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继阁小说网 > 都市电子书 > 醉入君怀 >

第70章

醉入君怀-第70章

小说: 醉入君怀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从未见过他这番低沉萧条模样,我知道他一直忍受了多大的压力和自责,我想劝慰他的伤心,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我年年锦衣玉食,不愁温饱,她生活艰难举步维艰……我怎么不早点找到她?也许,她也不会这么早就——”

“这不关你的事,你什么也不知道。”我攥着他的衣襟,狠狠拉扯。

风过,曳起满树干枯枝叶,沙沙作响。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

他顿了顿,不再说话,我叹息一声,靠在他的怀里,松开了他的衣襟,眼中忧色加深,更加细细凝眸看向眼前的人。

男子抬头,望着树梢,枝头摇曳,月华投下的影子斑驳。摇晃,迷了视线,男子的面容隐在了阴翳里,看不分明,模糊不清。

两人再无言语,亦再无动作,只余周遭风卷叶摇的声响,飒飒不止。

……

良久,膝盖全麻,肚子里是翻江倒海般的难受。

我终于忍耐不住,试探性的推了推他,轻轻开口,“喂——”

“嗯?”他应了一声,波澜不惊,无悲无喜。

“我饿了。”

“……”他松了紧抱住我的手,与我隔开一段距离,神情很是疑惑,倏地,眸中突然一凛,声音寒着,“什么意思?”

我低眸,声音委屈着,“你三天没吃……我也没有。”

上官若风眉峰一挑,面上表情很是耐人寻味,“为什么不吃?”

我说话的声音低低弱弱,“我想吃来着,可是……你又不是不知道我不会下厨。”

“……”男子抽了抽嘴角,默然低眸看了我半响,叹了口气,拍了拍我的肩,“起来,给你做饭去。”

我惆怅地抬眸看着他,“腿麻了,起不来。”

下一刻,身子一轻,人已经被他直接横抱而起。他低眸看了我一眼,起身——

陡的一个踉跄,两人一道下沉,我吓得搂紧了他的脖子,“砰——”的一响,男子膝盖重重落地。好在,我人没有摔下来。

他仍保持着跪着的姿态抱着我,目中神色复杂,“好像,我也起不来了。”

“……”

然后坟前出现了这么一幅诡异画面:

月华清冷干净投下,一男一女,相互搀着起身,双膝颤颤,步履蹒跚,坟与小屋不过几十脚步的距离,生生走了半盏茶时间才走到。

房屋灯火荧荧亮起,慢慢生辉。从房外看去,男女的影子映在窗纸上,或亲密,或交叠,温温暖暖,无比和谐。

然,这只是个开始。

今晚,堡主对堡主夫人很是头疼,他从来没有料到过,同床共枕这么久,他的堡主夫人,原来,是个不可貌相的。

堡主以拳低额,思忖良久,想在他过去二十多年的记忆里搜寻一个词语来形容其夫人,想了许久,没找到。

  

文章正文 第一百九十九章 本章雷,慎入

回了小院,两人一同入了厨房。

由是过年时节,厨房里头倒是有不少食材,所以阿云才放心的离开说要出去四五日。

一进厨房,上官若风的脸色就不是很好看,他淡淡扫一眼简单的厨房,最终将目光落在我身上,意有所指的奚落一句,“厨房进猫了?”

我别过头去不看满房被我翻出来的狼藉,抬目仰望房梁,做惊异状,“这个房梁的造型……长长的、圆圆的、好像……一个房梁呀。”

上官若风别了我一眼,不打算同我计较。

满厨房的凌乱,各种菜杂乱铺在地上,小灶之上摆着一个药罐,药罐旁边是一包散落出来的药材,角落里头堆着一堆的碎片,有药罐的、还有杯碗的。

上官若风皱着眉头在房里走了一圈,看我的目光慢慢变得匪夷所思起来。

“这是什么?”他拿起砧板旁边一颗被咬了一口的胡萝卜问。

我瞄过去一眼,刻意忽略上头被咬去的一口,面上堆起粲然无伤的笑,“胡萝卜呀。”

男子目光陡沉,寒目瞪过来。

我抿抿唇,低了眸子,声音细细,“这不能怪我,人家真的饿了,这不是想着这东西兔子能生吃,我就……洗洗尝了尝。”顿了会儿,“不过这东西味道不怎么样,我咬了一口就不吃了。”

“……”上官若风嘴角僵了僵,放下胡萝卜,双手交叉抱在前胸,眯了眼睛上下打量我,突地一笑,“我若仍然在坟前,你是不是过几日连树皮都会去啃?”

