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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9章

冰与火之歌冰雨的风暴-第10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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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姆摇摇头。“你们不行,得由我带路。”

“为什么?”梅拉想知道,“如果确实有道门……”

“你们找不到,即使找到了,它也不会开,不会为你们而开,这乃是黑门。”山姆揪揪褪色的黑色羊毛布衣袖。“他说过,只有守夜人的汉子能够打开,需要一个发下誓言的弟兄。”

“他,”玖健皱起眉头,“这个……冷手?”

“那并非他的真名,”吉莉边说,边摇晃孩子,“只是我们——山姆和我——为他取的外号。他的手冷得像冰,但他和那些乌鸦从死人手里把我们拯救出来,还让我们骑在麇鹿背上,来到这里。”

“麇鹿?”布兰惊讶不已。

“麇鹿?”梅拉难以置信。

“乌鸦?”玖健说。

“阿多?”阿多道。

“他是绿色的吗?”布兰想知道,“有没有长角呢?”

胖子也困惑,“你是指麇鹿?”

“冷手啦,”布兰不耐烦地说,“绿人骑麇鹿,老奶妈说过,他们甚至会长角。”

“他不是绿人,他穿黑衣,就像个守夜人弟兄,但皮肤同尸鬼一样苍白,而双手冷如玄冰。一开始我很害怕,然而尸鬼有蓝色的眼睛,也不会说话,或许根本忘记该怎样说话,可他不同。”胖子转向玖健。“他等在那里呢,我们走吧,你们有更暖和的东西穿吗?黑门很冷,长城另一边更冷,你们——”

“他何不与你一同过来?”梅拉朝吉莉和婴儿比划了一下。“他俩都能过来,为何他没有呢?你为什么不带他过这道黑门?”

“他……他不能。”

“为什么不能?”

“因为长城。据他说,长城不仅是冰和石头,其中编织了魔法……古老而强大的魔法,他无法穿越长城。”

城堡厨房突然变得十分宁静。布兰可以听见火焰轻微的噼啪声,夜风吹动树叶,伸向月亮的细瘦鱼梁木吱吱嘎嘎。对面为怪兽、巨人族和食尸鬼的住所,他想起老奶妈的话,但只要长城牢牢矗立,它们就都过不来。快睡吧,我的小布兰登,宝贝儿,你无需害怕,这边没有怪兽。

“我不是你要带过去的人,”玖健·黎德告诉胖子山姆,对方的黑衣松松垮垮,沾满污渍。“他才是。”

“哦。”山姆低头,不大确定地看着他,也许这时才意识到布兰是残废。“我不……不够强壮,背不动你,我……”

“阿多可以背我。”布兰指指篮子。“我坐里面,在他背上。”

山姆盯着他瞧,“你是琼恩·雪诺的弟弟,那个坠楼的……”

“不,”玖健道,“那孩子死了。”

“别说出去,”布兰警告,“拜托。”

山姆疑惑了片刻,但最后道,“我……我可以守秘,吉莉也可以。”他望向女孩,她点点头。“琼恩……琼恩也是我兄弟,是我迄今为止最好的朋友,但他跟断掌科林去霜雪之牙侦察,一直没回来,我们在先民拳峰等他,然……然后……”

“琼恩就在附近,”布兰说,“夏天看到他了。他跟一群野人在一起,但他们杀了一个人,于是琼恩夺马逃走,我敢打赌,他回黑城堡去了。”

山姆瞪大眼睛望向梅拉。“你肯定那是琼恩?你看到他了?”

“我是梅拉,”梅拉轻笑,“夏天是……”

一个阴影脱离了残破的拱顶,穿过月光,跳将下来,即使一条腿受伤,那只冰原狼落地时仍然轻盈犹如飘雪。女孩吉莉发出一声惊呼,牢牢抱住婴儿,抱得如此之紧,以至于孩子又号哭起来。

“他不会伤害你,”布兰说。“他才是夏天。”

“琼恩说你们都有狼,”山姆摘下手套,“我认识白灵。”他伸出颤抖的手,指头又白又软,胖得像小香肠,夏天走近嗅了嗅,然后舔舔那只手。

这时布兰下定决心。“我们跟你走。”

“你们所有人?”山姆似乎很吃惊。

梅拉揉揉布兰的头发。“他是我们的王子。”

夏天绕着井转圈,嗅来嗅去,然后停在第一格阶梯上,回头望向布兰,他也想去。

“如果我把吉莉留在这儿,到回来之前,她会安全吗?”山姆询问。

“应该没问题,”梅拉说,“她可以享用我们的火堆。”

玖健确认,“城堡空的,没人。”

吉莉环顾四周。“卡斯特跟我们讲过城堡,但我不晓得它们有这么大。”

这不过是厨房,布兰不知她看到临冬城会怎么想,如果真能看到的话。

他们花了点时间收拾,然后把布兰放进阿多背上的柳条篮里,等准备好出发时,吉莉已坐在火堆旁给婴儿喂奶。“你要回来找我哦。”她告诉山姆。

“我会尽快回来,”他承诺,“然后我们去暖和的地方。”布兰听到这话,不禁怀疑自己在做什么,我还能再去暖和的地方吗?

