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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善解公子衣-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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磨磨蹭蹭地走过去,他和蔼可亲地招呼我们:“请上座。”    我本想挑个离他最远的座位,奈何金需胜特遵礼制,死活要我坐上位。于是我只得在长歌海月左下首坐下,不得已和他打了一个照面。    一看之下,便是我见惯了白蔹的英气,商陆的清俊,也不由得惊了一下。    真是好生一张眉目如画的容颜。    我不由得看着他的眼睛。眼尾微微往上翘起三分,形状美好,如果不是眼中那毫无光彩的一潭死水,想必定是一双勾魂夺魄的桃花眼。    ……嗯?毫无光彩?!    我猛然意识到这点,复又紧紧盯着他的眼睛,他的眼瞳茫然而毫无焦距——长歌海月,竟是一个盲者。    我打量他的时候,他正给自己倒酒,因不能视物,小小一盅酒,很快便倒满了,直到酒液溢出滴到他手指上,他才发现。    “啊……令诸位见笑了。”    他很随意地说着,很随意地横指于唇间,吮去指上残留酒液,不知是人为故意还是天生媚态,我觉得他每一个经意或者不经意的动作都像是带了魅惑的蛊,于细微处蔓生出勾人的枝节,这个人太可怕了。    我抖了抖,正想着挪离长歌海月远一点,他却忽然猛地倾身向前,整个人贴近我,嗅了几嗅,笑道:“公主体有甜香,熏人欲醉,想必亦是个绝色美人。可惜海月双目不能视物,不能一睹公主风采了。”    他的动作如此突兀迅速以至于我一时没反应过来,直到他的鼻尖与我的脸庞不过几寸之遥,直到他的鼻息喷在我脸上,我才回过神来。    “娘的!”我一耳刮子抽了过去,连商陆都难得和我这么亲昵,你长歌海月是个什么东西,何况你刚才才和俩女的那啥过,脏不脏啊!    长歌海月虽看不见东西,但耳力极敏,大约听到我爪子凌空而来的风声,脸偏了一偏,躲了过去,复又坐回自己位置,笑嘻嘻道:“唉,公主,何必这么当真呢,这就无趣了呀。”    你个作死的东西!    我欺负他看不见,朝他比了一个戳他双目的动作,想想不过瘾,又做了一个挖他鼻孔的动作。    “咳咳。”金需胜清了清嗓子,以眼神警告我不可胡来,又朝长歌海月道:“长歌公子,事情就是我之前和您说的那样。我们极有诚意,只是不知公子心里是否已有打算。”    “你是说,我助你们复国;你们替我治好眼疾?”    “是。”    “我这眼疾自娘胎带出,长歌当国良医何等之多,皆道无药可医,你云氏有何能耐拍胸脯保证?况我要如何相信你们?”    “长歌公子,此药方非我朝云氏一脉的秘方,而是我朝乡间古怪的土方,虽听上去荒诞无稽,但长歌公子,前几日您试了一次这个土方,难道没有任何助益?”    我瞠目结舌,忽然对金需胜油然而生一股敬佩之情。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他们居然做了这么多的事,想比起来,我这个公主,真是废柴透了。    我心里很惭愧,又听长歌海月笑了一声,他说:“金先生,你未必太有把握。你怎知我对复明一事求之若渴?这么些年看不见,我亦习惯了,方才你已看到,纵是失明,亦无碍我寻欢。女子么,只要肌肤柔软滑腻,胸脯挺拔结实,摸起来令人舒服便可。这些,我都可用双手感知,我何须冒着助尔等复国的风险,去圆一个我本无所谓的愿望?”    我听得直皱眉。    长歌海月这个人,心思谨慎,轻易无法看透。我不相信他一个从小看不见的瞎子会不渴望看到光明,听金需胜的话,那个土方子肯定是见效了,也就意味着长歌海月复明有望,在如此巨大的诱惑之下,他都能坚|挺住,与我们讨价还价,他真是……    金需胜和包金刚脸色一变,哑口无言,或者正在思考如何与长歌海月谈判。我知道,这时候我该出场了,有些事情有些话他们俩未必做得出说得出,但像我这样为了一两银子可以泯灭良知的人就不一定了。    其实我还是很有用处的。    