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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喷火女郎-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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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错觉吗?有人。
  即使睡得再沉再困,丁绯先天灵敏锐利的警觉性,在感觉到意图不明的外来客闯入时,她雷达般的耳朵便分秒不差,自然而然地竖起。
  咚!是皮鞋落地声。
  显然是个笨贼,哪有人闯空门还穿着笨重异常皮鞋的?
  接着,一只禄山之爪掀开她覆在胸部的薄被。
  原来是个色狼!
  所谓制敌机先,先发制人绝对没错。
  丁绯在来人发怔的千分之一秒中,迅速以擒拿手揪住他的衣领。“哪个不长眼睛的家伙,敢打扰我睡觉?”
  天大地大,睡觉最大!
  “啊……”
  来人听见她的声音,宛被雷击,震惊得忘记说话的本能。
  丁绯一记四两拨千斤的过肩摔,轻而易举,将对方像小鸡似地摔了个狗吃屎。
  “哇……”
  鬼哭神号的惨叫声,划破静寂的长空。
  丁绯被对方的尖叫声吼得完全清醒,瞪大美目后,更是从床上咕噜地一路滚到床下。
  “你是哪个鬼?”
  灯光大亮。
  丁绯捂着撞疼的下巴趋前,这才看清楚屈躬在地毯上的色狼是何人——
  他那四脚朝天的姿势和苦瓜脸,令她想捧腹大笑。但在他极度“哀怨”的眼神催化下,她终究十分“有风度”地忍了下来,只是眉飞色舞的神情和俏脸的肌肉一时之间还控制不住,因此,漂亮的脸蛋不免显得有些怪诞。
  “小乌龟,怎么是你?”
  沈野捧着摔痛的头,乍闻“小乌龟”三字,仿若做了场噩梦般地猛摇头,及至看清她那风华绝代、吹弹得破的俏脸,原本拧成一团的眉毛和咬牙的唇全颤抖了起来。
  “你……回来了?你为什么回来?”
  言下之意,他把丁绯的回家之举当成了洪水猛兽,把她本人视为千年祸害看待了。
  “小乌龟,对不起,我睡糊涂了,把你当做有颜色的狼……哈……”虽如是说,丁绯可笑得开心,完全没半点诚意。
  “怎么回事?奶奶在楼下就听见噼里啪啦的响声,是耗子半夜开运动会还是猢狲造反?”
  房门洞开,老奶奶迈着半大的小脚,唠唠叨叨地进来。
  “奶奶,你没通知我……她要回来。”他抓到了救星。
  老奶奶知微见着。“早上我是要告诉你的,只可惜你跑得太快了。”
  说来说去,横竖是他的错,反观笑颜逐开、没半点惭愧颜色的丁绯,沈野重重地抹了把脸,唉!他到底是招谁惹谁啊?“托您和这家伙的福,让我摔了个四脚朝天。”
  老奶奶一目了然,好笑之余不禁莞尔说道:“是奶奶记性差,忘了告诉小绯已经把她的房间租给你……但是……小绯,你进房门时没发现房间走样吗?”
  “哈哈哈!我太累了,没来得及……哈哈……”
  换言之,她一上床就……人事不知了!
  沈野闻言,顾不得应该保持的良好谦谦君子风度,两颗大眼猛往上翻,一副哭笑不得样。
  丁绯无视沈野无声抗议的大白眼,毫不淑女地打了个超级大呵欠。“既然事情说开了,我要回床睡觉去了。”
  啊?“什么?那我呢?”
  才一天,二十四个小时,他的窝、他的巢,居然无声无息“变天”了,鸠占雀巢啊!老天无眼。
  不行!他怎能眼睁睁、莫名其妙地被扫地出门?
  原以为在台北待了两年的野丫头多少会变得妩媚些、淑女些、有女人味些,结果——就是牛,牵到台北依然是牛,她还是两年前那匹不折不扣难驯的野马。
  “睡客房吧!反正屋子里多的是房间。”她作了宣布。
  曾是武道馆前身的丁宅,是幢改良式的五楼建物。它位于文教区的黄金地段,又在一所私立工专的对面。自从丁父在数年前去世后,老奶奶未免触景伤情又无聊之余,便将四、五楼的房间租给工专外地来的老师,而三楼以下则是自家人住。
  “没有空房了。”老奶奶有些为难地说道。
  “没有空房了是什么意思?”
  丁绯和沈野好不容易同仇敌忾地异口同声。
  “最后一间房拨给了跟你一起回来的那个‘龙虾’先生住了。”老奶奶连忙澄清。
  龙虾先生?多奇怪的名字。
  丁绯一时意会不过来。
  “奶奶,人家有名有姓的,他告诉我他叫什么来着……我忘了……唉!明天再问一遍吧!”
