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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章

奇情寐语-第5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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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是出现在无人的地方,没有被人发现。但即使在你的追随者的记载中,你在几年后又对扫罗显现,让他皈依,成为了保罗,在六十年后,你又对你的门徒之一约翰显现,促成他写成了《启示录》。”

“是的,我记得他们。”

“此后你仍然不断地重临人间,但是间隔开始变成了几十年,甚至几百年,每次的时间也越来越短,而你渐渐也不能理解新时代的语言和文化,难以和他人交流,你可能甚至不知道以你的名义创立的宗教……”

“那么,这些你都知道吗?后世之人?”

“并不都知道,夫子,但是我会尝试着解释我知道的……根据计算,这次你的出现大概有一个小时,我不知道你是否来得及接受……来杯啤酒如何?我准备了不少东西招待你呢。”

半小时后,他们一起坐在一块石头上,一起喝着啤酒,啃着熏鱼。

“味道不错。”那个人赞道。

“看来霍普金斯是对的,你并不是不需要饮食。”约翰笑着说,几十分钟后,他觉得自己和那个人渐渐熟谙起来,最初的畏惧消散了不少,“当你坍缩成生存态时,你和常人一样,需要吃喝。所以福音书也记载,你复活后吃过一块鱼。只是你跨越时间的速度太快,他们过了四十天,对你来说,只不过过了半天而已……”

“那么,就是那个霍普金斯告诉你,我会出现在这里的?”

“是的,过去三十年中,霍普金斯仔细研究了历代圣徒——你历代的追随者——的行传,其中有许多人声称曾经见过你出现,给他们启示,当然其中绝大部分都是错觉和谎言,但是仍然有几次是真的。虽然也经过了当事人的曲解。根据那些资料,他用一种可以看到过去的方法去一一查证,最后终于得到了珍贵的真实数据,根据这些数据,他算出来,你将会在2096年10月12日到19日之间,再次出现,可能在世界上任何地方,但是最可能在这个地点,可能性达到百分之五十,可惜他十二年前已经去世了,要不然他会亲自来的。”

“两千年过去了。”那个人一声叹息,“对我来说,距离从十字架上下来,也只是半天而已,今天的世界变成了什么样?这片原野是我小时候经常和母亲一起来挖野菜吃的,好像没什么变化。”

“但外面的世界已经完全不同了,夫子。最近五百年的变化超过了以往的五千年,你可能根本无法想象。”约翰稍微解释了一番。

“但是人的心灵呢?我的门徒们,他们做了些什么?我的教诲,他们是否传承下去了?”

“这很难说……夫子,以你的名义建立的宗教恐怕早就变成了你自己都认不出来的某种东西了。虽然有许多人曾以你的名义作恶,但是你的存在还是给了这个世界上生活过的亿万人以生命的意义,他们爱你,正如你爱他们一样。比如我已故的妻子,因为你,她度过了幸福的一生。”

那个人笑了笑:“但你刚才说,我不是神的儿子,也不是弥赛亚。”

“但你是世界上最特殊的一个人,唯有你能够战胜死亡,跨越历史的长河。”

“我只想到天父的怀抱中去,去亲自感受他的无边慈爱。”

“某种意义上,你会的,夫子。”约翰说,站起身来,凝望着天边的星河,“你下一次出现,将是两千年后。再下一次,将是六千年后,再下一次,将是一万四千年后……每次的间隔都以几何级数递增。而你毫无觉察,对你来说,中间的时间完全没有流逝,对你来说,现在离你第一次复活也只不过过了半天而已……用不了多久,你就会出现在人类历史的尽头,甚至宇宙本身的尽头……你会看到历史的终结、星辰的熄灭、宇宙的坍缩,甚至会看到最后的——神。”

“难道——这才是最终的计划?”一个念头忽然出现在约翰的脑海中,令他悚然而惊,“莫非正是那个终极的观察者召唤你,跨越无垠的时空,到人类和宇宙最终的归宿去?这就是他改变时空结构,让你量子化的原因?用这种方式,你终究会到他那里去,人类历史上被拣选的唯一一个人,你会到他的身边,和他在一起,直到永远,正如经文里说的那样!这是真的,天哪……”

