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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公子有闲-第3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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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来不及逃跑,尽数咽气。
此前,我得了一卦,曰:山崩地裂。
与现在的情景可谓一分不差。
薛煜琛带着我们狂奔,身后的黄石将那些士兵压得粉身碎骨,哀嚎通天,那一瞬间,我无法听到任何声音,时间像被拉扯到极致,无限延长,所有的动作放慢,放慢…
有人选择自尽,一刀横在脖子上——嘶啦。
鲜血喷了满脸。
有人苟延残喘,在地上攀爬,最终被滚石碾成一团肉泥。
还有人发了疯一路狂奔,死命的追在我们的马后,以为只要冲过天翼关就能有一线生机,事实上那才是最后的拦截。我不知道,他们不知道,薛煜琛却是一早就知道的,否则我们不会成为唯一的活口。
透明的灼丝架在半空,肉眼根本看不见。
一路上薛煜琛一直俯身疾驰,不论身后发生什么都不闻不问,然而当马一声长啸,马首与身体分离,他抓住一瞬间的契机身体向后斜躺,我们一齐顺势倒地,终于捡回一条命。这就是他事先将我们挂在马上的缘由。
而身后失了常性发狂的士兵却来不及收住脚步,一颗颗头颅转瞬被灼丝割开,冲向半空,打了几个滚,再掉下来。没有头颅的身体僵直在天翼关的尽处,最后砰一声躺平。
我看到迷蒙尘埃中,李翊轩为首站在尽处,冷雨银甲,宛若天神临世。他的身后是一堵铁一般的城墙,皇城的禁卫军,江南的所有部队,其中或许还有燕王调派的部分兵力。
他步步为营,机关算尽,期间哪怕走错一步,也不会有今天这样大获全胜的局面,徐敬业真是一点胜算也无。
再没有纨绔公子执扇调笑的神色,再没有装疯卖傻的唯唯诺诺,一双秋水桃花的眼千里冰封。



☆、江汀阁秘事——堂谢王前燕

鏖战炙热;几近正午。积雪开始化成水,和着密密实实匝地的雨;冲洗着天翼关内的鲜血;汩汩的汇成一条红河,沿着蛇形的甬道蜿蜒而下。远处高高的城墙上紫衣人依旧身姿挺拔;一丝不苟。
三千精兵却已尽数阵亡。
薛煜琛将我和四娘扶下马,对李翊轩深深一揖;从主上手里接过一张弓。
那是他的家传镇魂神弓。
专杀妖邪鬼怪,搅动天下之贼。
他飞身跨上战马,左手持弓;右手扣弦;镇魂弩被拉到满弧;透出破天碎日蛮横杀伐的光芒。
一瞬间,我明白了薛煜琛到底要干什么!
绞到极致的弓轻轻一弹,发出暗哑的铮鸣,黑刺羽翎,穿云箭乘风破浪,携着强大的劲力朝朱雀台呼啸而去。
“不要啊!”我伸出手阻止,踉跄大步上前,却在下一刻感到头颈一阵剧痛……
闭眼前看到的最后一幕,是穿云箭射入紫衣人的心口,宽大的袖袍一摆,失去重心,瞬间从朱雀台的望楼上翻身跌下。呼啸的风不能阻挡他急速的降落,我的凤凰,就这样从九天到地狱,粉身碎骨。
耳边传来薛煜琛冷冷的声音。“我早就警告过他,不管是对大覃,还是对你,只要他心存异诡,我绝不姑息。”
我浑身动弹不得,脑子却异常清醒。
终于明白,这是一个局,一个一石二鸟的局。
不单单对徐敬业,还对杜云锦。
名义上合作,联手诛杀徐敬业的旧部,等到事成之后,再一并除掉杜云锦。
有一句话突然在我脑中回响。彼时李翊轩摇着折扇,月光下蒙晦着脸,半是嬉笑半是认真的说:“待大局已定,老爷我再来一招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锦哥哥……”
我再也支撑不住,身子向下倒去。
跌落在一个人的怀里,有好闻的温柔的香,却令我害怕的想逃。
天大地大,只觉得心如飘萍,无枝可依。
最终昏了过去。
这一次,做了一个长长的梦。
梦里,青山绿水,远树含烟。紫的,红的,黄的,无名的小野花在山间寂静绽放,露珠在叶瓣上拖曳,积累,最后沉甸甸的滑落。还有一棵好看的樱花树,风一吹,粉色的花瓣如雨,零星铺就满地。
少年于树下盘腿而坐,我则坐在他的腿上,山下白瓷湖被落日照耀成赤金,我打了个哈欠,两只手有一下没一下挠着他的胸口。
“做什么?”他似笑非笑。
“锦哥哥,我爪子痒。”
他接过我的手一看:“傻瓜,指甲长了而已。”
于是第二天他不知从何处搞来一把剪子,小心翼翼的捧着我的手剪指甲。“怎么你娘亲都不给你修指甲的吗?”