  龙骧的名字她听过即忘。不甚清明的脑子,连他魅力四射的长相也记不全。
  所幸龙骧无从得知他无远弗届的魅力在丁绯跟前竟变成了一文不值的见光死,否则,他不扼腕呕毙才怪!
  “你还带野男人回来?”
  沈野听见重点,忘记了龇牙咧嘴的痛。
  “嗯。”她猛点头,不觉有何不妥的地方。
  “你们认识多久了?”他立即发挥办案盘问犯人的超高一流口才。
  “晚上才认识的……”她想了想。“也说不上认识,我推车推得没力气了,才搭他顺风车回来的。不搭白不搭嘛!”
  他颔首,相信她的话,只是不知为何,他心底竟有吁了口气的奇怪感觉。
  丁绯也不多解释,撂下话:“对了!今天你就在客厅里打地铺,从今天起我要搬回来住了。”
  千丝万缕扯回头,没解决的事仍然悬着。
  “为什么是我?”沈野不依大吼。
  “为什么不是你?”她瞋了他一眼,对他的抗议无动于衷。
  “客厅是‘马克吐温’的地盘。”马克吐温最怕热,没有冷气根本活不下去。而沈野,很不幸的,他身患“冷气空调排拒症”,所以,要他和马克吐温一起待在冷气全天开放的客厅里,他宁可露营去。
  当然,他是不会把这种“不光荣”的事自暴其短地说出来。露营——那是最最最不得已的办法……
  “你不会要我建议你和‘汤包’挤吧!?”丁绯又举出铁证。
  “汤包”,是奶奶的宠物,一只整齐爱清洁又漂亮的粉红猪,而储藏室则是它的最爱。
  “丁——绯——你没心肝!”他气不过地挑衅。
  她可没兴趣奉陪,只想趁早回到她温暖可爱的被窝。
  “萧规曹随,就该毫无怨言。”
  “这是暴政!”根本是虎落平阳被犬欺,呜……
  她睇他。“我心情不好,不要再跟我抬杠。”
  她认识沈野可不止一、两年,用什么方法治他最有效,她了若指掌。
  这是他们阵前交锋以来,沈野最快阵亡的一次,前后不过几分钟。
  他被压榨得有如哑巴吃黄莲——有苦说不出。老天!他已经足足三天三夜没睡过一场好觉,不成,他非得举行非常上诉不可——
  丁绯向来粗枝大叶,可是对沈野却有着她自己也说不上来的敏锐观察力,看他的神情,他是准备磨她到底了。
  “晚安!”她实在没力气奉陪了。挥挥手,像赶只苍蝇似的,继而慢慢地爬上床,眼睛一合,不出半秒钟,她小姐居然已入睡了。
  沈野叹了口气。
  她总有办法颠覆他的生活。她一回来,他就得锻练好钢筋铁骨的身体,准备随时去收拾她将源源不绝加工制造出来的麻烦和骚动。
  唉!罢了罢了,谁教她是他青梅竹马的玩伴——
  看着丁绯沉静完美如天使的脸孔,沈野认命地走了出去。
  一早,丁绯神清气爽地走下楼梯来到餐厅。首先映入眼帘的,便是沈野那两只熊猫似的眼眶,和小媳妇受气包的“肿”脸。
  丁绯忍不住笑,而且,是那种乱没心肝的笑法。
  沈野猛扒了口稀饭,目光不善地盯了眼笑意盎然的丁绯。
  毋庸置疑的,两年不见,她出落得更为美艳了。均匀高挑的身段,侧看成峰的上围,完全合乎成熟女人的标准,不过,也只有他知道,在她妍姿艳丽的外表下,有着一般人看不见的、白玉无瑕的本性和智慧。那些污辱身材丰满、艳冠群芳必定是缺少智慧的话,一点也不适用在丁绯身上,一点也不!
  丁绯揉揉自己一头丰茂短发,探头四顾张盼。“咦?那个‘龙虾’先生呢?”
  “咳!”无巧不巧,龙骧一身笔挺地站在她身后。“我叫龙骧。”他的咬字正确精准得可以去教正音班。
  丁绯恍然大悟地弹弹自己的前额。“难怪我觉得你的名字奇怪,哪有人好端端取个名字叫‘龙虾’的,哈!”
