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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烟花弄之戏流年 作者:谢小-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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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父亲和主上,第一次有人同我说起夜色。

在我还在揣测他到底是何人时,他已站在我身边,指了指我腰间的玉佩,而后从腰间掏出一枚同我几乎一模一样的来。

“你……”我惊讶地说不出话来。原来,他也来自夜色。

“陈思安,夜色并不适合你。”

是吗?夜色不适和我?这已是我加入夜色的第五个年头,他却告诉我说,我并不适合。

“陈思安,我可以给你安稳的生活,只需你点头。”他盯着我,似是诱惑。






番一下

姜久的话,于我是极大的诱惑。但我明白,我们同是“夜色”的人,在我们身上,责任比其他的分量重许多。平凡的生活虽然在别人很正常,但在我们,太过奢侈。

我们都有任务在身,姜久不久便离开了离想,而我,也开始接手新的任务。

京城那边有批货物要途径离想,而我的任务,就是查清这批货物要送往何处,以及,这批货物都有些什么。

“主上,这批货物很重要?”到主上亲临,我才知,事情比我想象中的要复杂很多。

京城丢了批官银,很有可能就藏在这批货物中。只是京城那边想查出幕后来,所以一直都未采取行动。夜色与官府一直都是有来往的,所以得知此事与官府有关,我也不曾惊讶。

只是,我从未想过,这事除了与官府有关,还与另一人相关。

“我知你与贾南山青梅竹马,但从线报看来,思安,他与这件事脱不了关系。”

“我明白了,主上。”

“必要时刻,希望你明白。”

“主上。能不能,请你放过他一次?”我知南山犯了大错,但我们从小一起长大,我知他本性不坏。若是真有犯错,我也难辞其咎。

主上沉吟半分,而后盯着我看了许久,点头:“思安,只有一次。”

一次便好。我松了口气。

南山他若是真犯了错,我愿将他拉回正途。

“主上,今日留在离想吗?”谈完正事,我给她倒了杯水,问道。

她已很久没有来过离想,就到,我几乎忘了她的长相。心中有几分期许,希望她多留一刻,一刻便好。

“不了,我马上要赶回京城。”

还是这句话。自从我认识她起,她总是匆匆而来,匆匆而去,从来不多呆一刻。我不知,京城有谁是她放不下的,但我想,那人对她,肯定很重要。重要到,令她无法在他出多呆一刻。

心里不是不失落的。只是我知,失落不是我该有的情绪。

“思安,这次拜托你了。”主上冲我笑了笑。温温的,直击我心头。

我第一次见主上笑。她平时都是冷冷淡淡的,即使眼神扫过,都是不带温度。我想象过很多次她的笑容,却没想过,同我想象的并不一样。

我以为她的笑容也是冷的。

原来,也是有温度的。

南山果然与京城盗银案有关。那批货物到达离想时,一切便已十分清晰明了。货物送进了贾府,在门口迎接的,便是贾南山。那一刻,我的心沉到心底。

原先的那分期待,最终还是破灭了。

恰好思守生辰,南山同她关系亲密,我便让梅婶邀了他来吃晚餐。

南山如期而至。那日,思守十分开心,像个孩子般蹦蹦跳跳。自父母离世,我第一次见她如此开怀,可想到将要面对南山的事,由觉得有些头疼。

“姐姐,南山哥哥怎么还不来?”思守站在客厅,望着外头,皱着眉问道。

“思守,姐姐有话同你说。”

今夜的事,凶险难料。不管如何,思守也该学着长大了。

“姐姐,你要说什么?”思守拉着我的袖口,眼里满是纯真。

“思守,我们到房里谈吧。”我拉着思守的手,往房间去。

思守的房间布置的还像个孩子。我看着她,笑道:“思守,转眼你也十六岁了。我知道你喜欢南山……”

“姐姐,不是那样……”思守摆着手,脸颊微粉。

“思守。你是我妹妹,你的想法,我很清楚。姐姐要说的是,思守,南山不适合你。”我看着思守的眼,“除非他的眼里有你,否则,思守,别为她浪费的时光。”

