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婚花花女-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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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莉莎,你给我回来。”挡著强风,几乎睁不开眼的汉弥顿大声呼喊著。
另一道男声疏懒的代她回答。“她是我的,不属于这个地方。”
“你是谁?”不允许!他不允许任何人带走她。
“我是她这一生最爱的人。”温柔语调中含著宠溺,郑夕问搂紧怀中的爱人。
“胡说,你不过是她生命中的过客,我才是最适合她的人。”此时,他不禁恨起她的多情。
可尽管她的过去有过不少形形色色的男人,但他们都只是陪她走一小段人生旅程,唯有他是她最终的归宿,谁都不能拆散他们。
她是他的,永远只能属于他。
“不,我不是过客,从她最初的爱恋开始,我一直存在于她心中。”
郑夕问一面注意著汉弥顿的逼近,一面留神直升机下因强风摇摆不定的绳梯,只差一点就勾到了。
直升机不能太靠近建筑物,驾驶者是杰生,他已尽量稳住机身不扫到高耸的阁楼,气流的颠簸让他有点忧虑。
而坐在后座控制绳梯的是井田二雄,本来他是抢若要下去救人,不过左眼的黑眼圈告诉他,别惹怒外表冷静其实个性暴戾的豹子,牙一咬可会死人的。
“我不相信,她不可能爱过你……”汉弥顿查过她的恋爱史,根本没有眼前的男子。
“不管你信不信,你都不该违背她的意愿带走她。”再过来一点,快抓到了。
“真不要脸,你还不是好几次违反我的意愿,而且用扛的。”伪君子。
郑夕问闷笑地一睨噘著嘴的任性佳人。“少给我抱怨,回去有你好看的。”
“没人要你来。”多事。
这些男人当真以为她是豆腐做的不成,还像作战似地出动直升机,若是他们肯耐心多等半个小时,她就不用忍受强风一直刮打著她的背,会疼耶!
“艾莉莎,你过来,你要什么我都可以给你,把手伸过来。”天底下没有他得不到的东西,他拥有的可以全部都给她。
拢著乱飞的发,于弄晴大声的回答他,“我什么都不要,我只要自由。”
自由对她而言重于生命。
“我有权势,我有地位,我是大英帝国的高贵公爵,跟了我你就是公爵夫人。”自由多少钱,他买来送她。
“我不要结婚,你这个笨蛋老是搞不懂,我不爱你,我喜欢让心自由。”谁也别想追她结婚,四十岁以前她绝不结婚。
“难道你从来没有爱过人?”如果事实如此,他尚可以承受她的无心。
幽然叹息声虽小,却让风吹到他耳边。只见她抬起头望著凝视她的男人。
是最初,也是最终。
“别告诉我你爱他,我不会接受的。”不,她不爱任何人,她不爱……
爱恋的眼神转为众人熟知的坚定。“我爱他,从以前到现在,直到我死亡的那一刻。”
对,不放弃。
她为什么要放弃他?相爱的人本就该在一起,管他什么身份、地位,去他的自不自卑,她就是要爱他,他是她的。
郑夕问是她的男人,即使他孤僻、沉闷、无趣、爱管人、没什么幽默感、大男人主义……就算他有一大堆不可爱的坏毛病,她还是决定牺牲自己去爱他。
因为,她是伟大的坏女人。
“我不准,我不准你爱他……”汉弥顿眼神迷乱地喊著,像是极度害怕她的离去。
“你凭什么不准,我又不是你什么……人!”天哪!他玩真的吗?
他似发了疯的大笑。“谁敢走试试,我要你留下你就得留下。”
“汉弥顿,收起你的枪,你别发神经了,我不受任何人威胁。”她的表情明写著不妥协。
此时郑夕问已抓紧了绳梯揽住她的腰,可是他不敢行动地朝直升机上的人摇摇头,他们在汉弥顿的射程范围内无法轻举妄动。
“是吗?”汉弥顿将枪举高对准她身后男子的眉心。“那他呢?”
她神色一慌的踮高脚跟企图挡住她深爱著的人。“不许你伤害他,我不能没有他。”
“晴儿。”动容不己的郑夕问眼眶微红,感动于她的舍身相护。
这样有情有义、不畏生死的女子谁能不爱她?
