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与火之歌冰雨的风暴-第1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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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寂。你喜欢这音乐吗,曼斯?你喜欢多恩人妻子的滋味吗?“有谁受伤?”他喝问。
“有个该死的家伙射中了我的脚,”省靴拔出箭支,在头上挥舞,“不过瞄的是木的那只!”
粗鲁的欢呼在周围响起,泽抓住欧文,抱着他转圈,然后当着大家的面给了他一个湿润的长吻,她也试图亲吻琼恩,但他抓住她肩膀,温柔而坚定地推开。“不。”他说,我已经亲吻得太多。此刻他只觉疲乏得无法站立,大腿从膝盖到胯下的部分痛得昏天黑地,于是摸到拐杖,“派普,扶我登上笼子。葛兰,长城是你的了。”
“我的?”葛兰说。“他的?”派普道。很难分辨他们中谁更吃惊。“可是,”葛兰结结巴巴地说,“可——可是野人再攻来我该怎么办?”
“阻止他们。”琼恩告诉他。
乘笼子下降时,派普脱掉头盔,擦拭额间。“结霜的臭汗,能有比结霜的臭汗更脏的东西吗?”他微笑。“诸神在上,居然这么饿,我敢发誓自己可以吞下一整头牛!你认为哈布会把葛兰煮给我们吃吗?”
当他看到琼恩的脸色时,笑容凝固了,“怎么?你的腿?”
“是的,我的腿。”琼恩应和,简单的回答都让他觉得吃力。
“没伤到吧?我们干得漂亮。”
“带我去城门。”琼恩严厉地说。我需要温暖的炉火,热腾的饭菜,舒适的床铺以及止痛的东西,他心想。但首先必须去隧道,查看唐纳·诺伊他们的状况。
与瑟恩人的战斗之后,人们花了整整一天来清理堆积在内门附近的碎冰和木梁。麻子佩特、木桶等工匠们激烈争论,是否该把残骸留下来,作为防御屏障。这意味着放弃隧道的防守,所以被诺伊坚决拒绝。他认定只要把人埋伏在杀人洞里,然后由弓手和矛手把守拦路铁栏,一小撮坚定的黑衣弟兄便足以抵挡上百倍的野人,让他们的尸体塞满隧道。他不打算让曼斯·雷德轻易通过冰壁,所以用上各种铲子、锄子和绳子,人们最后挪开破碎的阶梯,把内门挖了出来。
琼恩站在冰凉的铁栏前,等待派普去向伊蒙学士索要备用钥匙。
令他惊讶的是,伊蒙学士跟着派普一起回来,还有打灯笼的克莱达斯。“检查完毕后,马上跟我走,”派普开门时,老人告诉琼恩,“我必须给你换绷带,敷新药,你也需要更多安眠酒止疼。”
琼恩无力地点头。门终于打开,派普当先进入,接着是克莱达斯和他的灯笼,琼恩只能勉力跟上伊蒙学士。冰壁从四面八方压来,寒意直入骨髓,整个巨大的长城就在头顶,他们好像在冰龙的食道里漫游。隧道一弯接一弯。派普打开第二道铁栏,继续前进,再转弯,前方有光,透过冰层射来的苍白微光。糟了,琼恩立刻反应过来,糟透了。
派普说:“地上有血。”
隧道最后二十尺是弟兄们战斗和阵亡的地方。最外层的老橡木门早被砍穿击破,连铰链也扭了下来,有个巨人爬进碎屑里,灯笼发出的阴郁红光照亮了毛骨悚然的战场。派普扭向一旁开始呕吐,琼恩则嫉妒起失明的伊蒙学士。
诺伊和他的人在里面等待,就着一道和派普刚才打开的一模一样的沉重铁栏。两名十字弓手在巨人冲来时射出一打箭矢,两名矛手则透过栏栅戳刺。即使这样,仍未能阻止对方,他扭下麻子佩特的头颅,抓住铁栏,以惊人的力量将其完全扳开。破碎铁链的环节洒得到处都是。一个巨人,所有这些都是一个巨人完成的。
“全部牺牲?”伊蒙学士轻声问。
“是的。唐纳是最后一个。”诺伊的剑足有一半深深没入巨人的咽喉。平日里,琼恩常惊叹于武器师傅的高壮,但如今被巨人魁伟的胳膊抱住的他就像个小孩。“巨人压碎了他的脊梁,我不知他们中谁先死。”他拿来灯笼,移上前去仔细观察。“玛格。”我是最后的巨人。他终于能感受到那种悲哀,但没有时间用来伤感。“这是‘强壮的玛格’,巨人的国王。”
现在的他渴望阳光,隧道黑暗阴冷,血与死亡的臭气让人窒息。琼恩把灯笼还给克莱达斯,踩过尸体,穿越扭开的铁栏,向被击碎的大门走去,去看看门后的世界。
一个死去长毛象的巨大身躯把路挡住大半,他试图挤过去时斗篷被巨兽的獠牙勾住、扯拦。外面还躺着三个死巨人,覆盖在石头、烂泥和凝固沥青下的尸体已有一半烧焦,火焰融化长城的痕迹清晰可见,巨大的冰片因高热而蜕落,砸碎在焦土之上。抬头,抬头,可以看见火焰出发的地方。你在那儿无限高大,似乎伸手即可轻轻捏碎现在的你。
