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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鹤顶红之杜十娘-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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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品:鹤顶红之杜十娘
  作者:玻璃唇
  内容简介:
  老鸨妈妈嫌他脏,一看这家少爷答应放他,便想撵他,骂道,小杂种,还不快谢?亏我家十娘心软,救了你小命一条,快快谢了去吧!
  那小叫化放开我的衣裳,犹疑不决地准备跪下。
  我知他怕,那些家奴虽是诺诺地退了,却都拿眼瞪他。那眼光皆剥皮剜肉,磨刀霍霍,似向猪羊。
  而这少爷脸遮面纱,也确看不清他的表情模样。眉眼模糊,杜十娘无法从他的脸L读出真假,谁知他会不会暗中使什么阴谋伎俩?
  救人救到底,送佛送到家。
  杜十娘忙推那小叫化一把,令他跪在老鸨妈妈的面前。说道,小叫化,不要谢我,还不快快谢过杜妈妈?我家妈妈是刀子嘴儿,菩萨心肠,她驾你是看你伶俐,想使唤你当个院里的小差,赏你一口饭吃呢,真是个傻瓜!
  那叫化也真伶俐,忙转了风向,磕头如捣蒜,对着杜妈妈。
  老鸨妈妈知我用言语给她设了个套儿,搭了个篷帐,钻也不是,不钻也不是,便瞪我一眼,让那小叫化起来,说,老娘我平生没做什么善事,今儿算开个戒吧。
  说完恶狠狠地走至我身旁,低声骂,你这小娼妇,通老娘行善,这笔开销从你的银钱里扣吧。
  作者简介:
  玻璃唇,七十年代生人,毕业于理工院校。2002年上网,陆续在《佛山文艺》、《爱人》、《女友》、《言情时代》等报刊杂志上发表文章数篇,以文笔华丽妖艳著称,曾用笔名西门秋水,蝶儿,芭夕,六六等。2003年12月开始写《鹤顶红之杜十娘》,在网络上一时引起注目。
  正文
  第一节
  我又回来了,一身白骨,一箱珠玉,站在沙滩上,身边躺着刚刚让我从水中捞起的女子,她已无气息,我救迟了她。
  远处的城市灯火辉煌,六百年了,我日日在水里将那城窥望,看它日异繁华。
  我是一只鬼,除了夜里看城,白天便在水下打开我的百宝箱,一粒粒的看那些珠宝,翡翠、玛瑙、猫儿眼……聚敛了我一生的时光。
  我知道鬼要这东西是无有用的,但我舍不得丢了它,那些珠宝里有我一世的历史,阅人无数,终还是读不懂一个男人,他叫李甲。
  六百年了,华服己蚀,肉体不在,我只是一具白骨,却不肯转世,不肯投胎,不肯开始另外的一生一世,因为我怕。
  是啊,我怕,为了鬼我仍怕,怕另外的转世的人生,再为女人,再遇到男人如李甲。
  于是我宁肯在水底看着自己的肉体,那曾经迷惑过无数男人的肉体,被鱼虾一点点吞噬,也不去孟婆那儿喝一口汤。鬼差抓我,苦苦哀求,拿珠玉贿赂他,他大声斥我:杜十娘,你不可上岸做怪,不可水底做冤鬼兴风做浪,可能应了我?
  忙一一应他,他便放了我。
  伸出白骨粼粼的五指,这女子的皮肤好滑,一如当年的我。
  可惜死了,一缕芳魂,在我刚拉她出水面的时候,便离了肉身,我紧唤慢唤叫不住她。
  咦,想问她为何投江?可也是男人负了她?却是问不着,那魂儿急着贪恋另一世的浮华。
  不救也罢。
  月华如舞台的灯光,把我的白骨印在沙上,一根一根,实是丑陋的可怕,还是进水里罢,水下我看不清自己的模样。
  宝儿,宝儿,宝儿……
  是男人在唤她。
  唤声如狼嚎,显是受了伤。不禁胸骨一痛,那里无心,但骨头会痛,我坠水时,李甲不曾这样唤我。
  忙拉那女子尸身至石后匿藏,看看那男人是何等模样。
  剑眉、星目、红唇、肤微黑,身形高大,显然是一个潇洒英武的少年郎。
  宝儿,宝儿,宝儿……
  他身后随了一群的人,也是大声的唤,召魂一样。
  别人声线焦灼,独他忧伤。我在石后看他,可是负了心,做戏给人看,才故意弄得这等慌张?