我咋舌,抬眸,望进他深邃眼底,哼了哼,“用不着过几日,也不会有过几日。我就不信你跪在那不吃不喝不睡几天还能够坚持多久,到时候你一虚脱晕倒我就直接放个讯号,叫人把你抬回去,自然我也不会再饿着。”

男子眉峰微挑,看定了我,蓦然觉得这个问题颇有意思起来,“虚脱晕倒?若我坚持住了呢?没虚脱没晕倒,也不搭理你,你就真的去啃树皮?”

我连连摆头,“不会不会,还真当我傻吗!”

“哦?”男子微笑,从水缸里舀了瓢水洗锅,也不急着先给我弄食物,斜睨我,“你倒说说,你会怎么找吃的?”

“村里那么多户人家,又是大过年的,吃的东西肯定多,我看着偷点……”

他横了我一眼,伸了一指撮向我额间,“就这点出息!”

我捂着额头,撇嘴,“你总该不会让我在你面前饿死吧,说不搭理难道就真不搭理了?”

他眼里一黯。

我愣神,这才惊觉自己方才说错了话。上前凑近他,扯了扯他的衣袖,小声道:“大不了若遇到这种事,我不去偷,光明正大的去抢行了吧?”

“咳、咳——”

某人三天来喝到的第一口水就这么被呛在了喉咙里。

“多大的人了,喝个水都能呛住。”我看准时机嘲弄。

上官若风手撑着炤台缓过气来,随手摸到几棵菜就往我身上扔,漫口一句:“洗了。”

我侧身避开,脚踢起地上一个木盆将菜接住,然后冲着他踢了过去,“不会。”

木盆落在上官若风脚边,他也不看,直接再踢了过来,“先前不是还洗了萝卜?”

我咬牙,再踢,“萝卜和有叶子的菜能一样吗!”

“哪里不一样?不都一样洗?”上官若风白了我一眼,又将木盆踢了回来。

我用力再踢,“萝卜长得干干净净一目了然的,有叶子的菜这么复杂,上头有虫怎么办!”

“……”

上官若风眉心跳了跳,寒了目,“洗不洗?”

“不洗!”

“那就别吃。”上官若风不再与我废话,转身就要走。

“你别……”我杵在原地,特意把缠了层层绷带的手从袖管里伸出来,声音娇软绵绵,“人家不是手伤了嘛,再来……我也从来没洗过这东西,我洗出来的东西你敢吃吗?”

上官堡主默默端起木盆舀水洗菜。

洗好菜,量好水,煮饭。

堡主大人提起炤台上的药罐,揭开盖看了看,转身过来,“这药是怎么回事?”

我一愣,“什么怎么回事?我煎的呀,火候掌握得很好,也没有糊,药效都对的。”停了会儿,想起些事情来,恍然道:“这几天你都没喝药,里头还剩一碗的量,虽然凉了,你自己热热凑合凑合喝了吧。”

上官若风只是皱眉,“你会煎药就不知道煮饭?”

我撇嘴,“谁说会煎药就一定要会煮饭了?”

男子柔了柔额角,“你是女人就不该学学?”

“我为什么要学?从小到大我用得着自己煮饭吃么?”

男子侧目过来,“你就不怕个万一 ?”

“万一什么?万一你上官堡突然没落请不起厨子了?得堡主夫人亲自下厨才行?”

他语噎。倏地眸光一亮,耐了性子再问,“那会煎药是怎么回事?我府上落魄到要堡主夫人亲手煎药才行了?控制这个火候可比炒个菜要难。”

我眨眨眼,笑,“这你得去问我二哥,我小时候老喜欢跟他待在一起,我身上一半能耐包括武功、书法和琴都是他教的,也不记得是什么时候教会了我煎药。”

上官若风目里神色变了变,再看我时,面上带了分笑,“我教你做饭,学不学?”

“不学。”我说得肯定。

堡主不解,“为什么?”

“知道黄脸婆哪来的吗?就是被油烟熏出来的!”他面上隐有不悦,我立马做出一副委屈模样,凄凄看他,“还有……你忍心见我一双白白嫩嫩的手因洗菜做饭变得粗糙不堪?”

“白白嫩嫩?”男子勾唇,“伸出来看看?”

本夫人心情极好的伸了只手出去。

男子低目在我掌心指尖一扫而过,沉了声音,“指尖上怎么红成这样?”

