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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胡同奇闻录-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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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一笑:“是不是很好吃?”
南归冰冷的心里突然被一股难以言喻的幸福感点燃了,他有些恍惚,分不清到底是枣花酥太美味还是雁落的笑容太灿烂,总之,这一刻他似乎忘掉了所有的烦恼,仿佛这世上只剩了他俩而已。
掐指一算,雁落住进霜叶茶馆也有将近四个月了,南归和雁落虽然仍旧一见面就吵架,动不动就横眉瞪眼,但这吵吵闹闹的日子里却隐约带着几丝说不清道不明的味道。打个比方,就好像豆汁,初闻起来恶心得令人想吐,但要是抛开成见,喝上几碗,您别说,还真有味儿。那味道闻久了,就好像会发酵膨胀一般,变成一种依恋,甚至是一种贪念。
这种感觉最近时常困扰着南归,比如他越来越讨厌余若书那个衣冠禽兽缠在雁落身边,又比如他一见到雁落被人欺负,就压不住火。节前雁落被商紫梅丢在野林子,他去巧绣坊找商紫梅,偶遇的那个黑痣男,他当时没认出来是谁,但在抱雁落回来的路上,他想起了那个黑痣男的身份。
南归不动声色地出去打探一番,得知商紫梅买了赃物。若是搁在以前,南归肯定会上门去提醒商紫梅,可那天他一想到雁落被丢在荒无人烟的树林里,随时可能遇到危险,肚子里那股子的愤怒,自然而然全怪罪到商紫梅身上了。对,南归南大掌柜是故意不告诉商紫梅,让她在众人面前出丑的,他就是要给她一个教训,谁让她敢动自己身边的人。南归自动把对雁落的这种感情归为护犊子,就好像主人照顾自己的小猫小狗一样,只许自己打骂,却决不能容忍他人指手画脚。
“南掌柜,南掌柜,南归……”雁落见南归直直地盯着自己的脸,以为是又做了什么错事,让他看着不顺眼了。
“嗯。”南归有些不好意思地收回了目光:“还不赶紧把茶水和点心端出去,大家在外面等着呢。”
雁落点点头,托着点心盘出了厨房。
众人如同饿狼捕食一般,瞬时风卷残云,盘干碗净。雁落站在原地傻了眼,她自己还一块没吃呢。但见众人脸上都洋溢着笑容,雁落心里也觉得暖洋洋的,似乎那香甜可口的点心融化在了唇齿之间。这种感觉好像一家人坐在一起,说说笑笑、开开心心的每一天呢。
雁落的眼角渗出了一滴小小的泪,已经有很久,久到她忘记了过年的滋味。在清光家借住的这些年,年夜饭她都一个人躲在房间里,吃着自己亲手做的一桌子菜。并非清光家没有邀请她,只是看着饭桌上清光和父母之间那种温存的互动,雁落心里既羡慕又难过。过年是家人团聚的日子,然而雁落却一直是孤零零的一个人。她不想也不愿在这种重要的时刻打扰清光,那是属于他一个人的幸福时光,自己没有权利硬插一脚,更何况,平常时候清光的父母对自己已经很好了。
来到了猫耳胡同,住进了霜叶茶馆,雁落认识了许多朋友,南归,季宝,程贝贝,彤若、阳奕,余若书……这些人都很照顾自己,而那种照顾又不同于清光父母对她那种出于同情的关怀,而是一种会让人心里头觉得热烘烘的友情。他们关心自己,只因为她是雁落,而不是什么人的女儿。这种在常人看来微不足道的幸福,却深深地烙印在雁落的心里。所以,当她听说成为金童玉女可以获得荷香村的八大件点心匣子时,会表现得那么急切。
一个人吃饭,是很寂寞的事情,要是每一天都能和今天一样,该多好。雁落故意背对着大家,悄悄抹去了脸上的泪水。
雁落这些细微的举动全然落入了南归和余若书眼睛里。
余若书把雁落拉到身边,一边笑一边柔声问雁落:“我帮你赢了点心,你怎么报答我?”
“啊?”雁落撇撇嘴:“你想要什么?”
“不如,雁姑娘以身相许吧。”余若书故意揉了揉雁落的头发,但目光却落到了站在雁落身后的南归身上,南归翻翻白眼,侧过身不再看他们。
雁落还没反应过来,只听嘎嘣一声,一个盖碗掉在地上,摔成了两半。众人顺着声音望去,摔掉茶碗的人是余若书店里的小伙计,绰号四不像的李小鹿。她紧咬着嘴唇,委委屈屈的瞅着余若书。
“碎碎平安,碎碎平安。”季宝赶忙走到她身边,关心的问:“没受伤吧,我这就拿扫帚把碎片扫了,你小心,别伤着自己。”
李小鹿毫无反应,仍旧直直的看着余若书,雁落不解地用胳膊肘戳了戳余若书:“小鹿子怎么了?是不是病了?”
