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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穿越之雪影蝶依-第2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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罢了,罢了,过去都已经过去了,现在应该好好的珍惜眼前的一切,眼前的人。不管将来如何?他们现在却是爱我的,这就足够了,既然不相信天长地久的爱情,那曾经拥有,也是美好的吧。

我收敛了所有的情绪,对他们极其灿烂的一笑,在宣和尘愣神惊诧之际,我伸出左手一把揽过宣的头,同时伸出右手一把揽过尘的头,分别在他们的唇上亲了一下。

他们的身子瞬间僵直,一动不动,脸也涨得通红,呵呵,他们平时都不是很主动的吗,今天倒知道害羞了,我在心里窃笑,这就是我想要的效果。

半晌,他们回过神来,同时开口叫道:

“蝶儿。”

“雪儿。”

我扬了扬眉,拉起他们的手,露出了一个无比真诚地笑容:“我们三人永远都不分开!”

宣和尘定定地看了我一会儿,又相互望了望,最后都重重地点了点头。

我笑笑,不语,我们的手紧紧地交握在一起,十指相扣,仿佛许下了今生的誓言,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第二卷多情却是总无情 第一章路见不平踩一踩(一)

蓝天白云,青山环绕,密林葱郁,无边无垠的碧色泛起层层漪涟,环顾四周,荒山野岭鸟兽无踪,有风拂发而过,清爽宜人。

捋了捋青丝,放慢马速,视线对上宣和尘宠溺的目光,微微一笑。

一个半月前,我收到了一封非常令人意外的信……楚天宇的家书,在信中,他言道,让我六月二十五前赶回山庄,与此同时,我也拿到了我让尘调查的楚天宇年轻时的事迹,直到那一刻,我才真正弄明白了楚天宇和薛寒梅、楼欣悦之间的恩怨情仇,跟我想的一点也不一样。

楚天宇,楚尘山庄唯一的继承人,十八岁时开始闯荡江湖,誉有“天下第一美男”、“玉剑公子”等称号,他家世显赫,人品****,才华横益,身边自然会围绕着无数的莺莺燕燕,投怀送抱的也不计其数,可是他却从没对任何人多看一眼,一来是那些人根本入不了他的眼,二来是他打小就知道有一个自小定亲的未婚妻楼欣悦。

可惜世上的事就是那样多变化,楚天宇二十一岁那年,被请去做了“百花盛会”的评委,因为他的画功,如果他排第二,就没有人敢排第一。那日,楚天宇第一次见到了薛寒梅,惊为天人,在众目睽睽之下,掠走薛寒梅离开现场。一个****才子,一个倾国佳人,很快他们就坠入了爱河。可谁知就在两人规划美好未来的时候,薛寒梅的哥哥薛王爷却知道楚天宇自小定了一门亲,王府郡主自然不可能给人做二房,于是薛王爷给了楚天宇两个选择,要么是娶薛寒梅,退了倾月山庄的那门亲;要么马上放弃薛寒梅。

退亲当然不可能,因为楚天宇的父亲跟倾月山庄庄主是世交,他拉不下这个老脸去退亲,另外,他们在江湖上的名望也不允许他们这样做。薛王爷这边得不到明确的答复,毅然不顾薛寒梅的反对,将她许配给了当年的新科状元蒋晴允、现在的左相大人蒋兆宏的父亲,狠绝的上演了一出棒打鸳鸯!薛寒梅披上嫁衣,上花轿那日,楚天宇正好出庄办事。薛寒梅何等贞烈,为表情贞,在花轿路过景城名湖——西湖时毅然决绝的跳入湖中!待楚天宇返回时,看到的只剩下那一把黄土了。自那以后,楚天宇便敛去了真性情,变得冰冷薄情,终日以酒为伴,对江湖中的事、山庄的事一律不管不问。

浑浑噩噩的过了两年,老庄主因积劳成嫉,一命呜呼!楚天宇不得不当起楚尘山庄这个担子。在一次庙会上,他偶遇赵婉如,一个有七分长得像薛寒梅的女人,少女怀春,对楚天宇是一见钟情,一个月后就嫁入了楚家。

楼欣悦满十六岁那年,薛寒梅已死了六年,楚天宇按他父亲临终前的要求,娶了楼欣悦,却是楼欣悦悲惨命运的开始。楚天宇从没给过楼欣悦好脸色看,楼欣悦百般讨好也是枉然。一次,楼欣悦又亲自下厨给楚天宇做了他最喜欢吃的菜,进到书房,楚天宇喝醉了,把她当成了薛寒梅,就那一次,楼欣悦怀上了楚蝶依,也是那次以后,书房门外永远有人守着,也是自那以后楼欣悦被禁足了,一直关在了桃苑里,直到知道楚天宇要娶他的三夫人殷敏君,楼欣悦这才冲到大厅,正待她要质问楚天宇的时候,却不知被什么东西拌了一跤,导致早产,最后难产大出血而逝去。这也导致殷敏君晚了一年才得以进门,也是她仇恨楚蝶依的原因。

