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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章

仙恋红尘-第5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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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的东西给你们看到了?”
被问到的那人叹口气道:“我们一直以来自命是电脑高手,谁也不服,但今天见识过典小姐的技术后,才知道什么是天外之天。依我估计,世界一流的动画高手,也不外如是。看她一席操作,胜过我们自己琢磨十年啊。”
刘德华听得目瞪口呆,他知道这些年轻人一向是目中无人的,一谈起电脑,谁也不放在眼里,现在居然如此推崇典娆,典娆的高明可想而知。同时刘德华又是心动不已,动画高手本就难找,难得她还是沈信的表妹,这样的人才,说什么也不能放过。
这样想着,刘德华不由微笑起来:“曾志伟还真是有先见之明,他给沈信取的外号确实再贴切不过了。在公司最需要动画人才的时候,他的表妹就来了,还正好是动画高手。一个难题就这样解决了,真是不服不行啊。”
微笑上前,刘德华对典娆说道:“典娆是吧,我和你表哥是好朋友,不知道你现在在什么公司上班呢?”
“我没有工作。”典娆摇摇头,接着又补充道:“我刚大学毕业,还没开始找工作呢。”
刘德华一听大喜,很明显,只要沈信帮忙说上句话,这个人才就到手了嘛。沈信在一旁却是听得目瞪口呆,暗想:“典娆,你也太能掰了吧?睁着眼说瞎话,这样也行?你又在哪里上过大学了?”
沈信这样想着的时候,刘德华已经继续问道:“我叫你小娆好吧?在什么地方上的大学呢?”
典娆毫不犹豫回答了一所美国大学的名称,又让沈信好一阵说不出话来,典娆这谎,可是越撒越大了。
“我学的是电脑编程专业。”典娆又补充了一句,神色骄傲得不得了。
老实说,她所说的那所大学,在场人中,包括诺曼,都没有听说过,估计有也是不出名的大学,分外让人奇怪典娆为什么那么自豪。只有沈信明白,典娆自豪是因为提到电脑,说到电脑方面,谁能比她这个本身就是电脑化身的人厉害?
刘德华对典娆所说的大学有没有名气丝毫不在意,他只在乎一个人的真正实力。听典娆说学的是电脑专业,他更感兴趣,连忙又问道:“我们公司正好缺乏你这样的人才,有没有兴趣来我们公司上班?你表哥可是在这里哦。”为了笼络典娆,刘德华启用了沈信这张王牌。
“能和沈信信哥哥一块上班当然好了。”典娆单手托着下巴想了想,接着说道:“不过也要看你能给我多少钱了,嘻嘻。”说到最后,眼中都有小星星在闪动,看得众人好笑不已。
沈信看典娆说话有点过头了,连忙喝止:“小娆,不要闹了,这是刘德华大哥,你也就大哥好了。跟大哥说话,不要这么没礼貌。”幸好典娆是美女,要是其他人这么说话,一定被人耻笑了。
典娆先不满道:“我说的话有什么不对吗?”不等沈信反应,她已经跑到刘德华面前,甜甜地叫了一声大哥。这样一来,沈信可是没话说了。
想了一下,沈信对刘德华说道:“典娆是我表妹,就是我们自己人,公司有需要她帮忙的事,说一声就行了,至于正式上班,还是不要了。”
“为什么?”刘德华奇怪地问道。
“因为,她年纪还小,我不想她这么早就要辛苦工作。”沈信答道。其实在他心里,是怕典娆受不了约束,不如先这样,等她对什么工作真的感兴趣了再说。要说辛苦,那是没有的事,典娆几乎可以和沈信一样不知道劳累。
“哦,说的也是。”刘德华点点头,接着笑问典娆:“小娆,今年多大了?”
“唔,我护照上的生日好象是十七岁,还要几个月才满十八。”典娆思索着回答道。
沈信一听又晕了:“什么叫‘好象是’?典娆又在哪里有了护照了?”
刘德华却并不在意这个细节,笑道:“那么,就这么说定了,我们需要你帮忙,你一定得来,至于酬劳,肯定会让你满意。”
沈信没说什么,典娆却高兴得不得了,忽然紧紧抱了一下刘德华,笑道:“谢谢刘德华大哥。”
刘德华看到典娆这么高兴,忽然解下手腕上的劳力士金表递给典娆,笑道:“这声大哥也不能让你白叫,喏,这个送给你。”
沈信来不及说话,典娆已经一把抢过金表,爱不释手地欣赏起来,接着连声感谢。沈信无奈地摇摇头,对刘德华说道:“大哥,你太娇纵她了。”
典娆马上白了沈信一眼:“表哥一点也不好,我还是喜欢刘德华大哥。”众人哈哈大笑,沈信默然无语。
“才十七岁,就大学毕业了,真了不起。”凤仙忽然说道。对于今早典娆的突然出现,她一直觉得奇怪,这时有发现这个漏洞,忍不住说了出来。
“我是天才嘛。”典娆好象很骄傲的样子,又惹得众人一阵大笑。在这样的情况下,凤仙也不由觉得自己多疑,这么可爱的女孩,怎么会有问题呢?
热闹一番,动画小组的成员们先各自忙碌去了,看到前景光明,每个人都很兴奋。
刘德华笑着一挥手:“你们表兄妹好{炫&书&网}久不见,一定有很多话说,我一个老头子,就不掺和你们的事情了。”
沈信知道他另外有事要忙,也没有强留,倒是典娆又说了一句:“什么老头子?刘德华大哥比十七八岁的小伙子还精神。”
众人自然都笑了,这女孩人美嘴甜,实在是讨人喜欢。
(第三十五章 完)

