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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左岸纯情,右岸媚色-第6章

小说: 左岸纯情,右岸媚色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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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你还不高兴,暂时去那边和伯父、伯母一起住也好,至少有个照应,省得我老担心你在学校吃得不好……“我望着他,笑意有些麻木,”房子你收回去,我爸妈受不起。
  既然我要的你做不到,你要做的我接受不了,我们勉强在一起也没意思。“
  “维东,我们分手吧。”
  那天最后,我终于说出了这七个字。
  说时,认真平静,说完,如释重负。
  离开哥哥家时,右脚踝越来越痛,我强忍着,一步步慢慢走着。
  疼痛只是暂时的,我必须学着爱惜自己,我不会再让他有机会刺得我遍体鳞伤。
  接下来的日子里,我秉着“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的宗旨,每天勤上课,多锻炼,整个儿一爱学习求上进的标兵。不论是谁,再提起那个“痴心的金龟婿”,我都会微笑以对,告诉他们,“我和他性格不合,分手了。”“小薇你太任性了。
  还好他没同意分手,也不肯把房子收回,你们还有希望。“爸、妈、哥哥唉声叹气。”你傻不傻?“周瑾瞪大眼不可置信地望着我,最终还是大笑着揽着我,”不管怎样,我支持你!“
  “杜老师,你毁了我心中完美爱情的蓝本。”季洁一脸的郁闷。
  “抱抱卿卿,你会遇到更好的。”流云发了一束绚烂如火的红玫瑰来,以示安慰,又说他病了,大约有十天半月不能和我聊,希望我过得好。值得高兴的是,无赖李哲诡异地没在我面前再出现,没来拿他的衣服,也没跑来要我履行“陪他吃饭”的诺言。倒是每天早上七点,无赖会发来一个类似Morning Call的短信。
  内容通常是“我起床了,小薇薇也该起床了”,再加上一则令人捧腹的笑话。
  自然,我是不会回复的。
  不过瞧着笑话有趣,有时会看好几遍。
  宋剑桥最好,什么话都没说,倒是给我拉了个赚钱的活儿。
  有几个人想评高级职称,在某出版公司搞到了书号,可自己写不出。
  于是乎,我们这班自诩为擅长文字的年轻师生,就成了他们请的枪手。
  一套批判名家丛书,总共八本书,每本十二万字,每千字八十,一个月完稿交货。几个兄弟姐妹聚在一起开会,很干脆地分了工。
  我选了自己熟悉的两个,李敖和余秋雨。
  签写作协议书时,宋剑桥感慨地说:“大众不需要学术研究和精英文学,我们也随大流,在媚俗中批量炮制快餐文字,这算不算一种堕落?”大伙儿都笑了,“你不炮制也有别人去炮制,只怕他们还赶不上咱们的质量呢。
  最起码,咱们再怎么着,也不至于误人子弟。“
  于是乎,我为接下来的一个月枪手生活定了计划。
  最初两天,拟定大纲和各章节的总论点分论点。
  第三天到第二十六天,拿原著和参考书籍对着电脑,引用、剪切、复制、改头换面,再加上几句语不惊人死不休的调侃,大约能有一天一万字的成果。第二十七天开始,微调结构,理顺前后语句,做最后的整合。
  第三十天,大功告成,顺利交稿。
  然后,可爱的两万元稿费就不远了。
  当然,这一个月,我除了吃饭、睡觉和上课,休闲娱乐时间已打算减为零。
  就连平日的装扮,也改成了最节约时间的那种。
  素面朝天,简单的一束马尾辫,再随意套上舒服的休闲衣鞋,我就大步出门了。
  怎知就在我忙碌的枪手生活过到第十七天时,无赖又闪了出来。
  那天我忙乎到凌晨两点半才上床,正睡得香甜,被一连串粗暴的敲门声弄醒。
  迷迷糊糊爬下床,蹭到门边,从猫眼往外看,楼道上黑漆漆的什么也看不见。
  我很不淑女地大声嚷嚷:“谁呀,有门铃不会按?大半夜的敲什么敲?”
