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马挥戈-第5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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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岸便开始射箭,骑兵们伤亡众多,冲不动,就下马往对岸抢,终于逼得思达明拆桥。
他们的浮桥不像最简单的那种中原浮桥,只靠两边大索,砍断了索,也有浮力,加上水流平缓,有轻微薄冰,也不往河心收缩,官兵杀过去,将断在和中的浮桥拉回对岸,下桩一固定,仍然能用。
这无疑是极具鼓舞力的事情,后续官兵源源不断,到了一看,有现成的浮桥,什么也不管,只管继续往对面追。
王志本来想追上渡头就收兵,可现在,追得太急,建制都乱了,无论鸣金也好,堵浮桥也好,都收不住兵,只好让这些终于发了次疯的孩子们逞一回英雄,继续追击。
打到这种地步,已经不是大获全胜可以形容的。安县长,程县尉带着丁壮,汇集上痛恨胡虏痛恨到极点的楼关百姓们,匆匆赶到渡头,没见着人,也踊跃要过,理由成堆,说什么“要是后续不足,敌人不也容易回头?!”
王志硬堵堵不住,品品也是道理,也就放了行,放了行,兵兵民民,漫天遍野,往三里峪方向追去了。
三里峪是座宽谷,据说有三里宽,离渡头超过五十里,敌人大多是骑兵,按行军速度来算,如果他们不回头,就不会有仗打,王志也只有把收兵的可能,寄托在这一路上,一边追一边放慢速度,为收兵做准备。
但是,他忘记了他另外一支人马,一支本来该是形同虚设,按照正常行军速度,怎么都无法到达战场的人马。
史千斤带领着二百人,因为本身就是虚张一回,着陆地点都没有做过明确的勘测和安排,按照正常的设想,他史千斤当然是要向北走,竖跨湖水,着陆之后,绕过几座山,到达敌人可能经过的道路上,整个路程的时间,起码也是七、八天,敌人跑得快的,都已经该回高奴睡自家女人了。
史千斤却认识到朝廷根本不能派追兵追那么远,伏击敌人的最佳地点是三里峪。
如果是别人,他即便觉得三里峪是阻击的好地方,也决定去那儿阻击,但湖水两边是山,也得从北边山区绕过去,史千斤则不然,他打破了常规思维,带十多条渔船逆走,沿洛水顺流直下,趁着夜色,冒险从刚刚打过仗的那处渡头上岸,绕过渡头后驻扎的敌军,神兵天降,午后已经到达了三谷峪。
三里峪虽然像人们说的那样,足足有三里宽,但不是处处都能走人,谷下两边儿,还会有高高低低乱石,树丛,灌木丛,那处最狭窄的一段,能过人的地方,只有三百来步,还是个上坡。
史千斤原本准备伐些树木,就地一横,再掘了石头和土填填,拍成了一道矮墙,但是,他没有去做,他以为敌军恐怕还要等个三五天才能到来,而自己和将士们可以歇一歇了,毕竟花费半天,走了五十里以上。
他们就在周围找了个合适的营地,吃顿饭,睡上一觉。睡到夜晚,被马蹄声吵醒了。
史千斤当时没有想那么多,他竟以为是敌人的正常通过,竟隐蔽起来,没有搭理,过了一会儿,他就感觉到不对,这敌人还在过,甚至通过时,在往谷峪里别火把,为后队照明,偷偷看看,敌兵拖囊挂袋,垂头丧气,杂乱无章。
他猛地惊醒了,一身冷汗,心说:“敌人已经溃了。我们是差一点放走这些残兵败将。”于是召集将士,不管人少人多,想也不想,杀了出去。
思达明虽然败了,但主力纹丝未损,如果是在白天,很难说这二百人会面临什么,但这是夜里,喊杀声一起,思达明的人马就已经大乱,再被有意识地破坏掉火把,整个六扈部的人就跟是慌成一团,自相践踏。
从喊杀声中,他们不难判断,这是中原朝廷的人马,不是哪一部敌人的劫击。
别管中原朝廷的人马是怎么来的,只要是个人,就能和楼关之战关联起来,反应过来,这是一个埋伏,对方提前在撤退路上设下的埋伏。
这种状况下,谁也没法指挥军队,军队就很自然地一分为二,一部分只管跑,往上跑了,一部分,觉得三里峪更容易让自己丧生,还不如折回去。