我清清嗓子,道:“长歌公子话糙理不糙。男女寻欢这种事嘛,的确是那个理,灯一关眼一闭,什么都一样——”    “咳咳——!”这么撕心裂肺的咳嗽声是金需胜捏着嗓子发出的,我看到他的脸发青发紫,鼻孔像是要撑爆了。    我不理他继续说:“但是有时候,能不能视物还是很重要的。譬如公子先前那两个侍女,一个头发上抹满发油,与公子狎昵间鬓发散落,乌黑发油蹭于公子皮肤;一个手掌脚掌处皆在蜕皮,白花花的皮屑落了一地,这些,公子可否有所察觉?”    我把自己能想到的最猥琐的形容都说了出来,就差骗长歌海月刚才在他胯|下给他那啥的女人牙缝里有根韭菜了,然后我满意地看到长歌海月的变化。    他脸上虽然笑吟吟,状似毫无波澜起伏。但我看到他双手却已在摸自己皮肤,好像在确认我方才那番话一样。    损敌一千自伤八百。虽然我膈应得长歌海月重新思考起了复明的重要性,但我们这里,包括我自己,都因为我刚才那番话没了什么胃口。    我在心里默默地对脸色青白的金需胜和包金刚说了一声对不住,默默地看着面前那盆红烧蹄髈。    许是目不能视物的人都有些洁癖?我瞧见长歌海月站起身来,朝我们这边敷衍又迅速地作了一个揖:“尚有要事在身,便不陪诸位饮酒了,失礼之处还望见谅。金先生所说,请容海月思量几日,三日后必做答复。告辞。”    然后他匆匆走了,且像是身上发痒的那种难受一般,我猜他肯定是去沐浴了。    他走了以后,留下我们三人面面相觑。    金需胜无声地看了我一眼,道:“长歌公子说三日后方有答复。公主,这三日你不如修心养性,誊写女戒如何?”    ……    当日夜里,我在灯下誊写女戒,夜深了,一点烛火忽明忽暗,影子被拉长在墙上,真是应了那首词:谁伴明窗独坐?和我影儿两个。灯烬欲眠时,影也把人抛躲。无那,无那,好个凄惶的我。    于是我无端端地生出凄凉之感来,惶惶然不知身往何处。复国,复国以后呢?报仇,报仇以后呢?我要这一片江山做什么?    我突然觉得很疲累,在这凄风苦雨的夜里。    一颗人心能有多重,我从前用商陆装满了它,现在被逼得不得不生生剜去,再用责任道义国仇家恨填满,就像装了铅一般,直往下沉。    唉,商陆,我有点想你了。    作者有话要说:最近懒病发作,拖延症进入晚期,我需要你们挥舞鞭子鞭策我~~

正文 三十四

    三十四    这世上有人高楼饮美酒,有人流落在街头;有人天生富贵,有人一生潦倒;我初时与商陆分开时,怨天怨地,恨不得逆天而行,将那所谓的命盘撕个粉碎。但自从我看到长歌海月以后,我平衡了。    你想啊,像他这样的人,又有钱又有貌,就差一点儿十全十美,老天爷偏生让他做一个瞎子,哈,真是造化啊。    我冷眼看着街对面长歌海月被人耍。他在和别人掷骰子比大小,每次开盅,他对面的小个子总是欺负他看不见,偷偷将骰子翻个。我在这看了他多久,他就输了多久。    他既不在意也不怀疑,自得其乐地继续被别人骗。直到最后一次,我瞧着那赌坊里的人互相使了个眼色,好像在盘算什么,也许是他们看出长歌海月是只肥羊,欲绑了他换钱也不一定。    我一想,这可不行啊,于是冲了过去,一把按住那个小个子想做下令手势的手:“兄弟,这人你惹不起,算了吧。”    小个子吃惊地看我,而后冷笑一声,反手一拍桌子:“玉璧城还没我惹不起的主,弟兄们,上!”    娘的!这玉璧城是谁做的督护,怎么这么不和谐!    我蹦起来,窜到对面,一把拉起长歌海月就跑,他因为不能视物,跟在我后头跌跌撞撞,好几次撞上别人或街边石墙,磕磕碰碰狼狈至极。有一次还整个人跌在地上,半天爬不起来。    “废物!”我折返回去,一把拽起他,两手从他肋下穿过,半拉半拖地拽着他往前走。    带着一个瞎子跑路是一件很不明智很蠢的事。我听到身后喊打喊杀的声音越来越近,慌不择路,一头栽进就近的一条小巷子里。    一进去我就明白我又干了一桩蠢事。这是条死路。如果现在再回头跑出去另寻他路,肯定要和小个子他们撞上。    我急得团团转,瞥了一眼长歌海月,他头发散乱,身上几处磕破的伤口在流血,因为疾跑,脸色绯红气喘吁吁,再配上他那张脸,真是……无与伦比的香艳。    我升起了一个泯灭良知的念头,不如到时让长歌海月诱惑他们吧……这时,巷子口缓缓驶来一辆马车,恰好停在巷口。    