“姐姐……”思守低了头,我看不清她的脸,也不知她究竟是否听进。

“好了,南山应该到了,我们出去吧。”我起身,拉起她的手,看着她丧的脸,暗自叹气。

南山的到来并未让思守提起精神,反倒是越发沉闷。南山想了很多乐子,却未能逗她畅快一笑。

思守从来都是聪明的孩子。我相信总有一日,她会明白我的用心。

饭后,我支开旁人,同南山到院子里散步。

我们已经很久没有像这般在一处聊天散步了。自退婚后,我总是尽量与南山保持着距离。除了见面尴尬以外,更多的是我对他存着愧疚。

年少时的话偶尔还会在耳边响起,虽然多是童言,但毕竟也算是一份承诺。

“思安,你最近过得如何?看起来瘦了一圈。”在我开口前,南山停了步子,侧过身问我。

他的脸上闪着浅浅的笑意,眼里却冰冷一片。我尴尬地移开眼,点头说挺好。

南山不同了。我发现。他虽看着仍然是那个温和呃南山,但终究是改变就。

“南山,京城有人在追查一批官银的下落,你若知晓,不妨还给官府,以免惹祸上身。”

“官银?”南山冷哼,“京城的官银又怎会到我们这种小地方。”

“倒是你,思安,你一个姑娘家,怎么对这些事儿有兴趣。”他的眸子盯着我,眼里满是探究。

“我也是听说的。南山,与你无关,那便最好。”我叹气,南山终究是不愿同我说真话。

他应该是恨我的吧,否则不会如此。

“时候不早了,思安,我先回去了。”南山抬头,看了看天边的月亮,浅浅一笑,对我作了个揖,拂袖而去。

应该算是不欢而散吧。

我看着南山离去的背影,虽然猜着会有这么一着,却还是有些遗憾。

将近午夜时,我收到讯号,应该是南山那边有所行动了。

我看着南山骑马,送一行人到离想镇外,似是要往北去。我功夫不好,半路中便被人发现了。

“思安……”南山唤道,声音里带着微微的颤抖。

我抬眼看他,知道今日必然无法逃脱。

就算南山可能放过我,别人也不可能。从南山转开的目光中,我知道,自己必死无疑。

剑刺进我身体的那一刹,我看到南山眼角有泪流过。他抱着我,在我耳边低声道:“不要睡,不要睡。思安,求求你,不要睡。”这才是南山,我拉住他的袖,看着他,他从来都没有歹毒心肠。他应该只是身不由己。

“好好照顾思守。她还是个孩子。”不论我如何,都与思守无关。

眼前恍惚掠过一抹影子,黑色的眸子看着我,唤道:“姑娘……”

我捏着南山的手,保留着最后一丝清明,看着他的眼,低声说:“对不起……”

对不起,那时,答应嫁给你。是我背弃了诺言。是我,爱上了他人。

“陈思安,我可以给你安稳的生活……”这是谁说的?终于,我可以摇头,说我不需要了。

神志涣散,我仿佛听到有人唤:“思安,思安,思安……”我笑了笑,敌不过困倦,闭上了眼。

思安吗?从此世间,再无此人。

德宣八年,离想第一美人陈思安香消玉殒。

令人唏嘘不已。

有人发现她时,她已在床上,断了呼吸。无人知道她因何而亡,只知她留了份遗书给妹妹思守。但内容为何,只有思守一人知晓。

她青梅竹马的男子贾南山因她离世而大醉了半月,每日在房中大哭,却不说一句话。

大家都说,此人重情意。

半月后,从外地来一人,到陈家寻陈思安,得知人已离世,竟然在门口不吃不喝坐了整整三日,才魂不守舍地离开。

有人说,那是陈思安的相好,因为他,陈思安才同贾南山退了婚。

流言扉语,在陈思安离世后,依然传得如同真实。

没人看到,那日夜晚,有黑衣人抱着陈思安从后院进,将其放在床上,坐了整整一夜才离去。

“你可知,这是条不归路?”

那时,她便知,早晚会有这样一日。

而那封给思守的信上写着:

思守,姐姐所做之事,或许你无法明白,但
终有一天你会长大,会了解,有些事,心甘情愿便做了。若我死了,你也不必太过伤心,人总是会有这样一日的,只是早些晚些罢了。

我从后悔自己做过什么。而你也不必太介怀,因我过得很好。思守,将来即使没有姐姐在,我信你也能过得很好。

不必去打听你曾见过的那个人是谁。确实姐姐很喜欢他,只是并非所有爱情都是可以相依相守的。

另将来若有位叫姜久的人来,告诉他,我已不在。我很感激他。这样便可。

后,陈思守遣散了家中的丫鬟家丁,独留一梅婶相互扶持着过日子。贾南山常来探望,两人却无法像从前那般笑闹。

似是,有了隔阂。而这隔阂从哪里生起,却没人有心情去探究。

直至两年后,贾南山下娉陈家,提出,要娶陈思守。

“思守,我会照顾你一辈子,嫁给我好不好?”