史千斤当然不会往上追,就赶着折回去的敌兵往下追,情等着和追击部队汇合,一起将敌人围歼。
黑夜,是虚实的保护伞。
史千斤不知道自己赶了多少人,这些人,也不知道赶他们的有多少人,大伙只管顺着自己心里的想法跑。
王志此时已经收了兵,原本是要立刻回返的,但黑夜的到来,耗费的体力和过远的追击,让他不得不就地扎营,防备敌人无意中察觉到什么,并趁黑夜杀回来。
史千斤奇迹地赶回了一支人马,而这支人马,又惊动了追击的人马。
第一卷雪满刀弓六十一节
追击的人马,经过宿营前的梳理,基本上恢复了建制,黑夜中,只知道是一股被自己人追的残敌,顿时包围对方。
到了天明,双方才分别看清对方,也看清了周围,朝廷的七千人马在荒芜人烟的丘陵地上,包围了足足三千游牧人,登时,各自虚惊,暗自衡量。
王志这七千人,一半不是兵,包括思达明在内的这些五扈部人,经过一夜乱蹿,也是杂簇在一起,兵不识将,将不识兵,士气低落到极点,更难形成战斗力。
在第一时间内,他们谁也没敢先动,都怕动一动,让对方清楚了虚实。
这种两怕持续到中午,而打破这种持续的,又是史千斤。史千斤二百人,赶着对方赶了一夜,早有一种心理上的优势,再加上他们与大部队汇合,一旅人聚齐,开始想不明白,打楼关也打下来了,追击也追上了,还把敌人围困到合时的地形中,咋反而不敢发动攻击了,就不断请战。
请战了几回,王志都含糊几回,放别人,那就算了,史千斤不成。
他原本就是个特立独行的人,你不是含糊吗,你也没说不让打,于是,他率部打响了战斗,以本部发起攻击。
游牧人杂簇在一起,根本发挥不出骑兵的优势,而又士气低落,竟被史千斤压着打,别旅一是以为,中军下达了总攻的命令,二来,被史千斤挑了战火,三嘛,这些游牧人不经打嘛,被史千斤顶着脑门揍,是一边派人去问王志是怎么回事,一边进攻。
被围困的思达明心惊到极点,官兵向他的进攻,让他错认为自己已经是瓮中之鳖,而对方,已经具备了围歼条件,他一边组织人手防御,一边调动自己还能调动的帐下精锐,意图从史千斤那里突围。
他当然觉得,也只有从史千斤那里突围,才能冲出包围,逃出生天。
然而,史千斤的部队是这支部队战斗力最强的,强到和别的官兵,根本就不是一个档次,他二百人都敢追思达明一夜,何况现在一旅人都在身边。
他带着数十名士兵挡在洪流最急之处,阵战整齐,乱战疯狂,自己更是守当其冲,战马战死,长戈折断,换了一柄朴刀,后来朴刀钝去,又夺了根狼牙棒,犹如天降战神,将身边绞满血肉之躯,残肢败体。
思达明如果知道实情,如果向相反的方向冲击,很可能是另外一个结果,但是很不幸,他拼干了手中的力量,也没有撼动史千斤的人马,反而因为谁第一拔开了酒壶盖子,让这支人马更疯狂。
人人都知道,平日的史部不能喝酒,但都不知道,战场上的史部喝了酒会怎样,会不会横得没边儿,这次他们就见识到了,士兵们受到恰当酒精的麻醉,根本就是不知道疼痛的怪兽,穿着厚重的盔甲,整日不眠也不见疲倦,胳膊断了,胡乱缠缠,腿瘸了,在地上滚着舞刀,以腿换腿,肚子开了,把肠子塞进去,用麻绳勒勒,有的杀忘了,十几个人的小队也敢往纵深冲。
思达明只好斗志一挫,退回阵中,去祈求长生天的保佑。
也许真是长生天的保佑,他命不该绝。
一支正在跋涉的队伍接近这场一边倒的战场。
这支队伍的先行者很快发现了两支鏖战的人马,立刻回去,向一名高大少年报告。那名少年迅速带领两名首脑,打马登上战场东北方向的丘陵。他们观察了一会儿,其中一位威武的年轻首脑便对那位高大的少年说:“阿孝。这两支人马人数众多,又不知都是些什么人,我们还是赶紧远离他们的好。”
那位高大的少年正是和路勃勃分手的狄阿孝,他把视线放到另外一位首脑身上,等了片刻,又投入战场,提起马鞭,说:“起码我们知道其中一方是中原朝廷的人马。”
他略作犹豫,说:“在这里,谁还拥有那么多的军队,并和中原朝廷作战?!我看除了白羊王,不会再有别人。”他开始舒展四肢,傲慢地说:“长生天真是厚赠我等,你们看,白羊王被围在中间,旗帜漂泊,情形岌岌可危,如果我们冲下去,打开一个缺口,把他们救出来,是不是能取得白羊王的信任,得到意想不到的回报呢?!”
