骄妻夜行-第88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知道明天有什么要忙的,不过早些去睡总比站在这里胡思乱想好得多。
“是,这么晚还拉着你说了半宿话。前两日你不是说那幅钱塘十景的绣屏好了,是不是让人家来取?”吴景恒走多远都记得她说过的话,回来还记着。
“安排人来取,这东西精贵得很,一点磕了碰了,谁担待?”沈菱凤转身走了几步,忽又回身:“上次听说你曾有未过门的妻子,什么时候安排人家过门,我可要预备一份大礼。”
吴景恒愣了楞,飞扬的神采瞬间黯淡:“她家退婚了,只说是我家不是高门显宦,给不了他们家女孩子想要的荣耀。”
沈菱凤背影凝滞,吴家并不是什么小门小户,吴景恒的父亲曾经是兵部尚书。就因为某年间一场大战,他父亲是后军都督,筹集粮草不利,被人参奏一本。恰巧那次大战我军失利,所有的罪责还有先帝怒火,全都发泄到吴家头上。堂堂兵部尚书被逮入狱,吴家从此败落。
幸好那时候父亲秉政,加上亮哥是东宫太子,情知冤狱在身。虽不得平反昭雪,不能直言仗义,却能让吴家的孤儿寡妇安然渡过吴大人去世后的一段岁月,而吴景恒的这门亲事本事吴大人在日亲自定下。对方多方巴结才能成事,如今轻言悔婚,除了恨世人只生就了一双富贵眼睛以外,真不知该用什么来说了。
吴夫人连遭家变,一病不起骤然病逝。吴景恒送父母棺木还乡后,没有任何可去之处。那时还是东宫太子的亮哥将他找到,随后改换身份送到官学读书,素日在东宫做为小吏,或者瞪大新君登基,还他吴家一个清白。后来的事情。也只有让这份希翼永远存在心底了。
“夜深了,都歇着去吧。”本来就是满腔心事,多了这一件越发睡不着了。语气和步子都随之沉重起来,新月下的身影也被无限拉长,直到铺满了整个院落。
“呜呜。呜呜。”一岁不到的孩子急于说话,发声的时候就只剩下吚吚呜呜的单音。咧开小嘴,看着所有人笑。两个洁白的小牙齿,正在萌芽。为什么老人没有牙齿,嘴巴那么干瘪难看,而孩子同样没牙齿,却又这般好看。难道这也有好恶?
大概是一睁眼就看到母亲睡在旁边。沈立男很高兴很兴奋,小手不停在脸上摸摸蹭蹭,口水滴滴答答流到脸上。
沈菱凤骤然睁开眼,看到儿子黑吧分明的眼眸,忍不住抱着他亲了两下:“男儿,什么时候醒了?”
“呜呜。”不会说哈。却知道是跟自己说话,愈发高兴,小手就在她脸上又是摸又是亲的:“呜呜。”
沈菱凤起身把儿子抱进怀里,小手扭住她的耳坠拉了两下觉得不好玩,就松开了。沈菱凤吃痛。微微皱一下眉头,看向儿子的时候依旧是满脸堆笑,有他在什么都是好的,即使痛也是好的。
灿烂的秋阳温暖和煦,抱着儿子在葡萄架下的藤萝摇椅上坐着,两只色彩斑斓的凤蝶在葱葱秋菊里翩翩起舞。跟她一起从京城出来的,那只见了外人就炸毛的暹罗金丝猫,温顺的蜷缩在脚边,还要时不时在裙边蹭蹭。
这只猫很喜欢在她脚边或是怀里磨蹭,所以在孩子出生以后,说不定就会抓挠孩子。有人说,金丝狸猫最会记恨。可是它不仅没有伤害孩子,还喜欢环绕在孩子摇车边,只要有人靠近,一定会炸毛,然后用一种强势的保护姿态保护在襁褓中睡熟的孩子。
那几丛金丝线菊的香气幽然淡雅,似有若无。原本还有几盆上等的绿萼雅菊要送来的,没想到送来的路上耽搁了,索性也就不要了。随性随心不强求的话,或者人才会得到满足。
“小姐,外头有人来。您先避一避。”锦弗也觉得奇怪,这些人看起来像是上次送喜相逢花样的人,都是宦官的样子。
“什么人?”沈菱凤微微皱眉:“值得吓成这样?”
“瞧这样子像是黄门太监,只是我朝祖制太监不得出京,怎么会有这么大胆子?”锦弗并不怕事,不过吴景恒到这时候还没过来,多少心里没底。这里只有女人和孩子,真要是出了事怎么办?
“不知死活的东西。”沈菱凤暗暗啐了一口,继续坐在摇椅上,孩子在他怀里笑得天真无邪:“见过?”
