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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桃花庵下桃花妻-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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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爷,他已经进了侯爷府。”
“甚好。皇宫那里准备的如何了?”
“万事俱备。”
是夜,两个精神焕然的女人在闺房看着市井流传的小说,猛地,房门被撞开,两人都被吓了一跳。
是宁钦,他喝了酒,而且喝了很多。
“侯爷吉祥!”小双连忙行礼。
宁钦醉醺醺地摆手,道:“出去。”
小双看着无非,一双眼充满询问。无非哪里见过这样的架势,虽然是名义上的哥哥,可是,哪有半夜喝的烂醉,然后突然撞门而入的?
“出去!”
这宁钦平时笑眯眯的,可凶起来还真吓人。到底是皇室中人,威慑的模样学的一点不差。
无非对小双挤挤眼,让她出去候着,但千万不要走太远……小双被一吓,低着脑袋就出去了。谁知道看没看到无非的表情?
唉……
对付酒鬼怎么办?
无非第一反应,应该给他倒杯水解解酒。
可宁钦不给她这个机会,一个八尺男儿,居然像个孩子一样抱着无非,和小兽一样身子颤抖。
“那不是我的孩子。不是我的孩子。”带着一丝哭腔的声音让无非彻底清醒后又彻底傻了,她才想好要如何接受这个哥哥,他怎么又耍上了孩子的脾气?不是他的孩子?无非身子一僵,就像是听到十分震骇的消息,一动不动。宁钦的孩子,当然只有府里的小世子,可是,为什么,他会说不是他的孩子?
唯一的可能,岂不就是……侯爷夫人偷人?
无非甩开自己脑袋里的杂念,说不定,他说的是别人的孩子呢。
正想要宽慰他,他却低下头,眼里朦胧,细看又带着一丝清明。
他什么都没说,就是悲伤地看着无非。无非想推开他,此处人多眼杂,他再不出去,难免会遭人非议。不说她先,纵是他,那也是个有家室的人。
无非挣扎着推开他。他却伸手点了无非的穴道,喝了酒,眼底就染上了一丝猩红,看上去很是可怕。
他忽然抱起她,往里间的卧榻走去。无非又惊又怒,想要说话,可他连她的哑穴一并点了!
她睁着美目,死死地看着他。他视而不见,将她放在榻上,放下床帘,有着厚茧的食指一遍遍摩挲着她的脸,如手中捧着的,是一件稀世珍宝。
无非永远不会知道。那日,重见天日,是幸而长安军的两名将军忠心耿耿,坚信宁钦绝对大难不死。
几人死里逃生,更加明白朝中太皇太后已经等不及了,等不及要拔除宁家的人。
他们乔装潜入京城,却发现举国上下正办着丧事——宁钦的丧事!说是那日山洪暴发,长安候宁钦殉难。可那日分明是有人用炸药炸开的山体。宁钦出现在灵堂之上,正接下太皇太后封赐的谥号长安王。
这是个闹剧,是全天下的闹剧。
可是,这场闹剧,却成就了朝野两派分裂,也许,还将成就一段皇图霸业。
当皇帝将玉玺交到他的手中,当太后哀求他救救他们母子,哀求他救救楚国的百姓,免受战火之苦,那份压抑已久的渴求自由的心情终于爆发。
却在这时,京中的暗卫告知,夫人早与其表兄有私*情,这侯爷世子,绝非是他亲生儿子。暗卫说的自然委婉,可就是这个意思。
生于帝王家,这仿佛就是他的命运。
没有温暖,只有算计。
枕边人在算计他,算计着嫁给他后,能得到的最大的利益。
也在盘算着,如何将他出卖,得到利益。
而他,又何尝不是?在心中最后一丝温暖被连根拔除,果真只剩下一身的帝王骨血。
他心中没有恨。
只是冷眼在博弈,是局中人,也是执棋人。
这是一场赌博,君临天下的豪赌。
成王败寇,他不能输。
三日,整整三日,他精心布下一个局。然后在最疲惫的时候,在梨花香里,动了最不该有的念头。
本来只是利用她。诚然感激她的救命之恩,可也到不了倾心相待的地步,也打算给她以极致的宠爱,来控制那善妒的女人。毕竟,陶明珠是太皇太后最得意的小卒,小卒能力虽小,却能吃掉对方的将帅。
可人心,包括自己的心,最是难以控制。就比如,他在缓缓褪下她的衣物的时候,不敢去看那明亮的眼底,如死灰的失望!
