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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寒刀行-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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遍了中华大半河山,却始终没有下落。后来我听说此剑曾在金陵出现过,所以才来投奔老爷府下。”

“现在有没有眉目?”

米珏轻轻扬起手中的“无情断肠剑”,道:“原来此剑一直就在龙少云手里,若非老爷你雇请小兄弟刺杀他,只怕就再也找不回来了。善恶因果,皆有循环。也许,一切都是注定的。如今梁老爷的怨仇已了,此剑也已失而复得,如此好事,当浮一大白。”

那一次,三人俱都醉得狂吐不止;这一醉,就是三天两夜。

米珏悠悠醒来时,已是午后,梁百兆依然呼呼大睡,任我杀却不见了踪影。宿酒最令人头痛,他用力甩了甩头;这种感觉虽未消失,却一眼瞥见了任我杀。任我杀站在窗外的露台上,似乎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挪动过,头发沾满了雪花,像一支标枪般站在那里。

听见脚步声,任我杀没有回头,低沉着声音道:“米兄,你醒了。”

米珏站在他的身边,笑道:“我已经很久没有这么醉过了。”

“这一醉醒来,感觉真好,就像重获新生一样。”

米珏又笑了笑,目光一瞥,突然看见任我杀手里拿着一本薄薄的小册子,问道:“这是什么?”

“米兄问的是这个么?”任我杀扬起手,把手中的小册子递过去,“这是我的日记,杀人日记。”

“杀人日记?”米珏接过来翻开,一行行苍劲豪迈、龙飞凤舞的柳体字立即跃映眼前。字是好字,几乎可以直追当年的柳公权,可惜字里行间却隐隐透出一种浓浓的杀气。

日记是这样写的:

一号:“塞北狂龙”宋流云,三十八岁,师承塞北宋一多,于五月初五陈尸杭州西湖;“铁蝎子”赵奇出价白银五千两。

二号:“追风剑”柳风鸣,二十八岁,师承少林掌门天罗方丈,于七月十八日陈尸少室山中;“浪子剑”江不云出价白银七千八百两。

三号:“玉手情魔”李花艳,女,三十二岁,师承苗疆阴婆子,于八月十五中秋月圆之夜陈尸洞庭湖畔;“风流小王侯”百里亭出价白银一万三千两。

四号:“多情剑客”衿明,二十五岁,师承武当掌门云虚子,于十月初三陈尸家中书房;“公子多情”花染出价白银一万两。

五号:“索命刀”,二十九岁,来历不详,于十二月十三日陈尸荒野;江南飞龙堡堡主宋飞腾出价白银九千六百两。

六号:“玉面魔鬼”龙少云,六十一岁,有一子龙大少,于十二月十六日凌晨陈尸苦水镇听涛轩;分文不值。

米珏缓缓合上日记,轻轻叹了口气。他原以为任我杀年纪不过二十,出道也尚不足一年,却想不到到目前为止,他居然已经杀了六个人。这六个人居然全都是江湖上赫赫有名的高手。也许,他低估了任我杀,这个少年杀手远远比他想象中的还可怕,更神秘。

“逝者逝矣,你记下这些事难道只是为了留作纪念?”

“这是我成长的过程。”

“你至少做错了一件事。”米珏摇头道,“你是杀手,杀人只是因为受雇于人,那些人的死本与你无关,可是一旦这些雇主的身份被泄露出去,你的麻烦也就跟着来了。苗疆阴婆子、塞北宋一多这些人倒还不足为惧,可是你居然还招惹上了少林和武当两大门派,这日子可就不好过了。还有那些雇主,一定会怀疑你出卖了他们,到时你岂非就成了众矢之的,群起而攻之?”

任我杀沉默了许久,忽然仰天叹道:“生既无欢,死有何惧?”

“你有没有想过,江湖很可能因此而掀起腥风血雨,不断的寻仇,无尽的杀戮,再无安宁之日,有些人妻离子散,有些人家破人亡,有些人亡命天涯,四处都是那些流浪的乞丐、无家可归的孤儿……”

任我杀抬起头,望着远方,缓缓道:“我也是一个孤儿,曾经流浪过……我没有父母,也没有名字,我的童年就是在流浪和乞讨中渡过的,从一开始,我就恨透了这个世界。但是上苍永远都是公平、公正的,他让你失去一样东西,必然会让你得到另一样东西,甚至更多。”

米珏默然无语,他有一个金色、快乐的童年,根本没有尝试过那种悲惨的生活,但他却能想象出其中的凄苦和伤痛。

“每杀死一个人,我就可以得到一笔不少的佣金,可是到现在我还是一个很贫穷的流浪杀手。你知道这是为什么?”

