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步莲华 作者:清歌一片-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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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下满腹疑虑,等着他自己到时候回来就是。
不想霍世钧没等到,过了午点后,却得了个娘家的消息,说母亲文氏身子有些欠安。
薛家的仆人一走,善水立刻便了青莲堂。王妃自昨日皇宫回来后,便一直在佛堂静修,免去善水的早晚问安。善水托红英传了话,片刻便得了回讯,叫她回去探望。红英又照吩咐,用匣子装了两只上好老参,让善水一并带去,说是王妃的心意。善水谢过接了,回去匆匆收拾了下,便登车往娘家去,由仪卫正冯清护送。
善水心急火燎地回了娘家。薛笠与薛英都不在家。冯清被管家恭敬接进去以礼相待。她见了文氏,这才知道其实根本没生病。不过是知道女婿过几日就要出远门,不放心,这才托病把女儿召回来询问。
善水松了口气。便把霍世钧一开始对王妃说的那几句话给搬了过来对付。文氏蹙眉道:“娘也知道你大略是不会被带去的。一成人家的儿媳,侍奉婆母自然是第一位。只心里总觉放不下,又想念你得紧,这才把你叫了回来。新婚这才几天,就要分开这许久……”
善水忙拿好话去劝。说那边穷山恶水去了要吃苦,又说自己留在京中,似今日这般回来母女相聚也方便,且霍世钧去那边,一年半载后便也会回来,并不是经年。文氏眉头这才渐渐舒展开来,又与善水说了些家中的事。道薛英中举基本无望,薛笠知道儿子的斤两,对他早死了心,倒也没逼他三年后再考。可怜天下父母心,厚着张老脸替他在鸿胪寺里谋了个没品的序班位子。薛英一向好动,只喜舞枪弄棒,这种闲散文职哪里肯去,嚷着宁可南下广州出海。薛笠自然不应,两父子现在正僵着。
善水自然晓得薛英的想法。京中龙卫禁军这种地方他自然不会肖想,中东西南北五城兵马指挥司却是他一直向往的所在。从前与钟颐攀附,本就是奔了这个去的。因那个六品的北城司指挥正是他兄嫂娘家的一个兄弟。他一心向武,薛父却给他弄个文职,他自然不愿。
善水忍不住道:“都怪我无用。要不然家里也会安生些……”
文氏立刻便明白了女儿的话中之意,见她一脸愧疚,反倒笑劝道:“咱们是嫁女儿,又不是卖女儿。且你刚过门,还没根基,更不好为了娘家兄弟的事向女婿开口。你爹知道了也不会允许。好在下个月,你哥哥便要成亲。等成了亲,想来他性子慢慢也就定下来了……”
善水感激父母的体谅,心里说实话,却挺郁闷。
她要是嫁个寻常的丈夫,也就作罢。现在明明嫁了霍世钧。这种事,只要他愿意,不过一句话而已。偏偏自己和他气场不和,更没本事把男人迷得神魂颠倒,不过空占了个风光的头衔而已——总之这桩婚姻里,她不但半点好处没沾着,反而一直在负盈利经营着,偏偏还只能抱着这烫手的山芋不能甩。实在是亏大发了。
出嫁了的女儿好容易才回趟娘家,文氏却也不敢久留,叙完了话,善水还粘在母亲身边不肯走,文氏反催促她早些回。善水只好起身,依依辞别母亲出了薛家回王府。一路无话,只是马车到了王府角门边,善水被白筠扶着下了马车,正要入内时,忽然听见身后有人唤了一声“世子妃”。
唤她的是个女声,娇柔清丽,绵软得似能一丝丝地钻进人的骨头缝隙里去。
善水停住脚步,顺了声音望去。见一旁一条民巷的巷口停了几个小厮模样的人,中间一顶翠盖垂珠的软轿,一个着了樱红绸衫的美貌垂髫小鬟打开轿帘,里头下来了个美人儿。
善水因了自己的容貌,寻常的女色也不会叫她看定了眼去。只这轿子里出来的女子,却真的是个美人儿。