“没有。”锦弗否认:“从前这种不入流的小太监,哪敢到我们家去。”
沈菱凤笑笑:“那就不用我避开了,就是见过的人也不要紧。他们会认为沈菱凤还活着,居然就在这儿,在他们面前?你忘了,曾经有人说我是什么?天底下最势力的女人,不是别人而是沈菱凤。”
锦弗显然听说过这样的话,刚到门口那几个人也同时到。就差撞个对面,为首那人还是很恭敬地稽首:“小姑娘。”
“客官有何事?”锦弗福了一福。
“这里是沈记绣庄?”显然是比那天来的几个宫监收敛多了,虽然也是太监的嗓音和打扮,看起来倒是顺眼不少。
“是,几位有何贵干?”背后是一扇大大木质屏风,隔开的外人进来一眼看到底院中情形。
“我们是庄王府的内侍,听人传言沈记绣庄的绣品绝伦天下。所以,我家王爷命我们前来,请贵庄为我家王爷赶制一扇五福捧寿的绣品,下月我家王爷进京朝贺当今皇上,以为贡品。”说这话的时候,就开始带着王府的不可一世了。
☆、第三卷 边塞 第四十一章 出手
沈菱凤抱着儿子在屏风后听得清楚,庄王?没怎么听说过这位精致藩王,照理说简称为某王都应是近支亲王,而当今最近支莫过于宜王。除非是唬人,她不可能孤陋寡闻到这个地步。
“既然是久慕大名而来,就该知道我家绣庄从不许客人预定时间,必须是我家娘子什么时候做好,什么时候让人来取。下月就要的话,我家接不起这个生意。”锦弗说话的语气很急,即使沈菱凤就在屏后,只是这王侯将相,谁得罪得起。
“小丫头,你莫要敬酒不吃吃罚酒!”为首那人忽然收敛起满脸和气,狰狞的五官看得人:“王爷看中你们家,那是瞧得起你。居然还跟爷说要顺着你们家来,你以为你是谁?”
“我们谁也不是,不过是靠自家手艺开这一家小小绣庄的弱质女子。若是你家王爷等不得这般时候,那就毋须到我这儿来。”沈菱凤在屏风后朗朗道,她声音本就清朗明亮,在这秋高气爽的日子里,最是相宜。
“果然是两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女人。”为首那个人很不屑地一笑,下一刻伸手就往锦弗脸上掴去。
“大胆!”一声厉喝,所有人都未看见究竟是怎么回事,为首的阉人已经着了一记,脸上好像是被皮笊篱狠狠抽了一下。紧接着就看到一只浑身金光闪闪的狸猫双目圆睁,四爪挠地盯着他。
锦弗被拉回屏风后,沈菱凤脸色冷凝:“你抱着男儿不许出来。”
“小姐!”这还是第一次见识到沈菱凤的身手,用形如闪电都不为过:“这不行,万一出事怎么办?”
“不打紧。”沈菱凤抿着唇,若真是什么庄王府的内侍,必然认识那只金丝狸猫,宫中御猫焉是寻常人家能够擅自僭越豢养的,若不认识,那就越发不用担心了。
锦弗还想扭着。她不敢离开沈菱凤身边,而沈菱凤又把孩子交给她,简直就是把身家性命全都给她了。她如何担待?
话到嘴边又不得不咽下去,那张脸写满了不可商量。就好像那次她说要离开京城。没有任何人可以挡得住她的决定和脚步,只要他要做的事情,她就一定会去做。
沈菱凤目示她进去,袖袋里藏着的皮笊篱就是方才出手的暗器,她是什么身份。区区一个王府太监,就敢在她面前张扬跋扈!
“有本事你就出来,躲在屏风后头算什么!”那人叫嚣着,这个皮笊篱是有些人的独门秘籍概不外传,他是知道的。只是最厉害的不是那只皮笊篱,而是脚下这只猫。暹罗的金丝狸猫人称御猫。除了皇宫禁苑,任何地方都不能有。
不过是个毫不起眼的村野小院,怎么会有这个?后面那几个人看他吃亏,都开始怂恿他:“咱们可不能被个娘们欺负了还不还手,说出去岂不是被人笑掉大牙?”
