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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我最亲爱的by九月二二-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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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沫剥水煮蛋的时候想起来沈宁澜的那条短信她还没回。她快速的将蛋壳剥净,将白嫩的鸡蛋放到盘子里,擦了擦手,掏出手机发短信。
钢琴演奏会虽然她不爱听但是她家有一个爱听的,可以说是特别痴迷,尤其是对那位在中国钢琴界颇具威望的夏旎很是崇拜。
如果听的正是那位夏旎的演奏会,或许她还能找她要张签名CD,然后送给她家母上。
简沫在心里盘算着,手指飞快的打出几行字。
“好啊,什么时候?能问一下是谁的演奏会?”
简沫在心里祈祷,最好夏旎的,那么她家母上的怒气她就有办法化解了。
不到一分钟短信就进来了,简沫迅速地点开。
“10月15号,夏旎。”
简沫看着手机屏幕上夏旎两个字,嘴角的弧度不自觉地越拉越大。
简母看到自个儿女儿对着手机傻乐,气不打一处来。
“简沫,好好吃饭,你这样很容易消化不良。”
简沫哦了一声,收起手机,对着简母眨了眨眼睛:“妈,你想不想要夏旎的签名CD?”
简母一听到夏旎的名字,脸上的表情立刻变得崇敬,向往了一会儿,情绪变得低落:“你说呢,你还拿这个寻我开心,哎,夏旎是谁啊,她演奏会门票一票难求,更别说签名CD。”
简沫听着她家母上语气里掩不住地失落,心想,既然沈宁澜能够弄到夏旎的演奏会门票,那么或许他也能够找夏旎要张签名CD。
开始她只是想弄张夏旎的CD让她家母上别惩罚她关于给盆栽浇水这回事,现在,她是真心的想让她家母上开心。
沈宁澜如果能够做到,她求他一次又何妨。
打定主意,简沫厚着脸皮给沈宁澜又发了条短信。
“能不能麻烦你一件事,呃……你可以帮我弄到夏旎的签名CD吗?”
短信发出去后,简沫总觉得很不好意思,麻烦别人办事的感觉真是不好。
“要几张?”短信回复的速度特别快,超出简沫的想象。但是,他这三个字是个什么意思?
要几张?简沫在心里反复念着这几个字,合着沈宁澜想弄几张就能弄到几张啊。
他沈宁澜到底是个什么身份,难道跟夏旎是朋友?不对,年龄相差太大。亲戚?简沫认为这个答案最靠谱。
管他们是什么关系,只要能弄到CD就行。
“谢谢,一张就行。”正准备发过去,想了想又加了几句话,“你简直是我的救星,回头我得好好谢谢你。”
收起手机,简沫兴奋地对简母说:“妈,我一个朋友说能够弄到一张夏旎的签名CD。”
说完等着简母的反应。果然,简母愣了半晌才反应过来,惊叫道:“你说什么?夏旎?”
简沫狠狠地点了点头,笑着说:“对,你没有听错,夏旎。”
简母不可置信:“天啊,真是太谢谢你的那位朋友了。”简母兴奋劲过去了,突然说,“沫沫,昨晚我听到你手机那头好像有人在弹钢琴,弹的可真好听,像是专业水平。那人谁啊?”
简沫怔了一下,昨晚她家母上听见了?她突然心虚起来,其实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心虚。
正了正神色说:“朋友。”
简母又追问:“什么朋友,男的女的?”
