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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章

狠群-第5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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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弗拉明克回到比利时,用尽积蓄在奥斯坦德的克莱恩大街买下一家小酒吧。他原本打算从此洗手不干安享晚年,但不到一年就把钱赔得精光,于是把酒吧转让后又开始重操故业。

佩尔·詹森继续活跃在世界各地的战乱地区,最后一次听到有关他的消息是在苏丹南部城市朱巴,传闻他当时正受雇于MPRI公司,被派到当地协助“苏丹人民解放军”训练士兵,后者正在积极进行扩编,准备在二〇一一年七月举行的“南苏丹独立公投”后改编为南苏丹政府军。

邓诗阳取道香港回到美国后,先是变卖了名下的所有财产,接着要求挂职的公司删除他的资料,然后就象人间蒸发一样消失得无影无踪。业界流传着各种关于他的传闻,但一直没得到证实。

有一个人永远留在斯威士兰,詹尼·杜普里被安葬在埃祖维尼谷内一处风光秀丽的小山坡上,墓碑上没有任何关于死者身份的墓志铭,只刻着一首英国作家托马斯·哈代的诗:

莫报告我的死讯,

或者为我的死哀悼,

莫将我葬在供人献祭的墓地,

也用不着祭司把丧钟敲,

不想让任何人看见我的尸体,

也别为我出殡送葬。

莫在我坟头上栽花植草,

我平生的心愿,

便是让世人把我忘掉。

(全书完)

正文 遇到车匪路霸时

这是个美国西岸的夜晚。

难得一见的厚重云层几乎覆盖了整个橘县上空,天上没有星星,也看不到一丝月光。从太平洋吹来的海风夹杂着水气,为新港的干爽空气增添了几分凉意。

在水晶湾州立公园旁的山崖上,一辆艳红色爱快·罗密欧8c跑车正发出充满力量感的引擎声,它灵巧地左折右转,沿着蜿蜒的公路向山顶驶去。

邓诗阳右脚松开油门,同时左脚轻踏刹车板,轮胎和地面摩擦发出的刺耳声响透过玻璃传入驾驶室。他用左手食指扣动方向盘左侧的拨片,把变速箱从四档退到三档,接着一扭方向盘,爱快·罗密欧车头一偏,高速切入一个浅窄的右弯。

他松开刹车踩下油门,四点七公升的v8引擎发出一声咆哮,转速表指针猛地跳转了两千转,结实的推背感透过脊椎传遍全身,跑车化成一抹妖异的暗红色残影,转眼消失在弯道口的山壁旁。

出弯后是一段直路,随着仪表板上的超转灯亮起,他把右手食指搭上换档拨片,但没扣下去,右脚反而慢慢松开油门,前一刻还在轰鸣的引擎马上萎了下来。

远处的直路尽头,出现了两点昏暗的橘红色光点,正有节奏地闪动着。

邓诗阳进一步减慢了车速,沿着公路向光点驶去。

随着距离拉近,公路上的景象在逐渐变得清晰。在昏暗的路灯照射下,可以见到山壁旁停着一辆车门打开,点亮了坏车灯的墨绿色大型双门轿车。从一双充满个性的方形尾灯不难看出,那是辆第一代道奇“挑战者”。

在“挑战者”前方,站着一个衣着暴露的白人女子,正不断地挥动着双手。她穿着一条长度仅到大腿根部的超短热裤,脚上是一双带有大朵向日葵装饰的沙滩鞋。上身是件粉红色小坎肩,从衣襟间露出里面的黑色比基尼胸罩,胸前两团肉随着双手挥动一跳一跳的,仿佛随时会掉出来。

爱快·罗密欧缓缓在道奇前方不远处停下来,女人马上扭着屁股走过来。邓诗阳这时才看清楚她的样子,她戴了两个硕大的水滴型桃红色耳环,脸上的妆化得很浓,让人看不出实际年龄。她有一头波浪卷的金红色长发,不过从发根露出的黑头能看出,这头金发不是天生的。

刚降下车窗玻璃,“辣妹”就凑到旁边。她双手抱胸,弯下腰柔声道:“先生,我的车抛锚了,能借您的手机打个电话吗?”

