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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人性的枷锁-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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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他一想到这对情侣,就有一种莫可名状的惶惶之感攫住了他的心。他诅咒自己的命运,因为他连去意大利的川资也无法筹措,他知道大伯除了按约每月寄给他十五镑外,一个子儿也不会多给的。他自己也不善于精打细算。付了膳宿费和学费之后,菲利普的口袋里已是所剩无几。再说,他发现同海沃德结伴外出,开销实在太大。海沃德一会儿提出去郊游,一会儿又要去看戏,或者去喝瓶啤酒,而这种时候,菲利普的月现钱早已花个精光,囊中空空;而在他那种年岁的年轻人都有那么一股子傻气,硬是不肯承认自己手头拮据,一点铺张不起的。

①指梵蒂冈。

②洛可可式是欧洲十八世纪建筑艺术的一种风格,其特点是纤巧、浮华、繁琐。

③意大利中部一地区。

④意大利中部一地区。

幸好海沃德的信来得不算太勤,菲利普还有时间安下心来过他穷学生的勤奋生活。菲利普进了海德堡大学,旁听一两门课程。昆诺·费希尔此时名声大噪,红得发紫。那年冬季,他作了一系列有关叔本华的相当出色的讲座。菲利普学哲学正是由此人的门。他的头脑注重实际,一接触抽象思维就如堕烟海似地惴惴不安起来,可是他在聆听完验哲学的专题报告时,却销声敛息,出乎意外地入了迷,有点像观赏走钢丝的舞蹈演员在悬崖峭壁表演惊险绝技似的,令人兴奋不已。这一厌世主义的主题,深深吸引了这个年轻人。他相信,他即将步入的社会乃是一片暗无天日的无情苦海,这也丝毫不减他急于踏入社会的热情。不久,凯里太太来信转达了菲利普的监护人的意见:他该回国了。菲利普欣然表示同意。将来到底干什么,现在也得拿定主意了。假如菲利普在七月底动身离开海德堡,他们可以在八月间好好商量一下,如能就此作出妥善安排,倒也不失时宜。

回国行期确定之后,凯里太太又来了一封信,提醒他别忘了威尔金森小姐,承蒙这位小姐的推荐,菲利普才在海德堡欧林太太的家里找到落脚之处。信中还告诉他,说威尔金森小姐准备来布莱克斯泰勃同他们小住几周。预计她将在某月某日自弗拉欣①渡海,他要是也能在这一天动身,到时候可以同她结伴同行,在来布莱克斯泰勃的路上照顾照顾她。生性怕羞的菲利普赶忙回信推托,说他得迟一两天才能动身。他想象着自己如何在人群里寻找威尔金森小姐,如何难为情地跑上前去问她是否就是威尔金森小姐(他很可能招呼错了人而横遭奚落),然后又想到,他拿不准在火车上是该同她攀谈呢,还是可以不去搭理她,只管自己看书。

①荷兰的一个港口。

菲利普终于离开了海德堡。近三个月来,他净是在考虑自己的前途,走时并无眷恋之意。他一直没觉得那里的生活有多大乐趣。安娜小姐送给他一本《柴金恩的号手》,菲利普回赠她一册威廉·莫里斯的著作。他俩总算很聪明,谁也没去翻阅对方馈赠的书卷。

32

菲利普见到伯父伯母,不觉暗暗一惊。他以前怎么从没注意到他俩已是这般老态龙钟了?牧师照例用那种不冷不热的态度接待了他。牧师又稍许胖了一点,头发又秃了些,白发也更多了。在菲利普眼里,大伯是个多么微不足道的小人物啊。他脸上流露出内心的软弱和任性。路易莎们母把菲利普搂在怀里,不住地亲他,幸福的热泪夺眶而出,顺着面颊滚滚流下。菲利普深受感动,又有点扭泥不安,他以前并不知道她竟是这般舐犊情深地疼爱自己。

“哦!菲利普,你走后,我们可是度日如年呀,”她抽搭着说。

她抚摩着他的双手,用喜滋滋的目光端详着他的脸庞。

“你长大了,简直是个大人啦。”

他上唇边上已长出薄薄一层软髭。他特地买了把剃刀,不时小心翼翼地将光滑的下巴颏上的柔毛剃掉。

“你不在家,我们好冷清啊。”接着,她又用微带颤抖的声音腼腆地问:“回到自己家里很高兴吧?”

“那还用说!”