我另一只手指了角落里碎了的一堆,“哦,我不知道煎好的药连药罐也会那么烫,伸手去拿就烫着了——”

男子眼中突地阴鸷,极快的伸手一掌在我手心打下,“啪——”

我痛呼一声,捂着被突然打红的手心,柳眉倒竖,“你干什么!”

“不打不长记性。刚煎好好的药,哪有人徒手去端的。”他不再看我,转了身做饭。

时间悄然过去,夜更深。

两人吃过东西,直接回了房,因为有件头疼的事情要做。

上官若风跪了三日的那条裤子两边膝盖处,一边直接破了个大洞,一边烂开了几条长缝。膝盖上的伤还只是小事,涂点药忍一忍,行走、奔跑都不是问题。但是这裤子……

阿云家里没有男人,自然不会有男人的裤子。

而堡主一世英名是坚决不肯穿破着膝盖的裤子出门的。

还好我有先见之明学过针线,打了补丁的裤子总比破烂的裤子要看得顺眼。

可这补丁该怎么着?上官若风穿的是一条白色裤子,而我身上的衣服是大红,虽说衣摆挺长,剪下一截来也没什么。但在白色膝盖处打一块红色的补丁……堡主宁愿光着下半身出门也不这么干。

自然,本夫人也决不允许自家男人光着下半身出去丢人现眼,于是,本夫人摸索了许久,终于把堡主的中衣剪了一块下来,对着他膝盖缝上去。

整个过程,堡主的脸色难看得厉害,我缝完一边,准备再给另一边打上补丁时,堡主说什么也不准了。

于是本夫人只得叹息作罢。

当时本夫人还不知道我这一无意识的举动会带来什么,十多年后上官清在家里闲得无聊,无意之中打开了自己父亲藏得隐秘的一个铁箱子,里头翻出了一条一边打了补丁,一边烂开几条缝的裤子,觉得新奇,穿上去试了试,无意中被府中一婢女见到,第二日,上官堡周围街道上可以看见不少人穿一边打了补丁,一边烂开几条缝的裤子;大家都知道,东西一旦流行起来,速度都是很快的,七天后,江湖纷纷流行起这种裤子来,均已效仿堡主为美。

后世,有裁缝经过改良,把这种裤子用特殊布料制造,布料粗厚,使这种裤子能持久耐穿,人人称奇,均呼“牛哉!”尔后,久而久之,一传十,十传百就有了“牛仔裤。”

当然,这已经是后话了。

=======================================================================

某雪:今天作者心情比较好,于是乎就写成了狗血暖萌小白文~~~各位要相信,后文不会是这个基调~~~~

冰魄:= =

  

文章正文 第二百章 一个不留,杀

阳光明媚,庭院里无树遮挡,阳光洒下,是一片金灿灿的颜色,看着,舒服得很。

我家男人心情极好的搬了摇椅出来,斜躺在上头,手里一小壶茶,有滋有味的晒着太阳。椅子前后一摇一晃,男子闭目悠悠,惬意得很。

不觉的在心底鄙视他。他府中焦急寻他的人天天忧心思虑、心神不宁。这厮倒好,完完全全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模样,自己过得是舒服了,倒累了一大帮人忙前忙后。

说好去五六日的阿云却比预料之中的回来的快,我倚在门框处,眯着眼睛看着小姑娘背着个包袱,从远处兴高采烈地一蹦一跳的过来,雪白的衣裙随着身体动作上下摆舞着,腰间挂着的编绳流苏一荡一荡,左耳的银色耳钉在阳光底下流光熠熠。

不是所有人都能把白颜色穿得好看,不同的人穿起来都是不同的韵味,上官若风穿白衣,风华中带着几分严肃;苏流觞穿白衣,精明中带着狡诈;我二哥在好几年前也是颇爱白衣的,穿起来一身风流,不羁难掩。前些日子见过的林霜也是一身白,却生生穿出了一股清冷味儿,表面上看是与世隔绝淡泊冷漠了,实则,若是青楼女子,就只能让人看出一脸的怨妇样,也不知道是那个男人欠了她。

至于阿云,却将那一身白穿隐了颜色,原本应是冷冷的白,却能生生从里头看出缤纷的色彩,成天活泼着的小丫头,恐怕连自己都不知道,她脸上无忧无虑的笑,在旁人看来,很是喜欢,很是羡慕。

“你说,要是有个女儿,会不会更像阿云?”上官若风不知什么时候睁开了眼,摇椅一摇一摆,整个人神情悠哉的看着远远要过来的白色倩影。

我皱了皱眉,没想到这厮会突然想到这种事情。阿云与他是亲兄妹,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1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