最后一件。
褪下后,这美丽的身子就会为他而绽放。
可在手指捏住那红色带子的时候,手背却触到一片暖暖的液体。
漂亮的眼,流着泪水。楚楚可怜。
他捧着她的脸,细细吻去那泪水。咸涩的。
他伸手解去她的穴道,却很快将她挣扎的双手握住,扣在头顶。
“……宁大哥……”她不敢相信,早上还带着她骑马笑谈的人,在几个时辰后会这样对待她。
“我会娶你。让你做侯爷夫人,王妃,甚至……”
他的唇下移,最后用牙齿咬住那红色的带子。
无非惊恐地哭泣,张开嘴却是叫道:“赵玉白!”



☆、稚子无辜(二)

大抵还是清晨,房门便被敲响。
大概是一盏茶之前,小双便被夫人的人叫走了。几个仆人在别院朝夕相处,倒是有了一份相依为命的情感,侯爷夫人叫去问话的丫鬟能有几个是活着回来的?
几乎没有。
可在徐阿婆敲了数声,房内却传来个低沉喑哑的声音:“何事喧哗?!”
别院的仆人都来了,他们也都知道,这里是姑娘的房间,而这男人的声音?!
“阿婆?怎么了?”总算传来了无非的声音,只是这声音带着浓浓的鼻音,仿佛此前哭过一般。众人的心也都跟着提到了嗓子眼,疑惑,紧张地盯着那扇房门。
这时,只听到吱呀一声,房门被打开。
只见那人穿着黑色衮龙朝服,腰间系着一块金牌。
面容当然是很熟悉的,不正是这几日,常常往别院来的长安候嘛!
众人连忙下跪行礼,心中又喜又惊。
“发生什么事了?”
徐阿婆将早上发生的事情一一说完,无非正披衣从房内出来。只见她一双美目哭的红肿,脸上强带着一份笑意,目光总是避开宁钦。待她站定,宁钦却一掌握住她的腰,道:“小双的事,本侯爷自然给你们一个交代。快些去备马车,我和非非要出门。”
得到宁钦的答应,哪个敢怀疑,全部放下了忧心,又见宁钦举止暧昧,一大早从无非的房间出来,更加笃定了一些事实。
马车不大,却也不至于拥挤。
无非缩在离宁钦最远的角落中,他只曲着食指,不快不慢地敲打着小小的茶几。
他一手翻着一本书,目光落在书页上,嘴中却对无非说:“到了如今,你这么怕我做甚?”
无非仿佛没了神似得,摇摇头:“我总听人说大善必大伪,从前不信。从太平村离开,一直到京城,遇上的人都说你是个大善人,大清官。所以,现在信了。”
宁钦随手将书扔到一旁,倾身对着无非,道:“我认你做义妹,不是让你有一天用这样的语气来质疑我的。”
“你何必再提兄妹之义?这只会让我恶心。”
宁钦淡淡转开脸,靠着软枕,闭上眼,掩去眼底的那抹悲伤。
三日后,就是小世子的满月酒,无非没想到会提前见到这个孩子。
小世子安静地躺在母亲的怀里睡觉,粉嫩的小嘴没有完全合上,时不时还要张张和和,嘴角很快挂上一条银丝。孩子在安详地睡着,而陶明珠的心情完全不在这个孩子身上。
陶明珠是个人如其名的女人,长的不算最美,可浑身上下如明珠般耀眼夺目,生完孩子后,更添一份成熟女人的味道。
可现在,她的眼就瞪着宁钦搂住无非的腰的那只手。
无非全身都觉得不对劲。
陶明珠的眼神就像是一条毒蛇,凉丝丝地缠着她,又像是一条带着倒钩的鞭子,时不时抽*向她,让她觉得站在宁钦身边应该被拉出去千刀万剐。虽然这世上男子,哪个不是三妻四妾,但是,无非曾受过那种伤害,她无法想象,她竟会站在一个有妻有子的男人身边,接受他的妻那怨恨的眼神。
可想到了昨晚……
无非就像是被赶上架的鸭子,进退不由己。
“夫人。这是本侯爷将要迎娶的二夫人。婚礼时间就定在孩儿满月酒那一日,一切都由你去安排吧。”
说完这句话,陶明珠眼底的那抹恨意已经不用掩饰,她表现的淋漓尽致!
“侯爷!我不会让这狐狸精进门的!”陶明珠派去的探子早就告诉她,这宁钦昨夜是在别院,这狐狸精的房间内呆了一个晚上!这岂能让她不恨?她嫁入侯爷府整整三载,除去洞房花烛夜,他在她房内呆到了天亮,就只有她给他下媚*药的那一晚,夫妻做到了这份子上,她如何不怨?
