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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爱情的海洋-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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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好照顾自己。”他低低地,轻喃出声。
  我立刻就后悔抬头,迅速背过身去,两颗水珠也正好由眼眶跌出。
  “车来了,海宁。”
  我狼狙地拭去泪水,他先帮我把行李放进去。
  我是该上车了,但我的脚步移动不了。
  “如果我去高雄找你你会欢迎吗?”
  “当然啊!”我牵强地挤出微笑。“到时我再带你逛遍高雄名胜。”
  “一言为定。”
  将票交给服务人员。上车前,我不由自主地再一次回头,他始终站在原地看着我,那一剎那,我无法思考更多,冲动而任性地奔向他,伸手楼住他的颈项,深深地~~印上他的唇。
  这是我最后一次放纵自己爱他,为这段感情做个完整的纪念~~以及告别。
  松手之际,瞥见他短暂的震愕,我没有回头,迅速上了车,不敢多看他一眼,更不敢去想象,他会有什么样的反应。
  结束了,一切都结束了:
  我把我的爱留下,埋葬在这里,然后,重新去开始另一段人生。
  这是最心酸,也最无奈的抉择。
  其实,我一直都不想走‥
  卷卧在位子上,我顾不得别人的眼光,放任自己痛哭失声。
  不知何处传来了这么一句
  “小姐,别哭得这么伤心啦,台北、高雄只要四、五个小时,很近的,想他再叫他来看你嘛!”
  是啊,台北到高雄只要短短五个小时,但心与心的距离,却已经远到穷尽今生都无法交会了。
  第二幕 卷四
  学校开学了,新的环境、新的生活步调要摸索适应,大学新鲜人的身分,让我每天都忙碌到无暇去理会自身复杂混乱的思绪。
  以前读高中时,听同学讲了太多关于宿舍“不干净”的故事,刚好我胆子也不够大,就在外面自己租房子住。
  一直到现在,我还是没有勇气回想那天的情景,抵达高雄时,我曾经打过一通电话回去报平安,接电话的是予洁,我分不清该失望,还是松一口气,若另一头的人是程予默,我还真不知该跟他说什么。
  一切都安顿好后,我又打了通电话回去报告现况,这回接电话的是叔叔。
  第一个月,我回去时,程予默和同学去中部玩,没回来过夜,据予洁说,他是和女朋友一起去的。
  第二个月,学校有考试,我走不开。
  或许是他有心逃避我,也或许是我和他的缘分真的太浅薄,每每总是很巧合的错过彼此。
  而他也从没打过电话给我。
  时至今日,我已三个月没见到他,也没听到他的声音了。
  命运就像是一出安排好的戏码,将我和他错排开来,渐行渐远。
  要忘记他,比想象中的还要困难,每当我一不留神,他的形影就会跃入脑海,占住我所有的思维。
  随着分离时日的拉长,他的影像不但没有转淡,反而多了一种名叫思念的东西,它像只小虫,侵入我的血液、骨髓,一寸一寸的啃蚀着我。
  也因为这样,我学会了用忙碌来麻痹思想,每每只要有一丁点危险情绪冒出头,就拿其它的事物来转移注意力。
  我热中于社团、联谊,藉由认识各式各样的朋友,让自己没有太多的时间想起他。
  在一次的联谊中,我认识了一个男孩子,他叫童圣阳。
  他对我很好,既体贴又包容,和他在一起,让我感受到了自小所缺乏的照顾与关怀。
  我间他,为什么要对我这么好?
  他一副被打败的表情,惊讶地说:“不会吧!小姐,你难道感觉不出来我在追你?!”
  是吗?他在追我?也就是说,他喜欢我?