“艾莉莎,你真那么爱他?”他开了一枪,不过是打落她身边的一盏壁灯。
“是的。”
“我先杀了他如何?他可是因你而死。”死了的人就抢不走她。
“你要杀了他我就往下跳。”玉与石俱焚。
他忽地发出悲笑声,“我们一起死、一起死,谁都不要活。”
看他有点神智不清,于弄晴决定一赌地朝直升机上的人做了个往上直飞的手势。“不,你不会杀我。”
“得不到你我宁可毁了你。”他阴沉地面露狞色,一副欲置人于死地的模样。
“英巴斯。汉弥顿,你扣不下扳机射穿我的身体,因为,你、爱、我!”
我爱你?!
失神的望著她自信的脸,一抹金光由她背后透进,汉弥顿握枪的手在颤抖,迟迟没法朝他所爱的女子开枪,他痛苦地看著她升空、攀高,进入直升机。
不,他的确狠不下心,他爱她呀!
嘴角浮起一抹似道别的笑容,他将枪口指向自己的太阳穴。
“砰”地一声。
他倒在血泊中。
“不——”
于弄睛的声音夹杂著悲厉,她不敢相信他会选择自裁了结一生,他是个多么骄傲的人呀!
两道无声的泪顺颊流下。
她心痛得难以承受,黑幕悄悄的拢上她的眼,在昏迷中她仍流著泪,怨恨起自己的无情,他再怎样过份,也只是因为爱她呀!
如果有来世,她会试著分一些爱给他,至少他们可以做朋友,不必当仇人似的反目。
倒在血泊中的男子似乎听见她的心声,眼角挂著一滴相约来世的泪。
第十章
她不能相信,不敢相信,无法相信竟然会发生这种事,为什么集大悲惨的可怕阴影会缠上她,她没法接受,真的没办法。
逃,她必须逃。
但是四周都是围堵她的人,个个面上都带著让她由心底害怕的惊悚笑容,一步步、一步步的逼向她。
像是看见死神背著大镰刀朝她走来,寒气森森地狞笑说:“好美的头发。”她感觉自己的头皮被扯痛,镰柄戳著她后脑勺直说好看。
牛鬼蛇神也靠近了,品头论足地商量该由何处下手,东瞧瞧西看看地半转著她的头,他们也在说话。
好细致的皮肤。
天呀,这是怎么回事,难道我快死了吗?没人听见我在说不、不、不……
可恶,我是任性妄为、无法无天的于弄晴,我绝不能放弃自由,我不妥协,我要向命运抗争——
“不要,不要,你们都给我滚开,休想碰我一下。”死也别想。
“妈!你成熟一点成不成,很多人都在笑呐!”太丢脸了,我很想否认她是我妈。
叛徒,未老先衰的小老太婆。“于问晴你想找死是不是,我光宰了你。”
“你想宰了谁呀!于弄晴。”一道更权威的女声在她耳边响起。
“妈,你理智一点可不可以,你笑得好像花痴哦!”她发誓绝不承认这位头上戴花的欧巴桑是她妈。
可耻呀!
“你最好给我闭嘴,我不想在大好日子打女儿。”如果她敢再不孝的话。张网巧掐了女儿手臂一下。
“黄历说今天诸事不宜,咱们改天再来。”她作势要落跑。
“坐下,你敢给我跑看看,我会先打断你的腿。”她用力一按,将她困在椅子上。
“外婆,老爸说今天不能使用暴力,否则我妈会哭三年。”因为羞于见人。
“小问晴乖哦!帮外婆把那边的小盒子拿来。”面对令人疼惜的小外孙女,张网巧的语气可是万分慈祥。
“好。”外婆的盒子好重,里面装了石头吗?
今天是一个好天气,好到叫人想抓狂,一大堆男人像是来参加丧礼似的打领带、穿黑色西装,手里端著一杯鸡尾酒,要喝不喝的四处寒暄。
女客倒是少之又少,少到非常反常,令人想问声这是男同性恋者的聚餐吗?
但是一看又不太像,门口挂了一幅巨大的彩绘人形画,一对上了年纪的新娘、新郎笑得好甜蜜,仿佛正在说著一句话——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可怕的是在现场的这对新人似乎有些返老还童。
“妈……妈呀!你在干什么?”吓到口齿不清的于弄晴差点一把推倒张网巧。
“叫魂呀!咱们乡下人的礼俗不能免,你一件件给我戴上。”多美呀!她的老本全用上了。
于弄晴都快哭了。“很土呐!现在没有人在戴这种俗毙了的东西啦!”