与善水明艳到极致的美不同,这女子的面庞虽不及她,但胜在我见尤怜。全身上下,从头到脚,真的便似用水捏造出的。二十左右的年纪,身穿月蓝绡裙,裙面素净,斜斜绣了几竿迎风翠竹,清雅不俗。头上香鬟微亸,簪一朵羊脂白的玉兰花步摇,随她行进,步摇微微乱点,衬着她绰绰风姿、袅娜体态,媚而不妖。别说是男人,便是同为女人的善水,也看得有些目不转睛。
“世子妃在上,受奴一拜,望世子妃莫要怪奴惊扰,见谅则个……”
那女子已经到了善水跟前,深深拜了下去,如同一朵颤巍巍折腰的馥兰。
善水回过了神儿,忽然想起个人。
飞仙楼的楚惜之。
她先前无聊之时,也曾想象过楚惜之的模样。到底是什么样的女人,才能名满花楼,让这洛京中的男人们争相为她一掷千金,甚至连霍世钧这样的人也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
面前的这个女子,没有半点风尘之气。不但没有风尘之气,反而像个养在深闺的弱质闺秀。
据说,男人会痴迷两种女人,一种是像良家的妓女,一种是像妓女的良家。
善水现在见到了人。她服气了。唯一有些不解的是,她怎么会跑到这里来?瞧着竟像是在等自己。
霍世钧和楚惜之的关系,根本不算什么秘密,洛京城里没人不知道。但是即便如此,楚惜之竟然会公然跑到王府角门边的巷子里来,不管她出于什么目的,对于善水这个世子妃来说,这绝对是一种失礼,更是冒犯。
善水对她的职业无丝毫歧视,更不在意她与霍世钧的关系。但这也绝不表示,她愿意和这个与自己共有一夫的女人再扯上别的任何关系。
她收回了视线,仿佛面前根本没这个人一般,转身不紧不慢地照了她平日的步履往角门里去,跨了进去。
楚惜之并未再开口,站直身子目送世子妃的背影消失在那扇王府角门里,出神片刻,然后望向脸色已经微变的冯清,朝他微微一笑,被身后那个美貌小鬟扶着,慢慢回了轿子里。轿帘垂下,几个青衣小厮抬了,立刻匆匆而去。
“冯大人,我出门不便,劳烦你去通报下世子。楚惜之寻他,寻到了王府门口。”
善水突然停住了脚步,对着跟在后的冯清微微笑道。
冯清低头,低低应了声是。
善水回了两明轩,她所有等待的心情都已经被刚才角门边的那一幕给败坏了个尽。
霍世钧爱回不回,随他的便,反正过几天就要滚蛋了。至于霍熙玉的事,她现在也没兴趣知道结果了,大不了像从前一样,叫屋里人多加戒备,自己打起精神继续和她斗智斗勇就是。
在外头养女人的多了,女人居然还寻上门,这便少见了。他霍世钧要是还有点廉耻之心,就该知道怎么做。至少,这样的事情,她是不想再有下次了。
就在昨天,霍世钧终于知道了一件事情。
他新娶的妻子薛善水,不但有霍世瑜、钟颐那样的爱慕者,现在居然还跳出来了青梅竹马!虽然薛张两家没有定过亲,但如果不是那一纸诏书,她现在应该就已经是太医院那个小医生的新婚妻子,而不是自己的世子妃。
“张若松,字思明,年十七,太医院张青之子,现虽为太医院里一无品副使,但于药理似乎颇为精通,时常在京中惠民药局义诊,风闻上佳,每每坐诊之时,排队就诊之人蜿蜒满巷……”
他一直是个很冷静的人。只有冷静,才能控制得住自己,不会被喜怒嗔怪的各种情绪左右,继而干出失常的蠢事。前次新婚之夜,他被她破功了一次,最后弄得有点下不了台。所以这一次,他在从自己妹妹口中知道了妻子与人可能的暗事之后,压下立刻过去质问的欲望,先去秘密调查了一番。
在他心里,他自然希望那些都是他妹妹的信口雌黄。但是听完探子回报的那一刻,他在一阵短暂的愤怒之后,立刻便觉到了深深的失望——或者说,是自尊受伤了。
他现在终于明白了过来。为什么这个妻子对着自己时,总是让他感觉到一种可有可无的态度。为什么那只名叫婥婥的狗,她一开始就是不愿带入王府。原来都是有原因的。
霍世钧昨夜再次宿在了禁军司里。之所以不想回去,是因为他不知道该如何去面对他的那个新婚妻子。他若回去,一定会忍不住质问她。但以他对她的了解,她会很坦诚地承认,然后用她的伶牙俐齿地让他明白。她比他更惨,完全是身不由己地当了他的世子妃。他保证自己到了最后会被她气得说不出话来。与其在那种情况下为了挽回颜面而拂袖离去,倒不如干脆不用回了。