琼恩回到其他人身边,“必须尽可能地修复外门,并堵塞这段隧道,用上碎石、冰块,什么都行,反正要把第一和第二道铁栏之间封住。文顿爵士得负起指挥事务来,他是城里最后的骑士,赶快行动吧,我想在我们得到喘息之前,巨人就会回来,我们要告诉他……”
“把想法告诉他,”伊蒙学士异常轻柔地说,“他会微笑、点头,然后忘得一千二净。三十年前文顿·史陶爵士是总司令一职的有力候选人,或许可以干得很好。直到十年前他仍可以胜任。但从此之后就不行了,你同唐纳一样深知这点,琼恩。”
这是事实。“那你来指挥,”琼恩告诉学士,“你把一生都奉献给了长城,人们会追随你。我们着手修门吧。”
“我是戴颈链发了誓的学士,职责就是服务,琼恩。我们学士付出谏言,而非命令。”
“总得有人——”
“你。你必须带领大家。”
“不……”
“必须,琼恩。时间不会太长,只到守卫部队回来为止。记得吗?唐纳选择了你,‘断掌’科林也选择了你,莫尔蒙总司令则让你做他的事务官。你是临冬城的孩子,班扬·史塔克的侄儿,除此之外没有别人,长城是你的了,琼恩·雪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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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校】第六十五章艾莉亚
每天早晨醒来的时候,她都可以感觉到内里的空洞。这不是饥饿,尽管她吃得很少。这是个空荡的地方,一种虚无,原来兄弟姐妹父母们所在之处化为乌有。她的头也很疼,虽然比之前好些,但仍相当强烈,艾莉亚对此已经习惯,肿块终会消解心中的空洞却依旧如故。这空洞永远不会好起来,睡觉时,她告诉自己。
有的早晨,艾莉亚根本不想醒来。她宁愿蜷在斗篷下,闭紧眼睛,再度入睡。若猎狗不来管她,她会没日没夜地睡。
然后做梦,做梦时最棒,她几乎每晚梦到狼。一大群狼,由她领头,而且她最为高大、强壮、机敏、迅捷,她跑得比马快,打得比狮子强,每当咧牙露齿,人类便纷纷走避。她从不肚饿,毛皮替她保暖,无惧寒风凛冽,她有许多兄弟姐妹,成群结队,凶猛可怕,而且统统听命于她,永远不会离开。
如果说她的夜晚属于狼,白天则属于狗。桑铎·克里冈天天早上准时叫她起床,不管她喜不喜欢,他会用刺耳的声音咒骂她,或将她提起来摇晃,有回他把一盔冰水倒在她头上,她跳了起来,一边颤抖着洒水,一边想踢他,结果他只哈哈大笑。“擦干净,然后去喂该死的马。”他吩咐,而她乖乖照办。
他们现在有了两匹马,陌客和一匹栗色矮母马,艾莉亚给它取名“胆小鬼”,因为桑锋说它很可能跟他们一样,是从孪河城逃出来的。屠杀发生后的第二天早上,他们在田野里遇见游荡着的它,背上没有骑手,作为坐骑,它很不赖,但艾莉亚无法喜爱胆小鬼。陌客就会反抗,但她还是尽力照料它,这总比跟猎狗同骑要强。况且胆小鬼虽然懦弱,但年轻力壮,艾莉亚觉得如果情势危急,它会跑得比陌客快。
猎狗不再像以前那样看紧她,有时似乎并不在意她是走是留,晚上也不再把她捆进马褥子。我要趁睡熟时杀死他,她告诉自己,却从未付诸行动,我要骑着胆小鬼逃跑,他抓不住我,她心想,但也未付诸行动。该去哪儿?没有临冬城了,舅公在奔流城,可他们彼此不认识。橡果厅的斯莫伍德夫人或许会收留她,或许不会,况且艾莉亚甚至不肯定自己能找到橡果厅。有时她觉得该回沙玛的客栈——若洪水没将它冲走的话——跟热派做伴,搞不好贝里伯爵还能重新找到她。安盖会教她如何用弓,然后就可以同詹德利一起当土匪,像歌谣里的“白鹿”温姐那样。
但这都是笨念头,跟珊莎的梦想一样。热派和詹德利有机会就离开了她,而贝里伯爵的土匪与猎狗只想拿她换赎金,没人想跟她在一起。他们不与我同一族群,就连热派和詹德利也不是。我想那些真是太笨了,像个笨蛋小女孩,根本不是狼。
因此她留下来同猎狗结伴。他们每天骑马赶路,从不在同一地方睡两次,并尽量避开市镇、村庄和城堡。有次她问桑铎˙克里冈,他们要上哪儿去。“去远方,”他说,“知道这点就行。我不想浪费口舌,也不想听你乱喊乱叫。妈的,真该让你跑进那座该死的城堡。”
“是啊。”她赞同,同时想起了母亲。
“如果我让你去,你早就死翘翘了。妈的,你该感谢我,并为我唱支甜美的小曲儿,像你姐姐那样。”
“你也拿斧子砸她了?”