“没问题。”

邓诗阳不经意地瞟了那道幽深的乳沟一眼,然后伸手去拿放在储物格上的iphone。

就在这时,从道奇车上突然冲出一个瘦削的男人,他快步走到爱快·罗密欧车头前,右手举起一把银色的自动手枪,隔着挡风玻璃对准邓诗阳。

“举手,你他女马的快给我举起手。”男人恶恨恨地大声说。

“干!”邓诗阳心里暗骂了一句,然后慢慢抬起双手,放到对方能清楚看见的位置。

他感到很懊恼。本来他拥有县警局颁发的“隐藏携带武器”许可,可以合法随身携带手枪。但新港滩属于富人区,治安一向良好,在裤腰带上插把手枪开车兜风不但坐着不舒服,也没有必要。

加州枪管法规定,当枪支使用车辆运输时,枪和弹药必须分开,而且不论是长短枪都要锁进车尾箱,不能放在手套箱这种乘客触手可及的地方。因此不论是否拥有合法持枪许可,都不能放把枪在车里防身。

曾经有位枪民在国家步枪协会的论坛发帖讽刺美国枪管法,说那是“政客酒后或嫖后在墙上画道的结果”,他现在对这番话深有同感。

“关掉引擎。”拿枪的家伙又喝道:“只准用一只手。”

邓诗阳顺从地慢慢放下右手,抓住车匙扭到“on”的位置。他关掉了引擎,但车灯依然亮着。

引擎声刚停止,就见到从道奇上下来两个人,“辣妹”似乎很怕这两人,马上远远地躲到一边。

其中一个人快步冲到爱快·罗密欧的驾驶座旁边,拉动门把想把门打开。但车子的中控门锁没开锁,他一边用手捶打车窗,同时不断死命地拉动门把,就像要把整扇车门掰下来的样子。

“开门,快点打开这该死的车门。”拿枪的大声说。

邓诗阳解开安全带,然后解除了门锁。车门被迫不及待地拉开了,一只粗壮有力的手抓住他左边肩膀,狠狠地把他从驾驶座上拽到车外。只听见“撕啦”一声,他的外套后背被硬生生扯开一道口子。

他心里感到一阵肉疼。这件深蓝色格纹西装外套看似不起眼,却是芝加哥老字号裁缝店oxxfo

d的全手工定制品。制作时光剪裁和缝制就要花十个星期,还不包括量身和制版,以及之前预约的等待时间。

拉开车门的人粗暴地拽着他的衣服,连推带搡地把他拉到公路上。

“别伤害我,伙计。”邓诗阳高举着双手,同时装出一脸惊恐的表情,但暗地里却在打量那几名劫匪。

除了拦车的“辣妹”外,这帮劫匪还有三个人。

为首是个尖下巴的拉丁裔,留着一头卷曲的栗色长发。他穿着脏兮兮的夹克衫,下身是肥大的棕色休闲裤和黑色户外靴。他拿着那把枪看不清型号,只能通过套筒形状大致推断出是s&w的紧凑型。

“尖下巴”脸色很差,眼窝凹陷而且双眼浑浊,鼻子还不时地流鼻水,一看就知道是个重度吸毒者。这种家伙脆弱但危险,毒品在把吸毒者的身体掏空同时会令他们神志不清,毒瘾发作时会变得毫无理性,只要一言不合就会大开杀戒。

第二个是把邓诗阳拽下车的白人大块头。这个光头佬的鼻翼、眉骨、嘴唇和下巴都挂了穿环,左边脖子还纹了个黑色“卐”字标志。他身穿摇滚乐手穿那种黑色镶嵌皮衣,里面光着膀子,可以看到胸膛有一堆乱七八糟的纹身。

“光头”就像头凶暴的棕熊。他的体格孔武有力,情绪波动很大,说话时总是龇牙咧嘴的,露出一口黄牙齿和银色的舌环。结合他总是不自觉地用衣袖擦嘴角这个动作,邓诗阳怀疑他可能磕了药。那些药物会造成一种精神上的亢奋效果,同时也会令服用者的感知神经变迟钝,如果动手的话这家伙将会是个难缠的敌人。

最后一个是个黑人少年,头上反戴着白色棒球帽,脖子绕了条手指粗细的金项链,身穿白色背心和袖子有荧光色条纹的深棕色adidas外套,下身是海军蓝五分裤和黑白色nike板鞋,看起来就像个没什么名气的说唱歌手。

“黑小子”身材矮小,那张稚嫩的脸还不到十六岁,但从眉宇间流露出一股阴狠,眼神就像盯着某种无生命物体一样。他双手环抱在胸前,两只手掌藏在腋下,看不出手上有没有武器。和另外两只神志不清的“毒虫”相比,他的表情显得相当冷静而且从容,似乎已经对这种场面见惯不怪的样子。邓诗阳本能地感觉到一股危险气息,在心里把这个人列为重点关注对象。

“好了,你这穿‘阿曼尼’的家伙。”拿枪的“嘶——”地吸了下鼻水,然后把握着枪的右手平举到脑袋前方,恶恨恨地道:“你有什么东西要给我?”

