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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抢婚花花女-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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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啊!什么东西打中我的头?
  拖……拖鞋?!
  “于问晴你还在发呆呀!待会你妈睡醒要是没饭吃,可别怪我没提醒你。”
  我好可怜呀!“老爸!你不是说小孩子连名带姓的叫不好?”
  “不会呀!叫习惯就好。”于问晴很好听,以后也不用改回郑问晴了,再生一个姓郑的就好。
  抚著心爱女子的小腹,郑夕问不在意两人在女儿面前裸露身体,她可比他想家中的聪明多了,而且爱装傻。
  “老爸!小孩子在厨房煮饭很危险,你不会担心吗?”我想动之以情的感化我老爸。
  “我信任你,宝贝,你赶快去洗米下锅,我要哄你妈妈睡觉。”有个好用的玛丽亚何必浪费,谁叫她一点都不尊敬父母。
  天呀!是我听错了吧!妈都二十七岁了,而我才十一岁。“老爸,你的良心呢?”
  “被狗啃了。”他的确很没良心的道。
  “你为人父亲的身教呢?”为什么每一个人都要欺负我,我是受虐儿童。
  “反正都迟到十年了,再继续迟到下去也无妨,煮饭本来就是你的工作。”君子远庖厨。
  “什么叫我的工作,你不吃吗?”有胆你说不,我绝对会不孝到底。
  他笑了笑。“做人不要太小气,煮两人份和煮三人份有何不同,份量多一些些而已。”
  听听,这人竟然是我老爸,他说话的调调多像我妈呀!“老爸!你听过一句话吗?”
  “什么话?”他没用心地听女儿讲话,眼睛只盯著他怀中的心肝宝贝。
  “宁可得罪小人也不要得罪女人。”我要把话说得很狠,吓吓他。
  “然后呢?”
  “我是女人。”我变大人了。
  郑夕问诧异地抬起头一看,随即发出大笑声。“天呀!你太急著长大了。”
  “我来潮了。”他……他嘲笑我,可恶可恶……等等,我是好孩子,不能像妈一样的乱发脾气。
  “那又怎样?”她本来就是早熟的孩子。
  好呀!轻视我。我走过去拍拍老爸的背。“你等著结婚典礼上的礼物,愿上帝祝福你。”
  “你怎么知道……”她指的不是他精心策划的那一场吧?!
  “妈还不晓得吧!我猜她不会很高兴。”哈哈……我太快乐了,老爸的表情太逗了。
  欺负大人的感觉真好,我要继续努力,就从今晚开始!
  有电脑真好。
  任性、偏执、古怪、为所欲为,坐在咖啡屋啜饮著香浓卡布奇诺,于弄晴认为她身边的男人都太紧张,一天到晚疑神疑鬼地不准她这不准她那,谁鸟他们!
  她是一个自由的个体,高兴往东就往东,随兴所至想到西边去谁也休想拦住她,风是无法关得住的,只要有缝隙就钻得出来,管他四面都是墙。
  现在那几个家伙一定急得快跳脚,猛扯头发地骂她不安份,嘀嘀咕咕要如何“凌虐”她。
  她必须说一句真心话,他们真的是太过份,居然连在中东出任务的乔伊也告假到台湾,她没那么重要吧!何德何能要一群男人当她是易碎的琉璃娃娃保护著。
  好吧!她承认是败过一回,但谁吃烧饼不掉芝麻嘛!偶尔一次的失手是她轻心,错估了他的实力,以为他还是她十年前所认识的那个大男孩。
  受一次教训学一次乖嘛!以后她会更加留心地充实自己,大不了再去报名什么跆拳道、空手道之类的武术,下一回她一定会赢。
  风很轻,云很淡,天下本无事,庸人自扰之。
  她才不信受了她一脚的英巴斯还有余力驯服她,他没向姥姥家报到就该偷笑了,反正他已有三个孩子,不能生也没关系了。
  一想到此,她就忍不住轻笑出声。
  “你在笑什么,我的样子很可笑吗?”看看身上香奈儿的秋装,季缈缈不觉得自己的打扮有哪里值得人发笑。
  “没什么,与你无关,是我在发神经。”她差点忘了眼前的人。
  一看到她她心情就愉快不起来,再过两天将成为新嫁娘的女子邀她谈,感觉像是鸿门宴,有那种谈判的意味,千金女对叛逆女,元配与情妇。
  不知道问的心里在想什么,他老是三缄其口的用神秘兮兮的眼光睨她,等她一回头问他什么事,他马上笑著说她越看越有味道,像个女人。
  废话,她当然是女人,孩子都十一岁还能造假,要赞美人也不会挑些讨喜的话,她明白他的意思是说她越来越有成熟女人的妩媚。
  但是,他到底结不结婚?