丈夫对自己冷淡,又常年在外。而她说起来也不过是个十九岁的女子。她渴望被爱,渴望深夜里情郎温柔的情话。
是以,在月前,才会给那一直心怀不轨的表兄得了机会,是以,夜夜春*宵,得知怀有孽子后,无奈才给宁钦下了那药……
可到底,她是如此深爱这个男人。
她不允许任何一个女人在他心底的地位高过自己。
入门这三年,他从不会带着一个任何一个女人,如此明确地宣誓,他要这个女人!
“这并不是你说了算。”
拥着无非施施然离去,留下陶明珠在大堂又哭又闹。
“奶娘!我要入宫去,让姑奶奶惩治这不要脸的狐狸精!你去我娘家,告知我阿爹,让我阿爹莫再缩头缩脑的!”
宁钦的书房四围种满梨树,梨花花瓣积了一地,落在尘埃淤泥中的自然辗转零落,而那些落在小石子铺成的小路上的,却白嫩嫩的一片。他踏着花瓣而行,不像是个将军,反而像是个附庸风雅的世家子弟。
看着那些被践踏的花瓣,无非的脚步停下,一如对面站到凉亭内,石桌残局前的人,举棋而不定。
“零落成泥碾作尘,唯有香如故。”一袭白衣,带着风尘仆仆的味道,横抱起站在花瓣之外的人儿,凭空掠去。
足下不沾一片花瓣。
“我让你照顾她,不是让你照顾到她的房里去。”
“你不会太贪心吗?更何况,这也不过是个女人罢了。”
“别的女人你可以动。但是,唯独她,不可以。”
“你千里迢迢远赴沧澜之北,却是为了雪儿。这一声唯独,她担的起吗?”
“我并未到达沧澜之北,心中思念成魔,这便折回了。”他捻住她肩上的一朵梨花,放入风中,“我这一辈子,为一个女人,不远千里,风尘仆仆。只有三年前,听闻心上之人嫁与青梅竹马,赶了整整五天五夜的路南下,妄图阻止。而如今,这是第二次。幸好我来的还算及时。”
“可惜,就在昨晚,她答应了我。”
“你要的只是一个女人,不一定就是她。”
“女人很多,可是像她这么美丽的女人,本来就不多。”
赵玉白呵呵一声冷笑,却如初春第一滴融化的雪水。
无非想起昨晚,想起那荒唐的事。
她张嘴叫着赵玉白的名字,却是因为那时,她见到窗外跳进的人——夏!



☆、『赵玉白番外(一)』

赵玉白想,沧澜就是一块被烤的炙热的铁皮。
这里有大漠,也有草原。
大漠中的沙砾土石被骄阳灼晒,而草原中也有离离青草,和成群的马匹羔羊。
沧澜的汉子是威武雄壮的,沧澜的女人是能歌善舞的。汉子是天上的鹰隼,女人是夜间歌唱的黄鹂。
或者说,在十九岁的少年心中,他就是草原上的英雄,而即将迎娶的姑娘就是天下最美丽的人儿。彼时的赵家已是沧澜北方巨富,赵玉白年少,却也颇有名声,大家都知道赵家少爷是个慷慨的大善人,穷人有困难,只要找上他,就会得到帮助。
当时的他就像是刚刚磨砺好,却未淬火的刀剑。
尚不见锋利。
他记得很清楚,那是三月的天,骄阳如火。
他带着赵家的商队,一路往南行。
雪儿,他的未婚妻子,用歌声为他送行。那是他第一次跟随商队前往南方的丰国。
雪儿的倩影夜夜如梦,毕竟青梅竹马的彼此从未分离,乍一分开,便觉日月长。
丰国的三月,暖烟熏人,真正的莺歌燕舞,真正的上善若水。
每过一处,他便买下一堆稀奇玩意,心中琢磨着,若是雪儿见到,一定欢喜。他就如一块乍现世的宝玉,那倾城的容貌,大方的穿着,温润的笑容——是啊,这少年便是不笑,嘴角也是上扬的,丹凤眼里带着那丝丝的暖意,一片冰心,却是温暖如春,任谁见了,都会觉得,他在笑。
那时候,少年心性,看足够明争暗斗,到底不切心。赵老爷将他保护的,还是太好。
那时,他是天之骄子,有足够的资本,让人仰望他。
商队一路行到一个叫做乔木县的地方。马车内是他们用北方的羊皮土产换来的南方丝绸之物,那天下起了毛毛细雨,可商队的人都不敢松懈。他们是训练有素的镖师和赵家的手下。他关好门窗,其实心中还是不喜欢这腻歪的小雨,淅淅沥沥的,下的人心烦。
到了午夜,马棚传来通天的喊杀声,他一下子惊醒,握起枕边的长剑,闯出门去。
门外,是五个黑衣人。
他们早已埋伏好。这是一场没有商量的刺杀,黑衣人招招置他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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