“我认识路,我走前面,”山姆在顶上犹豫不决,“实在太多阶梯了。”他叹口气,开始往下走,玖健紧跟在后,接着是夏天,然后是背布兰的阿多,梅拉殿后,手中拿着捕蛙矛和索网。

这是一段很长的路,井的顶端沐浴在月光中,但每转一圈它就变得更加狭小,更加黯淡,他们的脚步在潮湿的石头之间回荡,水声也越来越响。“我们是不是该点火炬?”玖健问。

“不用,眼睛会调节适应,”山姆说。“一只手扶墙,就不会掉下去。”

每转一圈,井变得更加黑暗,更加凄冷,当布兰终于抬头,望向上方时,井口已不到半个月亮大。“阿多,”阿多低声说,“阿多阿多阿多阿多阿多阿多,”井也轻声回应,“阿多阿多阿多阿多阿多阿多。”水声近了,但布兰向下窥探,只看到黑暗。

又转了一两圈,山姆突然停下,此时他离布兰和阿多四分之一圆周,在下方约六尺处,然而布兰几乎看不见人,但他看得见那道门,山姆口中的“黑门”,它根本不是黑的。

白色的鱼梁木,上面有一张脸。

木头散发出光芒,好似牛奶与月光的混合,如此微弱,除开门本身,几乎不能照亮任何东西,连站在它跟前的山姆也是漆黑一团,那张脸苍白古老,满是褶皱,死气沉沉,嘴闭紧,眼也闭紧,脸颊塌陷,额头枯瘪,下巴松弛,若一个人活上一千岁都死不了,只是越来越老,那么他的脸最后就会像这个样。

门睁开眼睛。

白色的眼睛,看不见东西。“你是谁?”门问,井轻声呼应,“谁——谁——谁——谁——谁——谁——谁?”

“我是黑暗中的利剑,”山姆威尔·塔利道,“长城上的守卫,抵御寒冷的烈焰,破晓时分的光线,唤醒眠者的号角,守护王国的坚盾。”

“去吧,”那扇门说。它的嘴唇张开,越张越大,越张越大,直到最后,除了一圈褶皱包围的大嘴,什么也没剩下。山姆让到一边,挥手示意玖健通过,夏天跟在后面,边嗅边走,然后轮到布兰,阿多弯下腰,但弯得不够低,结果门的上沿轻轻擦过布兰头顶,一滴水落在脸上,沿着鼻子缓缓流淌,它带有奇特的温热,咸如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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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校】第五十七章丹妮莉丝

弥林的规模犹如阿斯塔波和渊凯相加,跟它的姐妹城一样,它由砖块筑成,然而阿斯塔波是红色,渊凯是黄色,弥林却有多种颜色。它的城墙比渊凯高,且修缮更好,布满各种碉堡,每个转角都有高大的防御塔作掩护。墙垒之后,某巨型金字塔直指天空,那是座八百尺高的庞然大物,顶端有一耸立的鹰身女妖青铜像。

“鹰身女妖是懦弱东西,”达里奥·纳哈里斯看到后评论,“女人的心和小鸡的腿,难怪她的子孙们都躲在城墙后面。”

但护城英雄并未躲藏,他从城门里出来,身穿黄铜与黑玉的鳞甲,胯骑白色战马,马铠的颜色乃是粉白条纹,正跟英雄肩头的丝披风匹配。他擎一根十四尺粉白螺旋长枪,上油的头发打造梳理成两个巨大弯曲的羊角,在彩砖城墙下来回驰骋,发出挑战,要求攻城者派一名勇士上前跟他决一雌雄。

她的血盟卫们热血沸腾,想要上去会他,甚至为这机会彼此争斗。“吾血之血,”丹妮告诉他们,“你们的岗位在这里,在我身边,此人是只嗡嗡叫的苍蝇,无需理会,他很快就会离开。”阿戈、乔戈和拉卡洛虽勇敢,毕竟年轻,且十分珍贵,不能拿去冒险,他们能聚合她的卡拉萨,也是她最好的斥候。

“很明智,”同在大帐跟前观望的乔拉爵士说,“就让那蠢货来回奔跑叫嚣,直跑到马瘸腿吧,对我们没害处。”

“大大有害,”白胡子阿斯坦强调。“两军相遇,并非单靠剑与矛,爵士先生,还有士气,总有一边会先崩溃逃窜,而另一边支撑到最后,此人在自己人心中筑起勇气,朝我军部队播下怀疑的种子。”

乔拉爵士嗤之以鼻。“若我们派出的人战败,会播下什么样的种子呢?”

