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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最后一个匈奴-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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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族长割下一片衣襟,裹住刀,扔到两位罪人面前,然后,头也不回地走了。
  两位罪人离开了村子。有一头黄牛愿意跟着他们去。哀伤的母亲于是扛来一个褡裢,放在黄牛背上。褡裢的一头驮着脱去谷糠的九谷米,这是他们今冬与明春的口粮;褡裢的另一头驮着没有脱壳的谷子,这是为他们预备的籽种。
  他们就这样离开了村子。
  他们走呀走,不知走了多少里路程,来到一架山前。坡底有一泓浅水,坡上生长着杂树野花,头顶上的山梁,像一个弓形的脊梁一样,正在托起缓缓坠落的红日。而在山峁上,生长着一棵高大的杜梨树。经霜的杜梨果已经变成赭红或者酱紫,成群的喜鹊和乌鸦在枝头栖息着。
  眼前的情景似曾相识。他们终于记起来了,这正是接生婆的红裹肚上的图案所昭示的地方。于是,他们决定在这里定居。他们有幸在荆棘丛中找到一孔早已废弃的洞穴。洞穴的墙壁上悬挂的兽皮和地面上的兽骨,以及墙壁上无法破译的壁画,表示这个窑洞已经十分古老。
  到了瓜熟蒂落的时候,一个男婴在土窑洞里降生了。婴儿通体粉红,十分健壮。他的最初的啼哭中便有一种草原的辽阔和高原的粗犷。
  母亲刚刚经历了分娩的痛苦,现在面色苍白,正趴在炕沿上喘息。婴儿的叫声使她的痛苦减弱了,好久好久,她才明白自己干了一件多么伟大的事情。她为丈夫理了理自己有些蓬乱的头发,她为儿子揉了揉自己开始发胀的奶头。她嘴角抽动了一下,笑了,眼睛里恐怖已经过去,开始出现母亲的柔情和妻子的羞涩。
  父亲搓了搓手上的老茧,俯下身子,溺爱地将婴儿搂在怀里。他的手有些颤抖,他的因为劳累过度而显得疲惫的身体,此刻,也处在一种欣喜的痉挛中。
  婴儿的身上裹了张羊皮。他的小脚丫子一蹬,脚趾露在了外边。
  注视着婴儿的脚趾,父亲的眼神一下子直了。他的脸渐渐变色,最后完全阴沉了下来。
  婴儿的左脚的小拇指的指甲盖光光的,红红的,骨质还没有变硬,但是十分明显,这是完整的一个指甲盖。
  父亲没有忘记自己曾是一名勇士,他现在要对自己的诺言兑现。他用平静的面孔掩盖住内心的痛苦,将孩子轻轻地放在炕边,亲了亲,然后,从墙壁上取下了那柄砍刀。
  他用手试了试刀锋,砍刀依然锋利如初。
  他走到炕边,跪下来,将砍刀双手举过头顶。
  “亲爱的妻子,请你看看孩子的脚趾吧!惩罚我们的时刻终于到了。请你成全我,我要用事实来证明,我是一个信守诺言的人。现在,请你以吴儿堡的名义,处死这个匈奴人的婴儿吧!”
  匈奴士兵久久没有抬头。当他终于抬起头来时,看见他的亲爱的妻子,把孩子搂在怀里,解开衣襟,正在给他喂奶。她掐他,咬他,拧他,百般的温柔和百般的痛苦,交织在一位年轻母亲的心中。
  “如果有报应,就让报应来吧!孩子是我的,谁也不能动他。要知道,是孩子救了我们,没有他,我们早就被处死在老槐树底下了。”
  年轻的母亲这样说。
  丈夫深深地喘了口气,提上砍刀,走出了家门。他是去设套鹿的套子,想弄了鹿角来,为妻子催奶。
  冒着得到报应的危险和深深的歉疚之情,他们留下了这个孩子。稍稍使他们得到安慰的是,第二年他们又得到了一个男丁,这个男丁的那个脚指甲明显地分成两半。
  时光流逝。一些年后,他们已经有了许多儿女,而这些儿女开始到了婚配的年龄。于是他们想起了吴儿堡,他们希望当年的火气能随着岁月而冰释。他们都已经进入了老年(那时候四十岁以上便叫老年),并且都有了老年人的思考,他们觉得大可不必对一切事情都大动肝火,一切事情的发展都有个来龙去脉,所以一切都是顺理成章的,包括他们的浪漫爱情。有一天夜里,老夫老妻忆起了旧事。大儿子已经熟睡,他们长久地注视着他的面孔,他的马鬃般蜷曲的头发,深邃的眼眶,以及直挺的鼻梁,一想到当年也许一念之差,世界上便会失去这样一个健壮而漂亮的青年时,他们一阵后怕。