我扁着嘴,“上一次,她险些剪到我的肉里,血都出来了。”
他倒抽一口气,动作越发小心,一边问我:“疼吗?”
我看着他全神贯注的模样,摇摇头。
这个与我不打不相识的小哥哥,因为当初被我诈死的举动吓到,往后好长一段时间,都喜欢和我比赛水下憋气,也就是在那样的机缘巧合之下,凫水至深处之时,发现了那个隐秘的山洞,沿甬道摸索出去,能直通珞珈山的半山腰,山顶回水落下,形成了长长的雨帘,我被眼前的美景惊得下巴久久没有合上。
他绞干了衣服,将大肥鸡串在树枝上烤。我吃的满嘴油,问他究竟这是何等秘方,回家要传授给阿爹,改天什么时候想吃都能吃得上。
他得意洋洋的说:“此乃远距离炭火烘焙。只此一家,恕不外传。不过…”
“不过什么?”
“要想天天吃也行。”
“嗯?”其实我想,我家也是时候该聘用一个大厨了。
炭火噼啪,照得他半边脸通红。长长的睫毛忐忑不安的煽动,他低声说:“唔…你长大给我做儿媳妇就行了。”
“儿媳妇是什么玩意儿?”
他寻思了一下,“就是住在一起,同寝同食,你什么时候想找我玩儿都可以。夏天了我可以帮你赶蚊子,冬天的时候,我可以给你取暖。”
“这么好?”
“嗯!”他重重点头,似乎觉得还有必要再附加一些内容,继续说道:“就像你爹和你娘。”
我歪着头想了想:“听上去不错,你让我琢磨琢磨。”
他急道:“还想什么,本王有的是钱!你要什么有什么!”
“我爹说,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前天隔壁的三丫就是被一根糖葫芦给拐走的。”
他被我说的气到了,转过头去不理我,闷了个把时辰又回过身来,放软嗓音哄道:“这样的事儿你的确该想想清楚,三天够吗?”
我点头:“够了。”
他展眉一笑:“好。”
三日后,我巡例去山顶找他,告知我的决定。
“唔,昨儿个,煜琛哥哥也和我爹娘说,要我给他当儿媳妇。”
他一愣,随即勃然大怒,还没等我把话全部说完就发神经似的冲出去打了十几只鸽子,我在后头怎么追都没用,无奈当晚只有将这些鸽子用麻绳捆起来扛回家给爹爹烧全鸽宴。
这一顿脾气,发了好些日子。每每我去山中找他,锦哥哥都躲起来不肯见我。直到重阳节那日,森林里的五行八卦异动,他躲在一棵树上,看着我在下面东张西望,担心的找他。
“锦哥哥——!”我张开双手就着嘴巴,边走边喊。“锦哥哥,你再不出来,我没法带你出去了!”
回音荡漾在树林里,白雾晨曦中,他跳下树来,腰间流苏摆动。
我向他奔去,一头扑进他怀里。身后浓瘴云雾升起,五行移位,短暂的遮天闭日之后,雾气里隐隐露出金光,将我俩包围其中。
我眼珠子一动不动的看着他身后的光,想要过去一探究竟。
他含笑揉了揉我脑袋,拉起我的手往光源之处奔去。花草擦过衣袖,发出暗哑的簌簌,我兴奋的有些忘乎所以。
藏在迷雾深处的世外桃源,和我想象的一样,却又大不一样。这里没有佛光,但却有群蝶飞舞,各种飞禽走兽聚居在一起,像珞珈山独独为他们劈出来的栖息之地。
我们停下来喘息,他指在我的心口笑道:“你呀,这里住着一头小怪兽,不进来瞧一瞧,你一辈子都不会舒服的。”
他说这话的时候,金色日光晕染着他的鬓角,我想,如果能和锦哥哥永远在一起就好了。
他抓起我的手义无反顾地冲进去,作为外来陌生的闯入者,我们的到来吓得小动物们露出不安的眼神,轻轻甩动蹄子想逃跑。
突然一声低低哀鸣想起,我循声望去,指着树林的中间说道:“锦哥哥,你看。”
一只母狗躺在地上痛苦的挣扎,气若游丝地呻吟。
他蹲□来看了看:“糟了,它好像生不出来。”
“怎么办…”我六神无主。
他从腰间摸出一把匕首递给我,“你来。”
“我?”
“嗯。你不是跟着爹爹行医嘛。”
“可我没有接生过啊…我,我,我……!”