男的马上要脱口而出了,简沫又将那两个字咽了下去。按照她家母上这种性子,不打破砂锅问到底,不会罢休。为了省事,她撒谎说:“女的。”
简母像是有些失望,哦了一声,说:“女的啊。”
饭桌上又清净了,简沫以为她家母上不会再说什么了,谁知她又开始唠叨了:“沫沫啊,没多久你就要生日了,过完生日你就28岁了,是该找个男朋友了。”
简沫顿时没有了任何胃口,每每听到简母催她找男朋友,她感觉头都大了。
简沫喝完碗里的最后一口粥,呵呵笑道:“我知道。爸妈,你们慢吃,我出去找男朋友去。”
说完简沫跑到房里拿着包就出门了。
此时不走更待何时,她可不想听她家母无休止地说找男朋友男朋友。
出了门,简沫给苏然打电话。
“喂,然然,你在哪?求收留。”
“我在我家旁边那个公园,你知道的,你过来吧,我约了李璟单挑。”
简沫:“……”
这事还记着呢,她也是醉了。

第十九章

从A市到S市,简沫坐的是晚上九点到的那班飞机。不知道沈宁澜是不是太清闲,在知道简沫是晚上九点到S市后,他居然说亲自到机场接她。
所以,简沫现在正坐在沈宁澜的那辆黑色奥迪上。
简沫从A市回来,她家母上塞给她许多东西,她大包小包的拎了一堆。但那些东西大部分不是她的,而是给沈宁澜的。
她家母上的原话是:“沫沫啊,我准备了一些我们A市的土特产,你带过去给你那位朋友。”
她家母上口里的那位朋友正是沈宁澜,她这是在感谢他弄到夏旎的签名CD。
简沫迫于她家母上的淫威,哪里敢说一个不字,何况她也觉得是该感谢一下沈宁澜。
夜晚街道上灯火通明,初秋的气温一般都是早晚有些低,简沫衣服穿的并不多,沈宁澜大概注意到了,所以一上车,他就关上了窗户。
车子稳稳地行驶在马路上,沈宁澜全神贯注地看着前方,没有人说话,车里一片沉寂。
简沫不喜欢两人相处时长久地沉默,她琢磨了一会儿说:“沈医生,对于你答应帮忙弄一张夏旎签名CD这事,我还真得好好谢谢你。”
沈宁澜云淡风轻地说:“小事,不用客气。”
简沫觉得沈宁澜口中的小事在她看来那是大事,如果没有什么门路,想得到一张夏旎签名CD,那几乎不可能。
想必沈宁澜还是花了一些功夫的,只是他故意轻描淡写了。
车里又陷入沉默,简沫无聊的偏头看街头的风景,沈宁澜突然问简沫:“你是夏旎粉丝?”他稍稍偏头看了一眼简沫,眼尾带着笑意。
简沫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沈宁澜的问题,连忙摆手说:“不是,是我妈喜欢。”
沈宁澜挑了下眉:“你妈?”
简沫轻笑说:“我妈可是夏旎的铁杆粉丝。”
沈宁澜不知道在想什么,意味不明地说了一句:“是吗?”
简沫又说:“那晚你在电话里为我弹钢琴,我妈也听见了,她还说你弹地很好听。”顿了一下,好奇地问,“你钢琴到几级了?”
沈宁澜扯了扯嘴角,说:“不知道。”
“嗯?”简沫疑惑,据她家母上的说辞,沈宁澜的钢琴级数应该很高才对,不知道是什么意思。
沈宁澜解释:“我小时候没事学了一些,没有参加测级考试。”
简沫了然。沈宁澜长的帅,人又很细心,连钢琴也弹地这么好,只可惜,他喜欢男人。
简沫在心里偷偷地惋惜了一下,不自觉呢喃出声:“为什么喜欢的是男人。”
她的声音很小,沈宁澜大概只听到简沫说话了,但具体说了什么他并没有听见。
“你说什么?”他问。
简沫这才意识到她将心里的想法说出来了,顿时有些窘迫。她偷偷看了一眼沈宁澜,发现他脸上依旧没有任何表情,松了口气,还好他没有听见。
“没什么。”接着岔开话题,“小单这些天乖不乖?让你费心了。”
“它很乖。”
哎,总是这样惜字如金,还怎么愉快的聊天啊。
车子到了沈宁澜的小区,简沫到这儿来接小单回家,六天没见,她真的挺想念它。
简沫跟着沈宁澜上了电梯,她还是第一次来沈宁澜的家。
公寓色调偏冷热系,简洁大气,但处处透着精致。
简沫一到客厅,小单像是闻到了她的味道,撒欢似地跑过来,使劲地摇着它的小尾巴,嘴里发出呜呜的声音。
小单它大概也是想她了吧,简沫想。
她弯腰抱起小单,手一下下地摸着它的脑袋,愉悦地说:“有没有想我?”语气亲昵的像是对待自己地小孩。
回复她的是小单单调地呜呜声。即使知道小单并不知道她说的话什么意思,简沫还是很开心,眼里的笑意差点要溢出来。
沈宁澜站在一边静静地看着一人一狗温馨相处场景,他心里突然有了一种奇怪地想法,如果这是一个家庭也不错。
不知不觉他嘴角也扬起一个弧度,但等他意识到他刚刚地想法,心忍不住颤了颤。
怎么将狗想象成小孩了……这也太怪异了。