  男人的情,不能听言语,看表面,需剥开了心,才能弄得清真假。
  这是李甲送我的课业,六百年了,我反反复复研究它。
  我想看看这男人的忧伤是真是假。
  人群渐远,我看着那女子的肉身,边用十根白骨手指轻轻的揭她的皮,边喃喃的问她,为什么死呢?过了六百年,你为何还要学我?
  她不回答。
  皮落了下来,月光下好生精致,绢纱一样。我撑起来,抖落,展开,穿衣一般披在身上,真是一件好皮囊
  我不由的临水照影,现在水波里不再是一具骨架,它己丰满,曲线玲珑,肢体婀娜。
  宝儿、宝儿、宝儿……
  唤的人又回了来。我忙把那无皮的肉身扔下了江,且穿上她的衣裳。
  这衣裳好生奇怪,我穿着不太舒畅。肩紧,领硬,银灰色,是当下世上叫的什么职业装。那若我那时穿的衣裙,织锦缀花,行时生香,坐时也生香。
  那男人见我立在水边,忙跑了来,一把拥住,宝儿,我可找到了你。
  泪水一粒粒落下,打湿了衣裳,我的骨头也被敲的生痛。难道六百年后男人的眼泪也增加了份量?
  我不曾拥他,我的怀里抱着百宝箱。
  他又道,宝儿,你还是不肯原谅我?
  我原谅他什么?原是不知首尾,怎么原谅?我惟有看他,不说话。
  他说,宝儿,你好凉,我送你回家。
  我站着不动,家?家在什么地方?
  众人过来,一阵劝说,皆劝我与遇春回家。
  遇春?六百年前,李甲倒有个知情知义的朋友,也叫遇春的,可就是他?
  我不出声,默默打量。他看了看我,然后说了几句,令众人散了。自己脱下了身上的外衣,披我肩上,且伸手取那百般箱,说,宝儿,这个给我,我帮你拿。
  我摇头,这个怎能予他,男人皆是信不得。六百年了,李甲卖我后见到珠宝时的那副贪婪样子,我至今记得。但我仍一手抱着百宝箱,一手伸出。
  他懂我意思,便马上握着。于是我任他牵着我的手,走往那人世的道路,万家灯火,千丈红尘,我又踏足归来,虽是一只披了人皮的鬼,但也是一个男人牵回了我。
  前路茫茫。
  第二节
  他送我至一栋楼房,六层B座27,我默默随他。
  房间大而素雅,以粉白为主,四下设施对一只久未临人世的鬼而言,实在奇特的夸张。
  他又抱我,且在我耳边说,原谅我,宝儿,我迫不得己。
  呵,一句多么熟悉的话,李甲也讲过的啊,六百年了,负心的男人难道无有进步,只会说这么一句推搡的话?
  我不回答。
  他看我,咬了咬牙,又说,宝儿,不原谅我也可,只是答应我,不可胡思乱想,做出什么傻事,好吗?
  我点头,傻事已做,他不知也罢。
  自于你爸爸,这段时间,我会好好照顾他,你放心好了。他看着我又说,一脸尴尬。
  哦,我还有爸爸?不不,应该是我这张皮囊还有爸爸。我那一生是不知父母的,只叫那老鸨妈妈。
  然后他走出了房,临出门之际,仍说,睡吧,好好休息一下。
  我站在门口,看他背影,却喊出了来到这人世的第一句话,柳遇春。
  他回首看我,表情错杂,好似我不该连名带姓的叫他。我心下明了,我猜的没错,他就是柳遇春,轮回了六百年,我却以这样的方式见到他,那么李甲在那?
  他看着我,我缓缓的关上门,不再看他。
  六百年前,他与李甲同游教坊司院,二人一样的风流倜傥。李甲恋我,院中姐妹徐素素爱上了他。谁知他来一次,再也不至,弄得素素枉自牵挂。求李甲牵线,李甲笑说,那柳遇春是一等一的情圣,自幼与他表妹青梅竹马,不会贪恋这烟花巷。
  他不贪恋这烟花巷,今生却令女人为他自杀。可见男人,永不是女人依靠得柱梁。
  不可为人,一为人便要遇到前世今生的孽障,我还是回到水中,做一只鬼且安生吧。
  墙上四处是画。画里皆是那叫宝儿的女子的模样,或颦或笑,或纯或媚,我不由一路细细看下去,直至看到一张大床上方一个男人的像。
  那是一个中年男人,高额方颐,眼神流光,宛然会说话。哦,这眼光与宝儿极像,难道这男人是宝儿的爸爸?