第三十六章 心灵感应

刘德华转身去了,典娆撒娇的对象改为凤仙,姐姐叫得不停,让凤仙喜欢得不得了。在典娆的柔情攻势下,凤仙很快就抛开了一切疑虑,真的当典娆是妹妹一般了。
时近中午,沈信带头出门,典娆依偎着凤仙在后面叽叽喳喳地说个不停,三人先后来到一家高级餐厅,准备用点午餐。本来沈信和典娆都不需要进食的,但一来有凤仙在,另外人逢喜事,多少食点人间烟火,也是一大乐事。
三人坐下点了菜,沈信忽然觉得这个场面不应该少了万零,马上给她打了电话。听到万零答应马上赶到,沈信想象着她和典娆见面的情形,忽然觉得很有趣。典娆的意识是沈信的神识所化,而这一切都与万零有关,真不知道两个人见面会是什么样一个情形。
万零来得很快,才刚上,她就到了。站在餐厅门口,万零四处张望,看到沈信,先是一喜,接着看到典娆,忽然呆住了。
本来正和凤仙说笑的典娆,在万零出现的一刻,象有心灵感应一般,忽然停止说话,蓦地向万零看去。一看到万零,典娆马上站起身来,快步迎了上去。
万零的表情忽然变得很精彩,既惊且喜,也向典娆走去。两个人打个照面,互相看看,什么也没说,就那么拉着手回来了。看她们的情形,根本就不象从没见过面的陌生人,倒象是很久没见的老朋友。
“你一定是万零妹妹,我叫典娆,是信哥哥的表妹。”因为典娆为自己设定的年龄比万零大了一两岁,这时便以姐姐自居了。而之所以知道万零,是因为在和沈信聊天中,沈信已经把一切都告诉她了。
万零好象很高兴有典娆这么个姐姐,欣喜说道:“你好,典娆姐姐。”典娆顿时高兴地合不拢嘴。
“你好,凤仙姐姐。”万零又转向凤仙说道。凤仙同样很高兴,本来她只有张林一个兄长,现在突然多了两个美丽可爱的妹妹,手足无措之余,心底却是欣喜万分。
等万零的目光再转到典娆身上,她忽然很疑惑地问道:“典娆姐姐,为什么我今天刚见到你,心中却觉得你很熟悉呢?”说到这里,她犹豫了一下,接着说道:“那感觉,就象是看到另一个自己。”
也难怪万零会有这样的感觉,典娆本来就是由沈信对万零的思忆而来,气质上自然相近,其中奥妙,实在是难以表明。
万零的问题算是很难回答了,不过典娆却早有对策,只见她一本正经说道:“这是缘分。”
“哦,说得也是。”万零很信服地点点头。
沈信一直没有机会开口,本来他还以为要费一番口舌来为万零介绍典娆的,现在什么都不必说了。对典娆巧妙地回答了万零的问题,沈信也不得不服,却不由自问:“这样也行?根本就什么也没说嘛。”
沈信细细打量万零和典娆,发现两人的区别还是很大的,万零文静,典娆却活泼得多,因为典娆可以说是沈信一手创造的,心里颇觉对她有很大的责任。看出典娆的性格是不甘寂寞,而且神通广大,沈信想想唐子凡对方容的态度,不由担忧自己会步唐子凡的后尘。
“自作自受,今后有的头疼了。”沈信自嘲地想道。
“才不会呢,我会很乖的。”正和万零聊得开心的典娆,忽然白了沈信一眼,颇有怨气地这么说道。
“什么?”沈信吃了一惊,典娆这话说的,好象是看破了他的心思一样。
看到沈信吃惊的模样,典娆颇有些得意地笑了,接着调皮地指指自己的头,说道:“这里,能够感觉到你的想法。”
沈信更是惊讶,在道家修真里面,是有“读心术”和“搜魂术”之类的异术,但且不说典娆不会,即使会,以他现在的修为,典娆也不应该能看破他的心思呀。
沈信沉吟未决,典娆已经又说话了:“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但是我就是能感觉到。”其实也不奇怪,本来典娆的意识就是沈信的神识接受到沈信对万零的思忆而成,化身成人之后依然保留了能够接收沈信思想的特性。
