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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基三]帮主等等我-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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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九是没有羞耻心这种东西的,从他与漠之尘斗嘴就能看出来。所以他很安然的接受了服务。
走了一半,南九忽然想起:“朱军师……不会是朱剑秋吧?”
小士兵用一种匪夷所思的眼光看他,“不然会是哪位朱军师?”
南九顿时气馁,完了完了,朱剑秋,这不就是说他活生生穿进游戏里来了麽!朱剑秋叫他做什么,不会是打仗吧,他记得,游戏现在进行到安史之乱了,正是天下到处都用兵的时候。
他只是个平平白白的大学生,还有一年就要成为社会人了,哪里会打仗啊!
再说,给他一套破军是几个意思,外面应该都大把秦风套了!装备压制是会死人的啊!
纠结到了朱剑秋面前,二话没说,南九就差点跪了下去,偷偷摸摸的抬头去看。
朱剑秋果然如游戏里一样,浓髯长须,体格结实,只是比在屏幕外看时显得更有气魄和威严,叫南九的心里自动响起了天策府庄严肃穆的背景音,挥之不去。
南九抖着话道:“军师叫我何事?”
朱剑秋严肃道:“近日,江湖中出现一邪门歪道,扰乱了江湖的秩序,我欲派你前去平息。”
南九眼珠轱辘轱辘转,原来不是出兵打仗,心里大大呼了一口气。
便问:“不知是哪家帮派?”
“无心教。”
南九觉得有些耳熟,但又一时没有想起,安史之乱江湖里涌现了那么多教派,何时有过“无心教”能有如此强劲的势头?
“请军师吩咐。”
“此教于江湖之中为非作歹,抢刮良民,实是十恶不赦,你且前去,将其头目捉拿。”
“如若有所反抗该当如何?”
“就地处决。”
“是!”
领了命,又反反复复思考了一番,军师的命令,摆明了是让他取得对方首级。但南九心里有些不明快,总觉得有些什么不对劲。
便问:“无心教的头目姓甚名谁?”
随旁的小士兵答道:“听说姓漠。”
南九心里轰然一震,终于恍然大悟,撇下了士兵拔腿回了房间,将桌上的书册一本一本翻找,他记得,早上醒来时,见得桌上有一本《江湖名士录》,是万花谷中一年一修的豪杰名册,若是当年数一数二的人物,定然会记录在册。
小士兵赶至门前时,只见屋内一片狼藉,南将军跪坐在地上一页一页翻着书,他有些疑惑,南将军与昨日的有些不同,似乎更加不稳重了些。
突然南九大叫一声“找到了”,吓得小士兵一惊。
南九将书页翻的哗哗作响,至恶人谷一章顺着向下找去,沿着比划的手指突然停在一个名字上。
那是个二字的名字,叫“简歌”。
又翻了几页,至浩气盟一章,中间便是一个响亮的名字,“落凡”。
地上跪坐的人突然露出奇怪的笑容,握着书册的手也有些微微的发抖。
简歌。
落凡。
一个是宁心青出于蓝的恶人徒弟,一个是现实里当下最得人心的浩气指挥。
他不相信这是巧合。他只能这么告诉自己,除了自己,他所认识的所有人都与他同处一个时代。不管是14年的冬,还是安史之乱的末。
三日休整,南九几乎是迫不及待的踏上了出发的路。
南九是浩气人,天策浩气大营遍天下,朱军师又给了他调动令,能使得他在最近的大营里调动一部分将士。故南九出发时,身边一人未带。
游戏里的整张大唐地图,他都烂熟于心,策马便是驰骋,一路向西南奔驰而去。
他事先试验过一番,除了神行千里毫无印象以外,其它所有技能他都可以娴熟的使用,包括那销魂的大轻功。
他其实并不知道哪里去找漠之尘,所以他只好先去寻一寻简歌。要寻简歌容易的很,长安城外,落月溪东首,第一颗彼岸花旁常常能看到他的身影。如果幸运的话,说不定还能碰的上他那坑爹的基友左兮。
这么想着,连□□的红鸣马也轻快起来。
说实话,骑着红鸣马,真是无时无刻不怀念他的忽雷驳,那一匹黑底白纹的高头大马,风风光光的,比又丑又皱的红鸣马好了千倍呢。
一路抄了猫道进了长安,南九忽然开始惆怅起来,简歌是个七秀,但重点是他并不是个普通的七秀,而是轻挑双剑便能震慑四方的……妖秀。
于是南九不知道,他到底该寻一个姑娘,还是一个汉子。
穿过城北树林,红鸣马低低嘶鸣了一声。南九摸了摸肚皮,这一路快马加鞭的,已是好几天没吃过一回正经饭了。盘算着还是应当先去找间铺子填一填肚子才是正道。
牵着寒酸的坐骑,晃悠悠往茶馆老板娘赵云睿那里去。
乱世里,还是老板娘最公道。
但还没仔细瞧了老板娘的裙摆,就远远看到铺子里端坐着的绯衣人。腰身婀娜,长发披肩,背一双玲珑的剑,举一抔粗瓷的茶,侧身时似有腰间环佩叮咚。
南九不知是敌是友,也不知该过去还是不该。但是没容得他思考完毕,只见他身侧的护卫低头说了什么。他细长的眼神便漫了过来,迷蒙的南九脚下有些发软。
未见他手中有所动作,却只听“咻——”一声,一枚柳叶镖直直打在脚前。
南九一愣,飞沙走石间,长枪尚未甩出,便已被团团围住。
押解到绯衣人面前,南九仍是左右挣了几番,哭丧着脸。这难道是出师未捷身先死的节奏麽,他连既定boss的面儿都没摸着,就要被茶馆一个小喽啰解决了。
绯衣人摇了摇茶盅,轻笑起来,音色如叮铃的山泉水,“我还没说什么,将军怎么就泄气了?”