她会被时尚界的人笑死。
“少罗唆,这些都是你爸生前交代我要为你准备的,你想害他死不瞑目吗?”其实这是她掰的,那短命的死得仓卒,哪还记得交代这些事,她目的只是要让女儿乖乖就范。
“可不可以少戴一些,很重呐!”一提起死去的老爸她就没辙,老妈真奸诈。
张网巧又捏了她一下。“面子问题你懂不懂,快把链子戴上,我好像听见鞭炮声了。”
妈妈好可怜喔!戴了一堆黄澄澄的东西,我长大以后一定不要像她那么可怜,一生难得一次的好日子还被外婆捏,而且那些东西起码有好几斤重。
外面好热闹哦!好想偷偷地去看一眼。
可是大人说不可以,因为我身负重任要跟在妈的身后,只是我一直很怀疑,以我的年纪来担任这项重大工作是否适宜?我好像太老了。
不过大家都说没关系,我很可爱,刚刚好适合做这件事。
唉!看到妈妈快哭了,我也很想哭,为什么主角不是我,我还得穿上这件可笑的衣服,大大的荷叶边像在嘲笑我不无邪、天真,有一点点蠢。
天哪!我还套上白长筒袜呢!上面各别著一朵红色小花。
好在出糗的不只我一人,还有一身黑不拉叽的衣仲文陪我丢脸,他更拙的在脖子上打了个小啾啾,活像橱窗里展示的小人偶。
嗯!心情好多了,看到他比我好笑我就想笑,想想我还不算太糟糕。
“于大妈,你女儿好了没?婚礼要开始了。”房门口一颗头探呀探的直催著。
“就来了,你跟大家说别心急,有我在她绝跑不掉。”她盼了二十七年了,今天终于如愿以偿。
“喔!好。”
来人一走,于弄晴更加的愁眉苦脸,她的原则怎么办?为什么没人肯听。
“妈,我想上厕所。”于弄晴犹做困兽之斗。
“忍著。”她那点鬼心思骗得了谁。
“憋不住了,我已经忍了很久。”厕所的窗户应该够大。
“憋不住就尿在裤子里,反正裙子够长遮得住。”就算她一身尿骚味也不会有人嫌弃。
“妈,你太狠了吧!很丢人耶!”可恨呀!她妈太精了。
“无所谓,反正来观礼的来宾全是你的旧情人,他们能理解你的任性。”都是自己人嘛!
她用含恨的眼神一瞪。“我没那么多旧情人。”
“谁的旧情人?”
满面春风、喜色盈眉的卓尔男子走进来闻言取笑著,低头一吻不高兴的“受害者”,将手中的花束亲手交到她手中,符合传统之礼。
今天就数他最开心,七天前他开始筹备婚礼,七天后他步入礼堂,与他所爱的女人。
“郑夕问,你太无耻了。”她很想将手上的捧花掷向他带笑的脸。
我不要,我不要,我不要结婚。
可是,今天就是她结婚的日子。
为什么会这样?他今天娶的应该是另一个女人而不是她,到底是哪里出了错?
“晴儿,你想反悔也来不及了,乖乖地做我老婆吧!”他说话的调调像山大王抢亲。
“没有答应哪来的反悔,你把我的原则全忘了吗?”她要为自由奋战到底。
“我都达到你要求的原则,你当然要嫁我。”原则是用来打破的。
“怎么可能,光是第一个原则就办不到。”她不信他有通天之术。
郑夕问拿著一张缩小的手绘结婚请帖交给她,上面题字:郑夕问与于弄晴四十岁时共结连理,提前十三年举行婚礼。
“你……你干么把我弄得这么老,我不要啦!”她才二十七岁,美美的二十七岁啦!
他耸耸肩又将另一本她很眼熟的小册子翻开,“从四十七页后由我负责,我们一年谈一次恋爱。”
五十三年后两人都老了,不谈恋爱该相扶持了。
“我的一百次恋爱!”他好过份,四十七页以后的花名册全填上他的名字。
“还有你要的五十亿。”“聘金”打开,十位数字存摺的开头是五。
“啊!你……你疯了,你哪来的五十亿?”她一定在作梦。
他帮她盖上头纱。“我名下所有郑氏集团的资产全移到你名下。”
“老妖婆会气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