他不再和两位首脑议论,调转马头,往自己的队伍奔驰去。
两位首脑相互对视,都没有说话。
旋即,他们也调转马头,留下驱动战马的“驾,驾”声。
他们接近了队伍,才追上狄阿孝。
狄阿孝已经在向马队挥舞马鞭,他懒洋洋地高喊:“夏侯家的战士们,前方正在打仗,有谁忘记了带他的马刀,先告诉我。”
马队中当然没忘带上自己的马刀,顿时为这样的一问沸腾,纷纷把马刀抽了出来。
两个首脑慢了下来,停在一处,其中一个说:“他天生就是个巴特尔,鱼木将军,你呢,你能回答他,你忘记带自己的马刀了吗?!”
鱼木黎当即抽出自己的马刀,盘旋在马上说:“我从来都为效命于他的阿爸和阿叔,而感到无比骄傲,所以,我把马刀随时准备着,来吧,古斯洛,让我们一起去拯救伟大的白羊王阁下吧。”
粗壮的古斯洛“嗨嗨”两声,说:“你别高兴得太早,谁知道那里面,有没有白羊王,我只是去告诉前方的人,无论他们是我们朋友,还是我们敌人,我的马刀都会让他们敬畏,或者胆寒。”
狄阿孝已经带着一片闪亮的马刀,聚集攒动,他展现一下自己洁白的牙齿,大声说:“夏侯家的勇士们,希望你们个个具备去拯救一只绵羊的美德,并且喜欢上自己的行为,因为,我们很需要他丰厚的回报。”
一位手持拐杖的老人扶住一位女子递交的手掌,从马车上下来,他取下斗篷,露出一头白发,把手放在眼睛上,搭了下凉棚,走往弯刀簇拥的狄阿孝身边,微笑着说:“要是见到白羊王,不管他是个什么样的人,都要多想想,想想你阿哥对你的重托,不要表现得太傲慢,尽量的打动他。”
狄阿孝俯在马背上,笑着说:“我记住了,老师。可您要知道,一只需要过路人拔刀相救的绵羊,往往不能看到真正的巴特尔,谁要在他面前表现得像个巴特尔,谁就会让他感到自己受到了羞辱。”
一群粗犷的战士也许是很久都没有笑过了。他们晃动缰绳,举着弯刀,肆无忌惮地发笑,蹬起了一堆黄尘。阿孝也直起腰,扯起缰绳,两腿夹动马腹,向在偏移的太阳奔驰,身影,就在强烈的阳光下晃动。
风月无奈地摇了摇头,静静地看着他们离去的背影。
勇士们越来越快地奔驰,带走了尖锐的寒风。
一只高高盘旋的雄鹰,紧挨着冬日里的太阳飞过,大概正提爪凝视前方的战场,原地绕了一个巨大的圆圈,因为仰视,已经看不见了的土地上,只剩下一个一开始带足哄骗味道,却越来越苍老的回味:“年轻的时候,我比他还要高大,有着英俊的外表,勇敢的内心,自信的灵魂,骑着一匹并没有被被驯服的儿马子,荷荷,和他的阿哥不相上下吧,不过更帅了一点儿,经常举着马刀,背着古琴,到处寻找,并拯救那些孱弱的灵魂,现在不行啦,老啦,只好把这个机会让给这些年轻的孩子们。
“是呀,老去的,以及死去的人,所残留下来的痕迹,渐渐地在被岁月消除,可那些年轻的雄鹰们,已经展开了他们的翅膀,谁也不知道他们怎么飞,会飞到哪里落脚,因为这世界为之而辽阔,太辽阔了,看,那太阳底下,就有一只雄鹰在盘旋,去俯视白骨累累的战场,来,我弹琴,你唱歌。”
第一卷雪满刀弓六十二节
儿郎们浴血奋战,却一个一个倒下,到处都是敌人的旗帜,这景象,一分一分吞噬着思达明的意志。
他捂着受伤的胳膊,抬起头,看到战场上空,高高盘旋着一只雄鹰,乍展双翼,挂在刺眼的光芒中,时隐时现,心中一轻,想起自己四处征战的一生,喃喃道:“想不到我白羊达慕一世英雄,也要葬身这里,尸体化为口中食物,让苍鹰果腹。”
哪儿起了一阵风,刮得他眼睛都睁不开。
等他再次张开眼睛,眯缝着往四周看,东北方向起了一片尘,高高盘旋,亢扬而来,他还没有反应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