就在这时候,那淡淡的光芒消失了,约翰猛然回头,发现那个人已经不见了,石头上放着半块熏鱼,和一个空的啤酒罐。

那个人重新坍缩回了死亡态,两千年后才会再次出现,时间将会更为短促,而位置将会更加飘忽不定。然后是六千年后,一万四千年后……

直到最后。

约翰叹了口气,轻轻地说:“永别了,耶稣·潘特拉。”

他没有回帐篷,而是又在石头上坐了下来,沉思着什么。冷漠的群星在他头顶,沉默的荒原横亘在他面前,如同一无所有的、时间的旷野。

注释:“瞧,那个人!”典出《约翰福音》19:5。当耶稣被押到罗马总督彼拉多面前受审时,士兵为了戏弄他,给他戴上了荆棘的王冠,披上了紫色的袍子,称他为“犹太人的王”。这个形象让彼拉多大吃一惊,于是耶稣出来,戴着荆棘的冠冕,披着紫色的外袍,彼拉多对他们说:“瞧,那个人(IdouhoAnthrōpos)!”。

志怪奇谈

食字小僧

文/米琪雅Misia

打扰啦,你好。

你就是市里派来的档案整理员吧,一路坐车过来辛苦了。主要是沉积的旧日档案和卷宗实在太多,如果不是工程时间催得太紧,也不至于向市里申请再派人下来帮忙。但是没想到来的是这样的年轻人啊。

啊,你说这个邮局很不错?是啊,我也这么想,但是毕竟位置有点偏僻,而且现在大家都流行用电子通信了,邮局自然慢慢会被废弃,原本也是意料之中。

对这个邮局的历史感兴趣是吗?哎呀!这可真是客气了。我们这儿最早只是为了周围五六个村镇的通信才开设的。从开始建到现在也才一百年不到,现在就已经要拆啦。所以说掌故之类的真是没什么好讲的。

不过离开始工作时间还早,现在午饭也还没准备好,邮局也停止办公了。

不如,我给你讲个怪谈好了。

不是鬼故事啦,只不过用“传说”这个词又不够格。

我年轻的时候呢,就在这邮局实习了,这说法也是从前辈那里学到的。在这儿工作的人或多或少都听说过,只不过无论是谁都没有真的亲眼见到过。

你没听说过食字小僧吧?我要讲的就是这个。

食字小僧长成小和尚的样子,却只有一寸法师那么大。说到底以这种形象出现,也只是因为不知从哪里习来的认知,觉得这样比较合适而已。有些食字小僧还会戴斗笠。最喜欢发出“哧哧”的诡异笑声,坐在书架上不怀好意似的到处看。有人说它们只有一只眼睛,滴溜溜转着阅读一切可以读的东西,也有人说它们有跟人类一样的五官,但是脸上会戴一个大大的黑色口罩,口罩上画着嘴巴,可以把心水的文字嘎吱吃掉。

哎呀,别急着反驳我嘛,的确食字小僧这种东西不存在于正式的书籍描述里,你是做资料整理工作的,想必也听说过各地都有各地特有的传说版本。就算只是我们这几个村子里的人偶尔会提到,但要我说,食字小僧在全世界都该蛮常见的。

只要是文字富集的地方就很容易滋生出来,而且并不在乎文字的质量,所以不仅图书馆或者日子久一点儿的书店会有,印刷厂啊、报社啊都很容易有一两个。

没错没错,顾名思义,它们是以文字作为食物来源。像书店里卖的书有错版,一整页都是白的或者莫名其妙一行就没了,我们就说,这是被食字小僧吃掉了。有单单只吃掉文字的那种,也有的会连文字附着的纸张也吃掉,每只的行为方式都有不同。行为方式有差别这点,也完全符合那种淘气小孩的传统印象。

它们生命力顽强得很,随便吃几个字就足够活蹦乱跳好久,食量也并不大,大部分时候吃吃文字像是恶作剧,给人带来困扰对它们来说是新奇有趣的体验。

你说得对,它们会观察一下自己的行为带来的后果。

虽然这些小生物一般不轻易介入到人类的生活中,食字小僧却是极想要被人类注目的存在。有时候我也在想,这种把文字吃掉的举动就像是在呼喊着:看啊看啊,你们都闭上眼睛假装看不到我,都不肯承认其实这是我做的,但是文字就是消失掉了。