这样的故事,小说、电视里早已泛滥,人们可以说已经读到麻木,然而当它真真实实发生在身边时,还是刺得心阵阵的疼。

若是当初楚天宇再坚持一点,再决绝一点,跟薛寒梅“名修栈道,暗度陈仓”,来个奉子成婚,那么,也许结局就不同了。

知道了那个故事,我忽然很想为楚蝶依做点什么,于是决定回庄,殊不知这一回庄却让我陷入一步一惊心的阴谋之中,以至于很多年后每每想起,都后悔不已。

从蝴蝶谷出来,我们一行三人先去了羽城,回了一趟凌府。在凌府呆了两天,我们就去了雪影山庄,刚看到柏树阵的时候,我还是被震撼了,那样精密的阵法,真是让人匪夷所思!林中到处设有机关,走错了步法,就会有毒镖、毒箭射出,或者会有瘴气散出,又或者那些树都动了起来,飞快旋转,让人辨别不出东南西北,最后筋疲力尽死于瘴气之下,这瘴气是沈青峰在我的指导下设的。

出了树林就是一片百花丛,这百花丛是采用四季不同的花卉来栽种的,主要的目的是美化环境,无害。走出百花林就可以看见两扇朱漆巨门,巨幅红木牌匾额镶着几个闪着金光的大字“雪影山庄”。它占据了整个凤凰山的山头,庄院辽阔,放眼望去,但见亭台楼阁,数不清有多少院落。看到这一切,我还真有些不敢相信,这就是我以后的家了!

在雪影山庄待了几日,我们便转道去了洛城,洛城不愧是四大名城之一,跟羽城一样繁荣昌盛。这里的城主是倾月山庄的庄主楼剑连,楚蝶依的大舅子。洛城的城主可比羽城的城主和蔼可亲多了,阿月和阿兰他们上门拜会,人家马上就接见,丝毫没有耍大牌,所以洛城的明珠楼开展得很顺利。

一路上,我们三人走走停停,停停走走,美其名曰:考查市场,实际上则是游山玩水,到处逍遥,本来只要二十天就可以到达京城,而我们居然用了一个半月……还没到。

“蝶儿。”宣轻轻唤了我一声,我歪着脑袋往左边看去,正好看见宣对我挑了挑眉,“你这段日子好像很开心?”

我笑笑,转回头,张开双臂,闭上眼睛,感受着微风拂面的温柔,深吸一口气,道:“当然开心了,知道吗?以前我从没有想过自己有一天也能过上这种无拘无束,自由飞翔的生活,这是一种心灵的放飞。”说完,我睁开眼,笑眯眯地看着他们,阳光淡淡地洒落在他们身上,脸上,仿佛跳跃着无数金芒,在我眼前一闪一闪。

宣策马走到我身侧,宠溺地揉了揉我的头,轻笑道:“以前?难道你以前就知道自己将来要过什么样的日子了?”

“当然不是。”我说的以前跟他认为的以前根本就是两回事。

尘也策马走到了我身侧,墨黑的双眸溢满了春水般的温柔甜蜜,“只要和雪儿在一起,什么样的生活,我都觉得是开心的、幸福的。”

我“呵呵”地笑了起来,这一段时间我们真的很开心,看着他们微笑着溢满温柔的面颊,我心里仿佛注入了一道暖流,灿烂的一笑,拽起他们手甩起来,放声唱道:

让我们红尘做伴活得潇潇洒洒

策马奔腾共享人世繁华

对酒当歌唱出心中喜悦

轰轰烈烈把握青春年华

啊……啊……

宣和尘也被我感染了,跟上我的调子,跟我唱了起来,我们三个手拉着手,脸上的表情是幸福、美满的。

第二卷多情却是总无情 第一章路见不平踩一踩(二)

日渐西移,暮色渐渐笼罩了大地,我们来到秋远镇,没有找到投宿的地方,因为镇中的客栈都已客满,其实这是我早已预料之中的事情,这一路走来,无论我们到哪个城镇都是人满为患,因为“百花盛会”。

百花盛会,呵呵,在我看来就是一场变相的相亲大会,在觐阳王朝,每年都要举办的一次,凡年满十六岁的未婚男女都可以参加,当然说是这么说,但实际上真正能参加的也只能是那些有权、有势、有名、有望的人家,平民百姓是绝对没份的。而百花盛会名为赏花,实则是比试琴、棋、书、画。

