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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3章

重生之悠哉人生-第42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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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在,不是近距离。不然这腿可就废了。”常久春说道,能恢复到这样已实属不易,他的战友们的腿,手臂,有些让流弹炸没了,有些甚至连命都没了。

    “唉!说了半天,他这腿能治好不?”常久春问道。

    方默南看着他们道,“他当时术后没有恢复好就急忙出院,里面的骨头有些错位,骨头也就这么闭合了。所以他的膝盖较常人有些怪异,那么出现这样的后遗症就可想而知了。”至于他说的医院治不了,应该是他付不起医疗费缘故所致。

    “怎么治?”贺军尧问道,直指要害。

    “打折了,重新接。”方默南简洁的说道。

    “那就开始吧!”常久春说道。

    “哪有你说的容易,况且今儿不行,明天我得去香港。三天后才有时间,接骨很容易,只要他忍得了痛就行,关键还在恢复。”方默南说道。

    “那三天后阿久来接老廖去鹏城。”贺军尧拍板决定道。

    “等等……听你们的意思,我这腿能治好。”廖劲凯不可置信的问道,他去医院医生说需要手术,术后能恢复成什么样,没人敢保证。

    “方医生出手,还有治不好的病,我告诉你啊!”常久春把自己的亲身经历,说了说。没法子,队长是个闷葫芦,他只好成了话唠了。

    听的廖劲凯虎目瞪的溜圆,眼神直勾勾地盯着他裤边卷起的一双腿,怎么也无法想象有他说的那么恐怖吗?

    “阿爸!东西我买回来了。”小辉站在门口朝屋里喊道。

    “这是我儿子,廖泽辉!”廖劲凯介绍道,“这是你常叔叔、贺叔叔,方医生。”

    “常叔叔好!贺叔叔好!方医生好!”小辉恭谨有礼的说道。

    “小辉,告诉你阿妈,先把食材收拾干净了,一会儿我掌厨。”廖劲凯说道。

    “哎!好!”话落廖泽辉一溜烟跑了。

    廖劲凯在介绍方默南时犯了难,她明显比儿子还小,称呼妹妹不合适,他挑了个保险的称谓。

    “老廖,你这儿子斯文有礼,上着学了没?”常久春问道。

    “上着呢!今年刚上高中,考上的鹅城一高。”说着廖劲凯有身为父亲的骄傲。

    “我记得你还有个女儿。”常久春继续道。

    “对我家丫头今年刚考上华南师范大学,出来就是老师。”廖劲凯提起女儿、儿子,那是乐得都眯上了双眼。

    “行啊!老廖,咱们都是大字不识一箩筐,你居然培养了两个大学生。”常久春替他高兴道。

    “唉!孩子们爱学,愿意学,我也不忍心让他们辍学,就这俩孩子,不想让他们向咱一样,睁眼瞎子,咬着牙供呗!”廖劲凯淡然地说道。

    方默南像贺军尧比划了个打电话的手势,拿着大哥大出去了。电话一拨通,程世喜咆哮声就穿破电话,穿透方默南的耳膜,“你们在哪?这电话怎么一直打不通,不在服务区。”

    方默南笑道,“喜哥,我们在山里,所以电话打不通,现在在鹅城郊区看病。”

    “哦!那什么时候回来?”程世喜声音总算小了许多。

    “我们在这儿吃过饭就走,病人是贺大哥的战友。”方默南道。“不用给我们做饭了。”

    “那好吧!你们早点儿回来。”程世喜恹恹地放下电话,一双明媚的桃花眼黯然了许多。贺军尧把娃娃拐带出去一天,这帐我算在你头上,哼!

    挂断电话,方默南重新进了屋里,坐在竹椅上。贺军尧不经意间摸了摸耳朵,热乎乎的,谁在念叨他。

    “咦!老廖,我这一路走来,这围屋怎么都不见个人气啊!”常久春好奇地问道。他没敢说这里实在太荒凉了,一路走来没见几个人,青苔杂草倒是长的老高。

    “好些都般走了,这里只留有一些老人守在这里,年轻人都向往城市的高楼大厦,去城里打工发展了。”廖劲凯说道,“像是我们家的大哥、大姐、小妹原来就挨着我们住的,现在一家子都搬到鹅城、鹏城了,城市发展的空间更大。”

    “那你们怎么不走。”常久春道。

    “我们可不行,没文化,也没一技在手,还不如土里抛食,饿不死。”廖劲凯看了看自己的腿道,“再说了这条腿……年龄大了,也没人请我们。我阿爸、阿妈不愿意出去。”