“你们把车开走吧……”邓诗阳颤颤兢兢地回答。

“你他女马在消遣我吗?”谁知“尖下巴”突然发起火来,他恶狠狠地说:“快把你的钱包交出来。”说完举起右手,做了作势砸下去的动作,恫吓道:“信不信我就在这干死你,混蛋。”

“冷静点,伙计。”邓诗阳矮了矮身子,左手抓着西装前襟,另一只手从内袋掏出一个银灰色的鸵鸟皮“爱玛仕”皮夹。

“还有你的表。”对方又把主意打到他戴的“帕玛强尼”陀飞轮腕表上。

邓诗阳顺从地从左手解下手表,和钱包一起用双手捧起,伸手递了过去。

“尖下巴”贪婪地望着手表和钱包走过来。邓诗阳依旧装出一脸惊恐的表情,双手开始颤抖起来,同时往后缩了缩。

“三步、两步……”邓诗阳略微低下头,心里默默计算着两人之间的距离。等到对方走到跟前,他左手手腕一抖,把钱包丢在地上。

“尖下巴”的注意力自然而然地随着钱包向下移。趁他分神的一霎那,邓诗阳左脚一个箭步抢上前,同时左手猛地向前一伸,用五只手指紧抓住对方的手枪,接着把套筒向后推了大约半公分。

“尖下巴”的第一反应是扣动扳机,但套筒不到位的自动手枪无法击发。接着他感到手里的枪被人向上一扭,扳机护圈几乎把他的右手食指绞断,吃疼之下连带上半身不自觉地向后仰。

邓诗阳等的就是这个机会。

在夺枪的同时,他右手前面四只手指就套进表带里面,接着把表盘垫在食指和中指前紧握紧拳头,对着那个昂起的下巴一拳打过去。

这记直拳结实地命中目标,坚固的精钢表壳把那个尖细的下颌底打裂成几瓣,冲击力不但撕裂了连接两边颌关节的韧带,还把下颌震脱了臼。

“尖下巴”脑袋大幅摇晃,接着直挺挺地向后倒下。虽然他抓着枪的右手令身体偏转,左肩首先着地,但后脑还是重重地磕在柏油路面上,脑震荡令他连惨叫声都没来得及发出就晕了过去。

这一切都发生在电光火石之间,当“尖下巴”被撂倒后,“光头”才反应过来,他怪叫一声,伸出双手猛扑过来。

邓诗阳轻巧地往旁边一闪,让过“光头”同时绕到对方身后,抓着枪的左手用力向下一戳,用底把后部的突起刺向对方左肾。

虽然兴奋剂可以减轻疼痛感,但这一击还是令“光头”疼得说不出话,他脚一软差点跪倒在地,向前踏了一大步才勉强站稳。

就在这时,邓诗阳的第二拳到了。他右脚用力一蹬,借助腰腿的肌肉和肩膀摆动,把全身力量集中在右拳击出,套着手表的右拳重重地打在“光头”后颈,这个大块头顿时一头栽倒在地。

“黑小子”的反应比“光头”还快,刚开始动手就拔腿冲过来。但他站在道奇旁边,距离战场太远,必须绕过整辆爱快·罗密欧才能冲到邓诗阳附近,这时两名同伙已经被放倒在地。

其实邓诗阳就一直在留意这家伙,把“光头”打趴下后,他马上转身沿着公路跑。夺枪前他用眼睛确认过,“尖下巴”的手枪已经打开保险,当手握住套筒时,摸到凸起的拉壳钩就知道这把枪已经上膛。只要把距离拉开,以他的枪法要干掉这个目露凶光的小鬼完全没有难度。

但“黑小子”也不是省油的灯,他看准邓诗阳没办法马上进入射击状态的当口,躬着身发狠地冲过来。在他右手握着一把四英寸长的双刃匕首,刀刃在路灯照射下散发着寒光,令人不寒而栗。

虽然邓诗阳身高脚长,但西裤和皮鞋实在不适合跑步,而“黑小子”似乎一心要把他干掉,拿着匕首穷追不舍,一时间竟然甩不掉。于是在环山公路出现了一幕充满戏剧性的情景——一个身材瘦小的少年揣着匕首,追赶一个手里拿着枪的大人。看起来就像查理·卓别林滑稽喜剧的片段。

两人追逐着跑了十多码,跑动中的邓诗阳突然转过身,右手一扬把手里拿着的手表向后掷过去。这一招大出“黑小子”意料之外,他的脚步略微一滞,同时条件反射一样举起手,挡开那团迎面飞来的黑影。

这个短短的停滞要了他的命。邓诗阳趁机把枪交到空出来的右手,单手举枪对着他胸口扣下扳机。

“呯、呯、呯——”

不到两步之遥的距离,邓诗阳闭着眼睛都能命中,他抬手来了个三发速射,接着顺势闪到一边。

“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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