  突然一阵刺耳的声响。
  我一阵惊惧,不知是什么东西。忙跑去看,一个方匣子,被震的铃铃响,忙颤惊惊的拿起,铃声不响了,却有人在里面说话。
  喂,孙宝儿吗?是个男声。
  我忙嗯了一声,看来这个宝儿姓孙。
  明天九点到市体育场,那儿有一场秀要走。
  秀?什么东西?我仍是胡乱的嗯。
  你是不是睡着,只会嗯?那人问,且边问边笑。
  我仍是嗯。
  我还是给遇春打个电话,真怕了你这糊涂虫。那人说完便“咚”的一挂。
  管他。明日我便走了,先还是看看当下人类的生活吧,我在屋里走来走去,终找到洗澡的地方。脱下了人皮,泡在水中洗刷,江水太咸,别腌脏了宝儿的冰肤雪肌,那端得糟蹋。
  洗了又洗,我看见了浴镜中自己的那副骨架。
  它无欲无望,因害怕而躲藏尘世的一切。
  它一根一根,白得好像一句句真理一样。
  我已习惯面对它。
  拎起了人皮,抚摸一下,丝绸般光滑。不禁怜爱,拿至妆台上,描细得眉,抹白的粉,涂淡淡的胭脂粉红,唇轻轻一抿,又是那倾国倾城的一点红。
  画好细看,不由痴了,这样美的人皮衣裳,多找来几件,复至水下,不也可做只繁复多样花红柳绿的鬼么?
  想至此,不由一凛,鬼差的话又至耳边巨响:杜十娘,你不可上岸做怪,不可水底做冤鬼兴风做浪,可能应了我?
  己是应了的,不要做妄想。
  穿上人皮,走至阳台,夜风习习,星辰满天,有人向这边眺望。
  我是一只鬼,我能看见一切人类不能看见的。
  那是个男人,在远远的一个阳台上,手里拿着一个黑色的圆筒,向这边眺望。
  看来这个宝儿早已吸引了这男人的眼光。
  我突然想顽皮,对着那圆筒往下脱人皮,一点一点,直至脱的我粼粼的白骨,拿着人皮向他挥舞。“咣铛”一下,那圆筒显然掉至地上。那男人被刺了一刀般尖声喊叫着冲进了他的住房。我不由笑了,这是我六百年来笑的最开心的一次。我第一次知道做鬼原来也是有乐趣的。
  我轻轻抚摸着那人皮说,杜十娘啊杜十娘,这些年你太寂寞啦。
  第三节
  寂寞尽处是笙歌,我曾是妓女,知人世惟一的好,便是可以惊喜怨愤颠,百感交加。
  做鬼很无聊,做水鬼更是无聊,只能日日数着鱼虾与水泡渡日,那有这样的男人,可供我当夜点消遣,白骨绽欢颜啊?
  留下来罢,我对自己说,杜十娘,耍它两日再走,方不亏回来一遭,换取些许记忆留待日后品尝。
  复走回屋去,拿起百宝箱,四下查看,看可有地方将它躲藏。
  走近衣柜,轻弹木质,回声钝钝,原是上好红木造的。
  “咿呀”一声,打开柜门,映入眼帘的尽是衣裳,尽是黑白灰三种颜色。
  这个宝儿,穿衣原是偏于素淡一类的。
  心虽不喜,但仍一件件试穿,穿着穿着,不由想起十三岁那年,那天,也是这般试衣。只是衣是红衣,鞋是红鞋,连鬓角的金步摇,嘴里含的也是一粒小小的红玉。
  平常人家的女儿着了红衣,一般是嫁人,图个喜气。我这样的女子,却是图个把自己买了出去的吉利,从此被人挂了牌号做成生意,只祈流通于市,换回钱币。
  红与红也有不同的含义。
  侍儿画眉帮我细细梳洗,老鸨妈妈则坐在身侧,授我做婊子,诱男人的规矩。
  我细心听取,那一行那一门要出人投地,无需付出努力?
  天然本事也得经人调教,才可日趋完美。
  名妓并非天生,除了美,除了艺,讨好男人,从嘴头到床帷都要流着蜜,方可令他百般依恋,不得不回,身不由已。
  我永记得第一个男人,五短身材,面目丑陋,如有的选择,第一次,我不会要他进入我的身体。
  而我却是个妓女,做为妓女,我得谢他,他出手阔绰,黄金一千两,奠定我初出道的地位。对一个新人而言,千两黄金,价格不菲,别的处子破身,最多百两,而我,是她们的十倍。柜里最后的一件衣,咦,不是黑白灰,烟霞般灿烂,薄极,显是我也穿过的叫软烟罗的纱质内衣。
  忙穿在身上,腰间的带儿一系,镜中人马上显是慵懒娇媚。
  此时一首好听的歌儿响起,忙循着声音寻去,是门,门在唱歌,打开一看,柳遇春立在门外,身后是一片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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