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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鬼吹灯之精绝古城-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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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色昏暗的夜晚,是孤魂野鬼最爱出来转悠的时刻。

等到了地方,他先喝了身上带的半斤烧酒,以壮胆色。这天夜里,月冷星寒,阴风嗖嗖地刮着,坟堆里飘荡着一片片磷火,不时有几声叽叽吱吱的怪鸟叫声响起,手中的风灯忽明忽暗,似乎随时都可能熄灭。

胡国华这时候虽然刚喝了酒,还是被这鬼地方吓得出了一身冷汗,这回可好,那半斤烧刀子算是白喝了,全顺着汗毛孔出去了。

好在这是一片野坟,附近完全没有人烟,大喊大叫也不怕被人听见。胡国华唱了几段山歌给自己壮胆,但是会的歌不多,没唱几句就没词了,干脆唱开了平日里最熟悉的“五更相思调”和“十八摸”。

胡国华硬着头皮战战兢兢地到了这一大片坟地中央。那里竟然有一座无碑的孤坟,在这一片荒坟野地之中,这座坟显得那么与众不同。

这座坟除了没有墓碑之外,更奇怪的是这坟的棺材没在封土堆下面,而是立着插在坟丘上,露出多半截子。棺材很新,锃明瓦亮地走了十八道朱漆,在残月的辉映下,泛着诡异的光芒。

胡国华心中有些嘀咕,这棺材怎么这样摆着?真他娘的怪了,怕是有什么名堂。不过来都来了,不打开看看岂不是白走这一遭?没钱买吃的饿死是一死,没钱抽大烟犯了瘾憋死也是一死,那还不如让鬼掐死来得痛快,老子这辈子净受窝囊气了,他奶奶的,今天就豁出去了,一条道走到黑。

打定了主意,抡起铁锨把埋着棺材下半截的封土挖开,整个棺材就呈现在了眼前。胡国华是个大烟鬼,体力差,挖了点土已经累得喘作一团。他没急着开棺,坐在地上掏出身上带的福寿膏往鼻子里吸了一点。

大脑受到鸦片的刺激,神经也亢奋了,一咬牙站起身,用铁锨撬开了棺材盖子。里面的尸体赫然是个美女,面目栩栩如生,只是脸上的粉擦得很厚,两边脸蛋子上用红胭脂抹了两大块,在白粉底子的衬托下显得像是贴了两帖红膏药,她身上凤冠霞帔,大红丝绸的吉祥袍,竟然是一身新娘子的装扮。

这具女尸是刚埋进去的,还是埋了一段时间了?这片坟地早就荒废了,最近这些年哪里还有人来?难不成她变成了僵尸?

但此时,胡国华早就顾不上那么多了,他的眼睛里只剩下那棺中女尸身上的首饰,这些金银宝石在风灯的光线下诱人地闪烁着,还有放在她身旁陪葬的那些用红纸包成一筒一筒的银元,并有许多的金条,简直数都数不清。

这回可发了大财了,胡国华伸手就去撸女尸手上配戴的祖母绿宝石戒指,刚把手伸出去,忽然手腕被人抓住了,胡国华吓了一跳,定睛一看,抓住他手腕的人,原来是一位风度不凡的长者。

原来胡国华匆匆赶往十三里铺,在途中曾遇到一位姓孙的风水先生,这位孙先生是省里有名的法师,不仅能看风水算命,而且还能掐会算,懂遁甲五行的奇术。

孙先生一见胡国华,就发现他面上隐隐约约笼罩着一层黑气,掐指一算,勃然大怒,这小子是想去挖坟掘墓做那些有损阴德的勾当,如今叫我撞上,便不可不管上一管。于是一路尾随而来。

此时孙先生抓住胡国华的手臂,突然厉声喝道:“我只问你这贼人一句话,你这般作为,便不怕遭天谴吗?”

此言一出,胡国华如遭当头棒喝,急忙跪倒在地,拜求孙先生饶命。

孙先生把他搀扶起来:“你虽然德行败坏,但是并无大过,你须晓得回头是岸,让我救你不难,不过你要先拜我为师,并且戒了烟瘾。”

胡国华听他说要让自己戒掉大烟,那还不如要了自己的小命呢,不过仔细衡量,还是遭报应来得重些,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我先求他暂且放我一马,日后趁他不备,我接着吸我的福寿膏去,还怕他发现不成?心中盘算已定,就当场给孙先生磕了八个头,行了拜师之礼。