他轻轻拍着我肩膀,满眼鼓励的神色。“凡事都有第一次嘛,你不动手,狗崽子就要闷死在里头了。”
他抱我坐在他腿上,拂去我额间碎发,柔声哄道:“乖,别怕。”一边按住我微微颤抖的手。
小狗的身躯似乎是倒置了,头出不来,先露了一只小腿,如果不及时拔出来就会在母狗的肚子里窒息。我吓得眼里浮起水色,狠心一咬牙用匕首破开了母狗的肚子。
从头至尾,他都紧紧抱着我,在我耳边轻声宽慰。
日头移到正中,光耀透过树叶照得地面斑斑驳驳,我半回头看他,彼此眉目近在咫尺,我想着我们一起救了一条命,心里很欢喜,也不管自己手上有小狗的鲜血,搂着他的脖子不肯放。
最后他抱着刚出生的皱巴巴的小狗,拎着我一齐去河边洗漱。
我将巾帕蘸湿,一点点擦拭着他脸上被我碰到留下的血痕。手指碰到溪水变得冰凉,顺着他的脸颊之际,突然想到他曾经不顾我的意愿啵了我一口,于是八岁的我,将礼仪廉耻抛诸脑后,轻轻地在他唇畔印了一下。
我扭扭捏捏的告诉他,长大了也要和他呆在一块儿。
他并没有想象中兴奋,只是寂寂无言的将小狗清洗干净,容色寂寂道:“可你不是还有一个邻家哥哥也要你给他当儿媳妇嘛?”继而撇撇嘴,不冷不热的说。“我想你们近水楼台,青梅竹马,哪儿还有我什么事…”
“哦!煜琛哥哥啊…”我解释道,“嗯,是啊。不过我琢磨着,凡事总有一个先来后到,是你先同我说的,我若答应了他不大好。”
他手一震。
“本来前些日子我就想同你说的,可你老不等我把话讲完…”
他陡的直起身子,咧开嘴笑了,笑的没心没肺,结果高兴的过头,手上一松,小狗便咕隆咚掉进了溪河,噗哧噗哧喝了几口冷水。
他赶忙将之捞出来,摸了摸小狗的脑袋,夸赞道:“厉害!我和你娘是水中一吻定情,你还这么小淹了水竟能如此淡定,真是虎父无犬子啊!哈哈哈哈——!”
后期笑的简直有些癫狂。
我倒抽一口气,心里开始后悔,给这个人做儿媳妇真的妥当么?
不过当务之急,是给小狗取个名字。
锦哥哥说,他想做一个剑侠,去闯荡江湖,天高地远,四海为家。
“哇,那不是大流氓?!”年少的我觉得很拉风,央求他带我一起闯荡江湖,惩奸除恶。
所以我们一起养的这条小狗就应该要有一个匹配的名字。
我原先打算叫它‘大头’,后来觉得但凡是个厉害的流氓,坐骑一般都是火麒麟呀或者啸天呀,而大头充其量顶多只能算作地方一霸。最后痛定思痛,决定将坐骑命名为‘丧彪’,带出去吼一声绝对能够镇邪诛妖。
锦哥哥听完,笑得去挠树,挠完树过来挠我。
为了完成我们当大流氓的共同目标,他还特地用纸糊了一把大刀送给我。
“冲啊——!”我大刀一挥,他背着我往山下跑,小狗在后头追。结果还没跑到半山腰,大刀就软了。可想而知,我自然是失望至极。
锦哥哥有点儿尴尬,赧然道:“兵器不过是载体,世间有万千种材质,并非最好的材质就能锻造出最完美的兵器,一切还看用得那个人是否能将兵器发挥出最大的功力。”
我点头,表示受教了,跟着睁大眼睛望着他,一脸崇拜。
他被我看得不好意思,脚底抹油了,我则在后头追,两人嘻嘻哈哈一路奔跑。
身边是翠绿的青草和漫山遍野的碎花,我觉得有他的地方,就有快乐,自成天地,便是江湖。



☆、甜水乡古刹——万佛寺论道

这是我最珍贵的回忆;最温馨的片段,久久深藏于心;此刻被挖出来的;除了甜,还有苦。
后来再上山时;我明白有一个人在山顶等着自己,总不免加快脚步;揣着一门心思的向往,然而谁知有一天才刚刚抵达半山腰,就冷不防被身旁飞驰过的马匹惊扰;马上的少年乘风而去。
“锦哥哥——!你去哪儿?”我在后头追着喊;确定刚才看到的就是他。
话音刚落;一匹马倏得在前方停住,紫衣的少年下马,落地,脚步生风,亟亟掠到我跟前。
他嘴角似弯未弯,笑的十分古怪,一只手捏住我下巴,冷哼道:“就为了一个傻丫头耽搁了这么长时间…”
白衣少年从后面追来,低喝道:“皇兄!住手!”
只是人还没到我跟前,紫衣少年已一掌朝我劈来,将我狠狠打退十步开外。
彼时我武学才入门,还处于运气扎马步的阶段,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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