他没说话。准确地说应该是不知道对方来头如何,不敢贸然动手。悄无声息间,一袭修长的影子平铺在地上。抬起头,不过是个清瘦颀长的小妇人,身上也不是什么绫罗绸缎。竹叶青的长裙子,不过是村野妇人常穿的样子。不过那张脸,就是自己这个不是男人的男人都看得心痒痒的。可是真漂亮。
沈菱凤打量了两眼,虽是阉宦之人,并不弯腰驼背,比起那天的衣饰华丽,这几个人倒是朴素多了。看这样子,说是藩王府中的内侍并不为过。来的那天就想过了。距离这里最近的王府,也有两天的路程,这才安心住下。
看到这几个人,沈菱凤倒不担心这些人能把自己怎么样,心里想的却是。其实要找到自己真的很容易,看看自己明明躲在这儿,甚至大门都不出一步,还不是让这些来来往往的人找到了。所以自己即便不去京城,被人找到也是易如反掌。做的这些,不过是自欺欺人。
那人身影微动,沈菱凤看在眼里,还不等他出手,就已经有所防备。略微退了一步,手指却轻轻一弹。簇拥在那人身旁的几个喽啰,应该是小太监还跟着看热闹看得不亦乐乎。而为首的人,却捂着眼睛蹲在地上哀嚎。
“你,你是什么人?”哆嗦着,那人止住哀嚎问道。
“你不配知道。”沈菱凤冷淡至极的语气让人不寒而栗。
“宜王是你什么人!”那人很是担忧自己由此会瞎了双眼,等到把手拿下来,还能见光明,手掌上也没有见红,心便放下了一半。很快就想到她这招数正好是传说中,宜王的绝艺。而这个小妇人,怎么会这一招的?
“区区寺宦居然知道宜王绝艺,却也难得。”沈菱凤嘴角微微翘着,看不出她心中到底想的什么。
“你说,你怎么会宜王这一招的?”那人本想如同方才一样,仗着庄王府的招牌把这女人强压一头。只是看她的架势,心中却又有些担心,万一此人真是惹不起的人物,岂不是给自己做祸?不过问话的时候,还是改不了平时张扬跋扈的样子,说话越来越过分。差不多要强压人一头才是他们的做派。
“我说过的话,还要说一遍!”冷淡地态度一如既往:“庄王?!难道是当年那位后宫做浣衣奴,最后得承先帝宠幸生下一子的良美人?好容易做了美人,却又纵容内监私离宫禁,最后母子二人被沈娘娘驱出宫禁的庄王么?”目光跟声音一样冷:“果然是有其母必有其子,庄王不仅没学会小心做人,反而更甚一筹。”
“你,你怎么知道得这么清楚!”这下是真的慌了手脚,宫闱秘事最不为外人道。何况良美人如今已经是庄王府的太妃,是王爷的生母,行辈尊崇。谁还会翻从前旧事出来,况且府中上下人等,就是庄王都未必知道从前的事情。而眼前这个冷峻的少妇,怎么会知道这事,还知道得清清楚楚?
沈菱凤心定了下来,她是兵行险招,不过是碰碰运气,毕竟庄王这件事是自己幼年在姑姑身边时,亲眼见姑姑做的。姑姑当时说的话言犹在耳:轻易不要与人为敌,也不要轻易出手。只是一旦出手,就一个都不要放过。
姑姑为皇后时受尽先帝宠爱,尚且还有浣衣奴跟她争宠。那么换一个并不得宠的皇后呢?或者不是皇后,而是任何一个女人,在皇帝的后宫,说不定会生不如死。每次想到这里,她就会庆幸,庆幸自己没有走出那一步。
☆、第三卷 边塞 十第四十二章 意外来客
被沈菱凤一击而中,又不知道来者何人。反而被来人说中庄王府隐藏多年的陈年秘事,凶神恶煞般的老太监心中多多少少有点忐忑,他都没见过当年皇宫中,如今已经是庄王太妃的良美人是怎样的凶险,眼前这个清瘦而冷峻小妇人居然信手拈来,把一件宫闱秘事娓娓道来,好像亲眼所见一般。
“你究竟什么人,这件事你如何得知?”捂着伤处,没见红不代表没事。何况这个女人看样子就不是好惹的,冷冰冰的眼神让人不寒而栗。
沈菱凤莞尔一笑,却不让人觉得她有多柔顺,即使笑得好看,也没人敢轻生亵渎之心。尤其是眉眼间的凌厉,跟乡野间间小绣庄的身份完全是风马牛不相及。
“回去问问你的主子和老主子,京城里的故人可是都不记得了?”这句话不是沈菱凤说的,门外骤然响起的声音,却让沈菱凤紧绷的神经陡然松了下来,下一刻却又高高挂起,他是怎么知道的?
翩然而入一个青衣布袍的男人,看着同样青衣装扮的沈菱凤,嘴角泛起一丝笑容。继而看到那个紧盯着沈菱凤不放的老太监,立即换了一副面孔:“庄王府的家教,若干年后还是如此。回去告诉庄王,若是不知悔改,年下自行到京城请罪。王府印玺和爵位一并缴上。”
没有任何可以商量的余地,浑身散发出的帝王之气,让人不敢对峙。老太监不懂别的,这一点却看得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