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恋红尘-第13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所以,刘德华稍作沉思,马上决定同意该杂志的要求,安排时间让沈信和那女孩见面,同时还对其他获奖者做出奖励,分别赠送沈信写真集中照片若干。这本来不是什么稀罕奖品,但在万众期待却仍难见沈信身影的情况下,却是对歌迷最好的奖励。
沈信当天就接到通知,让他第二天和那女孩见面。沈信并没有觉得这有什么重要,也没有多想。刘德华本来想找个人教教沈信如何应付,但看看沈信随意洒脱的形象,马上打消了这个念头。
“也许,不用任何人教,沈信自己会应付得很好。”刘德华这样想着,脸上露出了微笑。
(第十五章 完)
第十六章 少女歌迷
约定的时间到了,沈信来到一间会客室。在会客室里已经有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女在等着他了,少女长得眉清目秀,不过神情却有点忐忑不安。可以看得出那并不是紧张,而是满心期待的焦躁。
“你好,我是沈信。”沈信微笑着打个招呼。
“哇!”少女猛然尖叫一声。
“什么事?”沈信愕然止步,被少女惊诧的面容惊呆了。他不由自主伸手摸摸自己的脸,难道自己突然变成了某种恐怖的怪物了吗?
但少女接下来的行动更是让他瞠目结舌,先是被他颇显滑稽的动作逗得嫣然一笑,接着少女就扑到他面前,拉着他的手左看右看。
“一模一样,居然跟我梦到的一模一样。天!”少女惊呼不断,沈信这才明白过来,他对现代女孩毫不掩饰自己感情的做法有点不习惯。
“很荣幸能够完全配合你的想象。”沈信笑道。
“不是想象,是我真的梦到的。”少女认真说道。
“好,随便你了。坐下说吧,你叫什么名字?”沈信难得有这种接待小女孩的体验,感觉颇为新鲜。
“我叫万零。沈信哥哥,能不能帮我签个名?”少女小心翼翼问道。
“当然可以。”沈信爽快答应,在少女递过来的精美笔记本的扉页上写下了“沈信”两个大字。
“哇!沈信哥哥的字好漂亮啊。”
“只是一般吧。”沈信一笑,他对自己的字还是有自知之明的。
“不,真的很漂亮,有一种超凡脱俗的感觉。”
沈信仔细看了看,自己也觉得字好像比以前多了一些韵味。难道,渡过那该死的天劫,虽然没成仙,还是有点好处的吗?唔,这个改变倒是不惹人厌。
“书法我曾经练过十年之久,也只是勉强看得过去。”沈信笑道。
“是吗?”万零一脸的倾慕:“能不能告诉我,沈信哥哥,你今年多大了?”
“二十一。嗯,是虚岁。”
“生日呢?”
“七月二十三。阴历。”
“嘻,沈信哥哥说话好怪啊。”
沈信苦笑一下,暗想幸好你不是直接我出生年月日,不然可难回答了。
万零接着问道:“沈信哥哥,你平常喜欢做些什么?”
“嗯,听听音乐,看看书,练练乐器,唱唱歌,大概就是这样了。还有就是看影碟了。对了,我很想开飞车,不过没有机会。”沈信倒是什么也告诉了万零。
“开飞车?那可是很危 3ǔωω。cōm险的,沈信哥哥还是不要冒险得好。不,是我白担心,沈信哥哥做什么也一定是最出色的。”
“你比我还有信心。“
“当然了,你是偶像嘛。对了,沈信哥哥,你是不是准备拍电影?什么时候有片出?”
“唔,这个嘛,暂时只是有兴趣,没有什么计划。”
“你喜欢什么颜色?”
“绿色,草绿色。”
“大自然的颜色啊。”
“对。”
“女朋友呢?有没有心上人?”
“这个问题嘛,其实我认识的女孩子也没有几个,根本没想过这方面的问题。”
“沈信哥哥好单纯哦。”
谈话一直这样继续着,足足持续了两个小时。后来有人问起沈信,到底和那女孩说些什么,沈信耸耸肩道:“话家常。”事实也是如此,两个人就像关系很好的兄妹一样闲聊。
“沈信哥哥,可不可以给你我的电话号码?我有事好找你。”万零最后已经敢提出这样的要求。当他们已经来到门口互相告别时,万零这样说道。
沈信笑道:“当然可以。”说着掏出一部手机,却忽然愣住了。
“多少号?”万零已经掏出笔准备记下来。
“你等等。”沈信尴尬一笑:“我的经纪人只给我手机,却没有告诉我号码。这手机我从来没用过。”
“嘻。”万零觉得沈信太有趣了。
大声叫过张林,沈信吩咐他将自己的手机号码告诉万零,然后和万零挥手告别。万零此行收获颇丰,不仅见到自己的偶像,而且获赠一张还没有发行的mtv光碟以及配套的写真集一本。
张林瞪着沈信:“你怎么可以随便告诉人自己的电话号码?”