沈宁澜送简沫回到家,简沫真诚地感谢了他一番,并且很热情地将她家母上准备地特产拿给了沈宁澜。
简沫想到沈宁澜看到那些土特产的表情时,她就忍不住想笑。
也不知道那些干货沈宁澜准备怎么解决掉。
第二天简沫就知道沈宁澜怎么处理这些干货了,他直接拎了几大包到她这儿来,并说:“既然你免费为我做饭,那么我就免费提供一些食材,很公平。”
简沫看了一眼沈宁澜拎过来的土特产,并没有全部带过来,心想,他应该是挑着自己喜欢吃的拿过来,其它的,也不知道他怎么解决。
沈宁澜并不是第一次来简沫家,这次家里除了他和简沫没有第三个人,所以当简沫在厨房做饭的时候,沈宁澜像一个好奇的小宝宝,在简沫公寓里转了一圈。
最后他给出的评价是,低调高端有内涵。
如果简沫听到这个评价,不知道该哭还是该笑,这房子她是租来的,跟她没有任何关系。
那些干货被简沫拎到了厨房里,她对着干货研究了半天,左想想右想想,最后才决定干货的做法。
简沫虽然在厨艺方面还算比较精通,但偏偏对于那些干货做法没什么研究。
简沫做了三菜一汤,两盘干货,一盘糖醋排骨,请人家吃饭当然要挑人家喜欢吃的做。
对于两盘干货,一盘的做法是油炸,一盘是先过水煮,然后再添油闷。
当然简沫不知道味道怎么样,她做菜没有提前偿一口的习惯,何况对于干货,她还真没有勇气先偿。
她心里好忐忑啊。
沈宁澜先将筷子伸到油炸的那一盘,简沫一脸期待地看着沈宁澜,他吃下去了,通过他脸上的表情,呃……没有表情,所以不知道好不好吃。
简沫小心翼翼地问:“怎么样?”她意识到自己表情太过于期盼,不能让沈宁澜看出来她在拿他当试菜的人,故控制了一下表情。
沈宁澜说:“还行。”
简沫有些不相信:“真的?”
沈宁澜似笑非笑地说:“你自己偿偿不就知道了。”随后又补充说,“真的还不错。”
简沫没有再迟疑,夹了一块到嘴里。
哎呀妈呀,什么鬼东西,太难吃了。
简沫将嘴里的食物吐出来,看着沈宁澜说:“你骗我。”这东西哪里还不错。
沈宁澜笑了,像是很开心:“这么难吃的东西当然得一起分享才更有意义。”
简沫差点哭了,沈宁澜太坏了太坏了。昨天她还惋惜他喜欢男人,现在她只觉得还好他去祸害男人去了。
女同胞不是他的对手。
这顿饭沈宁澜吃地还是很舒心的,虽然那两道干货做的失败,但是有糖醋排骨这一道菜就足够了。
想来他还是很好喂养的。

第二十章

在一个风景优美,树影绰绰地半山腰上矗立着一排高档别墅,住在这些别墅里的人,一般都是S市的名人,非富即贵。
通往山上只有一条宽阔的盘旋公路,马路修地特别宽阔,两旁的银杏树粗壮挺拔,一看就有些年头了。
恰好又是秋天,银杏树叶落满公路,铺在地上,顺着马路看过去,景色特别美。
沈宁澜开车从这条路上过了无数次,这样秋日美景也不是第一次看到,所以他并没有太多地感触。
黑色轿车不快不慢地跑在马路上,车辆带动的气流扬起地上银杏叶,轻轻地飘到车上,后又重新落到地上。
在这片高档地别墅区,沈宁澜的父母住在这儿,这里算是他家的老宅。
车子停到车库,沈宁澜从车上拎下简沫送给他的干货,一部分干货放到了简沫家里,剩下的一部分,他打算送给他母亲。
主屋前面是一片小花园,沈宁澜出了车库就看到了花园里正在修剪花圃的女人。女人微微弯着腰,手里握着一把大剪刀,她的头发梳在后面,用簪子固定盘成了一个髻。
一身修剪得体的旗袍,远处就能够瞧见玲珑有致地身材。女人气质出众,淡雅沉静,像是一个古典美人。
沈宁澜步调悠闲地走了过去,对着女人喊道:“妈。”
女人一听叫沈宁澜的声音,扭头惊喜地说:“澜澜回来啦。”
沈宁澜嘴角不可抑制地抽了抽,每次听到他母亲叫他澜澜,他都有种想要暴走的冲动。他好好地一个男人,偏偏在名字上女气了。
他不是没有跟他母亲抗议过,但是纵使他怎么抗争,他母亲就是不愿改口,后来他也就随着她了。
沈宁澜抬眼看了一眼主屋,问道:“爸呢,又在书房练字?”
“你爸也就只有这么一个爱好,他不练字还能做什么。”
沈宁澜回来了,沈母没有继续在花园里修剪花圃,她提着剪刀,往主屋走:“澜澜今晚住这边吗?”
沈宁澜看到他母亲期盼的眼神,到嘴边的话顿时改了口:“嗯,在这儿住一天。”
“澜澜你终于做了一回孝顺的儿子。”沈母的表情颇欣慰,有种我家有儿初长成地自豪感。
沈宁澜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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