“惧怕战斗便无法获胜,爵士。”

“我根本没讨论战斗的问题,听着,就算那蠢货失败,弥林的城门也不会打开,为什么要平白无故地拿一条性命去冒险?”

“依我的观点,这是为了荣誉。”

“够了。”丹妮的麻烦业已够多,无暇听他们争执,而弥林的手段远不止一个粉白相间、高声辱骂的护城英雄,她也不能分心。渊凯一役后,队伍达到八万多人,但其中只有不到四分之一是战士,其余的……嗯,乔拉爵土称之为会走路的嘴巴,而此刻饥馑的前景深深笼罩。

弥林的“伟主大人们”在丹妮进军之前就全面撤退,坚壁清野,收割所有可以收割的粮食,无法收割的就烧掉,焦黑的农田与投毒的水井随处可见,最糟的是,沿渊凯而来的海岸大道,每个里程柱上都钉了一名童奴,他们是被活生生钉上去的,肠子挂在外面,伸直一条手臂,指向弥林的方向。达里奥担任先锋,他要部队在丹妮看见之前就将那些孩子放下来,但她听说后取消了命令。“我要看着他们,”她道,“看清楚每一个,看清楚他们的脸,并计点数目,我要记住他们。”

等来到坐落在河边盐碱海岸上的弥林,她数到一百六十三,我定要夺下这座城市,丹妮再度向自己发誓。

粉白相间的扩城英雄辱骂了一个钟头,嘲笑围城者们不是男人,嘲笑对方的母亲、妻子和神灵,弥林的守军则在城上喝彩助威。“欧兹纳克˙佐˙帕尔,”召开军事会议后,布朗·本·普棱告诉她。此人是次子团的新任团长,由佣兵同伴们选举产生。“我加入次子团之前曾是他叔叔的贴身护卫,这批伟主大人!统统是肥蛆虫,女的还不错——假如你没以不合适的方式去看不合适的主儿的话,那会当即赔上性命。我有个叫斯卡波的朋友,被这欧兹纳克活生生挖出了肝脏,他声称斯卡波用眼睛强暴某位女士,而此行是为维护对方的荣誉。我问你,眼睛怎能强暴人呢?反正他叔叔在弥林城中最为富有,而他父亲指挥着城防卫队,所以我在也被他害死之前,像老鼠一样逃跑了。”

他们看着欧兹纳克·佐·帕尔翻下白色战马,脱掉外袍,拉出那玩意儿,大致朝烧焦的橄榄树林——也就是丹妮的金帐所在地——撒尿,见他得意洋洋,达里奥·纳哈里斯手提亚拉克弯刀跳上战马。“要我把那东西割下来塞进他嘴里吗,陛下?”他的金牙在分叉的蓝胡子中间闪闪发亮。

“我要他的城市,不要他微不足道的玩意儿。”然而她开始生气了,若再不理不睬,便会被子民视为软弱,然而派谁去呢?达里奥跟血盟卫一样重要,没有这衣装华丽的泰洛西人,便无法掌握暴鸦团,他们中许多人曾是普兰达·那·纪森和光头萨洛的追随者。

弥林高高的城墙上,嘲笑声愈发响亮,数百名守军也学护城英雄的样,自墙垒间往下撒尿以示藐视,他们侮辱奴隶来夸耀勇气,她心想,若城外是多斯拉克卡拉萨,无论如何也不敢这么做。

“必须应战。”阿斯坦再次强调。

“对。”丹妮说,此时英雄将那玩意儿收了起来。“传壮汉贝沃斯。”

高大的棕肤太监坐在大帐阴影下吃腊肠,听罢传令,他三口吃完,油手在裤子上擦擦,便让白胡子阿斯坦去取武器,年迈的侍从每晚打磨主人的亚拉克弯刀,并用鲜红的油擦拭。

等刀拿来,壮汉贝沃斯顺着锋口斜睨一眼,咕哝一声,将其插回皮革鞘中,然后把剑带系于宽大的腰问。阿斯坦将盾牌也拿来,这是个铁制小圆盘,跟馅饼盘子差不多大,太监用左手抓着,而非按维斯特洛战士的习惯绑于前臂。“准备洋葱和肝脏,白胡子,”贝沃斯说,“不是现在吃,待会儿再吃,杀人让壮汉贝沃斯肚饿。”他不待回答,便拖着沉重的步伐从橄榄树林里出来,朝欧兹纳克˙佐˙帕尔而去。

“干吗派他,卡丽熙?”拉卡洛发问,“这家伙又胖又笨。”

“壮汉贝沃斯曾是此地斗技场的奴隶,若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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