  吴儿堡展现在他们面前。在他们与世隔绝的年代里,这里发生了不止一次的战争。而最近的一次,使这里成为无人区。饭还在锅里,发酵之后,重新收缩,变成干巴贴在锅底。看家狗像游魂一样在空空如也的村里转悠、哭泣。蚂蚁在碾盘中心的木轴上做窝。一丛丛黄蒿在大路上、院落里、畔上生长了出来,整个村庄掩没在齐人高的蒿草里。
  在这以后漫长的岁月里,还将发生许多重要的事情。而最重要的事情,当然是战争。仅就陕北高原而论,战争又以民族之间的拉锯战为主。匈奴之后,也许会有嵇胡,嵇胡之后,也许会有吹着羌管,顺着无定河川湍湍而来的党项,党项之后,安宁不了多久,成吉思汗的铁骑又会越过长城线而来……但研究这些是头脑光光的学者们的事情,作为我们,我们更关心的是人的命运,是人的心灵的编年史,我们已经感到,在历史的空气中逗留得太久了。
  只有那棵古槐还活着,并且在汲收了殉难者的血液后,开始变得枝叶婆娑。那口大钟还悬挂在槐树的横枝上,并且敲起来声音依旧洪亮。归来的人们,他们准备了很久的解释不知向谁诉说,于是只好向古槐倾诉;他们酝酿了太久的思亲之情没法倾泻,于是只好使劲敲响那口传播四方的大钟。
  他们找到了家里那三孔土窑,住了进去。他们将锅洗干净,重新燃起炊烟。他们将生锈的犁铧擦拭干净,扛着犁杖走向山岗。他们像初民驯服野兽一样,重新与狗建立感情。他们决定将村子重新叫做吴儿堡,遥远的江南对他们来说已经淡漠,而远迁的匈奴如今也不知道流落到了何方,他们所以启用旧名,是为了纪念那些因为他们而曾经在大槐树下聚集过的人们。他们开始重新建立家谱,这时候女子记起自家姓杨。
  第二章 风流罪人
  “那已经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
  对于吴儿堡的居民,对于自那两个风流罪人而开始的这个家族,对于这块在岁月的冲刷之下,愈来愈见贫瘠的高原来说,每当提起这个凄清而又美丽的家族故事时,叙述者总要以这样的叹喟作为结束语。
  它的真实与否,他们认为这是不重要的。单调而寂寥的景色、贫困而闭塞的生活,给代代的陕北儿女以梦想。而这个玫瑰色的家族故事,很大程度上是他们梦想的产物,是他们试图给这个默默无闻的家族,给家族所占据的这一块凄凉的黄土地,罩上一层光晕。
  然而这个家族故事,也许是对这一方人种形成的一个唯一的解释,因为在吴儿堡以及方圆地面,一个生气勃勃的人种成长起来。男人们长着颀长高大的身材,长条脸,白净面皮,宽阔前额,浓重的眉毛下一双深邃的眼睛,他们的鼻梁总是很高很直,从而衬托出眼睛更为深邃,他们的长长的腮帮在年轻时光滑而俊美,而在长出络腮胡子以后,又显得威仪而高傲。他们衣衫褴褛,冬天,常常是一领磨得半光的羊皮袄,袄上的羊毛里藏着虱子和苍耳,随着走动,给空气中留下淡淡的膻味;夏天,则是一领粗布做的半衫,胸部敞着。他们的头上,永远蒙一条脏尔巴唧的白羊肚手巾,脚下,则是一双百衲鞋。没有人注意到他们的脚趾,但是想来,那脚趾也许是完整而光滑的一块,也许会不规则地分裂为两半。而一般说来,分裂为两半的脚趾的这位后裔,通常,他对土地表现出了更多的爱恋,他生性温顺,用一句大家都在说的话说就是“随遇而安”,或者“知足常乐”。而那些脚趾光滑的后裔,他们的性格像他们那眉眼分明的面孔一样,身上则更多地呈现出一种桀骜不驯的成分,他们永远地不安生,渴望着不平凡的际遇和不平凡的人生,他们对土地表现出一种淡漠,所以厮守它只是因为需要它来提供维系生命的五谷杂粮,他们做起事来不循常规,按老百姓骂牲口的话来说就是“不踏犁沟”,他们在人生的最初阶段总是雄心勃勃,目空天下,而最后总是以脱离不了生活的束缚,从而重重地跌落在黄土地上,沦落为穷得丁当响的穷光蛋作为结束。
  在成为穷人之后,他们的性格通常分裂为两种: 一种是成为乞丐,一种是成为“黑皮”。