“日子太寂寞了行不行?”沈信丝毫不在意。
这个意外的小插曲最后终于喜剧收场。万零回去之后又在那少年杂志上发表了一篇文章,讲述了自己和沈信见面的过程,文章中盛赞沈信亲和纯真,更是帅哥中的帅哥,算是免费又为沈信作了一番广告。尤其在文章中提到沈信很快将有一张mtv问世,同时还有配套一本写真集,这个消息顿时引起歌迷的兴趣,翘首期盼能够早日等到。
各大媒体知道这个消息居然从一本少年杂志传出,分外感到尴尬,一时间纷纷打电话到刘德华公司确认。刘德华也趁机确认了这个消息,并且确定了准确地发行时间。本来很小的一个问题,居然在各大媒体都占了不小的版面。
对沈信来说,与万零会面是他第一次跟歌迷打交道,其过程颇为愉快,也由此奠定了他后来一直与歌迷有着良好沟通的基础。
会面过后,沈信来到刘德华的办公室。
“感觉如何?”刘德华笑问。
“挺可爱的小女孩。”沈信说道。
“你习惯就好。”刘德华笑道:“对了,过两天我生日,想举办个派对,会邀请一些演艺界的朋友来,你做点准备。”
“没问题。”沈信不在意道,不觉得这有什么好准备的。
看着沈信懒散的模样,刘德华摇摇头,却只是溺爱地一笑,没有再说什么。
(第十六章 完)
第十七章 “球王”
莫名其妙地渡过天劫之后,虽然没有被仙界接引上天,但沈信各方面却已经跟普通的修真之士颇不相同了。这一点沈信也隐隐约约有所觉察,只是连他自己也很难说清,变化到底有多大,更不知道自己现在的真正实力到底该归于那一个层次。或许称一声“半仙”很是恰当。
对于自己变化最大的一点感受就是自己的记忆力明显增强了,不仅过目不忘,而且现于脑海的记忆如同立体电影,色彩分明而具有层次感。懂得这一好处之后,在看似睡觉的掩护下,沈信却可以心无旁骛地回味某一本书或者重看某一部有兴趣的电影。所以对沈信来说,从来没有无聊这么一回事,他任何时候都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
和过目不忘相随,沈信更有时钟一般的能力,凡是和他所说的有关将来某个时间的事情,虽然他并不时时留意,但只要时间一到,他马上就能想起来。
刘德华的生日派对就是这样一个例子,那天一早上沈信看完书起身,忽然“啊”了一声,说道:“今天是刘大哥生日。”
沈信平时懵懵懂懂,对日常生活的细节很不在意,这次倒很是让张林和凤仙小吃一惊。对于人情世故分外陌生,有关事务自然是凤仙一首操办。第一次去刘德华家,凤仙很贴心地为刘德华的母亲准备了一份厚礼。刘德华是出名的孝子,能讨得他母亲的欢心可能比他自己喜欢更可贵。不过这只是凤仙的想法,在沈信心里,并没有这样的念头。当然,孝顺也是沈信赞同的美德,只是他没有孝顺的对象就是了。
沈信提前两个小时到达,刘德华喜出望外,连忙引他去见自己的母亲。沈信本来就有令人一见就生好感的相貌,加上永远挂在脸上的微笑,顿时让刘母喜不自胜,拉着沈信问长问短。
沈信态度谦和,语气温顺,无论刘母说什么都是一副认真聆听的模样,更是让刘母喜欢得不得了。人一年纪大,就分外喜欢唠叨,刘母自然也不例外,只是这唠叨起来,内容没有什么新意,且反复往来,最是让人头疼。刘德华虽然孝顺,但要让他什么也不做,只是听自己母亲唠叨,在精神上也是一大困扰。不过这一次他不用烦心了,老人家一看沈信就喜欢,破天荒地对他一挥手道:“你自己去忙吧,让沈信陪我就好了。”
刘德华固然为自己脱身感到欣喜,但更担心沈信会受不了。不过沈信却丝毫不在意,只是对他微微一笑。这倒让刘德华疑惑起来:沈信莫非是超人?