第十八章


洛阳正值深秋。

刚下过一场雨,街上人并不多。

秦霭窝在墙角,捂着肚子,听着肚子传出叫声,低声叹了口气。

离了齐掠,他就什么都不是了。可现在这副模样,就算是立在齐掠面前,她也不可能认出自己来吧。

秦霭伸手,摸了摸粗糙的脸颊,皱了皱眉。已经饿了两顿了。如果再这样下去,恐怕不出三天就会饿死。

“我不回去,求求你们,放过我吧!”巷子那头传来女子的哀求声。

秦霭扭头,见一个清秀女子跪在地上,朝着两个大汉磕着头。秦霭初见,觉得该是强抢民女。

本不愿管闲事,可女子突然扭头,看到靠在角落的秦霭,像是看到救世主般扑过来,死死抓住他的衣袖。

“救救我,救救我,我不想回去,不想回去。”女子看着秦霭,也不管他那张脸到底有多丑陋,只是低声哀求,仿佛他定能救她一般。

两个大汉并没有因为巷子里多出个人来而罢手,反而将两人围住,看着秦霭:“怜儿,他只是一个乞丐,你以为他能救你?”

乞丐……如今他已经沦落到此了么?乞丐,秦霭低头,看自己身上的衣服,这可是京城最好的手艺,乞丐又怎么可能买得起。

“求求你们,别带我回去。求求你们。”被唤作怜儿的女子哭得梨花带雨,可两位大汉却像是没有看到一般,一手伸出一手,架住怜儿的两臂。

“救救我,救救我……”怜儿拉紧了秦霭的衣袖,声音嘶哑。

“走吧,一个乞丐,又怎么可能救你。”一个大汉大声笑,用力扯了扯怜儿。

秦霭饿了两顿,早已没什么力气,怜儿又抓他抓得太紧,被大汉一带,站起身来。

“喂,你们这样当街强抢民女,实在太过分了。”秦霭拉了拉自己衣袖,偏偏怜儿像是抓到救命稻草一般,紧紧不肯放手。

两个汉子见有人插手,对视一眼,拳脚同时往秦霭身上去。

秦霭毕竟有些功底,对付两人并不太难。无奈他娇贵惯了,从未饿过肚子,此刻完全受不住饥饿,堪堪躲过两人拳脚,却被身后的女子拖了后腿。

其中一个汉子掐准了时机,一拳打在秦霭脸颊。秦霭从来没有被人如此待过,瞬时混了过去。

怜儿见人晕过去,知道自己是无法逃脱了,放开了秦霭的衣袖,也不再哭了,只是盯着秦霭,眼里还有泪在。

“这人怎么处理?”

“一起带回去吧,醉花楼正缺人手,这样丑的,最适合。姑娘们也看不上。”

“好,说不定爷还会赏口酒喝。”

醉花楼的后柴房。秦霭很久才醒过来,摸了摸红肿的脸颊,才回神看阴暗的柴房。

房间四周都铺满了干柴,秦霭站起身,推了推门,才发现门被上了锁,任他怎么推都不开。

肚子太饿。秦霭摸着肚子,将屋子扫了一圈,才在角落里发现了半个硬邦邦的馒头。

此刻也顾不上这馒头到底有多难吃了,秦霭细细嚼着,将馒头生生咽下,却觉得肚中一阵绞痛。

还没吃完,柴房门便被人打开了,是在巷子里遇到的一个男人。秦霭仰着头,见他走到自己跟前,一把将他提起来:“走吧,爷要见你。”

醉花楼的老板竟是个男人。秦霭看着房间华丽的装饰,低头笑了笑,还真是……高调!

“就是你?”躺在榻上的被称为“爷”的男人着了一身红色袍子,两眼盯着秦霭,笑着问道。

他的脸上画着浓妆,看起来很是妖媚。

“要是这面皮没毁,应该长得还不错吧。”男人起身,扭着腰走到秦霭跟前,抬手捏了捏秦霭的下巴,盯住秦霭的眼,“嗯,应该不错。可惜了,这面皮……你叫什么名字?”

“到了我这醉花楼,从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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