余若书皱了皱眉头,轻声问道:“小鹿,你……”
还不待余若书把话说完,李小鹿就如惊弓之鸟一般,扭头跑出了茶馆,留下一屋子人目瞪口呆,只有南归继续喝着天上茶,一副了然于心的样子。
余若书有些尴尬地冲众人说:“小鹿这孩子,不知中的什么邪,大家继续,别被她搅了兴致。”他话虽然这样说,但那双大眼珠子却飘到了门外。
南归嘴角上扬,这个细微的小动作泄露了他此时颇为愉悦的心情,没过多久,众人也以时间太晚为由,各回各家,各找各妈去了。
雁落送走了众人,疲倦地要去收拾桌子,却被南归拦了下来:“大过年的,明儿个早上在收拾也不迟。”
雁落一怔,随即点点头,南归斜眼瞅着雁落:“到我屋来。”
“为什么?”雁落脱口而出,但见南归那双冰刀眼又开始散发冷空气之后,雁落只得低着头,一边叹气一边跟在身后进了他的屋子。
进了屋,雁落拘束地立在他面前:“南掌柜。”
南归坐在床边上,低声说道:“过来。”
“嗯?”雁落懵了,她无意中瞥见床头上并排着一对鸳鸯戏水绣枕,立马心里长了草。南归要干什么?因为今天和商紫梅吵了架,长夜漫漫,难以忍受孤独寂寞,要对自己……霸王硬上弓?雁落的脸红一阵,白一阵,支支吾吾就是不肯挪动步子。
南归见雁落愣在原地,只得起身一把拽住了她的胳膊,因为距离太近,以至于雁落可以清楚地闻到南归身上那淡淡的薄荷味道。
“你到底要做什么?”雁落哆哆嗦嗦的问南归。
南归突然噗哧一笑,这笑容可不同于以往那种冷笑或是皮笑肉不笑,这是一个彻彻底底发自肺腑的笑:“你这小脑袋瓜子,到底在想些什么。”说着南归从抽屉里拿出了一个做工精美的木头食盒。
“这是荷香村的老师傅送给我的过年礼,你收着吧。”说着南归把食盒塞到了雁落手上:“点心后嗓子,醋心,少吃点,多喝水。”
雁落揉了揉眼睛,这是做梦吧,刚才南归竟然笑了,还给自己点心,这个梦,也太荒诞离奇了。周公大人,您就是让自己做梦,也弄点真实可信的出来啊,现在这场景,也太诡异了吧。
夜,静得连掉根针都听得清楚,而雁落的心里却是翻江倒海,没一刻安生。那看似汹涌澎湃的浪潮,打在心里却不疼,反而湿乎乎的,像是被小猫用舌头舔过似的。这种感觉让雁落觉得很熟悉,熟悉到她没敢多想,提着食盒转身就逃离了南归的屋子。
南归望着雁落的背影,只觉怅然,难得自己向她示好,却换来这种反应。罢了,不再想这些了,今天这一天,过得很好。南归的脑海里闪现出他抱着雁落走在清冷无人的路上,雁落不知是因为紧张还是害怕,飞速眨着眼,那长长的睫毛像蝴蝶似的,上下颤动着翅膀,那时候南归觉得自己手哆嗦得厉害,心里头像是住进了几万只蚂蚁。
房门吱呀一声被推开了,雁落探进头来,一脸窘迫的说道:“南归,我想再说一次谢谢你,今天我过得很开心。”说完雁落就砰的一声带上了房门。
小丫头片子,刚才似乎脸红了,莫非……她对自己产生了某些难以启齿的幻想?南归躺在床上,望着天花板,闷声笑着。
第二天清早,天还没亮透,余若书就敲开了茶馆的大门。
“南归,小鹿子失踪了。”余若书焦急地说道。
“失踪了?”雁落跟在南归身后,探出头望着余若书。

第五章:四不像与公孔雀

大清早一睁眼,鹅毛大雪夹着硬邦邦的冰粒子从天而降,下个没完没了。不到一个时辰的功夫,足足积了三寸有余。猫耳胡同从里到外好像被大刷子李老四用白粉从头到尾涂了一遍,白亮得能映出人影儿。
赶上这日子口儿,大家全猫在家里,吃吃炖肉,喝喝小酒,临了往床上一靠,美滋滋地逍遥一天,谁会冒着大雪出门子啊。等等,您瞧瞧,站在茶馆门口那位爷,不正是耕耘书社老板余若书嘛,他一脸焦急,莫非发生了什么事情?