沈信是不是超人姑且不论,但应付起刘母来却很轻松,实际上刘母也并不需要有人跟她有问有答,只是需要一个人听她说话就好。沈信在这方面做得非常好,静静盯着刘母,很专心听她说话的样子,偶尔再说几句感叹的话,更是直达刘母心底。不长时间,刘母已经把这个乖巧的年轻人当成最亲的人了,连亲生儿子也排在第二位。
如果换作其他人,要认真听完刘母长达两个小时的唠叨,那简直是一件痛苦的事。沈信不同,首先他是第一次听,还有点新鲜感,其次他能感受到刘母心中的慈爱之情,那是他缺乏的,自然也很有感觉,而他的反应也同样的真诚,最主要的是,他是半仙之体,对一般人困扰很大的负面情绪他完全不受影响,这个他人避之不及的工作他倒是完成得轻松愉快。
看到这一幕,刘德华不由有一个怪异的想法:“沈信其人,如果不进演艺圈的话,大可以成为一名出色的保姆,专门替有钱人家照顾上年纪的双亲,也必然可以赚得盘满钵满。”
一晃两个小时过去了,外面传来喧闹声,显是宾客已至,刘母也有点疲累,这才放过沈信。
沈信出门一看,满院都是明星大腕,各自三五成堆地寒暄着,却不见刘德华。沈信为人最能随遇而安,也不着急,只是径自从路过的侍者手里取过一杯酒,慢慢啜饮,信步踱去。
来到庭院一角,沈信看到五六个人正坐着一组沙发上高谈阔论,最显眼的是一个小眼睛小个子的男人,眉飞色舞,手舞足蹈,听得众人目瞪口呆。
沈信只是偶尔听到一句,也马上被吸引住,于是就停下来听这人神侃。
好不容易听得告一段落,附近的人都是哄堂大笑。那小个子洋洋得意地将手中的酒一饮而尽,忽然像感觉到了什么,忽地转过身来对着沈信。
沈信对他微微一笑,那人却一皱眉不客气道:“你是什么人?谁准你听我说话的?”
这人口气殊不客气,沈信却也不在意,只是淡然一笑:“对不起。”转身欲行。
“站住!”那人却忽然对沈信大感兴趣:“看你的样子不像狗仔队,你叫什么名字?”
“沈信。”沈信回头一笑,停住脚步。后来他才明白这个人为什么对他不客气,原来是当他是无孔不入的娱乐记者,而且他刚说的话里颇对某些人不敬,心下自然是有些紧张。
小个子大笑,上前一步拉住沈信的手:“误会误会。”接着上下打量沈信:“果然是一表人才,怪不得华仔这么神秘,至今不肯让你露面。哈,诸位,看到没有,这可是今晚的主要人物啊。”
沈信来不及说话,已经被小个子推到众人面前。所有人纷纷自我介绍,要不是沈信记忆过人,怕早头昏脑胀了,哪里还记得谁是谁,饶是如此,也让他感到难以应付,只知道频频行礼,恭称“前辈”。
好不容易听完众人介绍,沈信也将所有人全部记住了,一个个都是娱乐界有名的人物,那小个子则是有“大嘴巴”之称的曾志伟,是个颇具传奇色彩的人物。一番寒喧之后,所有人都对这个俊美和善的年轻人好感大增。
曾志伟接着当仁不让地将沈信拉到身边走下,开始训导。
“小伙子身材不错,对运动有没有兴趣?”曾志伟首先问道。
沈信一听运动这个范围广大的词,不知曾志伟意所何指,含糊应道:“马马虎虎。”
“足球呢?对足球有没有研究?”
“足球?”沈信倒是听过这种运动,具体情形却是不甚了了。
“对,就是足球。真正男子汉的运动,你一定喜欢了?”曾志伟一副理所当然的模样。其他人听到这里都窃笑不已,这是曾志伟的保留话题,一谈起来就滔滔不绝,知道他这习惯的人已经纷纷逃走,怕被殃及。
只有沈信不懂,老老实实答道:“足球我一点也不懂。”
“哈!你这可是太落伍了,怎么能这样?”曾志伟一副好为人师的嘴脸:“不懂不要紧,知耻而后勇,如果有兴趣,我来当你的老师好了。”
沈信还没有说话,旁边走过来一个人,拍拍他的肩膀说道:“如果是为自己好,我建议你赶紧逃走,不要再听他胡说八道,否则有你后悔的。”那人是一个年轻人,叫杜文泽,正业是主持人,也参与很多电影的拍摄。
“什么话?你们愚昧也就罢了,怎么能误导年轻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