看到沈信皱眉沉思,典娆更调皮起来,笑道:“你也可知道我的想法。我才不象你鬼鬼祟祟,老把人家当坏人,你自己感觉吧。”
说话间,典娆望向沈信,当沈信凝神和她对望时,忽然觉得两个人的意识融合在了一起。沈信完全能够感受到典娆内心对自己的依赖和亲爱,就象自己是她的兄长,或者是父亲。这还不算,最让沈信受益非浅的是,通过这一意识的融合,典娆来自只能电脑的全部资料,也同样传达给了他,就象联网的电脑互相拷贝一样。
事情只是发生在一瞬间,但这一过程结束后,沈信和典娆都与先前完全不同了,两个人的知识经历,都互相进行了交换,他们的感情更深了。
这一切,是沈信无法解释的,但他也毫不在意,很多事,探根究底是一件很无聊的事。只要开心就好了,何必想那么多呢?
沈信和典娆象打哑谜般的对话,只有他们两个人明白,万零和凤仙却听得莫名其妙。万零忍不住问道:“典娆姐姐,你和沈信哥哥在干什么?”
典娆回神一笑,先又白了沈信一眼:“现在知道人家是乖孩子了吧。”在沈信苦笑点头之际,她又对万零说道:“没什么,我跟信哥哥玩了个游戏。”见了万零之后,她就改口叫“信哥哥”了,以示与万零的区别。她知道自己的产生和万零有莫大关系,但现在见了面,她才知道根本还是两个人,对自己的存在意义,更有了自信。
三个女人一台戏,沈信几乎被遗忘了,那三姐妹倒是都开心了,言谈投机无比。吃过午饭,沈信以为可以回去了,但在典娆提议下,他还是被迫陪她们去逛街购物去了。说起来,这好象也不是沈信一个人的不幸。
万零这时已经收到温馨给她的报酬了,算的上是一个小富婆,但既然有沈信这个冤大头,自然一切开支都由他报销。在典娆的怂恿下,万零和凤仙也彻底站到女性联盟一边,沈信的苦状,可想而知。不过老实说,沈信看到他们那么高兴,其实自己也很欣慰。尤其是典娆,虽然她的刁钻让他有些头疼,但一想到典娆的出世是他一手促成,心中就有一种自豪感。
大采购之后,精力无限的典娆又要求去游乐场玩。说起来,她其实是第一天到这个世界来,很多东西她都知道,但真正用人的眼睛去看,却是第一次,好奇兴奋得不得了,那份热切,比起沈信初抵贵境,有过之而无不及。
到最后,天将擦黑,四人才兴尽而归。
将万零送回家,典娆最后跟着沈信和凤仙又回到她的出生地。
(第三十六章 完)

第三十七章 夜话

这时候,小别墅的住户就只剩下沈信和凤仙了。新年刚过,张林就声称要自己去开公司,席卷了凤仙一部分积蓄去投资了。客串了几个月经纪人,张林算是过足了瘾,发现经纪人并不象自己想象得那么有趣,他索性把所有事务丢给凤仙,自己去当老板去了。反正现在钱也有了,何必当个累死累活的经纪人呢?他这时发觉当老板更过瘾。
据张林自己说,他的公司生意兴隆,财源广进。此话不知是真是假,但他十天半月地不见人倒是真的,至于忙什么,凤仙和沈信都不清楚。
沈信本身对金钱没什么概念,凤仙日常开支又小,两个人都是很好将就的人,只要张林不做什么违法之事,他的生意是赚是赔,两人都是毫不在意。
回到家中,凤仙邀典娆晚上和她一起睡,对这个从天而降的妹妹,她现在是越来越喜欢了。
典娆同样喜欢凤仙这个姐姐,不过说到睡觉,她却是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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