据说,这次的百花盛会请来了蜀天堡的堡主白玉笙,天下第一楼的楼主韩俊启做评委,两个江湖的风云人物,不仅有钱有势,而且还是人们一致公认的美男子,更重要的是他们至今尚未娶亲,这已经够吸引人的了?偏偏来参加的人更是让人呆了三呆,京城四公子,京城第一美人,京城第一才女,江湖第一美人,还有两位现下最得宠的公主,这些人的出现,让整个觐阳王朝的人都沸腾了,都想一睹他们的风采。于是,各地上京的人就越来越多,客栈爆满,官道爆挤,弄得我们三人只能走小路,借助农舍,甚至有时还要露宿荒野。

有关百花盛会的事情都是从沈青峰那里听来的,知道了这个,我就知道楚天宇叫我回去的原因了,真是奇怪,他就这么想把我嫁出去,还是有什么别的原因?不是我要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实在是楚天宇太难捉摸,让我不由得有些毛骨悚然,不过,话又说回来,不管怎么,他是控制不了我的,当初离开山庄的那一刻起,我的命运就掌握在我自己的手里了。

当我将对楚天宇的猜测告诉宣和尘的时候,他们的脸马上从晴转阴,满脸忧色,当时我安慰他们说我的一切楚天宇他是做不了主的,他们尽管把心放在肚子里好了,后来我又补充说如果有哪个帅哥入得了我的法眼,我倒可以考虑考虑,结果气得他们一天没有跟我说话。

想到这里我抑制不住的轻笑了起来,男人哪有他们这样小气的,我只是开了一个玩笑而已,纯属玩笑!

“蝶儿,怎么了?”听到我愉悦的笑声,宣转过头不解地看着我问道。

我轻轻一笑,道:“没什么。”切,要让他们知道了我刚才在想什么,说不定又要跟我生气了。

这时,对面忽然传来一阵欢快的女子笑声,循声望去,只见两名少女将脸藏在美人团扇后,偷偷看着宣和尘窃窃私语。

我抿嘴偷笑,这一路走来,这样的情况也不知遇见了多少回了。长得太出众,果然是祸害!撇了撇嘴,习惯性地往宣和尘的身边挪了挪,忍笑低声道:“又是两个为你们着迷的姑娘。”

宣和尘恼怒地狠狠地白了我一眼。

我缩了缩脖子,吐吐舌头,然后佯装无事的继续往前走。走着,走着,忽然想起今晚还没有找到要住宿的地方,不会真的要睡屋顶了吧?

“我们晚上该不会要睡屋顶了吧?”我以为自己只是在心里想想,没想到话已从嘴里溜了出来。

“屋顶?”尘失笑一声,道,“雪儿想住屋顶吗?”

“怎么?不可以吗?”我莞尔一笑,调皮地挑眉。

宣在我的鼻子上轻轻一刮,轻笑道:“又调皮!这屋顶只怕你刚上去,就有人叫捉……”贼还没有说出口,突然,前方传来一声尖叫声:“……贼啊……,捉贼啊……”

只见一个十一、二岁的蓬头垢面、衣衫褴褛的小男孩迎面向我们这边跑了过来,后面还跟着五、六个护卫模样的人,那些护卫身材精壮,一看便知武功都不弱。不一会儿,小男孩就被其中一个护卫抓住衣领,拎了起来。

“放开我,放开我。”男孩双脚乱蹬地胡乱叫着。

“把钱袋拿出来!”一个丫环模样的粉衣少女,穿过人群走到小男孩的面前,冷冷地喝斥。

小男孩的脸上又脏又乱,模样看不清楚,一双眼眸倒是又圆又大,清澈明亮,他的眼神中闪过一丝倔强,咬了咬唇,看着那小丫环喝道:“我没偷。”

“没偷……”粉衣丫环的视线停在小男孩身上打量了半天,满脸嫌恶道,“咦……脏死了,你搜!”说着,手指了指右边的一位护卫。

呵呵,这气势倒比小姐还要盛几分,看样子是被主人给惯坏了。

小男孩刚在地上站定,手就被身后的护卫死死押住,右边的护卫毕恭毕敬地应了一声,就在男孩身上搜了起来,不一会儿,就从男孩的怀里掏出了一个秀有牡丹的荷包。

粉衣丫环一把抢了过去,走到一位身着锦衣华服,模样绝美、丰姿绰约的少女身边,满脸堆笑,语气温和,“小姐,找到了。”

锦衣少女微微点点头,接了过去,看了看,走到小男孩的面前,斜眼扫视了一遍,冷冷道:“送到衙门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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