  被人喜欢、在乎着的滋味好独特,因为我一直都是没人在乎的‥。
  叔叔当然关心我,但是他的关心会让我有压力,我得提心吊胆接踵而来的战火
  程予默或许也关心我,但是他的关心太扑朔迷离,像是雾里看花,什么都捉摸不住,让我的心随着他不明确的态度而摆荡,找不到定点。
  而童圣阳,他是第一个关心我,却不必揣揣担虑、不必茫然着慌,可以安心去感受、并接受的人。
  我这才明白,原来被人放在心上的滋味,是这么的教人感动。
  和他在一起,让我觉得很安心。
  我对他是有好感的。如果爱情有一定的公式,最深的爱恋必先由淡淡的喜欢开始,那么我想,我是很有可能爱上他的。
  于是,我接受了他的追求。
  我从小就独立,凡事一肩挑,并不是我比别人坚强,而是被迫成长,我其实也会累、会无助、会力不从心,但是和他在一起,我可以放下武装,单单纯纯的依赖他、信任他,当个不识人间愁的小女人。
  还有绝大部分的原因,是我想藉由另一段新的感情,来冲淡初恋挫折的伤痛。
  每当我又想起程予默时,就拿另一道影像覆盖过去,取代它曾经存在的痕迹,有了另一个我该爱的人,可以帮助我忘记那个不该爱的人。
  感情得到寄托,一切事情都变得容易许多。
  我做得很成功。
  那份曾经让我的心拧得发酸、发疼的感情,被我牢牢压在心灵最深处,封箱锁起,现在的我,已经不太想起他了。
  我相信,有一天我会彻底的忘记他。
  十一月天里,气候开始转凉了。
  从小就极度怕冷的我,只要稍一不小心,就会喷当、鼻水直流。
  这种天气最讨厌了,要在以前,没事我一定会躲在被窝里,睡他个地老天荒、海枯石烂。不过我并没忘记我是有男友的人,童圣阳一群死党吆喝着要见我,于是我这个丑媳妇就只好认命地见公婆‥‥嗯,是见“叔伯”。
  就这样,我难得跷了一天的课,舍命陪君子。
  一伙人杀到澄清湖去烤肉。
  先承认一点我不是什么当贤妻良母的料,你要我烤肉当然没问题,但是我的功力仅止于把食物弄熟,如果你想更进一步要求美味,那…不好意思,送客,谢谢光临,我们拜拜再联络。
  几乎我所经手的食物都有一定程度的焦黑,真要说有什么差别,那就是烤焦的地方不一样而已。
  但是童圣阳却吃得好开心。
  “哇例~~嫂仔,你想害我们大人”落赛哇喔?“
  啧,哪个家伙说话这么不可爱?
  另一个人夹起一块不明物体端详。“果然最毒妇人心。”
  很好,有人要拜拜再联络了。
  我戳着肉片,委屈地解释。“我怕它没熟啊!”
  “我说嫂仔,它简直熟过头了,好不好?”
  “闭嘴,猴仔、阿卫!你们是要我一人一脚把你们踢进湖里去吗?”童圣阳出声维护我。
  “哇,大人心疼了耶。”
  “好怜香惜玉唔,真是羡死奴家我了。”猴仔和阿卫一搭一唱,扭腰摆臀又怪腔怪调的调侃我们,把我逗得直发笑。
  “别理那两个白痴。你烤你的。我吃。”童圣阳拍了拍我的手。
  “你不怕拉肚子?”
  “放心,我胃壁强健得很。”他将烤得比较完好的食物拨到另一个盘子,递给我。
  我心里头暖暖的、甜甜的,感受到他的包容与疼惜。
  烤完肉,酒足饭饱后,大伙又嚷嚷着要去唱歌。
  “好啊、好啊,去钱柜。”童圣阳附议。
  “钱柜好远耶,好乐迪不行吗?”我奇怪地问他。
  “不行,一定要钱柜!我要的是刘德华,又不是周杰伦。”
  现在连KTV竞争都很激烈,唱刘德华的新歌要去钱柜,周杰伦要去好乐迪,不然唱不到。
  “你这个固执的老伯,就这么爱刘德华污?”我去点了一下他的头。
  “不不不,伯母,他爱的是你!”这回出声闹场的是牛仔。
  “嘿畔,你好笨哦,我们大人是要唱”肉麻情歌是给你听啦,你都不懂他的心。“
  “那干脆唱”月亮代表我的心“好了。”
  “你是活在旧石器时代喔?会不会唱”王昭君“啊?山顶洞人!”
  “你才是活在冰河时期例,恐龙!”阿卫一脚往猴仔的尾椎招呼过去,直接蹦出马路,刚好一辆车呼啸而过,当场让我见识到什么叫生死一瞬间。
  “你干么用你那根顶人家的屁屁,好痛了人,万一以后都不能用了怎么办?”
  猴仔跑回来,踝着脚大发娇填。
  “你有个鸟用就好了,干么还要屁用?你是Gay啊?”