  照样去看场地,照样兴高采烈地问她他的结婚礼服好不好看,照样聊著宴客名单,就是不说他们的未来会怎样。
  她很清楚自己不是当情妇的料,一旦他结婚了,她会狠狠的逃开他带著于问晴再去周游列国,从此不再踏上这块连伤她两次的土地。
  凭她的外在魅力还怕找不到人来爱她吗?顶多她再哭上个三天三夜,要遗忘一个人太容易了,她曾经做到过一次不是吗?
  心口有点紧,想喝不加糖的咖啡,她此刻的心情和咖啡一样又黑又苦。
  “你是不是在怪我邀你出门,你一定很忙……”忙著为我做婚礼造型。怯笑连连的季缈缈手指纹著餐巾纸嗫嚅道。
  于弄晴摇摇手要她别在意。“大概的前置作业快完成了,礼服会赶在你出嫁的前一天做好,用不著紧张。”
  “不是的,我是……我是……呃……”她不知道该怎么解释。
  “了解、了解,婚前恐惧症嘛!我保证你会是全场最美的新娘,没人能抢过你的锋头。”关于这点她有十足的自信。
  大部份的女人就为了等这一刻风光,而她专为她设计的白纱礼服,只会让她更出色,衬托出她无垢的气质。
  “因为我是全场唯一的新娘嘛!”她开著玩笑试图冲淡心里的羞快。
  于弄晴没料到她自嘲的玩笑,微愣了一下。“呃,你本身就是一位美女,不管穿不穿衣服都很美。”
  “不穿衣服……”她咋舌的瞠大眼,像是忽然被吓到似。
  “人一出生本来就不穿衣服,是人太多事给自己穿上衣服,我在天体营走动时不会有人多看我一眼。”那种感觉真轻松。
  人与人何必隔著一层布料做人,袒胸露体不分贫富、种族,整个世界像融合成纯真的伊甸园。
  “你去过天体营?!”季缈缈的口气充满羡慕,好希望自己也能去开开眼界。
  “是呀!一群人或坐或躺或闲聊地走动,享受著阳光洗礼的舒适感,真是棒呆了……”全身的毛细孔都在呼吸。
  她眼露神往的光彩。“你还去过哪些地方?我听说你很爱流浪。”
  “是爱玩,定不下心。对了,有一回我到埃及数骆驼粪,我家于问晴还跑去偷摘人家圣池里的莲花……”好好笑哦!花没摘到先喝了引进池中的尼罗河水。
  于弄晴说得活灵活现像一本旅游日记,在日本泡汤吃蚵仔面线,跑到加拿大赏枫捡拾枫叶,在人家的禁燃区烤肉,在西班牙偷放走柙栏里的斗牛,闯进印第安人保留区和他们比赛猎牛。
  “我家于问晴才好笑呢!一口气爬上阿尔卑斯山的滑雪场,结果她得意忘形的滚成雪球滑了下来,吓得所有游客赶紧七手八脚地把她挖出来。”而她这个母亲只在一旁大笑,看著小雪人由雪球中诞生。
  红通通的脸蛋,红通通的鼻子引来不少外国人的关爱及怜惜,唯独她爆栗子一个往她脑壳一扣,嘲笑她笨手笨脚爱耍酷。
  “于问晴不是你家的狗吗?”她还记得他们第一次见面时的对话,不过并不是很在意于问晴到底是人是狗。她的描述好像好好玩哦!让她也好想去尝试一下放荡的生活。
  于弄晴有些困窘的笑笑,随即脸上闪过一抹慈母的光辉。“她其实是我女儿,倒楣投错胎的家伙。”
  “她很幸运有你这样的母亲,我夏佩服你的勇敢。”一个单身女子敢带著女儿四处游走。
  “她可不会认同你的赞美,在她眼中我是个糟糕透顶的母亲……咦?干么直聊我,你找我出来有什么事?”她太自我了,老是忘了别人的存在。
  季缈缈羞涩的一笑,“不是很重要的件事,我只是想问你和郑大哥是否在一起过。”
  “你是要我离他远一点,别去介入你们的生活?”心有点沉,她整个人都闷得快爆炸了。
  季缈缈赶紧摇摇头。“你误会了,我是觉得你们看起来是很相配的一对,像是天生就该在一起。”
  “真的?”心头一宽,于弄晴有说不出的感受萦绕在胸口。
  似释然,似宽慰,以及一丝丝的歉意。
  “你们以前就……交往过是不是?”他们给她的感觉像认识很久的老夫老妻。
  “念书的时候,大家都笨笨的朝爱情一头钻进去,你不会介意这件事吧?”她到底是来试探敌情,还是了解敌人的动向?