她又瘦削又单薄,仿佛目光也能将她的身子穿透似的。那两条勾住菲利普颈脖的胳膊,瘦骨嶙峋,不禁让人联想起鸡骨头来;那张凋枯的脸哦,皱纹竟是这般密密层层!一头斑斑白发,仍梳理成她年轻时流行的鬈发式样,模样儿既古怪,又叫人觉得可怜。那于瘪瘦小的身躯,好似秋大的一片枯叶,你觉得只要寒风一起,就会将它吹得无影无踪。菲利普意识到,他们这两个默默无闻的小人物,已经走完人生的历程:他们属于过去的一代,现在正在那儿耐心而又相当麻木地等待着死神的来临。而他呢,却是朝气蓬勃,年富力强,渴望着刺激与冒险,看到如此浑浑噩噩地虚度年华,自然不胜惊骇。他们一生碌碌无为,一旦辞世之后,也就如同未曾到过人世一般。他对路易莎伯母倍感怜悯,突然疼爱起她来,因为她也疼爱自己呢。

这时,威尔金森小姐走进屋来。刚才她十分知趣地回避开,好让凯里夫妇有机会同侄儿亲热一会儿。

“这是威尔金森小姐,菲利普,”凯里太太说。

“浪子回家啦,”她边说边伸出手来,“我给浪子带来了一朵玫瑰花,把它别在衣扣上吧。”

她笑吟吟地把那朵刚从花园里摘来的玫瑰花别在菲利普上衣的钮扣眼里。菲利普脸涨得通红,觉得自己傻乎乎的。他知道威尔金森小姐是威廉大伯从前的教区长的女儿;自己也认识许多牧师的女儿。这些小姐衣着很差,脚上的靴子也过于肥大。她们通常穿一身黑衣服。菲利普早先呆在布莱克斯泰勃的那几年,手织衣还没传到东英吉利来,而且牧师家的太太小姐们也不喜欢穿红戴绿。她们的头发蓬蓬松松,梳得很马虎,上过浆的内衣发出一股刺鼻的怪味。她们认为女性健力的外露,有失体统,因而无论老妇少女全是千篇一律的打扮。她们把自己的宗教当作借以目空一切的金字招牌。她们自恃与教会血缘相联,在对待同类的态度上,免不了带有几分专横之气。

威尔金森小姐可不同凡响。她身穿一袭白纱长服,上面印有鲜艳的小花束图案,脚蹬一双尖头高跟鞋,再配上一双网眼长袜。在不见世面的菲利普眼里,她的穿戴似乎极为阔气,岂知她的外衣乃是一件华而不实的便宜货。她头发做得十分考究,故意将一络光滑的发鬈耷拉在前额中央,发丝乌黑发亮,很有骨干,看上去似乎永远不会蓬松散乱。一双眼睛又黑又大,鼻梁略呈钩形,她的侧影略带几分猛禽的凶相,而从正面看上去,却很逗人喜欢。她总是笑容可掬,但因为嘴大,笑的时候,得留神不让自己那口又大又黄的板牙露出来。最使菲利普不好受的,是她脸上抹的那厚厚一层脂粉。他对女性的风度举止向来很挑剔,认为一个有教养的上流女子万万不可涂脂抹粉;不过话得说回来,威尔金森小姐当然是位有教养的小姐罗,因为她是牧师的千金,而牧师则是属于有教养的上流人士。

菲利普打定主意不对她产生半点好感。她说话时带点法国腔,他不明白她为什么要这样,她明明是在英格兰内地土生土长的嘛。他觉得她笑起来流于矫揉造作,还有那股故作羞态的轻浮劲儿,也使他感到恼火。头两三天里,他心怀敌意,不和她多罗唆,而威尔金森小姐显然没有注意到他的态度,在他面前显得特别和蔼可亲。她几乎只跟他一个人交谈,并且不断就某些问题征求菲利普的意见,这种做法自有讨人喜欢的地方。她还故意逗他发笑,而菲利普对那些使自己感到有趣的人,一向无法拒之于门外:他颇有几分口才,能时而说几句高雅风趣的妙语,现在碰上了一位知音者,怎么能不叫他喜上心头呢。牧师和凯里太太都没一点幽默感,无论他说什么都不能引他们开颜展笑。菲利普渐渐同威尔金森小姐厮混熟了,他不再感到拘泥羞涩,而且渐渐喜欢起她来了:他发觉她的法国腔别有风味;在医生家的游园会上,她打扮得比谁都漂亮,穿一身蓝底大白点子的印花绸裙衫,单凭这一点,就足已使菲利普心荡神移。

“我敢肯定,他们准会认为你有失身分,”他笑着对她说。

“让人们看作放荡的野女人,本是我平生夙愿,”她回答说。

有一天,菲利普趁威尔金森小姐呆在自己房里的当儿,问路易莎伯母她有多大了。

“哎哟,亲爱的,你万万不可打听一位姑娘的年龄。不过一点是肯定的,你要和她结婚,那她年纪可嫌太大啦。”

