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悠哉人生-第49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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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听你这么一说,我在家乡的时候。听老人讲古,说过一个故事,‘据传,宋朝金陵有一官宦人家,50多岁得一子,对其格外的娇生惯养。这位公子长成20来岁后,仍旧是弱不禁风,大病虽偶有,小病却不断。名医请了无数个,体质却无太多改观。
有一天,外地来了位游僧,在宦官家见到公子后叹道:“幸好被我看到,否则贵公子危唉!”其父忙问高僧:“有何妙方可治我儿的病?”高僧说:“由此往南十余里地,有座灵光宝寺。殿内有一善普大佛,公子若心诚可去寺里常叩拜。”其父又问:“怎样才算心诚?”高僧打了个浑语:“必須每天登山去朝拜,至善普大佛前高呼‘嘘、呵、呼’等字百遍,并深吸气至少腹,继而用丹田气呼出。七七四十九天如还不见佛身耀光,则需九九八十一日,如再不见,则要增至八百一十天,而且要风雨无阻,不可间断,佛光必然会显灵。”
为了保命,其父每天敦促着儿子上山朝拜,不敢有半分懈怠。此山甚高,攀登十分劳累。然而,到四十九日那天,公子并没收见到佛光,但身上已感觉有力。到八十一日当天,仍无佛光迹象,但公子已能轻松登山。到了八百一十日这天,这位公子依旧没见到佛身上的浩光,但他脸上已红光满面,登山能健步如飞了。
快到第三个年头了,正当官宦一家见不到佛光失望的时候,高僧突然来了。其父拉来了儿子急问高僧道:“你说只要心诚,就能见到佛光,我儿拜佛已超过千日,为何难见佛光,难道心还不诚吗?”高僧笑而不答,自顾自唱道:“佛即是心,诚则灵,登山是药,病则轻。”唱毕哈哈大笑着飘然而去。’”胡老讲完‘腾……’的一下站了起来,“大当家的我记得浩南家元朗围村是不是还有几亩水田和一座老宅。我今儿就搬过去住。”
“哎!胡叔,你别急,要去,也得把浩南叫来,让他带着你们去吧!”元肇霆说道,然后挥手让保姆华嫂去楼下找还在病房,明明已经好的差不多了,却还赖在病房里不走的浩南。这个大懒虫把帮会的事都丢给了他们,美其名曰他要养伤。
“这……这……真的能治好,这样要是能治好,还要我们医生干什么?”杨医生瞪着大眼,这张脸可真滑稽。
“大道至简!”胡老瞪着眼睛,可惜没有胡子,说道,“真是的差点儿被你们这些狗屁医生给耽误了,还是老祖宗的医术高!”
“胡老!这可不能乱……”来字被胡老虎目一瞪,给瞪了回去。虽然杨医生对方默南的这一套理论信服,但固有的思维模式,总觉得不靠谱。
“山野里储存着灵秀的地气。登过泰山的人都知道,最好要赶在天亮之前跨过南天门,越过天街,到达开阔的山顶。能在寂静中看到一轮红日从地平线升起,染红天空与大地,是最能心旷神怡的。做一个深呼吸,吐出胸中浊气,人会感觉清爽至极。下接地气,上接天气,与大地和苍穹沟通,心胸会骤然变阔。
现代人接地气不容易,除农村人可以很好接地气外,在城镇住进高楼大厦的人们,就常接不到地气了。所以在城镇里生活的人们要经常到公园、田野里走动走动,才能正常补充地气,保健身体。常接地气的人,能祛病添生气,这正是养生之道。
这个方法主治一切情志病!对高血压、糖尿病、脂肪肝等也有很好的疗效。慢慢走着走着会‘上瘾’,以后健步如飞,走多久的山路也不累,颇为神奇!嗯!你们也可试试,接地气。”方默南笑着又道,“还有注意保暖,这个方法适用于夏天,不一定种地,沙滩也行,这里方便的很,到处是沙滩。”
浩南从楼下快步上来,“大当家的、胡老你们找我有事!”
元肇霆把事情说了一遍,“这简单,我打个电话现在就走。”
方默南看着他们收拾东西,“最后在说一句,奉劝大家,平时要多多“正身”,坐有坐相,站有站相,现代得抑郁症的人这么多,恐怕跟现代人不懂正身也有很大的关系,平时要努力做到“阴平阳秘”、阴阳平衡,性格平稳,否则空谈养生修道,断不会有大的成就!”