“南归,小鹿子不见了。”余若书冲着南归嚷道,全然没有平日里那种洒脱悠然劲儿。
“她一个大活人,怎可能说不见就不见。”南归一边整理身上的袍子,一边说道。
“以往每天早上她都会按时敲我房门,叫我起床,今儿个……”余若书面露尴尬之色:“我左等右等不见她来,便在院子里喊她,谁知这孩子的床铺整齐,估摸着压根昨晚上就没回来睡。”
南归弹了弹自己肩膀上落着的雪花,漫不经心地说:“没准小鹿子约了朋友出去玩,忘了时间。”
“怎么可能!”余若书皱皱眉,抢白道:“你又不是不知道小鹿子这孩子……肯定是发生了什么事情。”
这时,站在南归身边的雁落插话道:“小鹿子昨晚上摔碎了一个盖碗,然后扭头就跑出去了,莫非从那之后她就没回余府?”
南归像是想到了什么,他瞥了余若书一眼,转身走进了茶馆:“进来再说。”
进了茶馆,南归也不搭理余若书,而是接过季宝沏好的天上茶,美滋滋的品着:“若书,今儿个这茶可是从天安捎回来的,香得很。普通的茶水喝到两三碗才有味儿,这茶可不一般,用天上泉水一冲,那味儿和色儿全显出来了。来,你瞅瞅,湛绿湛绿的,多像六月的池子里的荷叶。这茶不光喝着香,就是喝到发白了,把茶叶取出来直接放进嘴里嚼嚼,那嫩得跟小油菜心儿似的。”
余若书哪里有闲情逸致品茶,您别说,他听完南归这番没头没脑的话,脸色赛过了碗里的茶水,活脱脱一个阴曹地府里的冤死鬼,碧绿碧绿的。
雁落想插话却被南归那冒着寒气的眼神给吓得缩了回去,南归冲蹲在窗边上玩羊拐的程贝贝挥了挥手,程贝贝一吸鼻子,一路小跑到了南归跟前,低着头把耳朵凑到了南归嘴边。也不知南归和程贝贝说了什么,程贝贝抓起长袍,胡乱一披就出了茶馆。
余若书猜到程贝贝是出去打听小鹿子的去向了,但他还是不放心,坐在木椅上不住的伸头往外瞄,哪里还似平时那个儒雅洒脱的余若书。
您问,这小鹿子到底有什么来历,把余若书急成这样,别急别急,这就细细道来。
小鹿子大名李小鹿,是个苦命的女娃。
在她六岁之前,一切还都顺风顺水。
她爹是个花柳座子,早年间在胡同口摆摊儿,木桌子上放些小瓶子罐子,里面装着土黄色的药粉,旁边立着一个土布幌子,上面写着:“专治花柳,药到病除。”说白了,就是治梅疮之类的花柳病。价格合理,服下第一瓶就起效,但想除根,那是做梦。而且,您要是停了药,包管病情变得更严重。
但得了这种隐疾的主,大多讳疾忌医,通常是差身边的小侍从偷偷摸摸买上一两瓶来用。反正治不死人,也治不好人,得了这种病的人都有心理准备,买药吃药不过图个安慰而已。小鹿爹的生意做得不算红火,但也勉强能维持温饱。
在小鹿两岁的时候,一个从国都天安来叶城游玩的贵公子,一时不慎,不知在路上哪处烟花巷子染上了淋症。刚开始他仗着自己年轻,不肯医治,没成想病来如山倒,不出半个月,就面黄肌瘦,一副要死要活的样子。他路过小鹿爹的摊子,死马当活马医,买了几罐子药粉,按照小鹿爹的吩咐就着马尿服下,当天夜里情况转好,他还没来得及高兴呢,第二天早上只觉双腿肿起,痛得他满地打滚。
无奈之下,只好吩咐店小二把小鹿爹找来,小鹿爹说他这是阴毒之气上身,必须加大药量。这位贵公子没闯荡过江湖,听小鹿爹瞎掰一通,竟然信以为真,当即又花银子买了几瓶,服过之后,浑身哆嗦,骨节里嗖嗖的冒冷气,尿出来全是大血块儿。第二天清早又喝了一碗凉鱼汤,汤水还没溜到肠子,就上吐下泻,吐着吐着他只觉得牙床活动,伸手一摸,哎呦我的娘啊,一口小白牙稀里哗啦的全掉了下来。这位爷儿,一翻白眼,一命归阴了。
那死相,别提多恐怖。小鹿爹心里害怕,也不敢再摆摊了,卷铺盖带着小鹿娘和小鹿跑到城郊住了下来。起初小鹿爹还感到惶恐不安,整日里呆在那位贵公子的坟前磕头,但日子一久,这档子事也就抛在脑后了。
转年,小鹿娘开怀,生了一个小子,可惜还没满月,就全身起红斑死了。您别说,小鹿娘这肚子真争气,孩子才死不到半年,她肚子又鼓了。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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