这间邮局能生出食字小僧,其实也在意料之中,大家写信就算再少,也都会汇集到我们这嘛。但是,最早那只食字小僧,总该是有点故事流传下来的。

你看我现在也已头发花白,就知道我在这里也工作了几十年,但那故事还得再往上追溯个一二十年,时间才差不多对得上。

那时候,几个村镇之间的公路通通都没有,只有走货的马队才在几个村子之间走出个大概的路出来。可是时代在变,总有年轻人想出去看看,一来二去的,慢慢就产生了通信的必要。

我还记得老一辈人告诉我,最早收邮件还是骑着马去的,也没有邮箱的概念,每家每户在邮差来的时候把要说的、要带的都装好递过来,一股脑儿带到这边再分拣好,然后挨家挨户再送过去。

啊,这就说远了,继续说回来。邮局建好不久,那只食字小僧就出现了,真的是非常调皮,完全就是那种让人恼火又生不起气的性格。它出现之后,立刻就被发现了,毕竟写信的就那么几家不是?总是有些话莫名其妙消失了,留下一段一段的空白;有时候连文字附着的纸也跟着碎掉,消失到不知道什么地方去了。遇到这种情况,我们就说:“食字小僧来过了。”

别笑啊年轻人,我知道你想说这一定是早期邮局刚刚建好的时候管理不善,信件被水泡了啊或者干脆消失了,才编出这种事情吧。其实每个人刚来这里工作时都对这一说法嗤之以鼻。也能理解,乍一听真的蛮荒谬的。

荒谬的事情才有讲的价值嘛。姑且先信这说法如何?

它很调皮,我觉得邮局里的这个小僧,既没有口罩,也不是一只眼睛的那种,就是一个小和尚的样子,脑袋光溜溜的,整天光着脚底板在邮局的每个角落乱跑,看到好奇的东西就打开看看,也不管是不是给工作人员添了麻烦。

最常看的就是信件了。食字小僧都很聪明,聪明得有些过分,对跟文字有关的一切都兴趣盎然,学起来也很快,不对,那也不该说是学吧,我想,那是一种本能。

它们跟文字有共鸣。

即使是同样的一句话,经由不同的人握着笔写在不同的纸上,怀着不同的情绪和不同的思念,那在小僧眼里就不是一个样子,它们能感知到这种差异。所以,它们才是从根本上体会到了文字的生命力的人。啊,不对啦,当然不是人。

它每天都这样读啊读的,也不会觉得烦,接触到的更多是有感情的文字,妈妈劝儿子注意身体,妻子让丈夫记得早点回来,同乡给同乡讲述这段时间家里的变化,家长里短,不外如是。有时候会有写来催钱的信,被它故意咬坏四五个字,也有邀请去参加婚礼的请柬,会被它整个儿吃掉……好在它也不那么无恶不作,知道有些信息耽误不得,虽然闹出过不大不小的风波,也不能说是坏事。

日子久了,从不同地方来的信件慢慢多起来。

有一天,它拆出来这么一封信。

信封和以前看过的不一样,笔迹不熟悉,纸也不是平常见惯的普通人家惯用的纸张,而是十分规整地印着粉色花瓣图案的信笺,嗅一嗅还有香气呢。也不知道是寄给谁的,就被这小子冒冒失失地拆了,调皮小僧就坐在柜子上读了起来。

文字有种很淡雅的感觉,端正大方,又有些犹犹豫豫的试探,像是正努力跨过初相见的陌生,将彼此的距离拉近到朋友的那种犹豫。一眼扫过去,什么“展信佳”“上次见面很愉快”“不知道地址是否正确”“期待下次来信”,人类之间才会这么谨慎小心地把真正想传达的意思用一层一层的礼貌用语盖起来。食字小僧第一次遇到这样的信,它想了又想,头一次没做什么坏事,小心翼翼地舔了舔那些娟秀的字,把信装了回去。

隔了很长时间,倒是没有再寄来印着粉色花瓣的信,不过从鹳泽村寄来了一封回信。小僧不会记名字啊、地址啊、到底谁写给谁的,但是打开一嗅就全明白了,哼,这可不就是给上次那封的回信吗?字里行间全是掩不住的欣喜若狂呢,诸如“没想到”“非常感谢”“可以继续写信给你吗”什么的,隐隐约约还有些更大胆一些的热情。食字小僧又嗅了嗅,怀着一点儿恶作剧的心态,随便挑了两行吃掉了。

无所谓啦,就让那边写信的人觉得这边的人不认真好了!

但是还是有点犹豫,觉得,该不会那粉色的信,就不寄过来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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