南九哼道:“杀剐随意,别折磨我就好。”
那人抿嘴笑了:“我简歌从不无故杀人,要杀你,总该有个由头。”
南九一惊,猛然抬头,直直盯着他看,一会皱眉一会咋舌。
简歌不解,这是什么势头?
南九扯扯嘴角,露出一个惊喜的笑容,道,“简歌,我是南九啊。”
简歌轻掐着南九的下巴,仔细瞧了他的脸,片刻道,“我不认识你。”
身子一滞,不可置信,又道,“那沐白呢?总该认识吧!”
简歌瞬间凝了笑,眯起狭长的眼居高临下地看他,掐他的手又多使了一分力,“你知晓沐师兄在哪?”
南九迷茫的摇了摇头,他只是想来套一套近乎。对简歌不认识他已经感慨万千了,怎么可能知道四处漂游不定的沐白在哪里。
颈上一凉,又一枚柳叶镖抵上来。
南九真是哭笑不得,简歌你是个七秀不是唐门,别老拿这种暗器出来吓人。
但简歌是不依不饶,“说,沐师兄在哪?”
南九都将脑袋摇成了拨浪鼓,他是真真不知道沐白在哪啊,只好说道,“他是你师兄,你们关系比我好,你都不知道,我怎么可能晓得。”
颈前暗器一松,简歌呵呵的苦笑,笑里格外凄凉,“好?他是浩气我是恶人,我被逐出师门多年,能好到哪里去?”
南九神色一黯,看来他所有的猜想都是错的,简歌不是他所认识的简歌,甚至连他们之间的关系都已全然洗盘。他甚至不能依附于与某人的私交而在这乱世里挑一条好活的路。
甚至,他都不知该如何从简歌手上逃走。 
他打不过简歌,这是个人都能看的出来。
于是南九挤出一丝笑,说,“要不,你放了我,我去帮你找找?”
简歌轻笑两声,压低了嗓子嘲讽道,“浩气的小将军,什么时候学会与恶人讨价了?”
南九真是满脸的苦皱,顿足捶胸都不能表达他的心情。他只能暗暗哭诉,大概他将成为首穿必死第一人,还是自己送上门的那种。
南九真是几乎抱了必死的决心。
他甚至还有闲心思索了一番,自己是会死在涂毒的柳叶镖下,还是七秀的菜刀流手里,死的时候能不能开的出山虎御。
但是简歌挑了他的下巴左右细看了很久,久的南九受不了这目光的凌迟,干脆求个痛快的时候,简歌只满意地点了点头,拍了拍他的铠甲。
南九真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巴巴眨了眨眼睛。
简歌望着他笑了笑,起身,手腕轻转,蝶舞双剑运与手中。又从腰间摸了一块碎银远远丢给了老板娘,才吩咐道,“模样不错,送给之尘定然欢喜。”
南九一怔,颤颤问道,“哪个之尘?”
简歌以为,小将军是怕了,毕竟那个人的名号最近甚是响亮。 于是挽了一个漂亮的剑花,沉沉笑道,“还有哪个?当然是冷面无心,漠之尘。”
……


☆、第三章


南九从昏昏沉沉中醒来,所见是头顶潦草不齐的横木屋顶。四周黑压压一片,从窗户缝里渗进来的风冻的他发瑟。
他依稀记得,简歌举起他那执剑的漂亮的手,重重敲了他的后颈。那时的笑,着然有些阴冷。
简歌说,要将他送给漠之尘。
南九认识到一件事,漠之尘是谁?
