首先想到的就是这件事。埋葬遗体。据说鲁滨孙·克鲁索过的是顺从于大自然的生活。喏,可他还是由“星期五”埋葬的呢。说起来,每个星期五都埋葬一个星期四哩。
  哦,可怜的鲁滨孙·克鲁索!
  你怎能这样做?
  可怜的迪格纳穆!这是他最后一遭儿了,躺在地面上,装在棺材匣子里。想到所有那些死人,确实像是在糟踏木料。全都让虫子蛀穿了。他们蛮可以发明一种漂亮的尸架,装有滑板,尸体就那样哧溜下去。啊,他们也许不愿意用旁人使过的器具来入土。他们可挑剔得很哪。把我埋在故乡的土壤里。从圣地取来的一把土。只有母亲和死胎才装在同一口棺材里下葬。我明白这是什么意思。我明白。为的是即便入土之后,也尽可能多保护婴儿一些日子。爱尔兰人的家就是他的棺材。在地下墓窟里使用防腐香料,跟木乃伊的想法一样。
  布卢姆先生拿着帽子站在尽后边,数着那些脱了帽子的脑袋。十二个。我是第十三个。不,那个身穿胶布雨衣的家伙才是第十三个呢。不祥的数目。那家伙究竟是打哪儿突然冒出来的?我敢发誓,刚才他并没在小教堂里。关于十三的迷信,那是瞎扯。
  内德·兰伯特那套衣服是用柔软的细花呢做的,色调有点发紫。当我们住在伦巴德西街时,我也有过这样的一套。当年他曾经是个讲究穿戴的人,往往每天换上三套衣服。我那身灰衣服得叫梅西雅斯给翻改一下。咦,他那套原来是染过的哩。他老婆——哦,我忘了他是个单身汉——兴许公寓老板娘应该替他把那些线头摘掉。
  棺材已经由叉开腿站在墓穴搭脚处的工人们徐徐地撂下去,看不到了。他们爬上来,走出墓穴。大家都摘了帽子。统共是二十人。
  静默。
  倘若我们忽然间统统变成了旁人呢。
  远方有一头驴子在叫。要下雨了。驴并不那么笨。人家说,谁都没见过死驴。它们以死亡为耻,所以躲藏起来。我那可怜的爸爸也是在远处死的。
  和煦的罄风围绕着脱帽的脑袋窃窃私语般地吹拂。人们唧唧喳喳起来。站在坟墓上首的男孩子双手捧着花圈,一声不响地定睛望着那黑魆魆、还未封顶的墓穴。布卢姆先生跟在那位身材魁梧、为人厚道的管理员后面移动脚步。剪裁得体的长礼服。兴许正在估量着,看下一个该轮到谁了。喏,这是漫长的安息。再也没有感觉了。只有在咽气的那一刹那才有感觉。准是不愉快透了。开头儿简直难以置信。一定是搞错了,该死的是旁的什么人。到对门那家去问问看。且慢,我要。我还没有。然后,死亡的房间遮暗了。他们要光。你周围有人窃窃私语。你想见见神父吗?接着就漫无边际地胡言乱语起来。隐埋了一辈子的事都在谵语中抖搂出来了。临终前的挣扎。他睡得不自然。按一按他的下限睑吧。瞧瞧他的鼻子是否耸了起来,下颚是否凹陷,脚心是否发黄。既然他是死定了,就索性把枕头抽掉,让他在地上咽气吧。在“罪人之死”那幅画里,魔鬼让他看一个女人。他只穿着一件衬衫,热切地盼望与她拥抱。《露西亚》的最后一幕。我再也见不到你了吗?砰!他咽了气。终于一命呜呼。人们谈论你一阵子,然后就把你忘了。不要忘记为他祷告。祈祷的时候要惦记着他。甚至连巴涅尔也是如此,常春藤日渐渐被人遗忘了。然后,他们也接踵而去,一个接一个地坠入穴中。
  眼下我们正为迪格纳穆灵魂的安息而祷告。愿你平平安安,没下地狱。换换环境也蛮好嘛。走出人生的煎锅,进入炼狱的火焰。
  他可曾想到过等待着他的那个墓穴?人们说,当你在阳光下打哆嗦时,就说明你想到了。有人在墓上踱步。传唤员来招呼你了:快轮到你啦。我在靠近芬格拉斯路那一带买下一块茔地,我的墓穴就在那里。妈妈,可怜的妈妈,还有小鲁迪也在那里永眠。
  掘墓工们拿起铁鍬,将沉甸甸的土块儿甩到穴里的棺材上。布卢姆先生扭开他的脸。倘若他一直还活着呢?唷!哎呀,那太可怕啦!不,不,他已经死了,当然喽。他当然已经死啦。他是星期一咽气的。应该规定一条法律,把心脏扎穿,以便知道确已死亡;要么就在棺材里放一只电钟或一部电话,装个帆布做的通气孔也行。求救信号旗。以三天为限。夏天可搁不了这么久。一旦验明确实断了气,还是马上把棺材封闭起来的好。
  土坷垃砸下去的声音越来越小了。已开始被淡忘了。眼不见,心也不想了。
  管理员移动了几步,戴好帽子。真够了。送葬者们舒了口气,一个个悄悄地戴上帽子。布卢姆先生也把帽子戴好。他望到那个魁梧的身姿正灵巧地穿过墓丛的迷津拐来拐去。他静静地、把握十足地跨过这片悲伤的场地。
  海因斯在笔记本上匆匆地记着什么。啊,记名字哪。然而所有的人他都认识啊。咦,朝我走过来了。
  “我在记名字,”他压低嗓门说,“你的教名是什么来着?我没把握。”
  “利,”布卢姆先生说,“利奥波德。你不妨把麦科伊的名字也写上。他托付过我。”
  “查理,”海因斯边写边说,“我晓得。他曾经在《自由人报》工作过。”
  是这样的。后来他才在收尸所找到了差事,当路易斯·伯恩的帮手。让大夫来验尸倒是个好主意。原来只是凭想象,这下子可以弄明真相了。他是星期二死的。就那样溜了。收了几笔广告费,就携款逃之夭夭。查理,你是我亲爱的人。所以他才托付我的。啊,好的,不碍事的,我替你办就是了,麦科伊。劳驾啦,老伙计,衷心感谢。一点儿都没破费,还让他领了我的情。
  “我想打听一下,”海因斯说,“你认识那个人吗?那边的那个穿,身穿……”
  他东看看西望望。
  “胶布雨衣。是的,我瞅见他了,”布卢姆先生说,“现在他在哪儿呢?”
  “焦勃雨伊,”海因斯边草草记下边说,“我不知道他是谁。这是他的姓吧?”
  他四下里望了望,走开了。
  “不是,”布卢姆先生开口说。他转过身去,想拦住海因斯,“喂,海因斯!”
  没听见。怎么回事?他到哪儿去啦?连个影儿都没有了。喏,可真是。这儿可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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