米珏没有回答,他知道任我杀一定会说下去。

“每次拿到杀人的酬金,我都分散了给了那些孤儿、乞丐,那些生活困苦的穷人。这些人比我更需要钱。”

米珏猛然怔住,只觉得喉咙发苦,再也说不出一句话来。而事实上,他还能说什么?有谁可以想象得到,像任我杀这样一个杀手,居然是如此的善良、淳朴,宁愿散尽用鲜血和生命拼回来的财富,也要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

这样一个杀手,你说是无情还是有情?这样一个杀手,你说是好人还是坏人?杀手本应该冷血无情,否则就很难达到成功的巅峰,像任我杀这种人,究竟是什么原因让他远离失败?是他善良的本性?是他的爱心?还是……这种心怀天下的仁者胸襟,与那些专门劫富济贫的侠盗们又有什么不同?唯一的区别,也许就是侠盗不过是“贼”,是绿林好汉;杀手,却是江湖上最下流、最卑贱的那种人。

米珏凝视着身边这个神秘而可怕的杀手,感觉有些陌生,却又那么熟悉。他究竟有过怎么样的一段过去?他所经历的人生,究竟是怎么样的一种日子?也许,他的遭遇比谁都曲折、沧桑。但是他实在是个倔强、坚毅的人,沙漠的烈日风沙,大海的狂涛骇浪,也许都不能把他击倒,崩溃他的意志。他的人,看起来有一种苍松的劲、小草的韧、冰雪的冷,但他的内心,也许是柔弱的,尤其他的情感,虽然丰富,却很容易溃散。

米珏长叹一声,目光缓缓从任我杀身上移开,望着飘飞的雪,轻声道:“小兄弟,你有没有想过退出这个是是非非、纷纷扰扰的江湖,做一个快乐的自由人?”

“既然选择了这一条路,不管可以走多远,都必须走下去。”任我杀俊脸忽然扭曲,缓缓道,“从我踏入这江湖的第一步开始,我就已经死了,至少我的心死了。死并不可怕,杀人也不可怕,最可怕的是心死。”

“我不懂。”

“杀手总难免会死在别人手里,所以,每一次杀人的时候,我都当作自己也已经死了。”

米珏虽然还是不懂,但他知道任我杀必有苦衷,一言难尽的苦衷。他是聪明人,所以他什么也没有问。

“很多人都认为,杀手冷血无情,却不知道,有时候,杀手根本别无选择。”

“你不是。你也有感情。”

“我有,而且我的感情并不比别人浅薄。”任我杀居然没有否认。

“所以,做杀手并不适合你,从一开始你就错了。”米珏长长叹了口气,“人在江湖,身不由己。我知道,你曾经一定有过美好的生活,选择这条路,你一定也是出于无奈……”

“没有过去,也没有将来。”任我杀立即打断道,“我说过,一个人一旦走错了路,就很可能永远都不能再回头了。”

一个人一旦走错了路,就很可能永远都不能再回头。为什么不能回头?答案,也许只有任我杀自己知道。

一个流浪的杀手,往事如烟,既不必回忆,也无须凭吊,明天是个什么样的日子,也已变得不再重要。有时候,人的确应该学会遗忘,忘记过去,也不必憧憬未来。任我杀就是这种人,只可惜遗忘对他而言,并不是一种幸福,反而是种痛苦,即使他从来不敢想象他的明天是否会有阳光。

米珏和任我杀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人。米珏天生就属于江湖,从初出道到现在,家世带给他的光环和荣耀就从未褪色,无论他走到哪里,都会有人恭恭敬敬地尊称一声“大侠”。任我杀呢?他只不过是一个杀手而已。不同的身世,不同的遭遇,米珏又怎么会明白任我杀此时此刻的心态?

“小兄弟,你不肯放手,是不是想成为最有名、最成功的杀手?”

“我现在就已经很有名,但并不是最成功的。这世上只有一个人才是最成功的真正的杀手。”

“你说的这个人,是不是‘杀手无情’青龙燕重衣?”