  她又摇头了。“那你们当初为什么不结婚,你们一定会很幸福的。”
  “干么,想把老公让给我呀!”于弄晴不带芥蒂的道,一派大姐大的作风。
  是很想呀!“你怕不怕结婚?”
  “怕得要命,不过我有三不原则护身,没那么容易走进婚姻坟场。”她开心地解说著。
  “三不原则?”有用吗?她想借用一下。
  “一是不到四十岁不结婚,二是不谈一百次恋爱不甘心结婚,三是赚不到五十亿绝对不结婚。”够伟大吧!
  “哇!你……你太厉害了。”季缈缈眼中满是崇拜的小星星。
  “没什么啦!我就是不结婚,没人奈何得了我。”三不原则太难达成了。
  “你家人不逼吗?”像她爸妈一天到晚老叮咛她,嫁人以后要怎样持家做一位好妻子,巴不得她早点嫁出去。
  微笑使于弄晴容光焕发地像一枚烟火瞬间灿烂。“逃喽!能逃一时是一时,天再高还是有一层天外天。”
  “逃……”她脑海中顿时浮起两个字:逃婚。
  “你放心,我会把你打扮得美如天仙,让你拥有毕生难忘的盛大婚礼。”此刻的她笑得有点邪气。
  于弄晴清媚明丽的眼中闪著一道使坏的流光,觉悟到自己将做出一件令台湾商界沸腾的大事,她不想再放过深爱的男子了。
  抢新郎似乎是不错的游戏,不晓得老妖婆会不会气到脸爆掉?
  还有两天。
  她该行动了。
  反正她本来就是坏女人,不在乎多冠上一项罪名——
  抢婚。
  第九章
  拿破仑惨遭滑铁卢一役的战败是什么滋味?是不是懊恼的想往墙上一撞,好头晕脑胀地不想失败的感觉,安慰自己仍是不败的小巨人?
  可是事实证明一件事,人不可以太独断独行,偶尔也要听听人家的劝告,带一票随扈出门多威风,还能假装自己是不可一世的极道之妻,肩上刺著可笑的红牡丹。
  一方斗室……不,应该说豪华至极的大牢房,飘逸的薄纱罩著紫檀色的大床,淡淡的薰衣草香味蔓延四周,可惜镇定不了她浮躁的心情。
  其实于弄晴可以不必让自己陷于此种困境中的,才三楼高的建筑物根本困不住她,床单一撕一打结往下抛去,不难在短时间离开此处。
  不过那个人太狡猾、太卑鄙了,居然懂得利用“人质”来牵制她,这下她想走都得顾忌一下。
  原本她和季缈缈在咖啡屋里待得好好的,两个女人还突发其想地想去木栅给猴子看,皮包一拎就往停车处走去,赶在人潮正疏的时刻做一时间人。
  谁知到了车边尚未碰到车身,几名剽悍的凶恶男子突然接近她们,危险的气味她并不陌生,下一秒钟她已出手攻击,让那些措手不及的混帐只有挨揍的份。
  她真的可以平安无事地离去,这一点一定要告知那几位关心过度的男人,她打赢了,而且是大获全胜,几乎没有人能逃得过她的修理。
  几乎。表示这场架打得不够完美。
  唯一漏掉没挂了的家伙,不知打哪掏出一把枪搁在失声尖叫的季小姐额上,所以她只有束手就擒。
  不晓得他们在她手臂上打了什么,害她眼前一黑失去知觉,等到清醒时,她们已置身梦幻式的监狱。
  不用猜也知道这是何人的杰作,除了他还有谁会使出这种下流的手段,他不去做鸡鸣狗盗之辈实在太可惜,他有成为坏人的天赋。
  “你比我预料中早一小时醒了,还满意你所处的环境吗?”
  他忘了摆香槟和龙虾大餐。“下回记得药剂用多一些,免得我还有命阉了你。”
  面上一肃的汉弥顿要人送上餐点,充耳不闻她的威胁。“迷药并不致命,我不会允许任何人伤害你一丝一毫。”
  “难不成你请来一堆打手是让我揍……”一看他面上的表情,她立刻明了自己说对了。“你变态呀!干么这么大费周章。”
  有病,而且病得不轻,才会为了四年前的事大张旗鼓地跑到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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