  “让我进去再说。”无赖的声音有气无力地从门外传来。
  我犹豫着开了门,一抬眼,倒吓了一跳。
  无赖脸色煞白,眼底青黑,头发乱糟糟的,胡子楂也冒了出来,完全没了从前神气活现的样子。他自顾自地寻了躺椅坐下,伸了个大懒腰,“唉,好舒服。”又可怜兮兮地望着我,“有什么吃的,我很饿。”看看钟,是凌晨五点。
  我疑惑地绕他转了一圈,“你该不会是得罪了什么人,到我这儿避难来了吧。”
  “当然不是。”无赖嬉笑着扯着我的睡衣,“小薇薇,我好想你。”
  我怒,“去死!”一把扯过他的衣领,把他推到一边。
  无赖闭了眼软软地靠在躺椅上,忽而叹了口气,“有一天我死了,你会不会有一点伤心?”“你以为你是谁?”一碰到无赖,我总是容易火大。
  “唉——”无赖偏了头,不知在想什么,半晌,幽怨地睁眼望着我,“看在我连续二十四小时救死扶伤的分上,你也该发扬点人道主义精神,暂时收留我吧。”我横了他一眼,“你又不是在急诊室,哪有那么忙?”话是这么说,看他的样子的确很憔悴,我还是从冰箱里拿了芒果慕思蛋糕给他,顺手又用微波炉热了杯鲜牛奶。无赖以风卷残云之势,迅速消灭了鲜奶和蛋糕,末了,心满意足地冲我笑,“小薇薇真好。”
  我哼了一声,“东西吃了,你该走了。
  还有,回去把什么珍藏版的狗屁东西完完全全删掉。“
  “我就是找不到家里的门钥匙,才来找你的。”无赖眨眨眼,看似认真地说。
  “你可以去酒店。”我抓了他的胳膊,努力想拉他起来。
  无赖突然握住我的手,低声说:“杜辰薇……我真的很累,让我休息一下。”他语气很平淡,神情也很安静,我却感到四周密布了疲惫而悲哀的味道,冰冰凉地层层包裹了他。我莫名地有些不安,手一软,依旧让他占据了我的躺椅。
  无赖换了个舒服的姿势,闭眼补眠。
  我困死了,懒得再跟他啰唆,随手给他拿了床薄被盖,自己也回床上睡了。
  七点钟,我条件反射地坐起身,睡眼惺忪地去刷牙洗脸。
  洗漱完毕时,我看到静谧晨光中,无赖乖巧地歪在躺椅上熟睡,脸上居然还带了点孩子气的笑意。那样子让我想起小时候养的一只小狗,傻得憨态可掬。
  按压住摇醒他、赶他出门的念头,我把他的干净白衬衫、米色长裤用袋子装好,放在桌上,又留了张纸条,说我去上课了,叫他醒后自己关门离开,这才出门。给学生们上完三节课后,手机突响。
  老妈关心的声音,“小薇啊,我在去你宿舍的路上。
  给你带了点汤滋补,顺便上去打扫一下卫生。
  你下课了就赶快回宿舍吧。“
  我“嗯嗯”应了,猛地想起老妈是有我宿舍钥匙的,要是无赖到现在还没离开,那结果简直不堪设想。如果无赖醒了,以他那样胡说八道的本性,不知会和老妈说些什么;如果他没醒,那更糟糕。让老妈这样的保守人士,看到她女儿的房里,突然冒出来一个舒舒服服睡觉的年轻男人,她会怎么想?拎了包,我飞快地奔回宿舍。
  许多日子后,我在想,如果那天夜里我没让李哲进屋,后来的事态发展是否就会完全不同?我的人生也许会全然改写。可是,若所有事重新来一次,我必定还是会那么做。
  如荣格所说,性格决定命运。
  冲回宿舍,看到房里只有老妈一个人,我大大松了口气。
  “明天你生日,到你哥那儿吃饭吧。”
  “嗯,好。”我一边答,一边用眼角余光瞄着周围,看无赖有没有留下什么可疑的事物。老妈继续唠叨,“你看看你,头发没个发型,皮肤干燥,脸色不好,黑眼圈也出来了,这成个什么样子!下午去做做美容,晚上好好睡觉,明天打扮漂亮点。”“都是自家人,有什么好打扮的。”我咕哝着,蓦地醒悟,“妈,我的事我自己会处理,你们不要再插手了。”“维东这孩子不错的……”
  我埋头有滋有味地喝汤,选择暂时失聪。
  “小薇,你不搬来跟我们一起住,又不肯再给维东一个机会,就是为了这个人?”老妈突然提高音量。白纸,稳稳当当地从老妈手上移到我面前。
  纸上几行字清清楚楚:“宝贝,我走了。
  我睡得很好,就是起床后没看到你,有点伤心。
  PS。没什么珍藏版,是吓唬你玩的。“落款处,线条勾画的两颗心,被一支丘比特之箭串着,亲亲热热地依偎在一起。这个无赖,果然是一有机会就要乱说话,不过最后一句倒让我放心不少。
  老妈一副语重心长的模样,“上次给你收拾屋子,我看到衣橱里有白衬衫、长裤,就知道不太对。”我哭笑不得。
  老妈很有想象力,对这样暧昧的纸条有误会是意料之中的,我该怎么解释好呢?