  龙骧忍俊不住蹙眉,眼底掠过一抹啼笑皆非的颜色。被人乱取绰号,本来就不是件多愉快的事,更何况这绰号还和自己的形象八竿子打不着关系。
  大口扒着稀饭的沈野,强忍想喷饭的冲动,只见两条黑眉毛不规则地抽搐着。
  好丁绯,她最拿手的本领便是翻江倒海、颠倒黑白,眼前这姓龙的家伙就算能保持着一脸酷相,不得“内伤”却是不可能的。
  “我还有要事缠身,必须告辞了。”看他浑身是混血儿的“颜色”,想不到中文却说得不错,居然还咬文嚼字起来。
  “既然如此,下次再经过这里,欢迎再度光临。”她由衷地说道。
  “你知道我是外地人,我的脸上有不一样的标志吗?”
  “你身上有股浓厚的都会气息。我不确定你是从哪儿来的,不过,反正不属于这里就对了。”
  龙骧闻言,平静无波的眼骤然飘过一抹笑意,继而,郑重地伸出手。“丁小姐,十分荣幸认识你!”
  “好说、好说!”她也笑嘻嘻地伸出修长的玉指。
  两手交握,新芽似的友谊在彼此的心中迸出了光华。
  送走龙骧,丁绯哼着小曲儿蹦进门,又自顾自地盛了碗地瓜稀饭,唏哩哗啦吃了起来。
  嘴巴嚼着酱莱,丁绯活灵活现的眼珠在乱瞄一阵后,注意到沈野有点不寻常的脸色。
  “奶奶早泳去了?”
  寂静半晌后,“嗯。”是从鼻孔发出来的声音。
  才一眨眼,她的碗已经见底。
  “马克吐温呢?”
  “大概看见你回来,逃难去了。”
  丁绯是马克吐温的克星。从小,丁绯老爱恶作剧地把它翻成四脚朝天,使它的“男性雄风”大受贬低,偏偏她是它的衣食父母,说什么也反抗不得,退而求其次,只要见到她出现,它能逃多远就逃多远。苦命的人是沈野,等会儿,他还得帮“落难”的马克吐温送饭呢!唉!这在“二十四孝”里算哪一孝啊!
  “我不会再拉它尾巴了。”她倒颇有自知之明。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草绳。”他做了中肯的评语。
  “呃——”她拉长了音阶后,便三缄其口不再搭话。说得也是,反正来日方长,长期抗战,谁怕谁啊!
  “家里的人你全问过了,怎么独独缺我一个?不公平!”沈野的声音里有丝酸味。
  “你?”她的大眼睛眨了眨,有些茫然。
  好友十几年的交情,再不济,他也是他们的长期房客,她怎敢就这样忽略、漠视他的存在?
  “我们打过照面啦,你——好像变老了一点,快要进入前中年期了吧?”
  沈野一口饭冲进鼻腔,一时间难受得两眼暴凸,猛咳了起来。“我不过才三十三岁。”
  “那不是距离更年期更近了?”她两眼一翻,不可思议地嚷嚷:“你居然这么老了!”
  说他老,其实有点夸张。
  丁绯在八岁时,第一次见到沈野。他那张仿佛永远胜券在握、笃定又满不在乎的笑,一直维持不变。年纪愈长,那股懒洋洋又深具威胁性的奇特形象,就愈发浓烈。
  他总给她一种感觉:即使天塌下来,他都可以一肩扛起。
  相对地,他也一直有形地实践他给她的既定形象——永不厌烦地替她去收拾一摊又一摊,她无意加工制造出来的灾难,而且毫无怨言。
  两年不见,说不想他是自欺欺人。
  昨夜……喔,应该说是凌晨。那一面,像颗定心丸。见过沈野的她,整个人尘埃落定般的妥贴平熨起来。
  “你别门缝里看扁人,我沈野可是刑事警察局特殊处理第一队里最有价值的黄金单身汉,倒追我的女人可排到警局外呢!”太伤他“幼小脆弱”的心灵了!她居然用他的“高龄”来打击他,简直不人道之至。
  “真的?”又来了,那种质疑的眼神。
  沈野作了结论,丁绯肯定是上天派来摧毁他,却又缺少感觉神经的女人,他决定放弃追究她的想法。
  十几年来,他对她没辙。空白了两年时间,沈野还以为对她的免疫力会长进些,不料,连栽了两次跟斗后,才明白自己又铩羽……
  丁绯的生命中从来没有过男人,完全不懂情爱那类的事。对沈野九拐十八弯的试探,根本是“鸭子听雷”,有听没有懂啦!
  说丁绯不受异性青睐,并不公平。打她一路平坦顺遂的求学生涯到医学研究所毕业,追求者多如过江之鲫。出了社会,仰慕者更是增加了十“拖拉库”之多,坏只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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