孙先生见胡国华知错能改,满意地点了点头,再一看被胡国华打开的棺木,里面的女尸栩栩如生,也是大吃了一惊,看来这是片养尸地,这女尸日久定会酿成大祸,须尽早铲除才是。于是吩咐胡国华如此这般,这般如此……

两人合力抬起棺材盖子,用力一推把那棺板合上,取出长钉钉得死死的,又用墨斗在棺材上纵横交错地弹满了墨线,墨线如同围棋棋盘的格子一样形成一张黑色大网,把棺材封得严严实实。

接着让胡国华堆些枯柴,把那口朱漆大棺焚毁。胡国华遵命而行,点了把火将棺材付之一炬,火焰熊熊升腾,一股股的黑烟冒了出来,臭不可闻,最后终于都烧成了一堆灰烬。

胡国华这才想起,那棺中还有许多金银珠宝,跺脚叹息,悔之晚矣,只好搀扶着师傅孙先生,一同到了孙先生家中居住。

此后孙先生用秘方治好了胡国华的烟瘾,传授他一些看风水测字的本领。胡国华在县城中摆个小摊,替人测个字看看相,赚些小钱,娶了个乡下女子为妻。他感念师傅的救命之恩,从此安分守己,好好过起日子来。

然而孙先生有一次偶感风寒,一病不起,没少请郎中,吃了很多药,但是就一直没能痊愈,过了几年就一命归西了。

临终前,孙先生把胡国华招至身前,说道:“你我师徒一场,只是为师并未来得及传授你什么真实本领。我这里有本古书《十六字阴阳风水秘术》,此书是残本,只有半卷,是些看风水寻墓穴的小术,你就留在身边做个纪念吧。”说完之后一口气没喘上来,就此于世长辞。

胡国华安葬了师傅,无事之时就研习孙先生留给他的这本残书,日积月累,也窥得些许奥妙,在县里到处给有钱人选墓地佳穴,逐渐有了些名气,家道也慢慢地富裕了起来。

媳妇给胡国华生了个儿子,取名胡云宣,胡云宣在十七岁的时候,到省城的英国教会学校读书,年轻人性格活跃不受拘束,又接触了一些革命思潮的冲击,全身热血沸腾,天天晚上做梦都在参加革命暴动,于是离家出走,投奔了革命圣地延安。

此后胡云宣参了军,一直到建国前,淮海战役之时,已经当上三野六纵的某团团长,渡江战役之后随部队南下,把家也安在了南方。

再后来就有了我,我生的时间很巧,正赶上八一建军节,父亲就给我起名叫胡建军,结果上幼儿园的时候一看,一个班里有七八个叫建军的,重名的太多了,于是就给我改了个名“胡八一”。

我祖父胡国华说:“这名改得好,单和(胡)八万一筒。”

在我十八岁的时候,家里受到了冲击,我父母出身不太好,他们两口子都被隔离审查了,祖父也被拉出去当牛鬼蛇神批斗游街。他年岁大了,老胳膊老腿的经不住折腾,没斗两回就去世了。他给别人看了一辈子的风水,为人选墓地,自己临终还是给火葬的。世事就是这么的无常。

我家里一共被抄了三遍,所有值钱的东西都被抄走了,祖父生前喜欢收藏古董,这些古玩不是被砸就是被抄,一件也没保全。最后唯一剩下的就是一本我祖父留下的残书,他让我把书用油布包了藏在公共厕所的房顶上才得以幸免。

文革时的年轻人有三个选择,一是参军,这是最好的去处,一是锻炼人,二是将来转业了能分配工作。其次是留在城里当工人,这也不错,可以赚工资。最倒霉的就是那些没门路,没关系,或者家里受到冲击的,这些年轻人只能上山下乡去插队。

你要说我选第四条路,哪都不去,我就在家待着行不行啊?那也不行,当时没有闲人这么一说,人人都是社会主义的螺丝钉,都有用处。你要在家待着,居委会的、学校的、知青办的就天天走马灯似的来动员你。不过有些人坚持到了最后,就不去插队,你能把我怎么着?最后这样的人也都留在城里还给安排工作了。有的事就是这样,说不清楚,越活越糊涂,永远也不知道规则是什么,而潜规则又不是每个人都明白的。

当时我太年轻,也不知道上山下乡具体是怎么回事,反正我这种家庭出身的想参军是肯定没指望了,留在城里也没人管安排工作,不插队也没别的地方可去。我一想插队就插队吧,我就当是广阔天地炼红心了,反正是离开家,要插就插得越远越好。