    当初,一个自然村就是一个家族,全都住在一座围屋,随着城市的发展,现在看来人们都向往城市里的生活,都搬出了。围屋长久没有人住,就荒了下来。

    话落方默南他们就看见一个头发灰白、脏乱无章的,又黑又瘦小的老头儿进了院子,肌肤黝黑发亮。脚上穿着一双木屐。上身穿着白色粗布做的汗衫,像是旧社会拉黄包车的汗衫,已经泛黄。下身是藏蓝色的粗布裤子,裤腿卷到膝盖上,肩上还扛着锄头,后背上还背着一捆柴。(未完待续。)

 第545章

    还没等常久春和贺军尧起身出去帮忙,坐在门墩上,正在将竹子剖削成的篾丝。{霸}{气}{ba}小辉手起刀落,劈得竹丝粗细匀净非常的的匀实,可见经常的干。

    小辉见状赶紧把老人身上的东西卸下来,“爷爷!我都给您说了,这捡柴的事,我不都包了,家里的柴够烧了。您老还捡什么啊!”说着扶着老人坐在竹椅上。

    小辉提着矮木桌上的陶罐倒了碗水,递给老人。

    老人咕咚咕咚,喝了两口,笑着道,“我的大孙子将来像你姐一样,上大学,不能耽误了功课。再说了,你爷爷我还没老的动不了呢!不是吗!”

    “家里来客人了。”老人看见站在身前的两个高大的男人,同自家儿子一样的军人风格。

    廖劲凯起身走了过来,介绍道,“阿爸,这是我的战友,这是营长。”

    老人有些激动地笑着道,“首长好!首长好!”

    “廖伯父,您坐!”常久春搀扶着老人坐下。“我们都是战友,路过这里来看看老战友。”

    “好……好……”廖爷爷高兴不住的点头,“劲凯,把咱家的鸡杀了,去在买点儿五花肉做梅菜扣肉,还有……”

    “阿爸……放心吧!”廖劲凯道,“食材已经备好了。”

    “好……”老人家嘴上说着好,心里却有一丝惴惴不安,不是不愿招待,而是家里太穷了,怕招待不好。怠慢了。

    翠霞端着竹筐出来,上面是洗干净的当地的特产沙梨和一小碗荔枝干。

    “来……这是我们自家产的水果,新鲜的荔枝,我们自己制作的荔枝干。”廖劲凯接过竹筐招呼常久春他们吃。“你们来的不是时候,早来两个月,正是新鲜荔枝上市的时候,不过这荔枝干也不错。”

    常久春拿了个沙梨,啃着就吃,“唔!又脆又甜。”

    方默南也挑了一个,咬着吃。贺军尧没有拿沙梨。而是拿了荔枝干。又拿了方默南刚才喝水的碗。把里面剩的水底倒了,然后开始剥荔枝把里面的核挑出来,剥好一个放进碗里。推到方默南跟前,“吃!”

    方默南拿起一颗放进嘴里。“肉厚。味香甜。不比新鲜的差多少。日啖荔枝三百颗,不妨长作岭南人。”古人诚不欺我,好吃。

    “嘻嘻……苏东坡说的就是我们鹅城。”小辉笑着道。

    “可不能吃这么多。这玩意儿吃多了上火。”廖爷爷说道。

    方默南点点头,荔枝与香蕉、菠萝、龙眼一同号称“南国四大果品”。

    荔枝性味,温,甘、微酸。生津止渴,补脾益血。止渴,益人颜色,提神健脑。可治头晕、心闷、烦躁不安,背膊不适,颈淋巴结结核,脓肿和疔疮,发小儿痘疮。

    贺军尧默不作声,继续播荔枝壳,方默南是他剥一颗,她不紧不慢地吃一颗。他们二人一个剥的认真,一个吃的理所当然。可是却惊掉了廖劲凯的下巴。这……,冷面阎罗什么时候也有温情的时候了。营长在部队的时候就是出了名的冷面阎罗,十多年没见,身上的戾气和杀气虽然掩饰的深,但较之十年前更深了,人也更冷了。

    当然这不是他不关心他这个老战友,不然也不会来看他,还带了医生医治他的病。他知道营长是典型的外冷内热,只做不说的人。

    常久春则是见怪不怪,淡定着啃着自己手中的沙梨。

    廖爷爷看方默南很捧场,吃的欢儿,“妹仔,知道这荔枝名儿怎么说吗?”