“我是拿斧背砸你的,愚蠢的小母狼。如果用斧刃,你的脑浆这会儿还在绿叉河里漂呢。闭上该死的鸟嘴,我要把你交给静默修女会,她们会把多话的女孩舌头割掉。”
他这么说不公平,除了那一次,艾莉亚根本不说话。日子一天一天地过去,他俩什么也不说,她太过空洞,无话可说,猎狗则太愤怒。她可以感觉到他体内的怒火,从他脸上的表情、从他扭曲紧绷的嘴唇、从他瞧她的眼神,都看得出来。每当他拿斧劈柴,便会进入一种令人颤栗的愤怒状态,他会疯狂地劈砍树干、落木或者断枝——柴火根本不用劈那么细。在那之后,他往往精疲力竭,躺倒下去立刻睡着,连火都没生,艾莉亚憎恶这种情形,也憎恶他。那样的夜晚,她会长长久久地瞪着斧头,它看来十分沉重,但我打赌自己能挥动,而且不会用斧背砸他。
在流浪途中,他们也会瞥到其他人:田里的农夫,放牧的猪倌,挤牛奶的姑娘,沿满是车辙的道路传递消息的侍从。她也从来不想跟他们搭话,仿佛对方生活在一片遥远的土地上,讲的是奇特陌生的语言,他们跟她毫无关系,反之亦然。
再说,被人看到也不安全,时不时会有一队骑手经过蜿蜒的田间道路,高举佛雷家族的双塔旗帜。“他们在猎杀漏网的北方人,”对方经过时猎狗道,“听见马蹄声,赶紧低头,这里没有朋友。”
有一天,在某个由倒下的橡树根构成的泥穴里,他们面对面遇上另一位孪河城事变的幸存者,他的纹章是一个披白丝带跳舞的粉红少女,自称替马柯·派柏爵士效劳,当弓箭手,虽然弓已经丢了。他左肩与手臂交界处扭曲肿胀,据说是钉头锤砸的,锤子打碎了肩膀,并使得锁甲深嵌入血肉之中。“北方佬干的,”他哭泣道,“胸口有小血人的北方佬,他看到我的徽纹,还开玩笑说,红色的男人和粉色的少女,应该凑成一对。我为他的波顿伯爵祝酒,他为马柯爵士祝酒,我们共同为艾德慕公爵、萝丝琳夫人及北境之王祝酒,然后他就要杀我。”说这番话时,他眼里满是炽热的光,艾莉亚看得出,那是真实情感的流露。他肩膀肿得出奇,整个左半身沾满脓血,一股恶臭的味道,闻起来就像尸体,那人恳求给他酒。
“有酒的话,我早喝了,”猎狗告诉他,“我可以给你水,还有慈悲。”
弓箭手瞧他良久,“你是乔佛里的狗。”
“现在我是自己的狗,要不要水?”
“要,”那人咽了口口水,“还要慈悲,谢谢。”
他们刚在不远处经过一个小池塘,桑锋把头盔交给艾莉亚,让她跋涉回去装水,烂泥溅上靴子,她把猎狗的头盔当桶子,水从眼孔漏出,但底部仍储了许多。
见她回来,弓箭手竭力抬脸,好让她把水倒进嘴巴。她倒得有多快,他就咽得有多快,咽不下去的流下脸颊,渗进棕色的血块,直到胡须里满是淡粉色水滴。水倒完后,他抓住头盔舔钢铁。“好爽,”他说,“酒就更好了,我想喝酒。”
“我也想。”猎狗几乎是温柔地将匕首插进那人胸膛,用身体的重量将刀尖送入外衣、锁甲和下面的衬里,然后他把武器拔出,一边在死人身上擦拭,一边看着艾莉亚。“那是心脏所在的位置,小妹妹。那是杀人的方法。”
杀人的一种方法。“我们要不要埋他?”
“埋他?”桑锋问,“他不在乎,我们也没铲子。留给狼和野狗吧,留给你我的兄弟。”他专注地看了她一眼。“我们只管‘征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