霍世钧也在反省。反省自己为什么会按捺不住,听到暗探说那个张若松今日恰就在药局义诊之后,竟特意过去看了一眼。他到的时候,那个少年一身青衣,正在为一个老妪搭脉,眼皮微垂,神色肃穆。虽不过远远一眼,他却深刻地觉得,这少年着布衣,和霍世瑜钟颐他们完全不同。但最大的不同却在于,他是占住他妻子心思的那个人,而且他和她……看起来也确实像是一路人。
霍世钧觉到了一丝空前的焦躁和烦闷。
他是个极度自负的人。在遇到薛善水之前,从没想过有朝一日他的女人心中竟会没有他。这对他来说,羞辱太过。有那么一瞬间,他甚至有了到御前请休的冲动。但是这念头很快就被压下了。倒不是顾忌旁人的口舌是非,而是实在不甘心。
是的。确实不甘心。
她有一张极美的脸,皓齿朱唇、星眼晕眉、香腮莹腻,整个人便似粉妆玉琢,明艳照人。身子虽还略因了年岁关系,没有成熟女郎那般妖娆绽放,却是肌骨莹润,肤白如玉,假以时日,必成尤物。他已品识过她在自己身下神女承欢的消魂模样,绝不愿这世上再有第二双男人的眼见到。
这还是其次,最最重要的是,他在与她成婚后这半个月的交锋中,除了那两次凭借男人天生的优势体力压倒她的体验,其余的时刻,还没真正占到过真正的上风,反而被她一次次搅得失了水准、威风大堕。就这样结束……他下半辈子就算拥遍天下绝色,心里头的那个堵也永远无法得以疏通。
霍世钧经过一番天人争斗,最后终于做出了这样的决定:她已经是他的女人了。不听话,有异心,那就晾着,晾在王府这座四四方方的大宅里。就算她有再多的爱慕者,他也不信她敢摒弃生养了她的薛家父母,背叛自己做出私通的丑事。等她哪天终于想通了,低头了,他或许会再考虑给她一个妥当的安排。否则,她就等着无依无靠地孤独终老。
霍世钧知道这样的决定很冷血。但他原本就是这样的人。她是要肯放低姿态,他觉得自己对她或许还有那么点兴趣。但也仅此而已,不足以让他为了她而做出任何改变。
霍云臣见到特意赶来的冯清,听了他的回报,一愣,终于还是点了下头,转身入了禁军司霍世钧办公的南轩房里。
其实这地方,从前一年到头,也不大能看得到他的身影。只是最近这段时间,他才停驻得频繁了些,甚至时常留宿。
霍云臣一进去,就看见他坐在桌案之后,手上捏着支笔杆,目光端凝,还保持着刚才见到过的姿势,也不知道在想什么。略微犹豫了下,到他近前,俯身低声说了几句。
霍世钧眉头一皱,啪一声丢下手上笔杆,道:“我知道了。”
31、第 31 章
夜幕降临,飞仙楼就如洛京城里一朵叫人欲罢不能的罂粟,在夜色中再次糜丽盛放。
飞仙楼最清幽的惜阁里,白天出去过一趟的楚惜之现在早沐浴熏香,换了身装束。
她知道那个男人的所有喜好。所以投其所好。用了最淡雅的熏香,把长发梳得如丝缎般柔软,松松地绾在后脑,脸庞不擦任何脂粉,身上那件胭脂色绡绣春睡海棠的轻罗霓裳并不暴露,但却恰到好处地裹住她丰盈的胸脯、柔软的腰肢和圆润的俏臀。
他已经大半年没来自己这里了。一开始是去了西北公干,他拒绝她想要跟去的请求。终于等到他回来了,她却又听到他大婚的消息。
他一直就是个无情的人,她知道这一点。哪怕从前他们最亲密的时候,她在他那双眼睛里看到的,也永远是欲多于爱。有时候,她告诉自己,就这样认命。但更多的时候,她却觉得极不甘心――因为她爱他,从第一眼见到的时候,她就爱上了。
她知道他过些天又要去兴庆府,并且不会带他的世子妃去。在数次送信没有应答之后,她决定最后一搏。为了知道那个薛姓世子妃的行踪,她甚至在离王府最近的民巷里重金租下了一个院落,就是为了能堵她。皇天不负有心人,今天一早终于得知她上了马车出门,所以一直在巷子口的轿里等。
女人天生就爱比美。何况是在拥有同一个男人的女人之间。终于见到那个世子妃的时候,楚惜之有一阵的微微的失落。
她对自己容貌一向自负,但也不得不承认,那位世子妃比自己更胜一筹。但很快,她就放下了心。与这位世子妃的对视虽然短暂,但楚惜之一眼就看了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