  “那人叫什么名字?你们怎么认识的?他在哪里工作?家里有些什么人?”老妈开始查户口。“其实我和他……”我想说“其实我和他什么事都没有”,可话到嘴边,心中突地一动。我想,或许让老妈这么误会也不错,这样他们就不会再逼我和维东在一起了。
  于是我转了口风,打了个哈哈,“妈,你别管了,总之我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老妈望了我半天,起身到外面打了个电话,回来就说:“小薇,收拾东西跟我回你哥家,你在这儿住我不放心。”说完,就开始收拾我的手提电脑和书本。“妈,我不是小孩子了!”我急了。
  “你不能对不起维东。”老妈一本正经地说。
  对不起维东?我一时只想大笑。
  可笑吗?十年前,是爸妈一再要我离开维东;十年后,他们竟是维护维东胜过疼爱女儿,还想方设法要把我塞回他身边。我尽量放缓语气,“妈,我这个月很忙,要完成两个十二万字的书稿。
  有些事,等我做完事再说,好吗?“
  “是你的终身大事重要,还是什么书稿重要?你非要把我气得高血压犯了才安乐!”老妈坐在椅子上直喘,眼看着有头晕的先兆。这样的情形,我再不能说什么,只得顺了老妈的话,糊弄着说愿意到哥哥家住。
  在老妈的监督下,我不得不开始拾掇自己的衣物、书本等。
  自然,一到下午,我就假装要去上课,溜出了门。
  我知道,一旦搬到哥哥家,每天都得面对爸、妈、哥哥无休止的唠叨和无处不在的“王维东”,八成还会被逼按时睡觉、按时起床。那时,我想准时完成二十四万字,简直是妄想。
  当下,我决定暂时寻个清静地,等我的书稿写完再说。
  当然,我首先排除了住酒店的可能,第一住宿费太贵,第二宽带上网不是很方便。于是依次拨电话,好友佳、媛、兰、周瑾、诸兄弟姐妹……我挨个询问有无空屋借我用。结果,唯一一个说他家有空屋的,是宋剑桥。
  可我想爸妈若发现我不见了,第一个找的恐怕就是导师家。
  我躲到导师家,跟没躲毫无区别。
  翻遍电话簿,只剩最后一个电话号码没打过——无赖李哲的。
  “小薇?”电话那头,无赖的声音有些惊喜。
  清清嗓子,我简单问了问题,无赖很干脆地愿意帮忙。
  我们约定明天早上八点,他来接我。
  回宿舍的路上,我仔细回想碰到无赖后的点点滴滴。
  我想他骨子里并不坏,至少,他有三次机会和我非常接近,可并没做什么实质性的不轨行为。第一次,他从酒吧送醉了的我回来;第二次,他冒雨送全身湿透的我回来;第三次,他在距我床头几尺之遥的躺椅上安睡。三次,足以让我相信他的自制力。
  仿佛听谁说过——世上没有不好色的男人,但有自制力很强的男人。
  在这一点上,我欣赏李哲。
  回来后,对老妈,我采取拖延战术。
  借口导师晚上要召见,我没时间整理东西,让老妈明天中午再过来帮我搬。
  老妈一点儿也没怀疑,高高兴兴地离开了。
  书桌上,不知几时多了个精致的大礼盒。
  拆开来,里面赫然是一袭雪白的婚纱。
  华美的亮缎,帝国式的高腰,贴合的胸线设计,缀以大颗光泽柔和的珍珠,拖尾飘逸如白云朵朵,繁复精湛的刺绣流溢着优雅奢华……romantic情怀如诗如画,一切完美得令人窒息。女孩子,或许可以不被男人吸引,但却很难抵挡婚纱的诱惑。
  当然,我也不例外。
  明知它来历不明,说不定和维东有关,我还是忍不住把它拿出来,欣喜地在穿衣镜前试了又试。一个小时后,才恋恋不舍地把它仔细叠好,重新放回盒中。
  后来,我把写稿的参考资料理好,又随便挑了几件衣服放到旅行箱里,才上床躺下。门铃毫无征兆地突然响起来。
  如有心灵感应般,我从猫眼里看到门外的维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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