  有理由相信,在陕北,在那“下南路”或者“走西口”的朝朝代代的乞丐队伍中,有一部分人确实是乞丐。而有一部分,他的家里,并没有沦落到需要走万里路、吃百家饭才能生存的地步,这些人的成为乞丐,很大程度上,是天性中一种渴望游历、渴望走动的愿望的驱使。一年农耕下来,最后一次在农耕的这块土地上,伸一伸腰,吐一口唾沫,诅咒一句这离不得见不得恨不能爱不能的黄土地,然后仰天望着高原辽远的天空,流浪的白云,于是眼眶里突然涌出两行热泪。他们胸中于是激荡起那古老的激情,那“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的异样的歌声,那金戈铁马的岁月,于是他要出去走一走了,“下一趟南路”或者“上一趟西口”。他的脖子上挂一杆唢呐,一路吹打,经过一个又一个村庄,经过一户又一户人家,虽然没有踏踏的马蹄为伴,没有啸啸的杀声为伴,但是一年一度的游历仍然给他那不羁的灵魂以满足。怎么说呢?如果有了第一次伸手———在饥饿与自尊心,再加上这游历的渴望这诸种因素反复较量之后,而终于伸出手以后,那以后的乞丐生涯,却是一件十分快活的事情,或者说一种令人羡慕的职业。
  但是,这种令人羡慕的职业只能一年一度,时间也只限定在秋庄稼收割以后到年关来临这一段。然后,其余的时间,仍然必须厮守家门口那块必须春种秋收的土地,这时候他就只是一位地道的农民了。没有了幻想,没有了激情,填满他脑子里的是荞麦、糜子、谷子、洋芋、高粱、黑豆这些概念,和单调荒凉的土地以及没有任何内容的天空。
  一个陕北籍的乞丐,当他一个人行走在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迢遥山路上的时候,他在想什么呢?他也许在此刻,将自己想象成一个帝王,而身边拥拥挤挤、滚滚而来的蜡黄色的山头、山峁、山梁,是他的麾下的十万方阵,而那沟里,一棵挺拔的白桦,或者山峁上,一棵兀立的杜梨树,那是他招之而来呼之而去的妻妾。他这种想法是有根据的,因为在五百年前,一个叫李自成的和他一样走在山路上的人,曾经骑着他的铁青马横行天下。当然此刻,也许他并不去遐想,而是扯开嗓子,在惊天动地地呐喊着,用他的拦羊嗓子回牛声。如果偶然遇见一个人,这个人不解地望着他,为他的由衷的欢乐而莫名其妙,那么,他会用歌声回答:穷欢乐,富忧愁,讨吃的不唱怕干毬!
  前边说了,那些脚趾光滑的后裔,由于他们心比天高、命比纸薄,有些人往往会沦落为乞丐,而另一些人则会成为“黑皮”。
  黑皮是一句陕北方言。它的意思,大致与“泼皮”相近,也就是说,是无赖;但是在无赖的特征中,又增加了一点悍勇。他们不纯粹是那种永远涎着面皮,没头没脸无名无姓的屑小之辈,他们通常也讲道理,当然讲的都是歪理,他们在人前仍然露出某种强悍,但是这种强悍,却明显地带有霸道的成分,从这一点来说,他们的某些方面又像恶棍。但是公允地讲来,他们不是恶棍,他们天性中还残留着某种为善的成分。总之,他们叫什么,也许准确一点说,是无赖与恶棍的混合物,是这块贫瘠之地生出的带几分奇异色彩的恶之花。
  他们轻易不与凡人搭话,不去惹是生非,但是只要谁惹恼了他们,他们便会出来和谁玩命。或者动刀子,或者去堵谁家半山腰上那出烟的烟囱,或者改动水路,让山水从这家窑背上滚下来,或者打发自家的婆姨,脱成光屁股,睡在仇家的炕上。他们需要黑皮这种恶名,认为在弱肉强食的世界上,这种恶名足可以使他们立足和立于不败之地。他们把与人拼命叫“扬灰气”。届时,他们装疯卖傻,众人面前把自己装扮成一个“灰汉”,让人怯其三分。如果灰气扬出去了,从此他们便奠定了在一村一乡的地位,如果灰气没有扬出去,也就是说,恶人还须恶人治,他们遇见了一个更为强硬的对手,于是乎便闭门不出,鼓鼓的肚子软软塌下来,不久,在乞丐的队伍中,便可以看见他佝偻的身影。
  县志中,将这种黑皮叫“刁民”。历朝历代的县志,修志的老先生常以感慨的口吻,谈起“刁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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