“谢了!”胡老说道,“改日定当拜访。”
杨医生始终对这事情保持着怀疑,不吃药就能治好抑郁症,所以作为观察家,他死活赖着跟了过去。虽然胡老只差没拿拐杖敲他了,可架不住人家‘脸皮厚’。
元肇霆也告辞离开,毕竟现在正是缺人手之际,忙得他不可开交,不过今天来这一趟值!展翼的病能治好,赶紧给我滚回来,他可不想忙的昏天黑地。
秋日的风干爽豪气,一扫夏日的暑热,吹得人身上非常的舒服。
方默南他们坐在医院的树荫下,看着胡老一行人乘坐的商务车,消失在他们眼前。
“喂!女人,真能治好!”元肇鹰好奇地问道。
方默南摩挲着下巴,笑得好不可爱,“你说呢!”食指一摇,使了个定身术。
“女人你做什么?”元肇鹰瞪着方默南道。
“你说呢!”方默南嘴角挂着一丝邪气的笑意,好不温柔道,“贺大哥!去,摆个马步的造型,让这只老鹰好好的练功。”
“喂!你可别胡来啊!”元肇鹰看着他从长椅上起身,真是的自己干嘛怀疑她的医术啊!这回可真是自找苦吃。
贺军尧上前,就像是对待手中的洋娃娃似的,按照方默南的指示,给元肇鹰摆了个马步的姿势。他重新坐回长椅上,“嗯!这个不是传统意义上的马步吧!”
元肇鹰的双腿弯曲成九十度,身子挺的笔直,双臂向前平平伸出,身子成了三个标准的九十度!
“嗯!这个姿势比起马步来,更要难的多!”方默南点头笑道,眉目间笑意盈盈的,在元肇鹰眼中是那么的欠扁、可恶!
形似马步,却不是马步,普通的马步应该是双臂放于腰间,可元肇鹰的双臂却平伸向前,只是为了增加他胳膊的力量。
马步双脚分开略宽于肩,采半蹲姿态,因姿势有如骑马一般,而且如桩柱般稳固,因而得名。方默南看着元肇鹰紧绷的小脸,“别不识好歹,我可是为你好!马步蹲得好,可壮肾腰,强筋补气,调节精气神,而且下盘稳固,平衡能力好,不易被人打倒,还能提升身体的反应能力。马步是练武前的基本功之一,所谓‘练拳不练功,到老一场空’。这个道理想必不用我多说,你比谁都理解的深,想要有强横的身体也是这么练出来的。你的魔力想要一时半会儿也练不出来,毕竟这里天地灵气稀薄,练练武,也不会像上次那样,狼狈不堪了。”(未完待续。手机用户请到m。阅读。)
ps: 抱歉,临时被人叫出去,结果折腾了一天。
第645章
方默南举举自己拳头,小巧且秀气,看着就软绵绵的,软弱无力。干脆拉起贺军尧的手,让他握成拳头,如大铁锤似的,非常有说服力,“拳头还是自己硬的好!指望别人可不太现实。”话落放下贺军尧的手。
元肇鹰也不是不识好歹,这女人说的对!紧绷的小脸放松了下来,开始认真的训练。
方默南则已经收回了定身术,长时间定身,对经脉不好。
这是方默南给元肇鹰做的第一次指导训练,就是这形似马步却不是马步的身法,强而不僵,韧而不柔。
这也是元肇鹰训练身体柔韧性的第一个方法,却也是最重要的训练方法。
现在元肇鹰已经以这种姿势站了半个小时了。尽管是秋高气爽的天气,风里带着丝丝的凉意,可元肇鹰的头发已经全湿了,汗水滴滴滑落,塌湿了衣服,如同水里捞出来似的,秋风拂过全身凉飕飕的,但他还是感觉浑身燥热,脸颊通红。
双腿发软,双臂发胀,脑袋发晕,这就是元肇鹰现在的感受。
难受的要死!
双腿和手臂上传来的滞胀感更强烈了,元肇鹰感觉自己随时都有可能倒下去。但他仍旧在咬牙苦撑。
即使是到了自己的极限,那不服输的性格依然在支撑着他,不能倒下去,绝对不能!
双腿几乎已经承受不住全身的重量,元肇鹰感觉自己马上就要倒下。双臂现在已经没有知觉了。可他依然那么稳稳的站着。丝毫没有半分的动摇。忽然,元肇鹰感觉后背一道道真气流进了四肢百骸,然后快速融入身体各处,滋润着小家伙儿那已经枯竭的身体。
阵阵热流从身体各处传来,那种舒服的感觉,让元肇鹰禁不住闷哼出声。
待感觉差不多了,贺军尧撤回背后的大手,“起来吧!”