  “如果对像是你,那就用得上啦!”猴仔拋了个媚眼,娇滴滴地怅向阿卫。
  “P、K!你这个垃圾,刚才那辆车怎么没撞死你,为民除害。”阿卫再一次抬起佛山无影脚。这一次的目标,是想让他连鸟都没得用。
  我简直傻了眼。
  “他们‥‥”
  “习惯就好。”童圣阳大笑,帮我戴上安全帽。
  然后,我们真的再由澄清湖一路杀到钱柜,也真的点了“肉麻情歌”和“月亮代表我的心”。
  “肉麻情歌”是童圣阳为我唱的。
  “月亮代表我的心”是阿猴和小马耍贱,娱乐大众用的。
  咦?现在才留意到,这群人的绰号多半是动物耶,童圣阳怎么净交些“畜牲”当朋友?
  最神奇的是,他们就连行为‥‥都很畜牲。
  但是畜牲得很可爱。
  我把我的想法说给他听,你猜他怎么说?
  “这样才能衬托出我们灵长类的素质啊!”
  像是要印证他的话一般,麦克风传来高亢歌声
  “男人上吧上吧不是罪,尝尝阔别已久高潮的滋味,就算早泄也是一种经验,不如好好把握这个机会,持久一回‥‥”
  不要怀疑,这真的是“改良版”的“男人哭吧不是罪”。
  我觉得好丢脸,头埋在童圣阳怀里抬不起来,很怕等一下服务生会进来,把我们以妨害风化的罪名扫地出门。
  但是我所担心的事并没有发生,所以这群疯子就在小小的包厢里,完全不顾形象的嘶吼飙歌,我不是开玩笑的,这时候随便一个人经过,告诉他这里头每一个都是成绩顶瓜瓜的大学生,绝对没人会鸟你,搞不好还会叫你回家吃药。
  歌飙累了,喉咙也唱哑了,一群人才各自作鸟兽散。
  童圣阳送我回家时,已经快凌晨。
  我跳下后座,将他给穿的保暖外套脱下来还他。
  “晚了,自己骑车小心。”
  “真舍不得放你走。”他楼住我的腰,孩子似的把脸埋在我肩头揉揉赠赠的。
  “难不成要十八相送啊?又不是梁祝。”
  “可以啊,直接送进我家掌厨,再奉送一副冬暖夏凉的胸膛和免费长期饭票,保固期五十年。”
  “是是是,你继续作你的白日梦。”这家伙真不知死活,非要尝尝拉到脱肛的滋味是吧?还掌厨例!
  “现在是晚上,没白日梦可作,但是你一定要梦到我。”
  “那你也先让我睡着才有可能,我说梁兄,你什么时候才要放开我?”
  “吻别!”他耍赖,把我抱得更紧。
  我笑了,在他颊畔亲了一记……
  这就是他和程予默最大的差异。
  很多时候,我常会不自觉的拿他和程予默相比。
  他们是两种完全不同典型的男人,程予默温静稳重,沉谁如海;而童圣阳很阳光,热情奔放。
  程予默的心思太难捉摸,从来都不是我能懂的,但是我懂童圣阳,他的爱与恨清清楚楚,没有模糊地带。
  “这叫什么吻别?好敷衍!”他哇哇叫地抗议。
  “那你要怎样嘛!”
  “看清楚哦,这才叫吻别!”接着,他迅雷不及掩耳的低头封住我的唇。
  我傻掉了‥‥
  全程三分之二的时间,是在呆愕中度过,剩下的三分之一
  才有接吻的实质认知。
  他温热的唇贴着我,热情探吭,我甚至不知该怎么反应,无措多过其它感觉。
  他放开我,连眼睛都在笑。“初吻?”
  “嗯?”算吗?我答不上来,记忆中还停留着那日黄昏,夕阳余晖透过落地窗帘,洒在清逸俊雅的沈睡脸容上,我用最纯净羞涩的柔情吻了他;以及统联站外,伤痛带泪的吻别‥
  “要多练习,你这种吻技会把男人吓跑。”
  怯,得了便宜还卖乖!
  我回送他一记如来神掌。
  童圣阳大笑着发动机车扬长而去。
  我站在原地目送他离去,并没有马上移动步伐。
  原来,这就是接吻‥
  好象也没有我想的那么复杂,不过就是唇与唇的碰触‥‥是吗?是这样吗?为什么我总觉得好象少了点什么‥
  这样的想法很不该,但是刚刚那一记亲吻,真的没有我所预期的震撼~~如果最初的惊吓不算的话。
  它甚至比不上记忆深处那一厢情愿的浅吻,所带给我的刻骨铭心‥‥
  说不上来现在是什么感受居多,有失落、迷悯,以及灵魂最深处触及不到的怅然也有释然与安心,烙上了专属某人的印记,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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