“杀手无情”青龙燕重衣的确是一个真正的成功的杀手。他不仅无情,亦无爱无恨,甚至无我。

燕重衣用剑,但他的剑法并无招式。他杀人只有一种方法——一剑穿喉。他的剑很快,快到没有人能看见他在何时拔剑,何时出剑,甚至没有人可以看见他的剑是如何刺入对手的咽喉。

江湖上一直有一种传说,传说他是当年“白衣杀手”冷落的传人,因为他们的剑法同样的快、狠、准,杀人的手法也如出一辙。在他的剑下,无论是谁,几乎都没有生还的机会。

让人最头痛的却不是他的剑法,而是他不怕死、永不放弃的精神。他不仅能拚命,还能玩命,甚至赌命。有一次他与一个高手决斗,居然挨了那人六六三十六刀,最后才一剑刺穿了那人的喉咙。

燕重衣为人亦正亦邪,可以不为什么而杀人,也可以不为什么而救人。

三年前,他邀请了八位江湖上可怕的独行杀手,组织成一个“杀手组织”。这个杀手组织就叫“九条龙”,按年龄依次排行,燕重衣排行第六。但在九个人中,他的武功最好,威信最高,而且杀人从未有过失手的记录,所以他就成为了这个杀手组织的首脑“青龙”。

他原来当然并不叫燕重衣,但他真正的姓名却从来都没有人知道。

三年以来,杀手组织的人员仍然未变,可是他们的身份和地位却都已经改变了,“九条龙”终于在江湖上占据了一席之地。他们守信、重义气,绝不滥杀,死在他们手里的人大都是些道貌岸然、沽名钓誉之辈。

可是江湖中却很少人喜欢这个杀手组织,因为他们从来都是我行我素,独来独往,根本不屑与武林各大门派往来。不能否定的是,“杀手无情”青龙燕重衣“杀手之王”的地位始终都没有人可以撼动。

第八章 天涯海阁

 任我杀眼睛里流溢出一种非常奇特的情感,缓缓道:“他今年才不过二十五岁,可是死在他剑下的人至少有八十个,他杀人从未失手过。他才是真正的成功的杀手,也是每一个杀手奋斗的目标。”

“你很了解他?”

“我们是朋友。”

“我们是朋友。”虽然只是很平淡很平凡的一句话,但其中蕴藏着的意义却太多、太多!他只是一个浪子杀手,除了一条命和一把刀,他还拥有什么?朋友和酒!杀人的时候,他是个冷血无情的杀手,但提起朋友,你就会发现,其实他也只不过是个很平凡的人而已。酒,可以暂时麻醉他的忧伤,朋友,可以驱散他的孤独。一个人只要还有朋友,就证明他活得并不寂寞,对生活还没有绝望。

米珏忽然轻轻笑了起来,抬起目光,遥望着远方——那个方向是天山,天山有雪,有他幸福的家,家中有他美丽、贤惠的娇妻,还有他可爱的儿子。他离开他们已经整整三年零二十六天了,思念就如天山的雪水绵绵不绝,从未有过间断,家中的妻儿一定正在等待着他的归去。

一个人离开家太久了,总会厌倦漂泊——游子就像落叶,落叶总是要归根的;家是个温馨的港湾,是人一生的依恋。

米珏忽然有一种回家的冲动,缓缓道:“我的儿子今年已经九岁了。”

任我杀似乎微微一怔,微笑道:“他一定很听话,很可爱。”

“我离开他的时候,他已经长得很高,现在三年过去,只怕再见面时,我已经认不出来了。”

“他叫什么名字?”

“米浩。浩气长存的‘浩’。”

“好名字。”任我杀笑了笑,“你想不想家?”

“想。”米珏也笑了笑,连眼角隐藏着的皱纹仿佛也有了笑意。

“你是不是很快就要回去,回到你的家,回到他们的身边去?”

“是该回家了!”

“既然离别在即,我们是不是应该做点什么?”

米珏又笑了笑,拉起任我杀的手,说道:“走,我带你去一个地方。”

“什么地方?”

“一个很有趣的好地方。那里的酒菜很可口,那里的人也很可爱,而且,它还有一个很有趣的名字。”

任我杀忍不住问道:“这究竟是什么地方?”

米珏悠然笑道:“‘天涯海阁’。”

“天涯海阁”的确是一个很有趣的地方。“天涯海阁”是一座酒楼,这里不仅有很香的美酒,有可口的菜,还有最可爱的人——女人,清一色的女人,无论是掌柜的还是站堂的,无论是大厨还是伙计,居然全都是女人。每一个女人都很美,很年轻,最年长的也只不过刚及花信年华。

据说她们的老板也是女人,一个很神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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