    “咳咳……”常久春听他这样称呼方默南显然被惊着了,廖劲凯见状拍打着他的后背。

    贺军尧剥荔枝干的手顿了一下,接着剥,唇角弯出一个弧度,显然也是被这个称呼给逗乐了。

    方默南对着个称呼很新鲜,笑着摇头道,“这个还真不懂!”

    “咦!这个我知道,荔枝又叫离枝。树木高大,树叶一年四季不落,果在五六月份成熟。诗人白居易曾描述:“此果若离开树干,一日则色变,二日则香变,三日则味变,四五日后色、香、味都已没有存,所以名离枝。”小辉顿了一下接着道,“所以古时候荔枝极不易存储。一骑红尘妃子笑,无人知是荔枝来。也不会名传千古了。”

    “你懂的真多。”方默南不吝称赞道。

    “嘿嘿……”显然小辉很少有人这么夸赞,晒的黝黑的脸上,起了一抹嫣红。

    “劲凯呀!我们收拾好了,你去掌勺吧!”廖家妈妈走过来,拍拍儿子的肩膀道。

    常久春担心道,“你的腿可以吗?”然后他又看向方默南。

    方默南拍了拍手,“廖伯伯先等等,带我洗洗手。”

    小辉把方默南带到洗手的地方,从水缸中,舀了一瓢水,方默南冲冲了手。

    围屋没有自来水,一个围屋有一方水井,或者几方水井,端看围屋的大小了。

    方默南从药箱里,拿出几贴膏药,蹲下给廖劲凯的右膝盖上敷上一贴。“这个缓解你膝盖麻木,酸胀的症状。剩下的这几贴,你一天一换。”

    廖劲凯感觉着膏药贴上去,膝盖处一股清凉之感袭来,舒服极了。“你们在这儿等着,一会儿就好,保证让你们吃到正宗的客家菜。”

    廖劲凯雄纠纠气昂昂,踏进了自己的领地。

    贺军尧感觉方默南的荔枝吃的差不多了,就不在剥了。

    “走……闲着没事,咱们去看看老廖做饭。”常久春说道。

    “小辉,领他们去吧!”廖爷爷说道。

    围屋建造的时候,出于防火安全的考虑,厨房是独立一间的,并不设在屋里面。

    方默南扫了眼厨房,面积不算小,但显得空荡冷清。几个木箱子,一个小碗柜,都是竹子做的,看样子是自己打造的。门口两口大缸,外加一口锅灶,分布在厨房各个角落。给方默南留下深刻印象的就是那口黝黑铮亮,直径超过一米的大铁锅。它静卧在水泥搭建的坚固的锅台里。这锅可真大,觉得这不像做饭的锅,倒像洗澡的浴盆。盖上锅盖,像一个大磨盘;敞开时,又像一个大大的洞穴。它旁边紧紧地立着一架木质吹风箱,把柴禾塞进灶膛里,要拉动旁边的风箱吹风以助燃。

    贺军尧他们坐在厨房外,看廖劲凯大显身手。方默南托着下巴看他做饭,真是有股军人的作风,她看的有点儿入迷了。

    “方医生看的眼睛都不眨一下,有那么好看。”常久春问道。

    方默南笑笑,“你看廖伯伯做饭,有没有征战沙场的感觉、”

    只见廖劲凯表情严肃,一声都没吭,从竹筐里拿起竹笋,抄菜刀,切菜的动作极其熟练利索。大刀一挥切成半薄半厚的滚刀片,大火炝锅,丢一把葱段、蒜粒、姜片、花椒。 廖劲凯一手掂锅,另一只手用力翻炒,灶火把脸膛的苍白的皮肤映成红铜色。

    常久春和贺军尧也这么看着。

    “怎么样,有没有炒个大刀阔斧、铁马山河的气质。浑身上下透着一股子帅气,威猛,阳刚。”方默南眯着眼睛说道。

    常久春摩挲着下巴,“哎!你别说,这男人味十足耶!”

    方默南和常久春讨论的热乎,贺军尧的眼神也没离开廖劲凯,还时不时的看看方默南。 很快一盘油色鲜亮气味喷香的竹笋炒肉丝,就呈了上来。

    “所以啊!男人一定要下厨房,这是硬道理。不管丑男人俊男人,只要能下厨房就是好男人。厨房能让人找回所有的尊严。不信你看,廖伯母满眼的小星星。”方默南小声地说道,音量正好三人能听见。

    三人看过去,果然在拉风箱的翠霞满眼的崇拜之色,眼睛都不带眨的盯着自家男人。让她又黑又瘦平凡的面孔平添了许多神采。

    廖劲凯偶尔的一瞥,夫妻两个相视一眼中,让人看见平淡夫妻间的真情,脉脉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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