牧师肥胖的脸膛上,慢慢漾起一丝笑意。

“她可不是个黄毛丫头吧,路易莎,”他说。“我们在林肯郡的那阵儿,她就差不多已是个大姑娘了。那还是二十年前的事儿了。那会儿,她背后还拖着根大辫子呢。”

“那时她也许还不满十岁吧,”菲利普说。

“不止十岁了,”路易莎伯母说。

“我想那时候她快二十了吧,”牧师说。

“哦,不,威廉,至多不过十六七岁。”

“那她早已三十出头罗,”菲利普说。

就在这时候,威尔金森小姐步履轻盈地走下楼来,嘴里还哼着支本杰明·戈达德的曲子。她戴着帽子,因为已经约好菲利普一块儿去散步;她伸出手来,让菲利普给她扣好手套的钮扣。他并不精于此道,动作笨拙。他虽有几分尴尬,却自觉显示了骑士风度。他们俩现在交谈起来,无拘无束,十分投机;这会儿他们信步闲逛,一边天南海北地聊着。她给他讲在柏林的所见所闻,而他则告诉她这一年在海德堡的生活情形。过去似乎是无足轻重的琐事,现在谈起来却增添了新的趣味。他描述了欧林太太寓所内的房客以及海沃德和维克斯之间的那几次谈话。当时似乎对他影响至深,此刻他却略加歪曲,使两位当事人显得荒唐可笑。听到威尔金森小姐的笑声,菲利普颇感得意。

“你真让人害怕,”她说,“你的舌头好厉害。”

接着,她又打趣地问他在海德堡时可有过什么艳遇。菲利普不假思索直言相告:福分太浅,一事无成。但威尔金森小姐就是不相信。

“你嘴巴真紧!”她又说,“在你这种年纪,怎么可能呢?一

菲利普双颊刷地红了,哈哈一笑。

“啊,你打听的事未免多了点,”他说。

“哈哈,我说嘛,”威尔金森小姐得意洋洋地笑了起来,“瞧你脸都红啦。”

说来好不叫人得意,她竟会认为自己是风月场中的老手。为了让她相信自已确实有种种风流事儿要隐瞒,他赶忙变换话题。他只怨自己从来没谈过情,说过爱。实在没有机缘哪。

威尔金森小姐时乖命蹇,怨天尤人。她怨恨自己不得不自谋生计糊口,她在菲利普面前絮絮叨叨地讲述自己的身世;她原可以从她母亲的一个叔父那儿继承到一笔财产,哪知这个叔父意跟他的厨娘结了婚,把遗嘱改了。言谈之中,她暗暗示自己家境曾相当阔绰,她将当年在林肯郡野游有马可策、出门有车代步的宽裕生活,同目前寄人篱下的潦倒处境作了对比。事后菲利普对路易莎伯母提起此事时,路易莎伯母的话却使他有点迷惑不解。她告诉菲利普,当年她认识威尔金森一家的时候,他们家充其量也只有一匹小驹和一辆寒伧单马马车;至于那个阔叔父,路易莎伯母倒确实听人说起过,但他不仅结过婚,而且在埃米莉①出世前就有了孩子,所以埃米莉压根儿没希望得到他的遗产。威尔金森小姐眼下在柏林工作,她把那儿说得一无是处。她抱怨德国的生活粗俗不堪,不无痛苦地将它同巴黎的五光十色作了对比。她在巴黎呆过好几年,但没说清究竟呆了几年。她在一个时髦的肖像画师家里当家庭教师,女主人是个有钱的犹太人。在那儿,她有幸遇到许多知名人士,她一口气说了一大串名流的名字,听得菲利普晕头转向。法兰西喜剧院的几位演员是她主人家的常客。吃饭时,科克兰②就坐在她身边,他对她说,他还从未遇到过哪个外国人能说这么一口纯粹、流利的法国话。阿尔方斯·都德③也来过,曾给她一本《萨福④诗选》。他原答应把她的芳名写在书上,可她后来忘记提醒他了。不管怎么说,她现在仍把这本书当宝贝似地保存在手边,她愿意借给菲利普一阅。还有那位莫泊桑。威尔金森小姐提到他时格格一笑,意味深长地瞅着菲利普。了不起的人物!了不起的作家!海沃德曾讲到过莫泊桑,因而此人的名声菲利普也略有所闻。

①即威尔金森小姐。

②科克兰(1841…1909):法国名演员。

③都德(1840…1891):法国小说家。

④古希腊抒情女诗人。

“他向你求爱了吗?”他问道。

说来也奇怪,这句话冒到喉咙口时似乎在那儿哽住了,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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