是江湖上杀人取命冷面无心的真大魔头,而不是他屏幕那边整天“阿九”的小黄鸡啊!
纵然上头派他来取漠之尘的人头,但也应该是更加英明潇洒的方式,而绝不应该是如今这幅衣冠不整,肩头半露的姿势。更悲剧的是,南九用力攥了攥手,又吃力伸了伸脚——他现在是全身无力,软绵绵地像一包刚刚出炉的棉花糖。
大事不好!南九第一个念头是,妖秀里面果然都是黑的,不能惹。第二个念头是,趁漠之尘还没有来,赶紧逃。
他软软擎起身子,支着胳膊要下床去,奈何腿脚都不听使唤,抖的厉害。
然后,他听到了“吱呀——”的开门声。
一时,惊的屏住了呼吸。
在黑暗中,南九只隐约瞥见一抹挺拔的身影,迈着健硕的步子,缓缓向他走来。他看不清,只好瞪大了眼,伸长了颈子,挑战自己视线的极力。
那人近了,走到跟前桌旁静了一下,窸窣动作,刹而一抹微黄烛光晕亮了整个屋子。
且不说,南九是有一点小近视的。故他其实看不清他是什么模样,只是刹那入眼,南九“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又觉得好像有些不妥,生生将笑憋了回去,肩膀小幅度地抖动着。手下掐了掐自己,结果还是没憋住,直接哈哈大笑起来。
那边持烛的漠之尘淡淡望着床沿上的南九,姿势扭曲奇怪,衣冠不整,一条腿尚且盘曲在床,另一条却搭下了床沿,整个人抑制不住的放声大笑,真是仿佛眼泪都能笑的出来。
漠之尘一派素淡的表情上,眼角微抽。
白日,近期一直在长安城郊活动的简歌突然大摇大摆地来,摆着一副妩笑告诉他,又给他捉来一只下酒菜,还悄悄说,是一只刚下山的细皮嫩肉的狼,已洗好了摆在他的房里。
当时漠之尘便有一种不怀好意的预感。
漠之尘虽然不止一次的说过,他尚且没有娶亲的想法,但这并不代表他有收几个男宠的念头啊。
怎么说简歌见识太短,一双煞是好看的丹凤眼只白白盯着他那与世隔绝了的师兄,奈何人家师兄认定与简歌有仇,偏偏躲着不见。害的如今简歌倒觉得,与其到不了手的,不如多多放浪的玩去,决不能白白负了这大好年华,然后大把大把地往他这里送人。
简歌自己嘴上说着兼爱天下,实地里还不是天涯海角的寻着那一个,除了那一身长发墨衣,谁都不曾碰了他的手。
漠之尘又抬眼看了看,那人笑的无力了,就倚着那儿,一声一声的。这哪是山上下来的狼,不止一点狼性都没有,分明是隔壁村里的一只小哈狗。
不过倒是有趣,往常送来的,不是已经死了的,就是在寻死路上的。没死成的,现在大致已成为荒野里游荡的一具毒尸了。
眼下这人,不仅活着,而且天不怕地不怕,还敢指着他笑,笑的整个人都颤起来了。
漠之尘眼里一沉,缓缓向南九走去,途余两步时,那人终于不敢笑了,张着眸子看他。漠之尘冷冰冰一俯身,挡了他大半的光。
眼前的人儿惊的一抖,突然举着胳膊挡了大半张脸,大叫:“大侠饶命!”
一只手越过他,将手中烛台稳稳置于他身后的矮几上,噙着几分笑,问道,“你刚才笑什么?说好了,我就饶你。”
听声,南九一愣,将遮脸的手微微一撤,漠之尘的脸放大了摆在眼前,看的极为清晰。他一双浅褐色的眼睛,高挺的鼻梁,他冷冰的脸上故意勾起的笑,连他眉尖一点浅浅的痣,都没有从眼底逃过。
他是见过真正的漠之尘的,虽然只是照片。
啊,眼前这个人真像漠之尘,连声音都像。有些慵懒的,冷冷的声音。
他是真真的看的呆了,手指险些摸上去,直触到了耳缘,被漠之尘又放大了一寸的瞳孔吓的回了神。
“乌、乌骨鸡……”冷不丁的,他说。
“什么?”
南九鼓足了勇气,不怕死地、完整地、大声地又说了一遍:“我觉得你像一只白足乌骨鸡!”
反应过来,漠之尘才明白,这家伙是在说刚才令他大笑不止的原因。
白足乌骨鸡?
好,很好。形容的好,笑的也好。那当下,也应当是不怕死的好。
漠之尘一膝抵上床沿,哑着声低沉的问他,“你知道是来做什么的?”
南九一怔,脑袋不知怎么一热,打着结回道,“侍、侍寝?”
此人真不知是没心还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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