那马车极大,刚好堵住巷子的出口。外面的人进不来,里面的人出不去。我从这里看不到外头的情景,只听到小个子他们纷乱的呼喝声,一开始还有些嘈杂,后来渐渐安静了,好像他们离开了。    我犹豫要不要去探个究竟。这时从头不发一言的长歌海月突然出声:“你以为救了我可以当做一个筹码来和我交换的话,趁早死心吧。”    我愣了一愣:“这样啊,真晦气。那你自己摸回去吧,我先走了。”    “你——”他气极,声音很愤怒,然后渐渐平静下来,理了理自己的头发,冲我一笑,“云小茴,你这样与我作对,莫不是看上我却不知如何表达?”    我翻了个白眼:“少往脸上贴金。我有喜(…提供下载)欢的人。”    “哦?何不同我说说?”    长歌海月霎时化身为苦口婆心循循善诱的老太婆。    本来这种事,我当然是不会同他说的。可是也许是这些日子来憋得太苦闷,我居然鬼使神差地开口了。    我以为我和商陆的这些纠缠,枝蔓缠绕,说出来都能写一本书了。可是当我真正想开口说说这些的时候,却发现我无话可说。    不过就是爱上了,分开了,重逢了,又爱上了,又分开了。    啊,这样总结梳理一下,我越发发现老天爷的操蛋。    我斟酌了很久,才慢慢说:“就是一个男人。我很爱很爱他,可是我们不能在一起。”    “为什么?”    我苦笑:“长歌海月,不是每个人都能同你一样不顾世人眼光,随心而行的。”    “那当然。”长歌海月说得很理所当然,“我瞎着呢,怎么顾世俗人的眼光。”    我被他堵了一下,哽了半晌道:“反正就是这样。你放心,我不会对你有什么心思。我心里除了那个人,别人都进不去,如果到最后还是不能和他在一起,我就用一辈子来记住他。”    我话刚说完,堵在巷子口的那辆马车里传出一阵低低的咳嗽声,我和长歌海月被这声音吸引过去,于是我拽着长歌海月往巷子口走。    马车缓缓往前动了几步,留了一个恰好通人的小口,我与长歌海月走出去,果然发现小个子们已不见踪影。    我朝马车外护卫打扮的男人行了谢礼:“此番多谢壮士相救。”    那个男人爽朗笑道:“无碍。不过那几人拦了我家公子的路,用些银子打发罢了。”    我冲他哎嘿嘿嘿地笑了几声,彼此都无客套话可讲,于是打算就此别过。    那侍卫忽然叫住我:“姑娘,可知玉璧城里有个姓王的大夫,专治腿疾的?”    腿疾……    我猛然转身:“腿疾?你家公子是——我能不能见见他?!”    我一边说一边扒上马车窗户,恨不得钻进去。    那侍卫目瞪口呆看我,大概拿不准要不要把我拖下去,这时马车里传出声音来:“姑娘,我与你认识?”    那声音显得很粗哑,里头有一阵异样的沙石摩擦一般的声音,与商陆的截然不同。    我心里失望透顶。    “姑娘,我家公子是寻良医至此,头一回到玉璧城,姑娘你是不是认错人了?”    我摆摆手,情绪低落地走开。    这天下腿疾之人千千万,又怎么会这么凑巧恰好是商陆,且商陆他又怎么会到这里来……    我心情低落,也懒得高兴搭理长歌海月,只是将他送回山客居,而后道:“我也不指望你记住恩情了,别和金需胜说你的伤是我弄的就行。以后也别去赌坊那种三教九流混杂的地方了。”    他轻轻地笑:“我倒觉得今天这一天过得既充实又愉快,于闹市中茫然奔跑,也是一种体验。人生得意须尽欢,我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如此方不枉为人。不然同你一样,行事瞻前顾后犹豫不决,既矫情又作死,活着有意思吗?”    是是是。我活着没意思,像您老这样大庭广众之下上演一场三人行的活春宫才叫有意思。    我转身便走。    长歌海月这种人,同我之间的鸿沟就像金需胜两颗门牙之间的黑缝一样宽。他及时行乐,我优柔寡断,如果我要有他一半的离经叛道,我早和商陆在一起了,指不定孩子都能打酱油了。    没意思,没意思。    接下去两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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