元肇鹰退一步如一滩烂泥是的跌坐在长椅上,“唔!女人你的心可真够狠的,也不知道循序渐进。”
“哼哼!女人就该对别人心狠一点儿。”方默南双手撑着下巴。笑眯眯的。慢悠悠地说道。“不是我心狠,要想突破自我,要想真正在修炼上有所长进,不吃一点苦。那哪成呢?他想必当年吃的苦比你现在的还多。也残酷的多。”方默南指指坐在一旁的贺军尧道。“不信问问!”
“不用问,他肯定帮着你说话。”元肇鹰在心里腹诽道,‘你们俩还不是一条心啊!’
“人的身体非常奇妙。人的潜能更是强大无比。人体的特殊体能要求主要是蹿、蹦、跳的灵活性,手、足、膝、身等各部位打击敌手的发力力度,头、胸、腹、喉、裆等部位的抗打击能力等。”方默南收起了笑容,语重心长地说道,“马步是最基本的也是最全面的提升人体潜能的方法,不要觉得苦,将来你就能感受到它的威力了。更不要小瞧它的简单,没有大的毅力,没有人能长久坚持下来。”精明地元肇鹰什么不懂,只是死鸭子嘴硬而已。看似简单的马步,却是修炼身体最重要的一部分。
简单而实用!
方默南手指一动,一道紫光没入元肇鹰的眉心,她交给他的是正宗的武当心法和拳法。“回去好好练 吧!”
“谢了!”元肇鹰感激地说道。
“我是为了妮妮。”方默南嘴硬道。
“呵呵……”元肇鹰笑道,“走吧,快中午了。”
贺军尧推着轮椅朝医院走去,吃完午饭,消食了一会儿,元肇鹰和方默南躺下要午休一个小时。
方默南躺下,看着还坐在床边的贺军尧道,“贺大哥,你不去休息会儿,那边的陪床还空着呢!”
“不了,我继续打坐。”贺军尧起身离开椅子,直接盘腿坐到了地毯上,紧闭双目,不再说话。
看着他如此强硬地架势,方默南只好作罢!
很快方默南和元肇鹰两个人进入梦乡,睡的很甜!
贺军尧微微睁开眼睛只是这样默默望着她甜美的睡颜;他便能感到平静、满足!哎!不是他不睡,而是他不知道该怎么睡,他有多久没睡过床了。
嗯!好像自从上了战场,就再也没有再床上睡过,打仗的时候,躲在猫耳洞里,能休息就不错了,还能挑三拣四不成。后来出任务的时候,床上是最危险的,后来打坐比睡觉恢复的都快,所以房间的死角处,就成了他修行的地方,隐藏自己最好的选择。进可攻、退可守,一切都在紧绷的战斗状态。习惯成自然久而久之,床是什么感觉他都忘了。
在医院里住完今天,第二天一早,嗯!说什么她都要出院。方默南他们直接被梁子接到了自家酒店的总统套房。而元肇鹰也跟着住了进来,让她指导、矫正一下修炼中不对的地方。等方默南离开时,再回三合会也不迟。
还是自家住上舒服,方默南扫了一眼,大而豪华,细微处都透出奢华典雅,顺着厚实而光华的楼梯扶手来到二楼尽头安静的书房,在那间墙面都是用红橡木做的书架的房间,一套很舒服的棕红色的真皮沙发上,方默南深陷在里面。亲手沏泡着她最喜欢喝的空间出品的红茶。旁边沙发上,坐满了人。 方默南将冲泡好的红茶倒入欧洲风格花草图案镶金边的精致股瓷杯里,那深红色如纯酿红葡萄酒般的液体被热的蒸汽包裹着徐徐从细嘴的茶壶落入白色的骨瓷茶杯,那深邃的红色和杯子外面的花草图案相应生辉。
方默南哆了口红茶,挑眉问道,“你们什么时候走。”
“好不容易聚在一起,说什么也得多待两天。”艾伦笑着道,轻抿了口红茶,“老大还是你泡出来的茶好喝。这茶叶……”
“嗯!放心,回家我就给你们邮寄。”方默南点头道。
“老大什么时候走?”梁子修长的手指摩挲着茶杯的金边。
“怎么也得在住一个星期。”程世贵直接替她做主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