我们这里的大部分人都选择去云南新疆插队,我选择了去内蒙,跟我一起的还有我一哥们儿王凯旋,他比平常人白一些,胖一些,所以外号叫胖子。

我们插队去的地方叫岗岗营子,这地名我以前连听都没听过。坐火车离开家的时候,没人来送我们,比起那些去部队参军的热烈欢送场面,我们这些知青离家的情景有些凄惨悲壮。我随身只带了那本藏在公共厕所房顶的《十六字阴阳风水秘术》,我不知道这是本什么书,只不过这是我家里唯一一样保留下来的东西,我想带在身上,等到想家的时候拿出来看看也好。

第三章大山里的古墓

虽说是内蒙,其实离黑龙江不远,都快到外蒙边境了。居民也以汉族为主,只有少数的满蒙两族。我们这一拨知青总共有六个人,四男两女,一到地方就傻眼了,周围全是绵延起伏的山脉和一望无际的原始森林,出了屯子走上百十里地也看不见半个人影。

这里根本不通公路,更别说通电了,在这地方点个油灯都属于干部待遇了,使手电筒相当于现在住总统套房,在城里完全想象不到。我们当时还以为祖国各地全是楼上楼下、电灯电话呢。

不过那时候也觉得新鲜,从来没见过这么大的山,好多山里产的东西也是头一次吃到。这附近的山比较富,山货很多,河里还可以捞鱼,倒不愁吃不饱饭。后来回城后听他们去陕西插队的说他们那才真叫苦呢,几年里压根没见过一粒像样的粮食。

知青的活不太重,因为这地方靠山吃山,农作物种得不多。夏天的晚上我们轮流去田里看庄稼,因为怕被野兽啃了,所以每天晚上得有一两个人在庄稼地里过夜。

山里的庄稼地不像华北平原那样的千里青纱帐,而是东边一块,西边一块,哪地平就在哪开一块田,所以晚上要经常出去走动。这天夜里正赶上我和胖子搭伴,胖子在草棚里睡觉,我出去转了一圈,一看也没什么事,回去睡觉得了。

快到草棚的时候,我看见不远的地方有一大团圆乎乎的白影,我揉了揉眼睛再仔细看,确实不是看花眼了,但是天太黑究竟是个什么东西也看不清楚。我那时候不信有鬼,以为是什么动物,于是就捡了条木棍想把它赶跑。

一片漆黑之中一团白花花的事物,而且还在微微晃动,这究竟是什么东西?也不像是动物,可是如果不是动物它又为什么会动?

我虽然不怕鬼怪,但是面对未知的事物时,始终还是存在一些畏惧的心理,不敢抡棍子直接去打。我手中的这根棍子,其实就是从地里随手捡来的粗树枝。我用树枝轻轻捅了捅那堆白生生的东西,很软……突然,在黑暗中听见胖子大叫:“啊……干什么?胡八一!你用树枝捅我屁股干什么?”

一场虚惊,原来是胖子白天吃了不干净的果子,晚上闹肚子,蹲在那里放茅,黑夜里就他的大白屁股显眼。

第二天早上,胖子不依不饶地要我对他进行补偿,自称昨晚被吓得死了一百多万脑细胞。我说:“就你那大脑,能有那么多脑细胞吗?我跟你都是穷光棍,接受了最高指示来农村接受很有必要的贫下中农再教育,你想让我拿什么补偿你?我可跟你提前说,作为你亲密的革命战友,我的全部家当就只剩下现在身上穿的这最后一条裤子了,你总不会要我拿这条裤子补偿你吧?”

胖子满脸坏笑着说:“那倒不用,我昨天在团山子那片老林里见到一个非常大的蜂窝,你跟我去把蜂窝捅了,咱们弄点蜂蜜冲水喝,还可以用蜂蜜跟燕子她爹换兔子肉吃。”

燕子是个姑娘的名字,她爹是村里有名的老猎人,我和胖子都住在她家里的知青点。他们父女两个经常进山打猎,时不时地请我们吃野味,我们一直觉得总吃人家的好东西有点过意不去,但是我们实在太穷,没什么东西可以用来还请燕子父女。

于是我们就决定弄些蜂蜜回来送给燕子。俩人都是急脾气,说干就干。以前在城里我和胖子都是全军区出了名的淘气大王,捅个蜂窝不算什么,比这厉害十倍的勾当也是经常耍的。

我怕迷路就找燕子借了她的猎犬,这是条半大的小狗,它是燕子自己养起来的。燕子给小狗起了个名字叫栗子黄,还一直没舍得带它出去打猎,见我们要去团山子玩,就把狗借给了我们。

团山子离我们村的直线距离不算远,但是由于没有路,翻山越岭走了半日才到。这片林子极大,村里的人曾警告过我们不要进去,说里面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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